科药事管理制度
医院药事科规章制度

医院药事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规范医院药事科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药事科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药剂师、药库管理员、药品采购人员等,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医院药事科的工作宗旨是:以患者为中心,服务于临床医疗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品使用效果。
第四条医院药事科的工作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廉洁奉公、服务至上。
第五条医院药事科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医院药事科设药事科长一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药事科工作,直接向医院领导汇报。
第七条药事科实行科室长负责制,科室长要做好本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科室内部工作。
第八条药事科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个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药事科要建立科室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纪律、考勤制度、值班制度等,确保科室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条药事科要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药事科要建立健全的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制度,选拔优秀人才,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药事科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督促其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药事科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理能力和危机意识。
第十四条药事科要建立员工奖惩制度,激励优秀员工,惩罚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药事科要建立健全的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四章药品管理第十六条药事科要建立健全的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
第十七条药事科负责编制药品目录和规范用药指引,指导临床医生合理用药。
第十八条药事科负责对药品进行质量监测和评估,及时更新药品信息。
第十九条药事科负责对药品库存进行管理,制定合理的库存量和补货周期,避免药品过期浪费。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二)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建设,完善药事管理制度;(三)提高医务人员药事服务能力,加强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四)推进医疗机构药事信息化建设,提高药事管理效率;(五)加强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作,促进药品合理使用。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医疗机构药事活动合法、合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第六条药事委员会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以及具有药学、临床医学、医学统计学等专业背景的专家组成。
第七条药事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二)审查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计划;(三)监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四)指导医疗机构药品临床应用;(五)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六)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是药事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医疗机构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调剂和临床应用;(二)负责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性评价;(三)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四)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五)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应当设立药事小组,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本科室药品的使用和调剂;(二)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性评价;(三)参与本科室药事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四)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药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药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事管理工作,维护医疗秩序,提高药物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药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事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准确、安全、便于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药事管理部门是医疗机构内负责药物管理和监督的专业部门,负责相关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药物采购和入库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药物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品种、数量和质量要求。
第六条药品采购工作应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确保药物的品质和价格合理。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妥善保存采购文件和记录,确保相关信息可追溯和核查。
第八条药物采购后应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与药品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和相关标准保持一致。
第九条入库前,药品应进行标识和分类,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并按照相关要求存放。
第十条药物入库时,应进行质量检测,确保药物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入库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更新库存记录,保持药物库存的准确性。
第三章药物配送和使用管理第十二条药物配送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配送人员应持相关证件,确保配送工作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药物配送应按照配送清单和要求进行,确保药物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药物的接收人员应核对配送的药物数量和品种,确保药物的丢失和错误。
第十五条药物在医疗机构内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测,确保药物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六条药物的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限定特定人员使用,避免滥用和浪费。
第十七条药物的使用信息应及时记录,包括用药日期、用量、药物剩余等,确保用药安全和追溯。
第四章药物库存和报废管理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药物库存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性和避免过期药物。
第十九条药物库存管理应按照先进的管理方法进行,包括货架管理、分区管理等。
第二十条药物库存过多或不足时,应及时调整和处理,避免超过保质期或造成短缺。
第二十一条药物过期或失效时,应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避免继续使用造成安全隐患。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管理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药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四篇)

药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事管理工作,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维护患者权益,提高药品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药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事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药房、药库等药事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职药师,由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药房、药库等药事管理部门应当配备齐全的药品管理设备和仪器,并进行定期检验、维修。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药品的存储、配送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第七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并执行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各项规范操作程序。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
第九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需要,结合临床实际,制定药品采购目录,并根据采购需求进行招标、比价等方式进行采购。
第十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可靠性。
第十一条药品采购应当按照采购制度进行,遵循合同约定,实行预付款制度,确保供应商按时、按量供应药品并提供资格合格的注册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药品采购时,应当注意货款结算,及时支付供应商合法款项,并保留相关票据和采购记录。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程序的合法、合规。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设计合理的药品储存间,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药房、药库等药品储存间应当根据药品的特性、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储存,确保不同药品不交叉污染。
第十六条药品储存间应当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避免有害物质的侵入,并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第十七条药品储存间应当建立药品货位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存放顺序和有效期管理。
第十八条药品储存间应当建立合理的发药制度,确保发药过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

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药事管理制度是医院内部对药品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目的是保证医院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医疗质量。
下面是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的内容,详细介绍如下:一、药事管理的基本原则1.安全原则:药品管理的首要目标是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包括药品质量安全、用药过程安全等方面。
2.合理用药原则:医务人员在选择和使用药品时应遵循合理用药原则,确保药物疗效最大化,同时避免不必要的药物使用。
3.规范原则:药品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符合行业标准,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4.效率原则:药物管理应高效、便捷,保证患者及时获得所需药物,避免因管理不当造成浪费和延误。
二、药物采购管理1.药物采购审批:建立药物采购审批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审批权限,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质量、安全、价格等要求。
2.药物采购合同:与供应商签订药物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包括药品质量、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方面的要求。
3.药品验收:对采购来的药品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质量合格,标识完整,按照规定妥善保存。
4.药品进销存管理:建立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做好库存管理,确保药物的有效储存和供应。
三、药物处方和发药管理1.合理用药: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遵循合理用药原则,选择适当的药物,并避免不合理的组方。
2.规范处方管理:医生开具处方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并签字或盖章,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药房发药:药房应按照医生处方和药师审核结果,正确发放药品,并记录药物的发放情况,包括药品名称、剂量、数量等信息。
四、药物质量控制1.药库管理:建立药库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储存、保管和出入库工作按照规定进行,防止药物被盗或流失。
3.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医务人员应及时报告药物不良反应,并进行记录和处理,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4.药品库存管理:建立药物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药物库存,及时处理过期或短期效力药品,确保药物质量的有效控制。
综上所述,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是帮助医院规范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的一系列制度。
某二级医院药剂科药事管理制度

某二级医院药剂科药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剂科的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二级医院药剂科的药品采购、储存、配送、调剂、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药剂科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药剂科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药品采购、储存、配送、调剂、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药剂科应当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处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六条药剂科应当加强药品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用药意识,促进合理用药。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七条药品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招标采购或者竞争性谈判采购。
第八条药品采购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目录和医院药品供应目录进行,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
第九条药品采购应当选择具有药品生产或者经营资质的企业,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质量、价格、配送等内容。
第十条药品采购应当建立采购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资料不少于三年。
第三章药品储存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当根据药品的特性,实行分类储存,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应当建立健全温湿度监测制度,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的适宜性。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应当建立库房管理制度,实行药品入库、出库、盘点等环节的记录和监控。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应当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四章药品配送第十五条药品配送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药品配送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配送条件,建立健全配送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药品配送企业应当建立药品配送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配送时间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资料不少于三年。
第五章药品调剂第十八条药品调剂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严格按照处方进行。
三甲医院_药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我院药事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二)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三)科学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四)服务至上,关注患者需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药事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工作,保障药事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一)主任:由院长或其授权的副院长担任;(二)副主任:由药剂科主任担任;(三)委员:由相关科室主任、临床药师、药剂科人员等组成。
第六条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药事管理制度;(二)负责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三)组织药品质量检查和不良反应监测;(四)协调各部门工作,保障药事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七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政策执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药品采购前,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药品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药品质量合格的供应商。
第十条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四章药品储存与养护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剂型、规格等要求,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国家药品储存要求,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三条药品养护应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药品调配与使用第十四条药品调配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药师应掌握药品知识,对临床用药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六条临床医师应遵循合理用药原则,规范开具处方。
药事管理制度

药事管理制度第1篇:药事管理制度药事管理小组工作制度一、药事管理小组是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的全院药品监督、检查、指导、咨询和管理机构。
二、药事管理小组负责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有关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三、药事管理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平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药事管理小组负责审定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新增和淘汰药品品种及用药计划。
五、组织评价新药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研究解决医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六、督促检查全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有关药政法规的落实情况。
七、监督和指导药剂科开展工作,评价药剂科服务临床医疗工作的质量。
八、药事管理小组常设机构在药剂科,负责执行小组议定事项,承办小组日常工作。
药事管理小组工作制度一、药事管理小组是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的全院药品监督、检查、指导、咨询和管理机构。
二、药事管理小组负责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有关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三、药事管理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平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药事管理小组负责审定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新增和淘汰药品品种及用药计划。
五、组织评价新药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研究解决医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六、督促检查全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有关药政法规的落实情况。
七、监督和指导药剂科开展工作,评价药剂科服务临床医疗工作的质量。
八、药事管理小组常设机构在药剂科,负责执行小组议定事项,承办小组日常工作。
第2篇:药事管理工作制度药事管理工作制度1、为加强对医院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院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金沙县中医院药事管理规范。
药事管理是以医院药学为基础,以临床药学为核心,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本院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院应设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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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医学科药事管理制度为保障科室药品安全,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临床用药原则,促进合理用药,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精神,经科科务会讨论,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药事管理组成员:组长:科主任王永顺副组长:护士长、日常工作负责人卢玉林成员:……付朝江…陈名睿…肖云 ….. …………………………………………………..。
合理用药管理负责人:付朝江特殊药品管理负责人:(精麻高危毒性)卢玉林急救药品管理负责人:余太丽李文芳抗菌药物管理负责人:肖云特定肿瘤治疗药物管理负责人:付朝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 付朝江陈名睿二、工作方式:1、药事管理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和决定科室药品管理和使用中的重要问题和管理制度。
2、督促和检查科室各诊疗组合理用药、各类药品管理、不良反应报告等情况。
3、定期检查科室药品质量管理与药物使用的安全管理情况。
4、指导、监督各专项负责人开展工作的情况。
三、工作职责1、根据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及制度,制定科室各项药事管理规范和合理用药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高危药品等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3、负责科室急救药品、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
4、负责科室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告情况。
5、积极开展各类药品管理使用的培训,推进科室安全合理使用药品。
科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一.总则科室全体人员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点评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及医院相关的管理制度等,提高对合理用药的认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1.组织科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认真学习业务,每年至少安排两次有关药事管理、专项药物知识的业务学习。
2.按照医院合理用药的要求,监管组织落实科室合理用药检查;监督各医疗组对医院各类合理用药表格的填写。
3.重点对抗菌药物、特定肿瘤治疗药物、肿瘤辅助治疗药物、特殊管理药品等进行监控,依据相关规定合理使用药物。
4.临床医师应合理用药,严禁超说明书、超范围使用药品,做到药物选择、给药途径和使用方法合理,减少患者的药品不良反应,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5.开展合理用药评价工作(1)药事管理小组定期检查抗菌药物、特定肿瘤治疗药物、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情况,分析、评价用药合理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季度有分析整改报告。
(2)科室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加强药物知识的学习,并且开展用药自评。
(3)药事管理小组对科室用量居前三位的肿瘤辅助治疗药物进行合理性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6、及时在科室内反馈处方点评结果,对科室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三、监督管理1、药事管理小组以督察、通报、公示、处罚等形式,促进合理用药。
2、临床医师合理用药情况应作为晋级、晋升,评先评优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3、督促科室合理用药持续改进工作。
4、因不合理用药导致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医疗纠纷的,由主管医师自行负责处理。
5、严肃行业纪律,不得收受医药代表和药品经销商给予的回扣、提成,一经发现移交纪检部门查处。
科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在保证正常治疗需要的同时防止麻醉、精神药品的流失,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1、全体医务人员应当掌握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2、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3、科室备有麻醉、精神药品基数时必须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4、领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必须开具麻醉药品专用处方。
5、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领用、储存、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追回和追踪。
6、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空白处方严格管理,建立处方保管、使用登记。
7、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8、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注射剂、透皮帖时需收回空安瓿、空帖,并登记。
再次使用时,应当将原批号的空安瓿、空帖交回药剂科方能取药。
9、如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医院药剂科、医务部报告:(1)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2)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10、科室负责人为科室麻醉、精神药品管理第一责任人。
科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正确合理地应用抗肿瘤药物是提高肿瘤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降低死亡率、复发率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的重要手段,是肿瘤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卫生部《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及我院《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的精神,鉴于抗肿瘤药物有明显毒副作用,可给人体造成伤害,对抗肿瘤药物的应用要谨慎合理,特制定以下基本原则,请严格遵照执行。
1、权衡利弊,最大获益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权衡患者对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接受能力、对可能出现的毒副反应的耐受力和经济承受力,尽量规避风险,客观评估疗效。
即使毒副作用不危及生命,并能被患者接受,也要避免所谓“无效但安全”的不当用药行为。
2、目的明确,治疗有序抗肿瘤药物治疗是肿瘤整体治疗的一个重要环节,应针对患者肿瘤临床分期和身体耐受情况,进行有序治疗,并明确每个阶段的治疗目标。
3、医患沟通,知情同意用药必须与患者及其家属充分沟通,说明治疗目的、疗效、给药方法以及可能引起的毒副作用等,医患双方尽量达成共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治疗适度,规范合理抗肿瘤药物治疗应行之有据,规范合理,依据各专科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实施治疗,确保药物适量、疗程足够,不宜随意更改,避免治疗过度或治疗不足。
药物疗效相近时,治疗应舍繁求简,讲求效益,切忌重复用药。
5、熟知病情,因人而异据患者年龄、性别、种族以及肿瘤的病理类型、分期、耐受性、分子生物学特征、既往治疗情况、个人治疗意愿、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制定个体化的抗肿瘤药物治疗方案,并随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
特殊年龄(新生儿、儿童、老年)及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和有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需使用抗肿瘤药物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人群的特殊性,从严掌握适应证,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
6、谨慎处理不良反应必须参见说明书谨慎选择、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充分认识并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施治前应有相应的救治预案,毒副反应一旦发生,应及时处理。
7、临床试验,积极鼓励鼓励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加;严禁因药物临床试验延误患者的有效治疗。
8、抗肿瘤药物治疗应遵循以下原则:1、必须以病理组织学诊断作为肿瘤化疗的基础,不能用抗肿瘤药做诊断性治疗和预防用药。
2、严格控制抗肿瘤药物的适应证,争取最佳疗效,改善患者的生存状况。
3、严格掌握药物联用的指征,降低毒副作用。
4、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给药方法、时间。
5、密切观察药物的副作用,及时调整给药方案。
6、大剂量化疗和特殊化疗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调整剂量和给药时间,以防意外发生。
7、加强药物经济学的应用,尽量降低患者的药物使用支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9、联合化疗选择药物的原则:(抗肿瘤药物联合治疗的选择原则)1、联合使用药物中的每一药物应该在单独应用时疗效确切。
2、所用药物应具有不完全相同的药理作用和毒性。
3、数药同用时应不致减效或拮抗,并力求协同或增效。
科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鉴于抗肿瘤药物的特性,结合我科室实际用药情况,加强抗肿瘤药物的管理,以保证抗肿瘤药物安全有效地管理和使用,制定医师分级使用抗肿瘤药物,各级医师不的越级使用。
1、严格执行我院《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医师应按照医务部授权开具抗肿瘤药物。
2、抗肿瘤药物静脉用药实行集中调配与供应,科室不再自行配置,特殊时间需科室自行配置、使用抗肿瘤药物时应加强安全防护。
3、接收抗肿瘤药物配置成品时护士应认真核对后签字,严格按药物稳定性要求及时输注,以保证药效。
4. 给患者使用抗肿瘤药物前必须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并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药。
特殊管理的抗肿瘤药物使用时必须由护师复核。
4. 抗肿瘤药物输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注意抗肿瘤药物的保存条件、给药方式、输注速度、输注时间、渗漏处理等环节的安全。
4.医护人员应掌握抗肿瘤药物的相关不良反应、药液渗漏发生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
密切关注药物不良反应,一旦发生应立即按照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处置应急预案处理并及时上报药剂科、医务部。
5、抗肿瘤药物废弃物必须与其它物品分开放置,并密闭存放在有特殊标记的特制的防渗漏的污物袋中,统一交医疗垃圾运送组收集、集中焚烧处理。
科高危药品管理制度1、护士长是高危药品管理第一责任人,应严格监督高危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
2、科室存放高危药品应设专用存放区域,设置高危药品专用药柜,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药品应标识醒目,设置明显的高危药品专用警示牌以示提醒。
4、配置、使用高危药品时要实行双人复核并签字,确保用药安全无误。
5、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6、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定期总结分析,促进安全使用。
7、制定本科室高危药品管理目录。
科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科的急救药品的有效管理,确保急救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临床抢救病人时及时获取,根据医院的《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1、护士长是急救药品管理第一责任人,应严格监督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2、急救药品是临床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所用药品,必须严格管理,不能延误抢救使用。
3、科室急救药品统一存放在抢救室(监护室),专车存放,统一清单目录格式,统一摆放顺序,以满足临床抢救病人时方便使用。
4、由负责急救药品管理,负责请领、发放,并做好登记,实行急救药品日交接制和周核对制。
5、根据急救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毒性药品等)分别放置,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
6、急救药品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7、定期对急救药品进行检查,防止积压变质。
对近效期的药品要及时采取预警或更换。
近效期药品需在药品失效前3个月,提出更换申请,到药房进行更换。
超过有效期、发生沉淀、变色、标签模糊、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者不得使用,要及时到药房进行报损处理,并有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