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出租房屋涉税分析

合集下载

2024年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总结

2024年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总结

2024年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总结在2024年,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绩。

以下是对2024年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的总结:
1. 税收政策的优化:税收部门根据市场和社会的变化,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收政策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

新的政策更加合理和公平,为房东和租客提供了更好的税收环境。

2. 税收征管的完善:税收部门加强了对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的征管工作。

通过建立更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与房东和租客的沟通和协作,提高了征管的效率和准确度。

3. 稽查和处罚的力度加大:税收部门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增加了税务稽查力度,加强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税收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4. 税收宣传和教育的加强:税收部门加大了对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

通过举办纳税人培训班、发布政策解读、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税法遵从性。

5. 税收数据的分析和利用:税收部门对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数据进行了分析和利用。

通过对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分析,为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了科学依据,促进了税收工作的精细化管理。

总的来说,2024年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果。

税收政策的优化、税收征管的完善、稽查和处罚的力度
加大、税收宣传和教育的加强以及税收数据的分析和利用,都为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税收部门也应继续加强与房东和租客的沟通与合作,提高税收意识,进一步完善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制度,促进税收工作的更好发展。

房产租赁业务财税问题分析

房产租赁业务财税问题分析

房产租赁业务财税问题分析房产租赁业务在我国的发展日益火爆,随之而来的财税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

在租赁业务中,财税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议题,需要综合考虑税收政策、财务管理和企业战略规划等多方面因素。

本文将围绕房产租赁业务中的财税问题展开分析,着重探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筹划、财务管理和税务合规等议题,为房产租赁企业在财税问题上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一、税收优惠政策分析房产租赁业务在我国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租房市场的发展。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房产租赁企业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纳税优惠政策的房产租赁企业,在纳税时可以享受到一定比例的所得税减免或退还。

对于个人从事房产租赁业务的收入也可以享受到一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比如免征个人所得税或者按照一定比例征收。

房产租赁业务还可以享受到对房产转让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比如在一定期限内的房产租赁收益可以免征房产转让所得税。

针对税收优惠政策,房产租赁企业需要加强税收政策的研究和分析,积极寻求符合自身利益的优惠政策,并合理规划和布局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

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房产租赁企业也需要加强税务合规,遵守税法规定,防范涉税风险。

二、税收筹划分析税收筹划是财税问题中的一个重要议题,尤其是对于房产租赁业务来说更是如此。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房产租赁企业需要结合税收政策和自身经营特点,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最大限度地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在税收筹划中,房产租赁企业可以通过优化租金结构、合理设立成本支出、合理设置税前扣除、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来降低税负。

可以通过与租户签订“包干费用”或者“租金+管理费”的双重收费方式,降低税负。

在经营中合理设置成本支出,比如规范费用的开支,合理设立折旧支出、维修费用等项目,也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税负。

在税前扣除方面,房产租赁企业可以合理设置租金减免政策、住房公积金等税前扣除项目,降低应纳税额。

个人出租住房涉及七大税种该如何计征

个人出租住房涉及七大税种该如何计征

个人出租住房涉及七大税种该如何计征1.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住房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办法,以全年累计的总额作为计税基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所得收入的不同有不同的档次。

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额度,超过免税额度的部分按照相应税率计征。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按照房屋的租金收入计征的,计税期为每年一次。

计税依据为每月的租金总额,税率为10%。

纳税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或者支付宝等方式缴纳。

3.房产税:房产税是根据房产的估价计征的,计税期为每年一次。

房产税根据具体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有可能是按照房产的估价的一定比例计算,也有可能是按照房屋的面积计算。

纳税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或者支付宝等方式缴纳。

4.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土地的出让和转让行为所产生的增值收入应缴纳的税款。

对于个人出租住房的土地增值,需要按照当地的相关政策计算。

计税依据是房屋的成交价减去购买房屋时的成本,税率根据不同的地区政策有所不同。

5.印花税:印花税是指在个人出租住房的过程中需要支付的一种税费。

印花税的计算方式是根据签订合同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计算,通常印花税的税率是按照千分之一或万分之一计算的。

纳税人在签订合同时需支付印花税。

6.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费。

个人出租住房所需要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出租房屋的面积以及当地政策计算,税率为每平方米每年一定的金额。

7.车船使用税:如果个人出租住房配备了车辆或船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要缴纳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根据车辆或船只的类型、排量或吨位等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税率。

个人出租房屋涉税案例解析

个人出租房屋涉税案例解析

个人出租房屋涉税案例解析本文是为《个人出租房屋要交哪些税费(含思维导图)》一文编写的配套案例解析。

自然人苏某拥有多处房产,房产原值合计6800万元,2019年发生如下业务,已知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不考虑其他涉税事项,请就下列业务分别列示苏某房屋等租赁业务相关税费处理(为简化计算,不考虑城镇土地使用税)。

业务1:2019年1月1日将一处原值200万元的住房(2010年购入)出租给吴某等人,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3年,承租方1月8日一次性支付3年租金18万元。

解析:(一)增值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的,其租金可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注意:除其他个人外,一次性收取的租金不分摊计算)18/3/12=0.5万元/月﹤10万元/月,免征增值税。

随征的附加税费同时减免。

【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

(二)房产税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减按50%征收。

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但如果免征增值税的,确定房产税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2019年房产税:18/3×4%=0.24万元,叠加享受减税优惠0.24×50%=0.12万元。

【政策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

全面规范房屋出租税收管理经验总结(精华)

全面规范房屋出租税收管理经验总结(精华)

全面规范房屋出租税收管理经验总结(精华)篇一:房屋出租税收房屋出租税收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不动产租赁业)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二、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三、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出租房屋的租金税务申报问题

出租房屋的租金税务申报问题

出租房屋的租金税务申报问题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租赁市场的逐渐成熟,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投资并出租房屋来获取额外的收入。

然而,对于出租房屋的租金所涉及的税务申报问题,许多人可能不太清楚。

本文将重点讨论出租房屋的租金税务申报问题,并提供相关的指导。

第一部分:租金的征税方式在进行租金税务申报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租金的征税方式。

根据税法规定,出租房屋的租金属于个人所得税范畴。

租金收入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纳税,同时可以扣除一定的费用和损失。

第二部分:租金的税前扣除在进行租金税务申报时,我们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一般而言,可以扣除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利息支出:如果您通过贷款购买房屋,并支付了相应的利息,那么这部分支出是可以在租金所得中进行扣除的。

2. 修缮费用:如果您对出租房屋进行了修缮和翻新,产生的相应费用也可以作为租金的税前扣除项目。

3. 管理费用:如果您请了中介机构来帮助管理出租房产,支付的中介费用也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

4. 物业管理费用:如果您支付了物业管理费用,例如小区的公共维护费用等,也可以列入租金的税前扣除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费用和损失都需要有相关的发票和凭证,以便在税务申报时提供。

第三部分:合理的税务规划在进行租金税务申报时,合理的税务规划可以帮助我们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金额。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税务规划措施:1. 合理分配租金收入:如果您拥有多套出租房产,可以考虑对租金收入进行合理的分配,以避免超过税务起征点。

2. 合理安排税前扣除项目:在规划租金税前扣除时,可以充分利用各项扣除政策,减少纳税金额。

3. 善用个税优惠政策: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政策的变化,及时了解并善用个税优惠政策。

第四部分:准确申报和报税时间在进行租金税务申报时,准确填写相关表格和报税时间十分重要。

建议您及时了解所在地税务局的规定和要求,并提前准备所需的资料和文件。

同时,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渠道了解相关政策和表格的填写方式,确保申报过程的顺利进行。

自然人出租非住宅涉及的租赁双方税费政策和计算简要介绍

自然人出租非住宅涉及的租赁双方税费政策和计算简要介绍

尊敬的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纳税人,自然人出租非住宅涉及的租赁双方税费政策和计算简要介绍如下:一、增值税:含税月租金÷(1+5%)×5%。

注: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不含税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

2.如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3.纳税人可以放弃减免优惠,缴纳增值税后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实缴税额×税率(房屋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房屋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实缴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实缴税额×2%。

注:1.不含税月租金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自然人出租房屋减按50%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或不含税月租金×核定征收率。

注:1.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应纳税所得额=每月不含税租金-准予扣除项目。

可以扣除的项目和次序为:(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

2.如属于核定征收的,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统一按1.5%的带征率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最全的个人出租房屋涉税实务

最全的个人出租房屋涉税实务

最全的个人出租房屋涉税实务除当地有相关规定,采用综合征收率缴纳相关税费以外: 一、个人出租房屋增值税相关规定 (一)自然人出租房屋 1.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二)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 1.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税率为11%; 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为5%。

 (三)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及附加,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放弃“免征增值税及附加”,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地税机关均应延续之前的工作方式,全面负责营改增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受理、计税价格评估、税款征收、税收优惠备案、发票代开等有关事项,负责办理征缴、退库业务,使用地税机关税收票证,负责收入对账、会计核算、汇总上报等工作,并负责对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申请代开发票的,由代征税款的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个人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自然人出租房屋涉税分析今天,小资整理了史上最全有关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大全,请出租房屋的小伙伴们多加关注~一、增值税1、税收征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四条:(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第八条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一)出租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二)出租非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2、税收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二、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以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六章税收减免的处理:第四十九条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五十条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二、所得税1、税收征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10月)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第十五条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

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089号) 六、关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问题:(一)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二)纳税义务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三)确认财产租赁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

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纳税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一、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二、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四、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2、税收优惠《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房产税1、税收征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二、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五、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四、印花税1、税收征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财产租赁合同征税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税率,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2、税收优惠《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1、税收征管《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15号):四、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税收优惠《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1、税收征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二条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七、教育费附加1、税收征管《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448号:第二条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第三条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2、税收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为方便资粉们理解,小资接下来给大家举一个暴发户出租房子的例子:假设王老五(钻石型的)在北京市朝阳区有两套房屋,一套为商业地产,面积100平方米;一套为普通住宅,面积120平方米。

两套房屋均拥有土地使用权证,钻石王老五于20x8年9月将两套房屋均对外出租,商业地产租金为5万元/月,普通住宅一个月租金1.2万元/月,租金按照压一付三的方式收取,即预先收取三个月房租,一个月押金,王老五对出租的自有房产负责维护,每月的维护成本,主要是房屋修缮费用,两个房屋均是800元/月,索取了合法有效的发票。

那么,这位钻石牌的王老五每月需要交纳的税金是多少呢?注:北京城镇土地使用税收费标准为:24元/平方米/年首先,商业地产与普通住宅的税收政策是不同的,普通住宅与民生关系密切,所以税收政策有较多倾斜,因此需要将商业地产和普通住宅分开来计算。

商业地产税金合计11766.96元,具体分析如下:增值税:50000/(1+5%)*5%=2380.95城市维护建设税:2380.95*7%=166.67教育费附加: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00平方米*24元/平方米/年/12=200元/月印花税:50000/1000*1=50(假设合同中租赁金额未将增值税额单独分开)房产税:(50000-2380.95)*12%=5714.29所得税: (50000-2380.95-166.67-200-50-5714.29-800)*(1-20%)*10%=3255.05普通住宅税金合计1337.6元,具体分析如下: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免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免征印花税房产税: 12000*4%=480所得税:(12000-480-800)*(1-20%)*10%=857.6总结:王老五20X8年5月份需要交纳的税金合计13104.56元,税前收入62000元,税后48895.44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