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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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化妆品规章制度

公司化妆品规章制度

公司化妆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化妆品生产、销售和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化妆品包括护肤品、彩妆品、香水等多种种类,制定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销售的化妆品范围内。

第三条公司化妆品生产、销售工作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员工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规操作,损害公司和消费者利益。

第五条公司化妆品管理属于公司生产领域,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六条公司每年将根据需要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化妆品生产管理第七条公司化妆品生产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利益。

第八条公司化妆品生产工艺流程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产品安全有效。

第九条生产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的生产技术和知识,提高生产水平和质量。

第十条生产设备和器材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生产过程中应注意卫生和安全,避免交叉污染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生产出的化妆品应进行严格检验和质量控制,未经合格检验不得投放市场。

第十三条生产过程中应建立相关记录和档案,以备查证和管理。

第三章化妆品销售管理第十四条公司销售人员应了解化妆品产品的特点和功效,根据消费者需求进行推广和销售。

第十五条公司销售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提高销售技巧和服务水平,增强竞争力。

第十六条公司销售渠道应合法合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销售,损害消费者权益。

第十七条公司销售产品应具备合格产品证明,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公司销售产品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解决消费者投诉和疑问。

第十九条公司销售过程中应注意卫生和安全,避免交叉感染和疫情传播。

第二十条公司销售活动应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化妆品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公司化妆品管理属于公司生产领域,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二十二条公司化妆品管理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程序,确保管理效率和质量。

化妆品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化妆品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销售部门、采购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2. 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用和支付,确保资金安全;3. 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4. 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和申报,确保依法纳税;5. 负责公司财务核算和监督,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6.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防范财务风险;7. 负责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第五条公司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 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2. 按规定时间报送财务报表;3. 配合财务部门进行财务核算和监督;4. 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六条公司财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

第七条公司财务核算包括以下内容:1. 资产核算: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2. 负债核算: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等;3. 所有者权益核算: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4. 收入核算: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5. 费用核算:包括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6. 利润核算: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

第八条公司财务核算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格审批、控制风险”的原则。

第十条公司资金筹集包括以下方式:1. 自有资金;2. 银行贷款;3. 其他融资渠道。

第十一条公司资金支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编制资金支付申请;2. 经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3. 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大学生模拟公司创办-创业实训模板

大学生模拟公司创办-创业实训模板

XXXXXX大学《模拟公司创办》实习报告公司名称:小时代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______ 专业班级:工商XXX班组别: ___________________ 小组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日期:目录 (1)第一部分公司简介 (4)1.1 口J •••••••••••••••••••••••••••••••••••••••••••••••••••••• "11. 1. 1公司名称 (4)1. 1.2公司宗旨 (4)1. 1. 3经营内容 (4)1.1.4经营目标 (5)1. 1. 5整体优势 (5)1. 1.6管理团队 (5)1.2战略制定 (6)1.2. 1公司的短期战略 (6)1.2.2公司的中期战略 (6)1.2.3公司的长期战略 (6)第二部分市场分析 (7)2.1市场整体情况 (7)2.2目标市场分析 (7)2.3顾客需求分析 (7)第三部分竞争分析 (8)3.1竞争对手分析 (8)3.2市场竞争策略 (8)3.3竞争优势分析 (9)第四部分产品服务 (10)4.1产品发展规划 (10)4.2运输 (10)4. 3实施与服务 (10)第五部分市场营销 (11)5. 1市场开发策略 (11)5.2产品定位分析 (11)5.3.产品定位策略 (11)5.4广告宣传策略 (11)5.5营销团队建设 (12)第六部分财务计划 (13)6.1资金需求说明 (13)6.2资金投入计划 (13)6.3资金收益预测 (14)第七部分风险分析 (16)7.1市场与竞争风险 (16)7. 3财务风险 (16)7.4管理风险 (16)7. 5政策风险 (17)第八部分内部管理 (18)8.1公司组织结构 (18)8.2公司管理制度 (18)8.3人力资源计划 (19)8.4内部激励方案 (19)附录1:公司章程 (21)附录2:房屋租赁合同 (27)附录3:任命书、执行董事任职决议、股东会议 (29)附录4:流程机构附表 (32)小组成员名单及角色分配实践评阅成绩实践成绩:教师签名:评阅日期:第一部分公司简介1・1公司筹建小时代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其业务范围包括化妆品的销售和针对性的皮肤基本护理。

章程修正案(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章程修正案(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XXXXXXXX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全体股东决定,现将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原公司经营范围:
零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百货,箱包,体育用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化妆品,音响设备,珠宝首饰,工艺品,摄像器材,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橡胶制品、金属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食品、酒、饮料、初级农产品;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变更为:
零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百货,箱包,体育用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化妆品,音响设备,珠宝首饰,工艺品,摄像器材,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橡胶制品、金属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食品、酒、饮料、初级农产品;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进出口除外);对已销售产品提供咨询和售后服务(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限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其他章程内容不变;
二、本修正案与公司章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20XX 年月日。

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范本(4篇范文)

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范本(4篇范文)

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范本(4篇范文)第1篇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范本一个化妆品公司,对于员工的管理方面,如考勤方面,绩效方面等如何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呢以下整理的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考勤管理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必须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

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

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化妆品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化妆品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研发、行政等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四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六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第七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损坏、丢弃物品。

第八条员工应尊重同事,团结互助,共同维护公司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九条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章工作流程与职责第十条生产部门应确保产品质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降低生产成本。

第十一条销售部门应积极开拓市场,提高销售业绩,维护客户关系。

第十二条研发部门应不断进行产品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

第十三条行政部门应负责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晋升机会等。

第十五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十六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化妆品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完)。

公司章程(规章)模板

公司章程(规章)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品批发;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母婴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中草药收购;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名册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名册见附表。

化妆品公司的规章制度(精选7篇)

化妆品公司的规章制度(精选7篇)

化妆品公司的规章制度(精选7篇)化妆品公司的规章制度1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x、创造x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x,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化妆品公司的规章制度2为保x本公司办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办公用品包括:公司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可移动磁盘、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多媒体器材、摄影摄像器材、车辆、部门专用器材和员工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文具、耗材及公司为部门购置的书籍、杂志和报刊等。

办公用品的管理 :公司公共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和维护(办公室协管办公耗材)。

一、办公用品的领用:1、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领用,须至综合管理部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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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章程第二条公司住所:上海市青浦区黄鹤路69号xx室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化妆品、卫生用品、日用品、珠宝首饰、家居用品、服装、仪器仪表、文具用品、工艺品的销售,健康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商务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减肥服务(不得从事美容美发服务,不得以食品、医疗等涉及许可项目的经营方式实施服务),会展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名称):王某出资额:1000万元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时间:2016.8.19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二条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三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作出决定。

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经理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条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六)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公司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七章股权转让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五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第二十九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三十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第三十一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3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四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六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具体成员由股东会决议产生。

第十章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第三十七条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八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四十一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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