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作施工队伍管理办法
施工企业联营项目管理制度范文

施工企业联营项目管理制度范文施工企业联营项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施工企业联营项目的管理,促进施工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共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企业联营项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共同承担的一个或多个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施工企业联营项目的目标是合理利用各方的资源,提高施工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四条施工企业联营项目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的主体作用,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项目联营协议第五条施工企业联营项目的合作应有明确的合作协议,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合作目标和任务;(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项目财务计划和资金来源;(四)项目管理及控制;(五)合作期限和解除条件;(六)争议解决方式;(七)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六条施工企业联营项目合作协议应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协议内容应明确、详细,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盖公章。
第七条施工企业联营项目合作协议的修改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需经过各自公司内部相关程序的批准。
第三章项目管理机构第八条施工企业联营项目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协调和决策。
第九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能:(一)负责项目计划的制定与执行;(二)组织项目资源调配和任务分配;(三)监督项目进度和质量,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四)协调各方合作,并促进项目中的沟通与协作;(五)负责项目的合规管理。
第十条项目管理机构由联营各方共同组成,其中每个施工企业需派员参与,项目管理机构设立后,各方应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投票选举一名负责人。
第四章项目资源管理第十一条项目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财务资源。
第十二条项目人力资源由各方共同负责,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
项目管理人员的选择应严格按照资质要求进行,施工人员的配备应根据施工规模合理安排。
第十三条项目物资资源的采购和管理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各方应及时提供所需物资,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供应时间。
联营工程合作方管理制度

联营工程合作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营工程合作方的行为,提高合作效率,促进双方合作共赢,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合作方的联营工程合作,为双方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条双方应本着互信互利、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并不时进行修订。
第二章合作方资质要求第五条合作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从事相关工程合作,具备稳定的财务实力及良好的信誉。
第六条合作方应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能够合法合规经营。
第七条公司有权对合作方进行资质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参与联营工程合作。
第八条合作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合作方应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和相关文件,如有虚假情况发现,公司有权取消合作资格。
第十条合作方应持续保持资质证明合法有效,如有过期或被吊销情况,公司有权终止合作。
第三章合作方义务第十一条合作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合作方应按照工程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合作内容。
第十三条合作方应积极配合公司的工作,保障合作进展顺利。
第十四条合作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支付合作费用,并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第十五条合作方不得私自变更合同内容,如有变更需与公司商定并签署变更协议。
第十六条合作方应保管好公司交付的工程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不得外传或私自使用。
第十七条合作方应保护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及环境,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合作方应定期向公司提供工程进展情况及相关报告,并按公司要求配合相关评估工作。
第四章公司权利第十九条公司有权对合作方的合作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作按照合同规定进行。
第二十条公司有权要求合作方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以进行相关验收和审计工作。
第二十一条公司有权根据合作方的违约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合作、终止合作等。
第二十二条公司有权要求合作方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确保合作的正常进行。
施工企业联营项目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联营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统一施工企业联营项目管理活动,当事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确保项目高效、有序地进行,保障联营项目的成功落地和顺利运营,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项目选址和规划1. 参与方应充分调研市场需求和资源情况,选择适宜的项目选址,并确保选址合法合规。
2. 项目规划要充分考虑地域环境、市场需求、项目投资等因素,明确项目定位和发展规划。
3. 参与方应严格按照选址规划和项目规划进行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项目投资和融资1. 参与方应按照合资协议约定,按比例投入资金,并确保投资款项来源合法合规。
2. 参与方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共同协商确定项目融资方式,确保融资合法合规。
3. 项目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合资协议约定和项目开支计划进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四章项目合同管理1. 参与方应共同签署合资协议和其他相关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内容应清晰明确,防范风险。
2. 项目合同的履行应严格按照约定进行,确保项目合同履行合法合规。
3. 如有需要,参与方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解除等法律程序的处理,确保合同变更、解除程序合法合规。
第五章项目管理组织和运营1. 参与方应共同组建项目管理团队,明确项目管理机构和管理层,确保项目决策和管理高效顺利。
2. 项目管理团队应按照项目规划和合资协议约定进行工作,确保项目管理合法合规。
3. 参与方应共同协商确定项目运营计划和战略,确保项目运营方向明确。
第六章项目风险防范和应对1. 参与方应共同开展项目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定风险应对方案,确保项目风险可控。
2. 如项目出现风险,参与方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处理风险事件,确保项目稳定运营。
3. 如有需要,参与方可以共同购买项目风险保险等产品,增强项目风险防范能力。
第七章项目监督和评估1. 参与方应共同设立项目监督机构或采用外部监督服务,进行项目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管理合法合规。
2. 同时,参与方应设立项目绩效评估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经营状况进行评估,以便及时调整项目经营方向。
联营分包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联营分包队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降低事故发生率;3. 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4. 维护公司形象,提升工程质量。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联营分包队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本制度;2.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3. 各分包队伍设立安全员,负责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3)配备专职安全员;(4)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 分包队伍施工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3)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4)做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5)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3. 分包队伍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办公室。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分包队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联营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对联营工程的管理制度

公司对联营工程的管理制度一、总则公司联营工程是指公司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合作进行的工程项目,由公司与合作方共同出资、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
为规范公司联营工程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公司和合作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联营工程的范围公司联营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其他企业或个人达成合作协议,共同投资、承担风险和分享收益的工程项目。
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经公司领导班子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合作方选择1. 合作方应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法经营资格。
2. 公司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前,应对合作方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公司的合作标准。
3. 合作方不得参与与公司直接竞争的业务,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四、合作协议1. 公司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前,应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资金投入及分配、风险控制、收益分配等内容,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2. 合作协议需经公司法务部或委托律师审核,确保合法有效,合同的解决争议条款明确、有效。
3. 合作协议中应规定双方的监督与管理机制,确保项目的合规运作和风险控制。
五、项目管理1. 公司应派遣专业团队进行项目管理,负责项目的实施、监督和控制。
2. 项目管理团队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项目管理团队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合作方的有效沟通和协作。
六、风险控制1. 公司应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 公司与合作方应共同承担项目运营风险,并形成风险共担机制。
3. 风险事件发生时,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保护合作方的权益。
七、收益分配1. 收益分配应按照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比例进行,确保双方的收益权益得到保障。
2. 公司应按照合作协议的规定,及时向合作方结算收益,确保合作关系的良好发展。
3. 收益分配应公开透明,遵循市场规则,不得有任何不正当的利益输送。
工程处对联营队伍管理制度

工程处对联营队伍管理制度一、前言联营队伍是工程项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管理的好坏关系到整个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最终的成功。
为了规范和提高联营队伍管理工作,工程处制定了本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管理和指导联营队伍的工作。
二、管理目标1.明确各方责任:明确参与联营的各方责任,确保各方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2.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及时沟通反馈,解决问题,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3.规范管理流程:建立管理规范的工作流程,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程序的顺利进行。
4.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科学管理和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三、管理机构1.工程处联营管理委员会:设立由工程处主管领导担任主任的联营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联营队伍的工作。
2.联营办公室:设立联营办公室,由工程处指定专人负责,协助管理委员会处理日常事务。
3.工程处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联营队伍的工作。
四、管理职责1.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联营队伍管理制度、审批项目方案、协调各方利益关系、解决纠纷等工作。
2.联营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协调沟通、督促落实工作计划等工作。
3.工程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联营队伍各方的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五、管理内容1.项目管理: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分工、工作计划、进度控制等,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措施。
3.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项目要求。
4.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
5.经费管理:建立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透明。
六、管理措施1.定期召开联营队伍会议,汇报工作情况,交流经验,解决问题。
2.建立健全的档案资料和信息系统,及时记录和反馈工作进展。
3.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各方工作进行评估和奖惩。
4.加强技术培训和交流,提升各方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施工企业联营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联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施工企业的联营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加强联营企业的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2. 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3. 加强联营企业的沟通和协调,保证项目的成功完成。
三、组织结构1. 主管部门:公司董事会是最高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企业的总体方针和政策;2. 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是联营企业的领导者,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工作;3. 部门设置:公司设有市场部、技术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4. 人员配备:公司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合理配置人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流程1. 项目立项:公司要在项目立项阶段就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确定项目的合作伙伴和分工;2. 合作协议:公司要与合作伙伴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 建立工作组织:公司要建立起合适的工作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4. 项目管理:公司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5. 结算工作:公司要及时进行项目的结算工作,确保合作伙伴的权益。
五、管理机制1. 决策机制:公司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2. 沟通机制:公司要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3. 监督机制:公司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进行;4. 风险控制:公司要加强项目风险的控制,确保项目的安全和稳定进行。
六、管理措施1. 定期开展培训:公司要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管理水平;2. 建立奖惩机制:公司要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3. 建立考核评价:公司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员工的工作表现;4. 强化安全管理:公司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项目的安全进行。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施行之日起生效;2. 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3. 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联营项目工地管理制度

联营项目工地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联营项目工地管理行为,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联营项目的施工工地管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协调、安全防护、现场管理等。
1.3 工地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施工工地秩序井然,安全可控。
二、工地管理组织架构2.1 工地管理机构设置工地管理机构应当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2 工地管理人员职责2.2.1 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工地施工工作,安排施工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2.2 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方案,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2.2.3 现场监理:负责监督现场施工工作,检查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2.4 材料管理员:负责材料采购、管理和使用工作,严格控制工地材料的流转和使用。
2.2.5 劳务管理员:负责劳务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人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保障劳务安全和权益。
2.2.6 环境保护员:负责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及时处理工地环境污染问题。
2.3 工地管理部门设置2.3.1 工程部:负责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定,监督施工质量和进度。
2.3.2 质量安全部:负责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检测和安全评估机制。
2.3.3 劳务保障部:负责工地劳务管理工作,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2.3.4 环保部:负责环保工作,严格控制工地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三、安全防护措施3.1 施工安全3.1.1 安全教育: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规定的能力。
3.1.2 安全设施: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杆、安全带等,确保工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1.3 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2 防火防爆3.2.1 严格禁止在工地内吸烟、使用明火,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2.2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防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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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联营施工项目管理办法
(意见稿)
目前我公司下属的部分联合经营项目队伍组织结构不健全、施工队伍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管理模式粗放,施工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我公司的产值做大做强,坚持以人为本、相互协作、充分实现公司“精心管理、和谐共赢、开拓进取、做大做强”的生产经营方针,利益共享。
特制定我公司联营合作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一、联营合作施工单位的资格管理
1、对申请联合经营(包括挂靠)的施工单位或个人,由公司经营部牵头进行全方位的考察.(考察内容附表)
2、联合经营单位必须是取得相应资质,向我公司提交等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证书;联合经营个人须有相应资质法人担保或集团公司或公司处级以上管理人员书面担保及个人财产(不低于100万)抵押;
3、联合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包括施工前期的资金垫付能力及意外发生后的经济责任承担能力(自有资金垫资能力不低于在建项目预算造价的30%);
4、联合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有足够的诚信度,施工中
与业主关系的处理方面、与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关系的处理方面,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
5、联合经营单位和个人在近三年内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出现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引起过上访、堵门闹事事件发生;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以提供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工程安全方面没有出现过人身伤亡重大责任事故;
6、联营工程规模及类型:房建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矿山建设、市政及专业分包工程500万以上的项目工程(高危工程除外)。
7、考察申请人合格后,生产技术部、经营部须将考察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经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相关人员签字资料要备案保存;
二、联营合作项目上缴费率标准的确定及协议签订
1、由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根据工程的规模、资金的来源渠道及外部合同条件进行协商确定上缴费率,且以书面表格形式进行签字确认;合作经营外部承揽项目工程向公司上交管理费率房建工程1%~2%,矿山建设及机电安装3%~5%。
2、联营合作单位或个人,必须无条件全面履行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及内涵,并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经营风险与义务;接受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书》中的全部条款、及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
3、联营合作单位或个人必须按公司规定配置相关管理人员、接受公司委派的管理人员并承担工资及相关费用、工资标准随市场标准,安全经理、财务经理公司统一委派管理。
4、联营合作单位或个人须与公司总经理签定联合协议,由经营部存放备案;
三、联营合作项目施工管理
1、工程造价在1亿元以下的工程,由联营合作施工单位组建施工项目管理班子:公司委派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专职安质人员、财务人员,并将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及相关证件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查备案;
2、工程造价在1亿元以上或安全风险较大的项目工程,公司必须委派相应资格的专职项目经理、专业人员(专职安全经理、质检经理,财务经理)在现场参与管理(其他专业人员项目部可自行外聘持证上岗),共同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全权代表公司对现场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程进度控制及协助项目部工程款回收、组织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竣工资料搜集等工作。
3 为确保项目施工安全有效控制,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按工程造价的1%-0.5%计提且不低于50万预计提,由公司控制使用,待项目分部分项完成后依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保安全的技术措施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后返还,考核结果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存档,对不采取安全措施或安全
措施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返还(具体考核兑现按项目管理安全抵押金实施管理办法执行)。
4、公司分公司(或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项目现场日常管理并监督其全面履行合同,联营施工单位或个人要严格执行公司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各项工程管理规定、及公司工程日常监督管理.
5、项目工程基础、主体及竣工验收,须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参与验收监督控制,对质量控制目标进行考核;
6、公司统一规范施工现场布局和管理,对施工项目进行日常的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由公司生产技术部采取每月不少于一次不定期方式的工地检查,发现质量及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项目部进行整改,联营单位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报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公司有权停止施工或停止直至取消公司资质的使用权。
7、联营合作单位或个人在施工期间应遵纪守法,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质量事故、等过错问题,均有联营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并承担由此给我公司造成的损失。
8、对联营合作单位的项目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工程竣工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后报送公司或分公司生产技术部。
9、施工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必须是有相应资质与管理
能力的租赁公司,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必须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备案。
四、合同、预决算及工程款支付管理
1 联营合作单位或个人在项目开工前必须与公司签订
联合协议,明确各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2、项目开工付款前,联合施工队须将工程预算编制好,报送公司经营部,经审核后作为付款依据;工程完工后由经营部牵头联系组织竣工决算。
3、每月须及时编制进度报表及下月施工计划,报公司工程部与公司统一上统计报表。
4、工程款支付须遵守公司财务及工程款管理规定,项目工程款汇至公司帐户后,按照公司工程款支付流程完善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内部协议规定足额上缴费用或预留费用后再支付联营合作单位或个人的工程款。
5、每笔款项的支付流向必须与项目购物合同账户或协议付款账户相符,确保工程款直接支付到供货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个人手中或个人银行账户。
零星材料款或生活费支出控制在结算产值的30%以内。
6、联营合作单位或个人是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项目的全权代表,负责合同条款的全面履行,负责项目工程施工所需的资金筹集与垫付,工程对外结算、工程款回收;负责工程施工材料、施工设备、劳务用工等债权、债务的相关责任与
费用承担。
五、有关奖惩
1 项目工程质量:
(1)凡取得省部级优良认证的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由公司按其上缴管理费费用的5%提取进行奖励,若出现可使用工程按工程造价的2%进行处罚。
分部分项工程若出现不合格,必须返修合格,并每项罚款1万元,若受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处罚金2--10万元。
(2)按照合同及内部协议条款要求的工程项目文明施工达标、工程质量创优目标,未完成创优目标的,按工程造价的2%加收管理费予以处罚,对降级完成目标按每级1%进行处罚,2%封顶。
(3)对获奖项目有正式获奖文件后以此兑现。
2 项目工程施工安全:
(1)重伤率控制在0.7‰以内,有效遏制三级以上重大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从开工到竣工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90%以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100%,无出现重伤以上安全事故;若出现重伤以上及重大机械安全事故,按其工程造价的0.5%进行处罚、且不低于10万元。
(2)项目施工中被当地政府管理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罚款1万,政府要求处以罚款的公司对项目另行追加政府罚金的1倍罚款。
3 项目工程施工工期:按合同条件完成合同工期或经甲方、监理认可的工期,若项目工程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合同工期拖延,按其工程造价的0.5%进行处罚。
4 项目部要及时清算农民工工资、妥善处理项目施工的债权债务及合同纠纷,若项目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工人集体到市级政府上访、围堵公司堵门闹事影响公司办公的,按每次3—5万进行处罚,若项目不能及时处理债务纠纷的公司有权代为处理纠纷,其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债务纠纷处置不当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受到政府通报批评或官方网站失信曝光)的每次处以罚款5—10万元。
5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完整、可靠及时交付甲方和归档应与工程同步,竣工决算资料提交及时、正确、完整。
否则,罚款1万元。
项目工程名称:
项目责任人(合伙人):
承诺自觉遵守公司上述管理规定,否则愿接受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关责任。
******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