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包干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修订)教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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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最新版doc(两篇)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最新版doc(两篇)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最新版doc(二)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最新版合同编号:日期:甲方(服务提供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服务接受方):地址:联系电话:为了明确双方在包干制物业服务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签署本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1.2 乙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收费标准按时向甲方支付物业包干服务费。

费用结算方式为月结,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一月的服务费用。

第二条服务期限2.1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 若乙方需要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三条服务质量3.1 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提供高质量的包干制物业服务。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3.2 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或补偿,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同意在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

4.2 如因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或补偿相应损失。

若甲方未能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或补偿,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物业包干服务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费用,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变更7.1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生效。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

第八条合同解除8.1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 甲方严重违约,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6篇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6篇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6篇篇1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乙方(物业服务企业):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甲方建设物业项目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项目基本情况物业项目名称:__________物业项目地址:__________物业项目类型:__________(如住宅、商业、办公等)物业项目规模:__________(具体描述物业项目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二、物业服务内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综合服务:负责物业项目的整体服务和管理,制定物业服务计划和方案。

2. 公共设施管理:负责物业项目内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3. 绿化养护:负责物业项目内的绿化养护工作。

4. 保洁服务:负责物业项目内的公共区域保洁工作。

5. 秩序维护:负责物业项目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6. 停车场管理:负责物业项目内停车场的管理和运营。

7. 其他相关服务:根据物业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

三、物业服务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四、物业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物业服务费用标准:按照物业项目的实际情况,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

2. 支付时间: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3. 滞纳金:如业主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应当支付滞纳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甲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合法服务活动,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2. 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有权获得物业服务费用;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乙方应履行物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和维护义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包干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修订

包干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修订

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甲方: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传真号码:乙方: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传真号码: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

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普通住宅□高层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坐落位置: 省(市)区(县)路(街)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期交付,需注明各期业态、面积及交付时间) *其中一期建筑面积:平方米,拟年月交付*其中二期建筑面积:平方米,拟年月交付*其中三期建筑面积:平方米,拟年月交付以上具体分期交付面积和时间,以甲方书面提前90天书面通知为准。

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绿化面积: 平方米;绿化率: ;总户数:共户;车位数量:总计个,其中地面车位个、地下车位个。

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上述指标最终以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指标如有调整变化,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不变。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9.。

依法应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乙方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2004年印发《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二级、三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可选条款)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六、七)。

(或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第四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或其他个性化需求提供维修养护服务或其他个性化服务,但委托的单个业主应就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另行支付费用,服务内容和费用由乙方现场公示。

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模板)

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模板)

本协议当事人甲方:物业公司负责人:联系地址:乙方(物业买受人):证件号:地址:联系电话:前期物业服务是指自物业交付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服务。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商议一致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所购的物业位于【】小区 :座落位置:号楼单元室,建造面积为平方米。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物业交付时间:年月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详见本协议附件一、附件二。

甲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本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对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对乙方专有建造部份提供维修、养护或者其他特约有偿服务的,双方另行商议费用。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相关业主对物业的共用部位或者公共部位享有优先使用权的,由相关业主负责该等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及清洁卫生等,并承担费用。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但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相关合同约定甲方不需承担义务的设施设备,或者根据相关合同约定由专业单位维修、养护的设施设备除外。

3、物业共用部位、道路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采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业主共有的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并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业主暂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规劝、制止或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目管理和物业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

9、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10、本协议终止期限为该项目业主委员会与合法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甲方提供的上述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三)。

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5篇

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5篇

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5篇篇1甲方(物业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开发商):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数值按实际填写)1. 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秩序维护等。

2. 乙方未移交的物业使用、管理相关遗留问题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服务期限前期物业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四、服务费用1. 乙方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用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详见附件。

2. 业主应缴纳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负责收取。

业主空置房(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合理的物业服务费用缴纳比例。

1. 甲乙双方应依法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共同维护物业区域的和谐稳定。

2. 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3. 乙方应确保物业的正常使用,对物业的损坏部位及时报修,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物业管理。

4. 甲乙双方应共同维护物业区域的公共设施和绿化环境。

六、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甲方原因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日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范本)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范本)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项目名称:甲方:【物业服务企业】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乙方:法定代理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乙方所购房(商铺)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含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的法人或自然人)(以下简称“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委托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的基本情况:本物业名称:物业类型:【住宅】【商业】坐落位置:□住宅:号楼层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铺:号楼层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将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5.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6.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8.负责制定装饰装修管理的管理规定及制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手册》,并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

9.向乙方提供房屋专属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享有并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及义务;2.监督物业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意见和建议;3.遵守本物业的《临时管理规约》和相关物业管理制度,请求甲方依据相应法规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5篇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5篇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5篇第1篇示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甲方:物业服务公司乙方:业主(具体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在合同文本中填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所拥有的物业进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如下:一、服务内容及标准1.1 服务内容:甲方负责对乙方所拥有的物业进行综合管理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保洁、安保、绿化、设施设备维护等服务。

1.2 服务标准: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物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保证服务质量。

二、服务期限及费用2.1 服务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办理交房手续和正式入住之日终止。

2.2 服务费用: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另行约定。

2.3 付费方式:乙方应在每月的指定日期内将服务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户,逾期付费将产生逾期费用。

三、服务保障与维修3.1 服务保障: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连续的物业服务,保障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2 维修保养:乙方如发现物业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保养,甲方将尽快处理。

四、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规定,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乙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或提供虚假信息,均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争议解决5.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相关部门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六、其他事项6.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共同遵守协商一致的约定。

甲方:(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内容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具体合同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希望双方在遵守合同的前提下,合作愉快,共同维护好物业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2篇示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拥有某物业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欲委托乙方对该物业进行管理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信守合同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对物业进行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洁、安保、绿化、维修等方面的工作。

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包干制

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包干制

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23版包干制)甲方(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物业服务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区乡镇/街道路弄号经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以上范围不包括。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平方米,商业面积平方米,办公面积平方米,其它类型面积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服务期限的起止按下列第种:(一)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本物业项目首套房屋交付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全体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决定的且乙方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本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第三条本项目采用包干制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业主根据下述约定按照建筑面积向乙方支付物业费:(一)住宅:高层元(人民币,下同)/平方米·月,高层(底层)元/平方米·月,多层元/平方米·月,多层(带电梯)元/平方米·月,独栋别墅元/平方米·月;(可收费物业类型)元/平方米·月;(可收费物业类型)元/平方米·月。

(二)办公用房元/平方米·月;(三)商业用房元/平方米·月;(四)(可收费物业类型)元/平方米·月;(五)(可收费物业类型)元/平方米·月;(六)(可收费物业类型)元/平方米·月;(七)(可收费物业类型)元/平方米·月;机动车停车位产权业主根据下述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费:(一)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元/个·月;(二)机械机动车车位元/个·月;本条约定的物业费不含应当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的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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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甲方: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传真号码:乙方: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传真号码: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

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普通住宅□高层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坐落位置: 省(市)区(县)路(街)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期交付,需注明各期业态、面积及交付时间) *其中一期建筑面积:平方米,拟年月交付*其中二期建筑面积:平方米,拟年月交付*其中三期建筑面积:平方米,拟年月交付以上具体分期交付面积和时间,以甲方书面提前90天书面通知为准。

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绿化面积: 平方米;绿化率: ;总户数:共户;车位数量:总计个,其中地面车位个、地下车位个。

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上述指标最终以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指标如有调整变化,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不变。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9.。

依法应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乙方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2004年印发《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二级、三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可选条款)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六、七)。

(或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第四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或其他个性化需求提供维修养护服务或其他个性化服务,但委托的单个业主应就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另行支付费用,服务内容和费用由乙方现场公示。

第三章物业服务期限第五条*本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从甲方与首期首批购房者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含预售)中约定的交房日期起始,至甲方与最后一期购房者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含预售)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后计算满叁年终止。

甲方应在与首期首批购房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含预售)之后7日内,将房地产买卖合同(含预售)中约定的交房时间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若本合同到期,甲方或业主委员会没有与第三方签订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如乙方愿意继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则本合同将自动延续至甲方或业主委员会与乙方或其它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为止,但乙方有权于合同延续期内在提前1个月通知的情况下退出。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方式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第八条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别墅:元/月•平方米;办公楼: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可选:只包含公共区域部分,不含业主楼内保洁、秩序维护及自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会所:元/月•平方米;其他():元/月•平方米;*改变原设计功能的物业,按改变后的实际使用功能类别的管理服务费标准收取。

业主改变房屋结构增加使用面积的,增加面积部分应该按同等标准缴纳物业服务费。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水电气等能耗费用由供给方直接向用户终端收取。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调整:如遇政策性调整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或当地能源供应单位公布新的能源价格,造成物业服务成本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可根据以下约定调整物业服务费标准。

1.物业服务成本中人工费用占 %,能耗费用(电)占 %。

2.物业服务费随社会平均工资调整的计算公式及实施时间:调整后物业服务费标准=物业服务费标准×〔1+____%×(新社会平均工资-原社会平均工资)/原社会平均工资〕。

自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地、市统计局)公布社会平均工资的次月起实施。

3.物业服务费随能源价格调整的计算公式及实施时间:调整后物业服务费标准=物业服务费标准×〔1+____%×(新能源价格标准-原能源价格标准)/原能源价格标准〕。

自当地能源供应单位公布新能源价格标准的次月起实施。

4.本合同所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是依据合同签订当时的社会平均工资及能源价格标准测算,即社平工资为元/人.月,能源单价为元/度,当项目入住时,若上述社平工资、能源单价有所调整,则应当本条 2.3.条款约定对物业服务费标准作相应调整。

5. 甲方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更改原设计规划,(例如:增加绿化景观、水体河道、设备设施、减少项目交付面积等)由此导致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成本的增加或物业服务费用收入的不足,相应差额由甲方予以补贴或调整物业服务费单价。

6.甲方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分期交付延期,由此导致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收入的不足,相应差额由甲方予以补贴。

7.物业服务费调整及实施时间:物业服务费调整通过后的次月起实施。

8.上述关于物业服务费调整的约定,甲方应向购房者(物业买受人)说明,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和体现。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管理费分摊;10.法定税费;11.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的收取1.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从甲方与首期首批购房者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含预售)中约定的交房日期起计收;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每个月(年/季/月)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每个月(年/季/月)的首月10日前,逾期未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交纳违约金;3.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4.*业主入住时,乙方预收取自入住之日起至第二个收费周期共计两个收费周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5.如遇政府政策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空置物业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在每个月15日前全额交纳上月空置物业费。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开办费用、前期介入费用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所必须的项目物业服务开办费用(物资装备费),本项目物业服务开办费(物资装备费)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物业服务开办费(物资装备费)30%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剩余本项目物业服务开办费(物资装备费)70%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在本物业入住前60天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所必须的本项目物业前期介入费(前期介入人员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甲方应将本项目物业前期介入费(前期介入人员费用)于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4.本项目物业前期介入费(前期介入人员费用)包含本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于项目入住前90天进驻现场,管理人员于本物业入住前60天进驻现场,全体操作人员于本物业入住前30天进驻现场的人员费用;(前期介入费和开办费用明细详见附件六)第十四条*代收代付费用1.如本项目的水、电、气、暖的供给方委托乙方进行代收代付各项费用,乙方有权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

2.如本项目的水、电、气、暖的供给方委托乙方进行代收代付各项费用,则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于次月10日前向乙方缴纳所有乙方为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代收代付的所有费用。

逾期缴纳,则乙方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五向逾期缴纳人收取违约金。

第五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第十五条停车场收费标准地面车位:元/位.月地下已售车位:元/位.月地下未售车位:元/位.月1、地下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乙方提取每个车位停车费的元/个·月标准作为停车服务费,用于日常停车位使用及运行成本费;每个车位停车费最终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2、地下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的,业主有优先使用权,乙方受甲方委托向车位使用人收取车位停车费,其中乙方提取每个车位停车费的元/个·月作为停车服务费,每个车位停车费最终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甲方室内停车位用于销售的,应当预留一定数量的车位,用于向本项目业主出租,*停车场收入主要用于支付停车场运行成本及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停车场的车位使用采取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

*以上费用仅为车位有偿使用、停车秩序疏导服务费用,不包含车辆及车上财产的保管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会所的经营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有偿使用会所。

(委托协议详见附件七)第十七条特约服务收费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收费遵从以下标准:1.属于市场价调节价的按照市场调节价或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2.属于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3.*乙方可按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协议商定的特约服务项目及项目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其它经营收入*乙方利用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征得甲方及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乙方提取管理成本后,剩余部分可优先补贴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足,若有剩余再行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且乙方按项目经营。

(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应在本项目适宜时期向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提供养老、房屋买卖、家政维修等有偿服务。

第六章中央空调及供暖(可选)第十九条中央空调运行维护保养和收费标准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空调系统提供有偿的维保服务,其维保范围为:主机、末端、整个系统的维护保养;2.中央空调运行维保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按元/月.平方米标准交纳,每(年/季/月)交纳一次并在每(年/季/月)第一个月10日前交纳,逾期未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款的万分之五交纳违约金;3.*中央空调运行维保费调整:调整后中央空调运行维保费标准=调整前中央空调运行维保费标准×〔1+_____%×(新能源价格标准-原能源价格标准)/原能源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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