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明行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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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行车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出行安全,提高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所有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以及使用公司车辆时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行车前的准备工作1. 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每辆公司车辆在上路前需进行机油检查、轮胎和刹车检查等常规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 安全出行检查:员工在行车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因人因车因路因天检查。

包括检查自身是否适宜驾驶、是否疲劳,以及检查车辆是否完好、车辆灯光是否正常等。

3. 路线规划:员工在行车前需明确行车路线,选择较为安全和畅通的道路。

三、行车期间的安全要求1. 严禁违反交通规则:员工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包括遵守限速、不超车、不闯红灯、不违反规定车道等。

2. 疲劳驾驶禁止:员工在疲劳状态下严禁驾驶车辆,如果出现疲劳症状应及时停车休息。

3. 注意车速:员工在行车期间应根据路况合理控制车速,确保行车安全。

4. 保持车距:员工在行车过程中应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以便应对突发情况。

5. 禁止酒驾:员工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严禁饮酒。

四、紧急情况处理1. 遇到交通事故:如果员工在行车过程中遇到交通事故,应立即按照交通规则停车,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报警。

2. 路边故障:如果车辆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员工应及时将车辆移至路边,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 人身受伤:如果员工在行车过程中出现人身受伤情况,应立即寻求医疗救治,并通知公司相关人员。

五、行车记录和培训1. 行车记录:公司将对每辆公司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建立行车记录,包括里程、维修情况等。

2. 安全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六、违纪处理1. 违反交通规则:对于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依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扣分、罚款等。

2. 严重违纪:对于酒驾、疲劳驾驶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行车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行车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行车管理规定范本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护驾驶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交通秩序的良好运行,特制定本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一、遵守交通法规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完全服从交通信号,尊重交通标志和标线,不得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

同时,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故意破坏交通秩序等违法行为。

二、保持车辆良好状态驾驶员在上路行驶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各项部件均处于正常状态。

特别是刹车、转向系统、灯光、轮胎等关键部件,应经常检修和维护,保持其良好工作状态。

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维修和更换,不得擅自使用有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

三、维护行车安全距离驾驶员应根据道路、天气等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行车速度,并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距离。

遇到恶劣天气、复杂路况时,应适时减速慢行,确保车辆稳定并减少应急情况的发生。

严禁跟车过近、紧追不舍、超速行驶等危险行为。

四、正确使用灯光设施驾驶员应根据实际需要,正确使用车辆的灯光设施。

在夜间、雾天、雨天等能见度低的情况下,应开启前后大灯、雾灯等灯光设施,提高自身可见性和被其他驾驶员发现的概率。

同时,严禁违规使用远光灯、闪烁灯等会对其他车辆产生干扰的灯光设施。

五、合理变更车道驾驶员在需要变更车道时,应提前打开转向灯,观察和确认周围交通状况,并通过车内和车外的反光镜进行多方位观察。

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变更车道。

同时,行驶在高速公路等车流量较大的道路上时,变更车道时应提前做好预警,与其他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六、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驾驶员在遇到行人和非机动车辆通过交叉口时,应主动礼让,停车让行,确保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安全通过。

尤其在学校附近、居民区等人流密集地区,更应提前减速慢行,给予足够的礼让和保护。

七、严格限制手机使用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严禁使用手机进行通话、查看短信、使用社交媒体等行为。

若需要使用手机导航、接听电话等,应使用车载设备进行操作,保持双手握稳方向盘,确保安全驾驶。

文明驾驶规章制度

文明驾驶规章制度

文明驾驶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驾驶员和行人。

第三条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速,保持安全距离,注意安全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条驾驶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驾驶时使用手机,不驾驶时吸烟,不驾驶时吃东西,不驾驶时与他人交谈,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驾驶员应当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交通设施,不乱扔垃圾,不随意涂鸦,不占用车位,不随意停车,确保道路交通秩序。

第六条行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遵守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定,不得在道路上随意穿行,不得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得在道路上妨碍交通,确保自身安全。

第七条驾驶员和行人应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举报。

第八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具体规定第九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当保持安全车速,根据道路情况、天气状况和车辆状况,合理控制车速,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当保持安全距离,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当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发现危险情况,提前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时使用手机,不得驾驶时吸烟,不得驾驶时吃东西,不得驾驶时与他人交谈,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不得占用车位,不得随意停车,确保道路交通秩序。

第十五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路边行走。

行车规章制度有哪些规定

行车规章制度有哪些规定

行车规章制度有哪些规定1. 遵守交通信号灯在行车过程中,驾驶员需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按照红绿灯的变化来控制车速和停车。

在黄灯亮起时,驾驶员应适当减速,做好准备停车或通过。

2. 遵守交通标志标线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上的交通标志和标线,按照交通指示正确行驶。

不得逆行、超车、违规停车等,必须遵守道路规则。

3. 不酒驾驾驶者不得酒后驾车,不能酒后驾驶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要求。

酒后驾车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危害行人和其他驾驶员的生命安全。

4. 文明行车驾驶员要保持文明礼貌,不得随意鸣笛、争道、超速等。

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保持良好的驾驶行为,避免冲突和事故的发生。

5. 保持车辆状况良好驾驶员要定期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如发现故障要及时修理,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6. 避免疲劳驾驶长时间驾驶容易产生疲劳,影响驾驶安全。

驾驶员应注意休息,避免疲劳驾驶,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7. 道路施工注意事项在道路施工区域,驾驶员应谨慎驾驶,遵守交通标志标线。

遇到交通管制时要服从交警指挥,保持安全的车距,避免与施工人员和车辆发生碰撞。

8. 遇到突发情况的处理在行车中遇到突发情况时,驾驶员要保持冷静,及时处理。

如发生故障要尽快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避免影响交通和造成事故。

9. 保持车距驾驶员在行车时要保持安全的车距,避免跟车行驶和尾随他车过近,确保安全行车。

总之,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行车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交通安全。

只有文明遵守规则,才能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

文明交通行动 规章制度

文明交通行动 规章制度

文明交通行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共道路上的所有机动车辆和行人,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以及行人。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宗旨是遵守交通法规,提倡礼让、互助、守法、文明的交通行为,共同营造文明交通的氛围。

第四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交通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教育。

第二章交通信号规定第五条所有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的指示,按照交通信号的变化和规定行驶。

第六条红灯亮起时,所有车辆应当停车等候,禁止越过停车线;绿灯亮起时,可以通行。

第七条黄灯亮起时,应当警惕减速慢行,禁止加速通过。

第八条行人信号灯亮起时,行人应当停止通行,等候绿灯亮起后才能通过。

第三章道路行驶规定第九条机动车辆在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车道规定,不得随意变道。

第十条超车时应当提前打开转向灯,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超车,不得占用对向车道。

第十一条行驶中不得使用手机、吸烟、饮酒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

第十二条行驶中不得鸣喇叭、加速、急刹车等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行人过马路应当走斑马线,等候绿灯亮起后才能通过,不得横穿马路。

第四章安全装备规定第十四条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配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带。

第十五条机动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摩托车应当安装防滑脚踏板,并保持车辆清洁。

第五章紧急情况处理第十七条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员应当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并保护现场,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发生交通拥堵时,驾驶人员应当保持耐心和礼让,不得大声呼喊、争吵等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

第十九条发生交通纠纷时,双方应当保持冷静,通过协商解决,不得采取暴力手段。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二十条对违反交通规定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警告、扣分等。

车辆安全行驶管理制度范本(5篇)

车辆安全行驶管理制度范本(5篇)

车辆安全行驶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对____车辆与驾驶员的管理,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行车,保证公务用车,结合____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车管理(一)综合部是____车辆的管理部门,其他各部门无权调配使用____车辆。

(二)____所有车辆,不得外借。

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在综合部办理外借审批手续,逐级签批。

(三)车辆本着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非____指派的驾驶人员,一律不允许动用____车辆,因违反此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指派的驾驶员及肇事者共同承担,用车部门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车辆出车前,驾驶人员需仔细检查车辆外观,车辆如果存在非正常损坏,遂推定责任人为前一次出车的驾驶人员,因其未尽到出车前的检查义务。

一切维修费用,由此人负责。

(五)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应提前提出用车申请报综合部,由综合部视____工作任务急缓程度统筹安排车辆。

具有下列情况的,优先派车。

1、接送____领导和重要客人。

2、处理____特殊紧急事务。

3、到银行提取现金____元以上。

4、公共交通无法到达、当日必须返回的情况下。

(六)每次出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及时将车辆按____规定停放并将随车钥匙交回____综合部,同时将用车时间、行车里程及车况如实填写到《用车信息统计表》上。

(七)所有车辆必须按____要求停放,驾驶员不得延迟交车时间或擅自将____车辆停放他处,如发生碰撞、损坏、丢失等情况,责任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三、司机管理(一)____司机必须遵守《内蒙古____管理制度》。

在行车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管理条例》,确保安全行驶。

因违章行为造成的罚款,一律由驾驶人员自己承担。

(二)司机要养成按时作息的良好生活习惯,禁止疲劳驾车,严禁酒后驾车。

不准在车内吸烟,应每天将车内及车窗玻璃擦干净,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车内空气清新。

(三)司机要自觉遵守____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随时在办公室等候出车。

车辆安全行驶管理制度范文(5篇)

车辆安全行驶管理制度范文(5篇)

车辆安全行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加强对车辆管理的规范和监督,保障车辆驾驶人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包括公司经营车辆、公务用车以及员工私家车辆。

第三条车辆安全行驶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

第四条车辆安全行驶的目标是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驾驶人员和乘客的安全,降低行车风险和损失。

第五条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的车辆安全行驶管理制度,按规定进行驾驶操作。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六条本单位车辆的管理由专职人员负责,包括车辆的购置、保养、维修和报废等。

第七条车辆购置应符合国家车辆使用规定和相关标准,购买前需经过专职人员审核,确保车辆的品质和安全性能。

第八条车辆保养和维修按照制定的计划和要求进行,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行驶。

保养和维修记录应及时记录并保存。

第九条车辆报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

报废车辆必须从车辆库中移除,严禁继续使用。

第三章驾驶人员管理第十条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年度审验。

第十一条驾驶人员需经过岗前培训并持有本单位颁发的驾驶证书,方可上岗驾驶。

第十二条驾驶人员必须妥善保管驾驶证和驾驶证书,严禁将驾驶证和驾驶证书转借他人或乱放。

第十三条驾驶人员必须经常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驾驶技能和道路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驾驶人员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严禁违反交通信号、超速行驶和危险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车辆行驶安全管理第十五条车辆在行驶中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严禁驾驶人员和乘客站立、坐在硬件和车厢内非座位位置上。

第十六条车辆行驶中禁止拨打手机或使用其他电子设备,驾驶人员必须集中精力驾驶。

第十七条车辆行驶中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驾驶人员应冷静处理,必要时及时报警。

第十八条车辆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警。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5篇)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5篇)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一、行车工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行车起重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二、行车指挥司索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经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指挥行车。

三、行车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行车指挥制度及吊钩、吊具、钢丝绳报废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四、行车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严禁穿高跟鞋上行车,严禁跨越行车护栏,上下行车必须走专用的安全楼梯。

五、行车工必须保持充沛的精力上班。

驾驶过程中,思想必须高度集中,不得打手机,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开车。

六、行车工进班时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行车机电维修人员每天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必须联合检查行车一次。

所有检查必须详细记录。

七、仔细检查行车的控制系统、制动器、上升限位、联锁门及其他安全装置等,特别是对三大安全部件(吊钩、钢丝绳、绳头夹制器)作细致检查,有缺陷和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

八、机电维修人员每天检查行车时,仔细检查行车的电气控制系统、运行机构、制动器、钢丝绳、吊钩吊具和安全装置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联合检查行车时,要仔细检查行车的金属结构、机械部分、电气部分以及吊钩吊具、钢丝绳等,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十、行车指挥司索人员指挥使用行车时,先仔细检查行车吊钩、吊具、钢丝绳,确认其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指挥行车起重作业。

十一、行车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

未拉闸停电挂牌时,严禁检修行车。

行车检查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也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

十二、指挥行车必须由一人指挥,指挥者必须佩戴专门的行车指挥标志,必须用口哨和手势同时指挥,严禁多人指挥。

行车工必须拒绝多人指挥,只能听从一人指挥。

当遇危险情况,无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行车司机都应立即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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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驾驶员文明行车规范》驾驶员文明行车规范为增强专职驾驶员的文明安全行为,提升公司的形象,保证驾驶员行车中的规范,实现甲方交通事故为“零”的目标,制定驾驶员文明行为规范。

1、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2、坚持车辆“三检”、“四勤制度”,安全设备保持齐全有效,不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超载的车辆,车容保持整洁。

3、专职驾驶员要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

4、驾驶车辆时系好安全带、并提示乘坐人员系好安全带、不接打手机,要精神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闯单、禁行线、不遮挡号牌,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

5、驾车行经人行横道、电、汽车站或车多、人多的繁华街道要减速或停车避让。

6、要安全礼让礼宾车队。

7、停放车辆要按规定,严禁乱停乱放,停放时要关闭电源,拉好制动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

8、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要保留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值班民警或公安交通管理机关。

9、车辆不准在外过夜,如特殊情况报单位领导。

综合管理部2010年11月1日篇二:《行车安全管理制度》行车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行车规定(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处(队)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

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

(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九)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车标准(“六无”)(一)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四)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三、安全行车奖惩(一)安全行车1、安全行车每年评比一次。

2、本年度达到“六无”标准的获当年安全奖。

3、达不到“六无”标准的,取消安全奖。

(二)安全奖标准1、全年安全奖600元/人;2、全年安全里程奖0.05元/公里。

(三)安全奖奖扣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

安全奖以经济奖励形式每年按驾驶员实际安全行驶里程发给,获得安全奖的驾驶员同时具有评选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的资格;达不到“六无”标准的,相应扣去安全奖和里程奖。

(四)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扣奖比例1、负全部责任者,扣除当年全部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2、负主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3/4;3、负同等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2/4;4、负次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1/4。

(五)其它责任情况的扣奖及赔偿责任。

1、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发生误时、误事的,一次扣奖100元,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2、发生驾驶证被扣或其它严重违章者,取消月度考核奖。

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驾车辆,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3、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无论有无责任,除由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扣除1—3个月的月奖,并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直至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4、因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开车、违章停车及其它违规行为而被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5、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1—12个月奖,并按责任大小赔偿(1)负全部责任的,扣除全部月奖,按经济损失的4%赔偿;(2)负主要责任的,扣除9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3%赔偿;(3)负同等责任的,扣除6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2%赔偿;{文明行车管理制度}.(4)负次要责任的,扣除3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1%赔偿。

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驾驶岗位。

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6、无论何故造成的责任事故,均取消驾驶员当年的先进个人或优秀等次评选资格。

篇三:《行车运行管理制度》行车运行管理制度目的为了加强行车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行车的正常运行,提高起重作业工作效率,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行车及行车工的安全管理。

{文明行车管理制度}.安全操作的一般要求1行车工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

操作中接近人时,应提前鸣铃报警。

3应严格按指挥信号(指挥信号见《行车吊装指挥信号暂行规定》)操作。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行车上或其周围确实无人时,才可闭合主电源。

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处理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5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

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行车工作是否都正常。

7行车工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行车工。

安全技术要求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行车工不应进行操作1 超载或物件重量不明,如拔吊起重量或拉力不明的埋置物体,及歪拉斜吊等。

2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3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的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4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5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2行车工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1 不得用极限位置限位器停车。

2 行车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3 所吊的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平稳地吊运。

4 无下放深度限位器的行车,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3两台或多台行车同时吊运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行车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行车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

吊运时,相关的负责人应在现场指导。

4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行车,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

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行车除外。

对司机的要求1行车操作,只应由下述人员进行1 经劳动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司机。

2 司机直接监督下的学习期满半年以上的学徒工等受训人员。

3 为了执行任务需要进行操作的维修、检测人员。

4 经上级任命的劳动安全监察员。

2司机应符合下述条件1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视力一般在0.7以上)。

2 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3司机应熟悉下述知识1 所操纵的行车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2 行车操作规程及有关法令。

3 安全运行要求。

4 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

5 电动机和电气方面的基本知识。

6 指挥信号。

7 保养和基本的维修知识。

检验和维修1检验1 下述情况,应由专业部门按有关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标准检验(1)正常工作的行车,每两年进行一次。

(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行车,在交付使用前。

(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行车,在重新使用前。

(4)经过暴雨、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等受到损害的行车。

2 经常性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于每月一次。

检查内容一般应包括(1)行车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所有安全、防护装置。

(3)线路、泵、液压和气动的其它部件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

(4)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

(5)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

(6)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

(7)链条的磨损、变形、伸长情况。

(8)捆绑、吊挂链和钢丝绳及辅具。

3 定期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于每年一次,一般应包括的内容(1) 2中的经常性检查内容。

(2)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

(3)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

(4)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

(5)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

2维修1 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质相同。

2 结构件需焊修时,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

3 行车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保养、维修及人工润滑。

4 维修时应符合下述要求(1)将行车移至不影响其它行车的位置,对因条件限制,达不到以上要求时,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或者设监护人员。

(2)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3)切断主电源并加锁或悬挂标示牌。

标示牌应放在有关人员能看清的位置。

管理制度各单位根据自己使用的行车性能、工作环境、工作繁重程度和对作业中的不同要求等,根据国家标准来制定出确保安全运行的管理制度。

1 必须建立和健全行车的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设备档案和交接班等规章制度。

并经常对司机和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定期检查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 对行车分台建立档案,记载其规格、技术参数、投产日期、历次技术检查,大、中修以及重大设备事故等情况。

3 行车应由专职行车工操作,并由指定的吊装工负责挂钩和指挥。

司机和必须听觉、视觉正常,经过专门训练,经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者,才准独立工作。

4 指挥人员必须按规定信号指挥行车起重吊运工作。

除紧急情况外,其他人不准指挥。

在多单位参加的大、中修作业中,应规定行车总指挥标志,如旗、棒等,来协调两个以上单位的工作。

5 严禁超负荷吊运。

对超负荷的物件,行车工不得起吊,也不准指挥人员强令行车起吊。

对非起吊不可的超负荷物件,应由安全和设备部门采取措施,领导批准并参与指导。

但不论什么情况,当超过额定负荷25%时,严禁吊运。

6 用两台以上行车吊运同一重物时,应由技术总负责人亲自参加并指导吊运工作。

吊运时,钢丝绳必须垂直,因吊运中的行车很难保证运行同步,所以每台行车的起重量应不超过额定负荷的80%。

7 吊运捆绑物件时,必须捆绑牢固;对于吊运有棱角的捆绑物件,应当用木板等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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