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防范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防范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防范工作,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本领,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商业利益,订立本《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防范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
三、知识产权保护3.1 知识产权分类知识产权包含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企业应对其拥有、使用或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明确分类和管理。
3.2 知识产权保护责任1.企业领导层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的紧要性,并负有最终责任。
2.各部门负责人应确保本部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合理调配资源,建立相关制度,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和保护。
3.3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1.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培训,提高他们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敬重。
2.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订立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制度和流程,明确知识产权的申请、审查、管理和维权程序。
3.重视知识产权的保密工作:加强对企业核心技术、商业信息和机密资料的保密措施,限制知识产权的外泄。
4.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维护:建立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确保对已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合理管理和维护。
5.合理运用知识产权:依据企业业务需求,合理运用已拥有的知识产权,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6.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监督和检查制度,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4 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维权1.知识产权的申请:企业应对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及时申请专利,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申请料子。
2.知识产权的维权:对于受到他人侵权行为的,企业应立刻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风险防范4.1 风险认得与评估企业应建立风险认得与评估机制,及时识别和评估知识产权相关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2 内部风险防范1.内部教育培训:开展内部培训,加强员工对风险防范的认得和理解。
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合作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合作制度1.前言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资产和竞争力,保护和合理利用知识产权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至关紧要。
为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合作环境,规范员工的行为,确保企业知识产权的安全和合法使用,订立本制度。
2.定义2.1 知识产权:指由企业独立创造、具有法律保护的知识和技术成绩,包含但不限于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等。
2.2 知识产权保护:指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企业的知识产权免受侵害、滥用及非法使用的行为。
2.3 知识产权合作:指企业与外部合作伙伴或其他机构进行知识产权相关的合作活动,包含技术转让、合作研发和共享知识等。
3.知识产权保护3.1 企业知识产权的注册和维权3.1.1 企业应及时将紧要的技术研发成绩进行专利申请,并妥当保管专利文件。
3.1.2 企业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定期进行知识产权审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处理侵权纠纷。
3.2 保密义务3.2.1 员工在受雇期间和离职后,都必需严守企业的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
3.2.2 员工在处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和资料时,应采取必需的保密措施,如加密、限制访问等。
3.3 知识产权培训和知识产权意识3.3.1 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本领。
3.3.2 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制度,通过内部刊物、会议等方式,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普及。
4.知识产权合作4.1 合作伙伴的选择4.1.1 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应充分考虑其知识产权的情形和保护本领,并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4.1.2 在与合作伙伴沟通时,应注意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避开泄露敏感信息。
4.2 知识产权的合作管理4.2.1 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合作管理制度,包含合作项目的立项、协议签订、合作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权益调配等内容。
4.2.2 在合作项目中,企业应明确双方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方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1. 简介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维护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规范有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操作流程所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以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和管理。
2. 知识产权保护原则在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为所有的知识产权持有者提供公平和合理的保护;- 法律合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制度与法律的要求相一致;- 便利高效原则:建立便捷而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流程,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 预防为主原则:采取预防措施,预防知识产权的侵权和损害;- 综合施策原则:通过多种手段综合施策,保护知识产权的综合利益。
3.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的内容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3.1 知识产权申请管理- 确定知识产权申请的程序和要求;- 设立知识产权申请审核机构,负责审核和处理知识产权申请;- 规定知识产权申请的审查程序,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设立知识产权申请的时间限制和费用规定。
3.2 知识产权权利的确认与保护- 确定知识产权权利确认的程序和要求;- 建立知识产权权利确认机构,负责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权利;- 规定知识产权权利确认的审查程序,确保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确定知识产权权利的保护措施,包括禁止侵权和索赔等。
3.3 知识产权的维权与应诉- 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机构,负责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调查和维权活动;- 确定知识产权维权的程序和要求;- 设立知识产权应诉机构,负责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规定知识产权维权和应诉的法律程序、时间限制和费用规定。
3.4 知识产权保护宣传与培训-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提高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培训,提升员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法律素养;- 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和培训计划,确保活动的有效开展和覆盖范围。
4.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的执行为了确保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应采取以下措施:- 确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负责人;-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流程,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监督机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其与企业实际情况相适应。
知识产权库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库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提高企业的创新本领和核心竞争力,订立本《知识产权库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知识产权的申请、管理、保护和利用等工作。
2. 知识产权库的设立和管理2.1 在我公司建立知识产权库,用于统一管理和归档知识产权相关的料子和信息。
2.2 知识产权库的管理工作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分工和责任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2.3 知识产权库应保持良好的秩序和乾净,全部资料应依照规定的分类、归档和命名方式进行管理。
3. 知识产权申请流程3.1 任何员工发现或创造的知识产权应当及时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知识产权申报表》。
3.2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知识产权的申请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申请。
3.3 若确定需要进一步申请,员工应依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完成知识产权申请的准备工作,并通过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给特地的法律服务机构代理申请。
3.4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进申请进程,并及时向员工反馈申请的结果。
4. 知识产权信息的收集和整理4.1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定期收集和整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包含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等。
4.2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息的归档和检索系统,方便各部门查询和利用相关信息。
4.3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外部知识产权信息的监测,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并向相关部门供应分析报告和建议。
5.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5.1 公司全部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敬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非法使用、复制、传播他人的知识产权。
5.2 公司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密工作,采取措施防止知识产权泄露和侵权风险的发生。
5.3 公司应建立知识产权监测和维权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侵权行为。
5.4 公司应对知识产权进行定期巡查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和优化知识产权的价值。
保密与保护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保密与保护知识产权管理制度1. 前言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信息的保密与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确保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本领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护。
全部企业职工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守保密义务和知识产权保护要求。
2. 保密管理2.1 保密范围保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研发信息、客户信息、经营计划、财务信息等企业经营和运营相关的信息。
2.2 保密责任2.2.1 企业管理层应对企业内的保密工作进行有效组织和管理,并订立保密责任追究制度。
2.2.2 企业职工应当严守保密义务,对全部知悉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2.2.3 企业职工离职或调岗时,应进行相应的交接手续,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性。
2.3 保密措施2.3.1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保密管理制度,包含加密传输、存储设备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保密措施。
2.3.2 企业要定期组织保密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2.3.3 企业内部文件、资料以及电子文档应依据保密等级进行分类、标识和存储。
2.3.4 公司员工对涉及保密信息的沟通和传输,应采取加密、身份验证等安全措施。
2.4 保密违规惩罚2.4.1 对于有意泄露、窜改、窃取或滥用保密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 职工违反保密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含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3. 知识产权保护3.1 知识产权类型知识产权包含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3.2 知识产权登记管理3.2.1 企业管理层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制度。
3.2.2 企业应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内部创新成绩,依法进行知识产权登记。
3.2.3 知识产权的登记、维护和保护工作由特地的部门负责,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3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3.3.1 企业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3.3.2 企业应与相关单位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保护知识产权,依法维权。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1.引言本文档旨在确立和规范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护和管理企业的知识产权,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和利用效率,促进创新和发展。
本文档适用于公司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相关工作。
2.知识产权保护体系2.1 知识产权保护目标2.2 知识产权分类和范围2.3 知识产权保护程序和措施a. 商标保护b. 专利保护c. 著作权保护d. 商业秘密保护e. 知识产权保护团队的组成和职责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3.1 知识产权管理目标a. 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架构b. 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分工3.3 知识产权管理流程a. 知识产权申请流程b. 知识产权维权流程c. 知识产权出让与许可流程d. 知识产权监督和检查流程3.4 知识产权管理工具和技术支持4.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与利用4.1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4.2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程序4.3 知识产权价值利用方法4.4 知识产权价值利用流程5.知识产权教育与培训5.1 知识产权意识培养5.2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训6.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清单。
7.法律名词及注释7.1 商标: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识,包括商标名称、商标图形、商标颜色等。
7.2 专利:专利是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技术创造的保护。
7.3 著作权:著作权是对原创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保护。
7.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具有经济价值,经过企业采取保密措施和对外保密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
注释:以上为常用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名词,具体解释详见相关法律法规。
知识产权部门管理制度文件

知识产权部门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创新发展,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正当权益,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知识产权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知识产权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化和规范化。
第四条知识产权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系统内知识产权管理的协调指导、政策研究、法制建设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工作。
第五条知识产权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知识产权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当依法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知识产权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数据库和信息系统,推进知识产权信息的共享和利用。
第二章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职责第八条知识产权部门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知识产权工作。
具体负责下列职责:(一)总体协调本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政策、制度、规章和标准。
(二)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协调纠纷和侵权投诉的处理工作。
(三)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政策研究、国际交流合作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推进知识产权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利用。
(五)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六)其他职责。
第九条知识产权部门应当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的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十条知识产权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团队,从事法律事务、咨询和服务。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部门应当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依法协助知识产权权利人进行维权活动。
第三章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第十二条知识产权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申请、登记、变更、转让、许可、监督、处罚、维权和纠纷解决等。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一、总则1.1 意义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行为,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确保企业知识产权的安全和利用。
1.2 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所有涉及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专利诉讼、商标注册、著作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
1.3 政策依据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知识产权保护2.1 保护范围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2.2 保护方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方法主要包括:申请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登记著作权、制定保密措施等。
2.3 侵权行为应对在发现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时,应及时采取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投诉、商务谈判等方式,维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三、知识产权管理3.1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管理等工作。
3.2 知识产权管理流程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申请流程、审查流程、保护流程等,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3.3 知识产权合同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合同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查、签订、履约等环节,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知识产权运营4.1 知识产权评估企业应定期进行知识产权评估,对自身知识产权价值进行评估并进行利用决策。
4.2 知识产权授权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授权自身知识产权,以实现知识产权的最大化价值。
4.3 知识产权开辟企业应进行创新研究和技术开辟,加强知识产权的实用性、先进性和独特性,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市场竞争力。
五、知识产权保密5.1 保密原则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员工保密意识、制定保密规定、部署安全措施等,保障企业的知识产权安全。
5.2 维护保密企业应建立保密审查机制,对外部人员的信息获取行为进行审查,确保知识产权的保密准则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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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保护本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知识产权的保护时效及界定等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本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本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本公司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公司拥有的经营管理、科研、工程、设计、市场、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本公司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公司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公司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
凡本公司的员工(含公司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公司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本公司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产业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总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
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审查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三)指导、检查、监督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四)规划处理与本公司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
(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知识产权管理员是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的职位,归口管理知识产权
工作,负责处理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草拟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本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二)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三)审查公司各部门申报的知识产权文书,管理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统计等工作;
(四)管理日常的知识产权的状况、权属变更;
(五)配合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及专项工作;
(六)监理涉外知识产权、进出口产品和技术合同中的有关知识产权问题;
(七)负责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的专业培训;
(八)协助调处知识产权纠纷;
(九)负责办理、落实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知识产权事务。
第七条根据知识产权类别的不同,可有不同的部门实行单项管理。
第八条知识产权评估制度。
知识产权属公司的无形资产,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之加以评估,并在公司财务会计上反映。
在国内外科技开发、市场交易等产权变更时,必须进行知识产权评估,重大的事项须经主管领导和管理部门批准,报知识产权管理员处备案。
评估报告应当交公司档案室备案保存。
第九条知识产权工作备案制度。
公司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相关资料报知识产权管理员处备案,主要包括涉及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开发合同、鉴定文件、转让合同、评估文件、成果处理方案、纠纷处理方案、奖惩措施、涉密范围人员名单、保护承诺书及相关的劳动合同文本以及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划定和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等;
第十条公司建立成果归属判定制度。
(一)个人知识产权活动。
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开展个人创新和知识产权创作活动。
对于个人的非职务智力成果,公司予以尊重。
公司员工的个人智力劳动成果,不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在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注册或者授权前,需要确认为其个人智力劳动成果的,可向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员处提交书面说明,经审查后可由知识产权管理员出具《个人智力劳动成果确认书》。
(二)职务知识产权创作活动。
员工的职务创作活动的智力成果,归属本公司或所属单位,其作品、技术成果、设计、发明等申请权及权利归属本公司或所属单位,公司或所属单位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保护其创作者的署名权。
以下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本公司或所属单位:
1、为本职工作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为本公司分配指定专项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主要利用本公司的资金、设备、材料、资料等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4、来本公司学习、进修、实习或合作研究的客座研究人员或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公司学习或工作期间完成、除另有协议外的智力劳动成果;
5、离开本公司2年内所完成的,与其在本公司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本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内部共享制度
公司的知识产权在公司体系内实行有条件的共享。
(一)所有权归属公司的知识产权,经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可允许各所属单位使用;
(二)所有权归各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经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和所属单位共同批准,可允许公司其他所属单位使用。
(三)所属单位使用公司或其他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应当签署许可使用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保密条款;
(四)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可采取有偿使用的方式,也可采取无偿使用的方式,由许可和被许可单位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合同制度。
(一)与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合作研究或合作开发时,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中必须订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
(二)订立技术合同(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经过知识产权管理员审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其他部门或个人无权签署。
(三)同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许可证贸易时,需签订实施许可合同,并根据许可的权限范围、时间、地域等因素综合确定许可使用费。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保密、保护和承诺制度。
公司各部门、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制止、杜绝知识产权流失;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和结合本公司实际,发挥知识产权在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
(一)任何人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擅自将本公司所有的知识产权泄漏、使用、许可或转让。
任何机构和个人,发现侵权或者侵权的可能,应采取积极措施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员在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指导下解决问题。
(二)公司积极进行知识产权登记、备案、申请确权工作。
对于不宜采取上述措施但有商业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应先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在确定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前,不发表成果论文,也不得以委托鉴定、展览、广告、试销、赠送产品等任何方式向社会公开。
提交的新产品在国内外参加展览会,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时,须做好事先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准备。
(三)严防商标、专利、域名、商号等被他人抢注。
各部门积极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员日常跟踪商标、专利、商号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登记注册、授权情况,发现可能对本公司知识产权有冲突的情形,应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员采取积极措施,运用法律规定和制度性安排提出异议或启动相应的程序解决。
(四)公司划定科技开发区域、商业秘密保护区域,未经许可,非科研人员和因工作需要必须接触到相应资料、物品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划定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或为无关人员进入该涉密场所提供便利。
建立参观访问控制、陪同制度。
参观访问者一律按照指定路线和范围在专人陪同下,有组织地进行参观访问。
(五)产品开发和职务智力成果活动期间,应当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利用非保密通信工具传递商业秘密信息和与职务智力劳动相关的信息。
(六)公司确定的商业秘密,在其文件资料或者物品上,以明确的警示标志标示出公司商业秘密的符号及密级、保密期限。
相关的文件资料限于涉密人员接触;参加涉密的会议,采取到会办理签到手续、会后资料交还等保密措施。
(七)在劳动合同中,必须载明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将单位的知识产权擅自发表、泄漏、使用、许可或转让;也不得利用在本单位工作所掌握的信息资料为同行业的其他竞争者服务或提供便利。
无论任何原因离开该本公司前,须将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试验设备、产
品、计算机软件、科技成果、作品、设计成果,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及客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业务资料、通讯方式等)全部交回,并有责任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复制、发表、泄露、使用、许可或转让。
(八)公司可根据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对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帮助。
第十四条公司建立知识产权宣传制度。
本公司应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工作,增强员工知识产权开发与保护意识。
惠州市
2018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