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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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经典版(五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经典版(五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经典版为加强市总工会公务用车(以下简称“公车”)管理,做好车辆保养维护,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公务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登记制度(一)公车必须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负责管理。

(二)公车档案应完整登记车辆的购置情况(包括购买时间、价格、名称、型号、编号、各种技术指标等),年审、保险、证件以及车辆的使用和保养维护等情况。

(三)公车的年审、保险等情况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并做好登记。

二、车辆调配制度(一)办公室是公车的主管科室,公务用车由办公室根据公务需要进行统筹,并负责调配安排。

(二)安排使用公车坚持以大事先用、小事缓用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公事用公车、私事不准用公车的规定。

(三)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好公车及相关证件。

(四)使用公车过程中,如出现意外情况,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五)用车人不得将公车私自借给他人驾驶,否则,一经查实,查严肃处理用车人。

(六)公车加油,原则上使用油卡加油。

若遇特殊情况需要现金加油的,必须开加油票据,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由财会人员统一结算、入帐。

三、车辆维修保养制度(一)法定节假日,公车应停放在市总工会机关院内。

未经批准,不得在外停放。

(二)负责管理公车的人员应对属于本人管理的车辆(由办公室安排)进行保养维护。

(三)需要维修的公车,由负责管理该车辆的人员及时将车送到规定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

(四)审批权限(包括预计所需经费和实际维修保养经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车维修保养后,须凭车辆维修保养清单及负责该车辆的人员和办公室管理人员签字证明的发票,经相应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六)公车的管理由办公人负责,定期检查公车的使用情况,并进行公布,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

四、本制度自发下之起起实行。

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经典版(二)为规范公司公务车辆管理,节约成本费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明确车辆管理职责,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1、公务车辆管理职能部门为。

公务用车公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公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公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提高公车使用效率,保障行政工作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使用公务车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公务用车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种类型。

第四条:公车的使用必须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规定,不得以私人目的使用。

第五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应该坚持节约用车、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公车采购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在采购公车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照采购程序进行。

第七条:机动公车的采购应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以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非机动公车的采购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类型和规格。

第八条:公车的采购数量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费预算来确保合理用车。

第九条:公车采购过程应当注重公开、公平、公正,避免以任何形式进行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

第三章:公车配备和使用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公车,在处理公务时尽量采取多人合乘方式,减少用车数量。

第十一条:公车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健全公车档案,定期进行车辆维护和保养,并按照规定进行年检。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遵循轮换制度,确保每辆车合理使用,不得出现长期停用或者私下调配的情况。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使用权应严格限制在批准使用期限和范围内,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和区域。

第十四条:公车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填写用车申请、使用登记等相关资料,并严禁私自借用、调动或转借公车。

第十五条:公车使用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确保安全行车。

第十六条:公车在非工作时间应停放在指定场所,不得私自停放在个人住所或者非指定场所。

第四章:公车维修和报废第十七条: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公车维护和保养制度,定期对公车进行维修和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公车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并按照维修程序进行维修,不得以私人方式维修。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科学高效地运用公务车辆资源,遵守财务纪律,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车辆管理责任第二条公务车辆的管理责任由所在机关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为落实公务车辆的使用责任,各机关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需组建专门的车辆管理小组,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加油加气等。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配备情况,车辆购置、出售和调配工作,并定期进行车辆资产清查。

第三章车辆使用原则第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公务需要、权限合理和节约用车的原则。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符合机关工作的需要,不能用于私人用途,严禁利用公务车辆参与营利性活动。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权限应根据职务等级进行明确划分,不同权限的权限等级和使用范围应按需使用。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时间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避免浪费和耗损。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坚持节约用车原则,提倡合理、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杜绝浪费和滥用。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调度应通过电子调度系统进行,确保调度过程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加油加气应到指定的加油站或加气站进行,确保质量可靠、数量准确。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保险应及时办理,确保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事故或损失时能得到赔偿。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的年检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确保车辆在合法有效的年检标志。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细则应制定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一车一档管理、公车私用的惩罚措施、公车改革等。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设置专门监督机构,按照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机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4篇)

机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4篇)

机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车管理使用,合理利用公共资源,维护公务用车的安全与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资产评估透明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机关公车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各级机关的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属于机关的,用于履行公务或为公务活动提供服务的、由机关提供且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出行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轿车、越野车、客车等。

第四条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预算执行到位、资金使用透明。

第五条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车管理机构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务用车的购置第六条公务用车的购置应当遵循节约为本、实用为本的原则。

第七条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当以质优、价廉为原则,严禁任性、奢侈。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购置资金应当依法纳入机关预算,不得以其他名义变相购置。

第九条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当进行采购招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选择节能、环保的车辆。

第三章公务用车的使用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符合机关公务需要,服务于机关工作,不得超出公务需要范围。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保护公共道路设施。

第十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公务用车的使用时间和里程限制,严禁滥用或私自使用公务用车。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及时保养、维修,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第十五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注意节约能源,合理使用燃料,减少污染排放。

第十六条公务用车的使用记录应当完整、真实,并及时上报公务用车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公务用车应当遵守机关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私自转借、出售、非法改装或私自加装设备。

第十八条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应当按规定购买车险,并及时缴纳车船税。

第十九条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车辆及相关车辆证件和钥匙,确保不丢失。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公车使用管理规定_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精选30篇)公车使用管理规定_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篇1一、车辆使用1本公司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派车单,通知出车。

2各工作人员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禁止公车私用。

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和办私事等。

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驾驶员要根据中心办公室的安排,凭派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

无派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二、车辆的管理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

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派车单每月向公司领导核实里程,由公司领导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5、休息日、节假日、晚上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休息日、节假日应将车钥匙统一交给车辆主管保管。

6、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实行定点维修保养。

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部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中心办公室和公司领导报告,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维修。

维修后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需有驾驶员签字认可)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负责维修费用报销事宜。

三、奖惩1、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

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错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四、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车使用管理规定_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第三条公司车辆由行政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公务车安全规范管理制度

公务车安全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车管理,确保公务车安全运行,提高公务车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使用的公务车。

第三条公务车安全规范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3. 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精细管理;4.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提高效率。

第二章公务车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务车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公务车管理部门应设立公务车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务车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务车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公务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公务车的购置、调配、报废、报废回收等工作;3. 负责公务车的保险、年检、维修、保养等工作;4. 负责公务车的使用、调度、行驶路线、行驶时间等管理工作;5. 负责公务车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工作;6. 负责公务车的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

第三章公务车使用规定第七条公务车使用对象:1.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工作人员;2. 执行公务、参加培训、考察、慰问等公务活动的人员;3. 其他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车的人员。

第八条公务车使用范围:1. 执行公务、参加会议、调查研究、考察学习、慰问等;2. 负责接待、陪同上级领导、外宾等;3. 运输重要物资、文件、设备等;4.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搭载本人及家属。

第九条公务车使用审批:1. 使用公务车,需填写《公务车使用申请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2. 因紧急公务,需临时使用公务车,需在事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条公务车使用要求:1. 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熟悉车辆性能,遵守交通法规;2. 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3. 驾驶员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遵守交通信号,确保行车安全;4. 驾驶员应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5. 乘坐公务车的人员应遵守乘车秩序,不得在车内吸烟、乱扔垃圾。

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5篇)

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5篇)

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需要,最佳发挥公务车使用效率,在公司原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一、车辆的管理及使用1、公司公务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包括使用、维修、保养、清洁等工作。

2、用车人应事先向办公室申请派车,办公室按重要性及顺序,合理派车,应避免重复派车造成浪费。

不按规定办理用车申请的,不得派用车。

任何人不得点名指定用车,任何人不得将公务车固定为个人专车或变相固定为个人专车。

3、严禁公车私用,不得用公务车接送个人上、下班。

私人用车及外部协作单位借、用车,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派车手续。

经批准的私人用车,应按规定交费,私人用车发生事故或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除扣掉保险赔偿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4、公务车应填写行车记录,详细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并由派车人和用车人签字确认。

经营部及车管专人应每月将行车记录收集汇总一次,用以车辆考核及对司机薪酬的发放。

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的,应呈报主管领导对司机提出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公务车燃油由办公室统一开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外出购油报销时应到经营部说明并进行登记。

6、公务车保养应按规定到指定保养厂进行。

公务车维修、购件应由办公室进行认定,开具送修单,列明维修项目,到公司指定维修点进行,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在市外临时需购件或修理时,一般应电话请示批准后进行;通讯不便时,可先进行,回公司后说明原因,补办有关手续。

7、公务车不执行公务时,应按规定整齐停放在公司院内,任何人不得将公务车随便停放在家中或外边。

8、公务车在执行任务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应按交通法规定,先抢救伤患人员,保护现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车管专人,协助处理。

如属可自行处理的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车管专人报告。

9、因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或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公务车管理制度(5篇)

公务车管理制度(5篇)

公务车管理制度是指对公务车的使用、配备、维修保养、运输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的一套制度,旨在提高公务车管理水平,加强对公务车的监督,确保公务车的合理使用和运行安全。

下面详细介绍公务车管理制度。

一、公务车配备制度1. 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科学确定公务车配备数量,制定公务车配备计划,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2. 公务车使用单位应编制公务车车辆配备证明材料,包括车辆数量、车型、发动机排量、座位数和购买或租赁公务车的依据等,备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3. 公务车的配备应符合车辆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车辆的配置应以提高工作效率为主要目标,满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出行需要。

二、公务车使用制度1. 公务车的使用应遵循公务需要和经济合理原则,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

2. 公务车的使用应按照预定的计划和安排,提前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3. 公务车的使用应按照使用事由、时间、地点和人员等填写使用登记表,明确使用目的和用途。

4. 公务车的使用人员应按规定驾驶车辆,严禁超员和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驶。

5. 公务车的使用人员应爱护公务车,保持车辆清洁,不得擅自改装或私自使用。

三、公务车维修保养制度1. 公务车的维修保养应建立完善的维修保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 公务车的维修保养应由专业的维修保养单位进行,不得委托非授权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3. 公务车的维修保养费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销,必须提供相关的维修保养发票和维修记录。

4. 公务车的维修保养信息应建立健全的档案记录,包括维修保养时间、项目和费用等,供查询和监督使用。

四、公务车运输制度1. 公务车的运输应遵循公务需要和节约用车原则,确保公务车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 公务车的运输应按照事先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严禁私自改变行程和路线。

3. 公务车的运输人员应具备驾驶证和驾龄要求,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五、公务车管理机制1. 公务车管理应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管理职责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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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费用的支出,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车是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子公司及直属单位公务使用的各种小轿车、面包车、吉普车、客货两用车。

辅助生产用车(含通勤车、因业务关系外借车辆、营销用车、生产经营驻外单位用车、救援、采购运输等车辆)不在此范围。

第三条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公务车配备标准的拟定、选型购置的指导和公司内部调剂调拨;负责总部公务车维修审核。

第四条公务车采购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用车单位申请
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三、集团公司批准
四、选择车型
五、车辆购置
六、手续办理
七、车辆管理使用
管理流程示意图如下:
第五条公务车配备标准
一、上年度综合利润指标完成在100万元以下的单位,且已完成利润计划,可配备公务车一至两部,标准为15万元以下轿车一部,11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购车价值均含车辆购置税,下同)
二、上年度综合利润指标完成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两部,标准为价值18万元以下轿车一部,价值13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三、上年度综合利润指标完成15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二至三部,标准为价值18万元以下轿车一部,价值13万元以下轿车一至两部。

四、综合利润指标完成30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三部,标准为20万元以下轿车一部,15万元以下轿车两部。

五、综合利润指标完成50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三部,标准为25万元以下轿车一部,17万元以下轿车两部。

六、综合利润指标完成100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四部,标准为30万元以下轿车一部,18万元以下轿车三部。

七、综合利润指标完成200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四部,标准为40万元以下轿车一部,20万元以下轿车三部。

八、邯郸站可配备二部公务车(配备标准同前),各县汽车站和直属单位原则上不配车,如确因工作需要,可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和分管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副总裁同意后,提交总裁办公会批准。

已实行站司合一的汽车站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由主管公司提出申请,按本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

车辆管理,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条下列情况公务车购置另行办理。

一、亏损单位和吃经费补贴单位不准购置新车,确因工作需要,经集团公司批准,由集团公司内部有偿调拨。

二、由于业务的特殊性,阶段性产生较大利润的单位,公务车配备不参照第五条标准,购车须经集团公司研究批准。

三、因业务关系需要外借车辆的,由单位写出申请报告,经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考察确需的,由业务主管副总裁签署意见,提请总裁办公会决定。

第七条公务车购置、更新,所选车型优先在集团公司所属汽贸公司销售的车型中选购。

第八条辅助生产性用车的配备不在配备标准范围。

如确实需要,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并纳入考核。

第九条所有经集团公司批准购买的公务车辆必须及时到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和监事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年终按各单位计划内实有公务车数由审计部进行考核。

第十条按照本规定超标准配备公务车的单位,由集团公司统一内部调剂使用。

自本规定执行之日起,各单位不得超标准配备公务车,否则除对超标的公务车进行没收外,还要对车属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在用公务车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6年足额提取折旧标准执行。

未足额提取折旧或使用年限未达到6年,原则上不准更新。

第十二条购置新车(含二手车)必须以单位名义向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申领机动车行驶证牌照。

本规定实施前购置的车辆,凡没有以单位名义注册登记的,必须予以更正,否则按违规处理。

第十三条新购车(含二手车)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正式登记后,必须将原始单据列入单位固定资产帐,并按公司规定提取折旧。

第十四条公务车修理由驾驶员提出,须经单位车辆技术管理部门鉴定同意,填写公务车派修单,到指定厂家修理。

修理费用需经车辆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单位领导批准,方准到财务报销。

总部车辆的维修费用1000元以内的,由安全技术部部长审核,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审批报销;1000元以上的,由安全技术部部长审核,办公室主管副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报销。

第十五条车辆费用标准
公务车费用按车型实行年度综合定额指标管理,分季度(月)实施,年终考核。

定额费用包括:(1)燃润油费;(2)维修保养费;(3)年度检审费等。

一、年综合费用定额:(生产经营单位参照执行)
二、各单位要建立专项公务车费用管理台帐,分季(月)
制作卡片,建立审批制度,严格掌握不准超支。

年终由集团公司审计部进行审计,实行超支罚款(超多少罚多少)。

三、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建立总部公务车费用台帐和全司公务车费用信息库,按月记入单车费用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报请领导处理。

第十六条公务车使用管理
一、车辆使用范围
1、领导工作用车。

2、来宾及主要业务关系人员的接送。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其他人员:
(1)因公出入携带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的;
(2)处理突发事件、重大事故或紧急任务需到现场的;
(3)工伤及工作期间危重病号的抢救;
(4)外出公务或特殊情况的用车;
(5)经领导批准的其他需用公务车的行为;
公务车的使用应本着工作优先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

二、公务车驾驶员管理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2、严守出车纪律,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动用车辆。

执行出车任务时,不得超越时限和运行范围;
3、爱护车辆、装备,增强责任心,对车辆勤于维护保养,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出车执勤,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出车及工作期间严禁喝酒,严禁超速超员、强超强会。

严禁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和非因公动用车辆,否则发生意外一切损失后果自负。

三、公务车停放(包括外出执行公务期间)必须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正规停车场点;夜间有车库的应放入车库,严防发生车辆被盗及火灾、损失等情况,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按照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总部实行车辆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管理办法。

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单位车辆使用办法。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公务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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