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表之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
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帮助理解公式:假设所有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收入全的是以现金为交易,那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业务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可是现实生活并不这样,所以我们要对这个公式进行调整,就是调整各种应收款、预收款还有各种特殊业务】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业务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本期应收账款的增加数-应收票据本期增加额+预收账款本期增加数±特殊调整业务。
注意:应收账款本期减少数(本期应收账款的净增加数)不好取数,所通常是用公式来表示: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业务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收票据本(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特殊调整业务。

公式推导:
1发生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
贷:业务收入

2、收回应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3、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预收账款
借:预收账款
贷: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根据“有借比有贷,借贷必相等”的理论,可以得出
公式①: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借)+应收票据(借)=业务收入+增值税(销项税)+应收账款(贷)+应收票据(贷)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就是经营收回的现金,故换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就得到
公式②: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业务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贷-借)-应收票据本(贷-借)+预收账款(贷-借)±特殊调整业务。
再根据资产的相关公式:(负债的就自己去推吧)
期初数+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期末数
推出: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期末数-期初数(这个公式的意思是资产的增减数)把这公式代人公式②就得到前面的公式了: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业务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收票据本(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特殊调整业务。

(一)原因及公式调整
(1)应收账款取值与科目余额时,公式中的假设前提是“应收账款科目余额的减少会增加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
本期计提或转回多提的坏账准备既不影响现金流变动,也不影响“应收账款”科目余额,故不需要调整;本期核销的坏账不影响现金流量变动,但会使“应收账款”科目余额减少,故作减项调整;本

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准备会产生现金流入,但不影响“应收账款”科目余额,故作加项调整,

故当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如果取值与科目余额时: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业务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本期减少数(减去本期应收账款的增加数)+应收票据本期减少数(减去应收票据本期增加额)+预收账款本期增加数+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本期核销的坏账±其他特殊调整业务。

(2)应收账款取值于资产负债表时(就是所谓的应收账款净额)
此时,本期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现金流量变动但会使应收账款净额减少,故作减项调整;本期转回多提的坏账准备不影响现金流量变动,但会使应收账款净额增减,故作加项调整;本期核销的坏账既不影响现金流量的增减变化,也不影响应收账款净额,不需要调整;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会产生现金流入,同时使应收账款净额减少,两方面影响相抵(应收账款净额的减少对应了事实上的现金流入,实现了公式中的假设前提,也不需要调整。故当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取值与资产负债表时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业务收入+增值税销项税+应收账款报表本期减少额+应收票据报表本期减少额+预收账款报表本期增减额+本期转回多提的坏账准备-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其他特殊调整业务。

(二)归纳总结
两种情况下对坏账准备的处理正好相反,第一种情况下只调整坏账准备的核销和收回,第二种情况下只调整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想一想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的填列就明白了,其实就是把我们所学的东西串起来)

例:甲公式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4500万元,销项税发生额765万元,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年初数为700万元,年末数为660万元,应收票据年初数为89万元,年末数为66万。本年不带息应收票据贴现为5万元,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35万元,年末余额为72万元,本年收回上年已核销的坏账4万元。

方法1:取科目余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和销项税额(4500+765)+应收账款本期减少额【(700+35)-(600+72)】+应收票据本期减少额(120-150)+预收账款本期增加额(66-89)+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4-本期已核销的坏账0-其他调整业务=5214万元
方法2:取值资产负债表是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业务收入和销项税(4500+765)+应收账款报表余额本期减少额(700-600)+应收票据本期减少额(120-150)+预收账款本期增减额(66-89)+本期转回多提的坏账准备0-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72-(35+4)】

-其他特殊业务调整5=5214万元

二、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返还等。返还增值税记补记营业外收入,返还消费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等,冲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返还所得税,冲减“所得税”。
三、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是对前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的补充,前面已经提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收到的税费返还”,那么“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就应当包:
① 捐赠现金收入
② 罚款收入
③ 流动资产损失中有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应根据现金科目的借方数额与“资本公积”、“营业外收入”、“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的贷方记录分析填列。此外,会计准则还规定,对于价值较大的其他现金流入,可以增设项目进行反映。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等于一加二加三

四、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内扣除。
计算公式如下: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业务成本”+“存货”增加净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净额-“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增加数+“预付帐款”增加净额-列入成本的应付职工薪酬、列入成本的计提折旧、待摊费用摊销等-本期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减少的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应收购货退回款+特殊原因引起的存货的非正常减少-特殊原因引起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的非正常减少
公式说明:
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依据利润表中的数据填列;
“存货”增加净额,表明本期购买的存货有一部分本期并未销售,,而在前面计算时是按“产品销售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的数据确认的,并没有包括这部分购买,故应予以加回;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净额依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期发生额填列。
“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减少净额,表明本期支付的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有关的款项中有一部分是前期发生的,而在前面计算时是按“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的数据确认的,并

没有包括这部分支付,故应予以加回;
“预付帐款”增加净额,表明本期支付的与购买商品有关的现金中有一部分不是本期实际购买的成本。但现金流量表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在收付实现制下,只要本期支付现金,即确认为本期支出,故应将这一部分增加净额计入“购买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之中;
因计算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计提折旧、待摊费用摊销等原因而引起的存货的增加,并不减少企业的现金,而在前面的计算中是将“存货”的增加净额全部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之中的,故应予以冲减。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而减少的“应付帐款”和“应付票据”,并不减少企业的现金,而在前面的计算中是将“应付帐款”、“应付票据”的减少额全部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之中的,故应予以冲减。
“应收购货退回款”:如果存在购售退回,情况将变得较为复杂。购售退回一般都通过“存货”进行处理,即都减少本期存货。但购售退回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本来货款就未付,这种购货退回通常不涉及收取现金,一方面减少“存货”,另一方面也减少“应付帐款”,不影响“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另一种情况是购售商品时货款已付,购货退回时可能货款立即收回,也可能本期没有收回现金。如果本期收回货款,其对“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的影响已经通过“存货”的减少得到了体现,因而不存在调整问题;如果本期没有退回货款,(会计核算中可以通过设置“其他应收款——应收购货退回款”进行处理,即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购货退回款”帐户,贷记“存货”帐户。)由于前面在计算“存货”减少时已将这种退回扣除,而实际上货款并未收到,不能从“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中扣除,故应对这种情况予以冲回。可以通过“其他应收款——应收购货退回款”帐户或“购货退回备查簿”进行计算。
特殊原因引起的存货的非正常减少(如火灾引起的存货毁损),并不减少企业的现金,但减少了前面的“存货”的增加净额,从而减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故应予以加回。
特殊原因引起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的非正常减少(如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并不减少企业的现金,而在前面的计算中是将“应付帐款”、“应付票据”的减少额全部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之中的,故应予以冲减。
例:某企业本期购入原材料117万元,实际支付现金100万元;应付帐款期末余额增加17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10万元,“存货”

期末余额增加7万元,则: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实际支付的现金100万元
或=主营业务成本110万元-应付帐款期末增加净额17万元+存货增加净额7万元=100万元
假设本年度发生购货退回10万元,其中2万元因原来就没有支付货款,因而作减少应付帐款处理;另8万元原来购货时货款已付,但退回时因各种原因只收到现金7万元,另1万元货款至年底时尚未收回,计入“其他应收款——应收购货退回款”挂帐处理,则:
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实际支付的现金100万元-实际收到购货退回的现金7万元=93万元
或=主营业务成本110万元-应付帐款期末增加净额(17万元-2万元)+存货增加净额(7万元-10万元)+应收购货退回款1万元=93万元
五、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年初余额-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年初余额-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年末余额)
理解思路:
计入到现金流量表项目中的都是有现金流量的,那么计入到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也是只核算有现金流出的部分,计算思路是这样的: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导致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其实就是用现金支付的部分,那么计入到该项目中的金额就是本期减少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数-期末余额,即:(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本期增加数, 本式子中: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只是计提的部分,是导致应付职工薪酬增加的部分。
其中注意,在建工程部分的应付职工薪酬不属于经营活动,所以我们上面分析应付职工薪酬的期初期期末余额是不包括这部分的,所以应该在上面的基础上减去在建工程部分对应的应付职工薪酬部分,即: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年初余额-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年初余额)-(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年末余额)},即: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年初余额-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年初余额-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年末余额)。
六、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各种税费,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等,本期退回的上述税金在“收到税费返还”项目反映。也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支付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等。本项

目可以根据“其他应交款”、“应交税金”、“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等帐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计算公式如下:

支付的各项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除外)帐户的借方发生额+“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帐户借方发生额-消费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等的返还+“其他应交款”增加净额
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支出”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实物捐赠支出等除外)+“其他应付款”(应付租金除外)的增加净额+“管理费用”( 支付的工资、福利费、税金、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计提坏帐除外)、“销售费用”(支付的其他费用)、“财务费用”(支付的其他费用)本期发生额+“待摊费用”(其他费用)增加净额(借方)-“预提费用”增加净额(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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