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正式版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品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三、药品储存1.储存环境•药品储存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
•温度应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按照药品的要求进行分类储存。
•应设置温湿度记录仪,定期检查并记录温湿度数据。
2.储存设施•药品储存柜和货架应整齐摆放,合理利用空间。
•药品应按类别和有效期进行分区存放,避免过期药品混放。
•易碎、易腐败药品应单独存放,并进行标识。
3.储存管理•药品储存前应对包装进行检查,杜绝破损包装的入库。
•药品储存前应进行验收,核对数量和有效期。
•药品储存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更新进货记录。
•药品储存柜应定期清洁,避免积灰和异味。
四、药品养护1.养护措施•药品的光敏性药品应存放在避光的环境中。
•药品的温敏性药品应存放在低温环境中,避免高温暴晒。
•药品的湿敏性药品应存放在干燥环境中,避免潮湿和漏水。
2.养护记录•对存放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建立养护记录表,记录养护的时间和养护人员。
•每日对存放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进行养护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养护人员•养护工作由专门的养护人员负责,具备相关药品养护知识和技能。
•养护人员应接受定期培训,提高养护技能和养护质量。
五、药品安全1.安全措施•药品储存室应设置防火设施和防盗措施,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储存涉及危险药物的区域应进行合理隔离,并设置相关警示标识。
2.安全培训•所有涉及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的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药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责任和监督1.责任分工•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由指定的责任人和部门负责,明确责任分工。
2.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和养护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3篇)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的储存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正常使用,增强药品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包括药店、医院、制药企业等药品管理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遵循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分层管理和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促进药品养护工作的规范化和提高药品管理水平。
第四条养护工作的核心任务是储存安全和药效保持。
要以养护员为主导,建立健全的养护体系和养护流程,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共同促进药品养护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药品养护管理要求第六条养护员要熟悉药品储存和养护技术规范,确保药品在适宜的环境下储存,避免药品变质、受潮等情况的发生。
第七条养护员要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的问题,确保药品在储存期间保持良好的状态。
第八条养护员要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采取合适的措施保护药品,避免受到日光、潮湿、高温等外界因素的影响。
第九条养护员要做好药品的整理和分类工作,确保不同类型和不同批次的药品能够分开储存、易于取用。
第十条养护员要建立药品档案,记录药品的来源、入库时间、储存条件等信息,便于药品的追溯和管理。
第十一条养护员要定期组织药品的清理工作,清除过期、变质和不合格的药品,确保库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药品养护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入库环节:药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和检查,确保药品符合规定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入库后要进行分类、整理和标识,以方便药品的取用和管理。
第十三条储存环节:药品要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储存,保证在适宜的温度、湿度和光照下保存。
养护员要定期检查药品的储存环境,及时处理温度、湿度、光照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四条使用环节:药品的取用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私自取用和使用过期的药品。
使用药品后要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药品的用量、用途等信息。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应坚持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的原则。
第四条药剂科负责医疗机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的组织实施,各级药剂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药品储存第五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第六条药品应按照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一)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二)常温库:温度保持在10-30℃。
(三)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第七条药品储存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5%-75%之间。
第八条药品储存应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第九条搬运和堆码药品应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
第十条药品应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待确定药品为黄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
第三章药品陈列第十二条药品陈列应按照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
第十三条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应分开摆放。
第十四条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避免阳光直射。
第十五条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第四章药品养护第十六条药剂人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药剂人员应关注近效期药品,距效期六个月的药品应另存放,并做好明确标志,按月上报,以防失效。
第十八条对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缩短检查周期。
第十九条药剂人员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4篇)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证医院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保障药品的质量和供应;规范医院药品的储存养护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三、储存环境要求1. 储存区域应设在通风、干燥、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的场所。
2. 储藏温度应符合药品说明书和规定的要求,特殊要求的药品应按照要求单独存放。
3. 储藏区域应设有温湿度监测设备,并定期进行校准和记录。
4. 储藏区域禁止存放过期药品、变质药品和病原微生物。
5. 不同类别的药品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四、储存方法1. 不同类型的药品应分类储存。
2. 药品应标有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方法储存。
3. 严禁将药品暴露在阳光直射下,避免受热、潮湿和污染。
4. 药品容器应密封良好,避免氧化和蒸发。
5. 药品应按照采购日期和有效期进行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使用,避免过期药品使用。
6. 不同类型的药品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感染和化学反应。
五、养护管理1. 定期对药品储藏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消除储藏区域的细菌和污染源。
2. 定期巡查储藏区域,检查药品容器的完整性和密封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 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筛选过期、变质和损坏的药品。
4. 对过期、变质和损坏的药品进行专门处理,防止误用和再次流通。
5. 对温湿度监测设备进行定期校准和维护,确保储藏条件的稳定和准确。
六、记录与报告1. 对药品的进货、存储、使用和报废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药品批号、数量、剩余量、有效期等信息。
2. 对药品的温湿度监测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包括记录时间、温湿度数值和校准情况等信息。
3. 对药品的巡查和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包括检查时间、巡查内容和处理情况等信息。
4. 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工作的情况,包括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七、制度执行和监督1. 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药品储存养护管理的要求。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的储存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药品的储存、养护、运输和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药品养护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规范,确保药品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药品养护管理工作由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下设药品养护组具体负责药品养护工作。
第五条药品养护组的职责:(一)制定药品养护计划和养护措施,组织实施药品养护工作;(二)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三)对药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四)对药品养护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进行隔离、登记、报告和处理;(五)对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养护人员业务水平;(六)完成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药品储存环境管理第六条药品储存环境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药品质量稳定。
第七条药品储存环境应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药品受潮、霉变、虫蛀、鼠咬等质量问题的发生。
第八条药品储存环境应当实行温湿度监测和控制,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九条药品储存环境监测和控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常温库温度控制在10℃-3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二)阴凉库温度控制在不超过2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三)冷库温度控制在2℃-1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四)药品储存环境监测和控制应当采用准确的监测仪器,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五)药品储存环境监测和控制应当每天进行两次,上午9:30和下午3:30各一次,并做好监测记录。
第四章药品养护管理第十条药品养护组应当根据药品的特性、储存环境等因素,制定药品养护计划和养护措施。
第十一条药品养护组应当对药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药品贮存与养护制度

药品贮存与养护制度一、药品贮存1.药品存放环境:药品的贮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药品贮存环境标准。
贮存药品的房间应保持清洁,通风良好,并且要定期检查维护。
药品存在室内温度要在5℃~25℃之间,相对湿度不得高于65%。
要定期对存放药品的环境进行检测,确保环境符合规定。
2.药品分类贮存:根据药品的特性、用途和贮存要求,进行合理分类贮存。
化学性质不同的药品应分开贮存,防止相互作用、交叉感染和变质等情况发生。
对于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要有专门的贮存区域并严格控制。
3.药品包装:药品在贮存过程中必须保持原有的包装完好,防止外界气体、湿度和细菌等进入药品。
同时要避免药品包装与药物发生反应,影响药品质量。
4.药品存储记录:要建立药品存储记录,记录每个药品的名称、规格、进货日期、批号、有效期等信息,以便进行监管和追溯。
同时要做好库存管理,及时更新药品的进货和出货情况,以免过期或断货。
二、药品养护1.药品养护规范:药品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药品养护规范进行操作,包括药品的采购、清点、验收、储存、标识、定期检查等环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药品处理:对于过期、变质、损坏或无法使用的药品,要及时进行处理,严禁继续使用或销售。
同时要加强对药品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3.药品养护人员培训:对从事药品贮存与养护工作的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培训,使其了解贮存与养护的操作规程和知识要点,并且能够正确使用相应的设备和器材。
4.药品养护记录:对药品的养护工作要建立记录,监控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养护记录中要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养护日期等信息。
5.养护设备和器材:药品贮存与养护过程中需要使用一些设备和器材,如温湿度记录仪、干燥剂、防潮柜等。
要对这些设备和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准确性。
药品贮存与养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保障,保证患者用药的有效性。
卫生机构和药店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管理,贯彻好贮存与养护制度,加强药品质量监控,避免因药品贮存与养护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风险。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本医疗机构制定了本《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药品储存、养护和管理,为医疗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药品储存1.药品储藏室(1)药品储藏室应设在室内,通风、防潮、干燥,并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
(2)药品储藏室的门应关闭并加锁,进出门应有记录,并且不得存放非药品物品。
(3)药品储藏室应配备足够的药品储藏柜和货架,柜架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
(4)药品储藏室应有专人负责,进出药品应在记录簿上填写相关信息。
2.药品储藏条件(1)不同种类的药品要按照要求分类储存。
(2)药品应储存在室温下,并保持干燥、通风和无异味。
(3)有些药品需要放在冰箱中储存,冰箱温度应保持在2-8℃之间。
(4)药品要避光,特别是易变质的药品。
3.药品储存期限(1)药品储存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2)药品在储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储存期限和规定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清理过期或失效药品。
(3)过期药品不能使用,应及时淘汰。
三、药品养护1.药品保养(1)不同种类的药品应保持干燥、密闭、避光和防潮。
(2)对易挥发或易吸潮的药品,应控制湿度和温度。
(3)对外观和质量有要求的药品,应避免受外力损伤,同时检查它们的质量。
2.药品保养记录每种药品的保养情况应在记录簿上详细记录,包括保养日期、保养人员和药品保养情况等信息。
四、药品管理1.药品出库(1)药品出库应按照医生开具的医嘱进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2)药品出库应记录在药品出库记录簿上,包括出库日期、出库人员和出库数量等信息。
2.药品分类(1)在储藏、保养和管理过程中,药品应按照功能、特性、来源或规格等约束条件进行分类。
(2)药品分类应采用颜色标识方法,即用红色标记紧急药品、用黄色标记毒性药品等。
3.药品采购(1)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
(2)药品采购应保证采购的药品质量、规格、数量和价格等符合要求。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一、药品储存要求1.药品的存放地点应该干燥、通风、温度适宜;2.药品的储存区应设有专门的货架,不同种类的药品要分开存放,保持分类整齐;3.存放的药品要符合有效期限的要求,过期的药品不能使用;4.要定期巡查存放区域,维护储存的药品,及时处理损坏或变质的药品。
二、药品养护要求2.防潮、防尘、防虫是药品养护的重要步骤;3.药品的存放要按照冷藏、常温、避光等特殊要求进行处理;4.遵循药品使用前的准备要求,比如需要摇晃、稀释等特殊操作,必须按照要求进行。
三、药品安全管理1.药品储存和养护区域要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2.要建立药品的出入库管理制度,所有的进出流程都要有记录,并进行核对;3.对重要药品的储存区域要设置监控摄像,保障药品的安全性;4.定期组织对药品储存和养护区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四、药品灭菌管理1.对于需要灭菌的药品,必须按照灭菌要求进行处理,确保药品的无菌状态;2.灭菌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有效的灭菌效果;3.灭菌药剂要符合规定的药物储存和养护条件,避免受到其他环境因素的影响。
五、药品库存管理1.要制定合理的库存管理计划,有计划地进行药品的采购;2.定期检查库存药品的数量和有效期限,进行必要的补充或处理;3.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药品库存过期和浪费;六、药品使用管理1.要建立健全的药品领用和申领制度,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取得合适的药品;2.对使用过的药品进行及时处理,避免二次使用或混淆。
以上是一份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制定并执行这样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单位的管理水平。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品的储存、养护管理,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品的采购、储存、养护、出库、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我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可靠。
第四条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责任主体为药剂科,药剂科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养护管理机构,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五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药剂科应根据医院临床需求、药品供应市场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的稳定性。
第七条药品采购应选择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资质的企业,签订合法的采购合同,明确药品质量、价格、配送等内容。
第八条药剂科应建立药品采购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三章药品储存第九条药剂科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场所和设施,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条药品储存应实行分类管理,按照药品的性质、用途、储存要求等进行分类,同类药品应存放于同一区域。
第十一条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储存条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的稳定性和适宜性。
第十二条药剂科应建立药品储存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数量、储存位置、储存日期等信息,并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药品账物相符。
第四章药品养护第十三条药剂科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养护机构,明确养护人员的职责,制定养护工作计划,确保药品养护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十四条药品养护人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定期对药品进行巡查、养护,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药品养护人员应重点关注易变质、易损耗、易混淆等药品,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药品质量问题的发生。
第十六条药剂科应建立药品养护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养护日期、养护人员等信息,留存相关养护资料。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1. 引言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是医疗机构的重要部分,关系到药品的使用效果、药品的安全性与药品的质量保障。
因此,对于药品储存与养护的管理,需要有完善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化管理。
2. 药品储存2.1 药品储藏环境药品储藏环境应符合药品质量标准和规定。
储藏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降水及阳光直射,温度不应过高或过低,无异味及有害气体等污染。
2.2 药品储藏区域分配药品储藏区域应分类存放并贴有标签。
各类药品的储存位置应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禁止混存。
易污染或易变质的药品要隔离存放,标识明显。
储藏区域要保持卫生,无垃圾杂物。
2.3 药品储存操作药品储存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储存。
新进药品要先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完毕后方可储存。
储存时,要注意对药品的标识、检定日期、过期期限等进行核对和记录。
3. 药品养护3.1 药品包装药品包装应在外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贮藏条件等信息。
外包装应完整无破损,不得使用已破损或变形的药品包装。
3.2 药品养护区域分配药品分区储放,应根据其特征与要求分别进行管理,避免混放、混储,以防造成污染、变质及误用。
3.3 药品养护温度及湿度要求药品的养护温度及湿度要符合其贮藏条件的规定,避免各类药品被气温、湿度波动影响其药效。
3.4 药品养护托盘使用药品养护托盘应具有合格证书,表面光滑平整不刮花,无毛刺及无毛屑。
养护托盘应经常清洗消毒,防止药品污染。
使用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养护托盘的把手不得接触药品。
4. 药品验收4.1 药品验收标准医疗机构内。
负责药品的验收工作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资格考试,并具有一定的药学理论及技能,掌握药品验收的标准及流程,确保药品验收符合规定。
4.2 药品验收程序药品验收一般包括验收单的填写、药品的检验、药品的接收等程序。
对药品的包装、标签及适用期等进行查看与核实。
送来的药品必须与过程记录单同步更新,完成后由财会人员出具入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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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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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规范本单位药房药品的储存与养护,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和墙壁,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顶的距离不小于30厘米,多余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5厘米,以利于空气流通。
3.做好药品的分类储存工作,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处、阴凉处、冷柜: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
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应分开存放。
4.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合格品分开存放,并建立不合格品台账,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的严重后果。
5.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明确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6.养护人员应做好药房的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药房各类库房的温湿度要求为:常温库0-30℃,阴凉库10-20℃,冷库2-10℃,相对湿度45%-75%),每日
上午9时左右、下午3时左右各监测并记录一次药房内温湿度。
根据温湿度(储存普通品种药品的库房按照阴凉库标准,温度保持在10-20℃,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7.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对一般品种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重点品种(如: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按月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8.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9.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储存,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
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储存,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10.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使用,及时报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处理。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