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档案管理制度
中学档案管理制度模版(3篇)

中学档案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中学档案管理工作,保护中学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根据中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学档案管理是指中学对各类档案(包括学生档案、教职工档案、行政档案等)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销毁等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学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全面和及时,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保护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与归档第四条中学档案主要分为学生档案、教职工档案、行政档案等三类。
第五条学生档案主要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成长过程、表现记录、奖惩记录等内容。
第六条教职工档案主要包括教职工的个人信息、履职情况、任职记录、培训记录等内容。
第七条行政档案主要包括中学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决策执行过程等内容。
第八条档案应按照档案鉴定、归档、整理、检索等程序进行管理。
第九条档案应依据其性质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类,确定档案的归档期限和保管期限。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十条档案的收集应确保来源真实合法、完整准确,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第十一条学生档案的收集应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报名资料、奖惩记录等内容。
第十二条教职工档案的收集应包括教职工的个人信息、履职情况、评价考核记录等内容。
第十三条行政档案的收集应包括中学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决策执行过程等内容。
第十四条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的分类和归档规则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档案的整理应包括档案资料的清点、编目、调度等工作。
第十六条档案整理后应做好档案目录的编制和更新工作。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与利用第十七条档案室是中学档案的主要存放场所,应具备档案的保密和防火等条件。
第十八条档案室应做好档案的防护工作,包括温湿度控制、防尘、防虫等。
第十九条档案的利用应符合中学档案利用规定,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第二十条档案利用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信息,满足中学对档案的管理和决策需要。
中学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中学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学校对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整理和利用的一种制度。
学籍档案是学生学业和成长的重要记录,它包含了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对于学校做好学生管理、发展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中学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生学籍档案的建档与管理中学学生学籍档案的建档与管理是学校学生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其目的是规范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管理。
1. 建档时机学生学籍档案的建档时机通常为学生入学时,即学生入学后的第一个学期。
学校会依据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照片等来录入学生的个人信息,并对其进行编号。
2. 档案管理责任人学校会指定专门的档案管理责任人,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责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档案的整理、保管、归档和查询等工作。
3. 档案分类与归档学生学籍档案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档,一般可分为个人档案、学习档案、奖惩档案等。
对于每个学生,学校会建立一个个人档案,其中包含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家庭状况等;学习档案主要记录学生的学业表现,包括各个学科的考试成绩和评语等;奖惩档案主要记录学生的奖励和纪律处分情况。
4. 档案保管与安全学生学籍档案的保管和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要任务。
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学籍档案保管制度,确保学生学籍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档案保管室需要设立专门的安全设施,如防火、防水等,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学生学籍档案利用与服务学生学籍档案不仅在学校内部管理使用,还能为学生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和支持。
学校可以充分利用学籍档案,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教育。
1. 学生发展评估学校可以通过学生学籍档案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发展评估。
通过分析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记录、纪律处分等,可以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等,进而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帮助学生实现个人成长和进步。
2. 学生申请与推荐学生学籍档案也是学生申请升学或参加各类竞赛、学术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中小学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学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各部门,旨在规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三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不得随意损毁、篡改或销毁档案。
2.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学校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实行严格保密。
3. 利用性原则: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4. 规范性原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流程。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第五条教职工、学生及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和系统。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学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学校行政、教学、科研、学生、财务、人事等各项活动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等。
2. 学校历史沿革、重要事件、重大成就等方面的资料。
3. 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各部门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等。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立卷、归档。
2. 对已立卷的档案资料,定期进行整理、补充和完善。
3. 档案资料应按照年代、门类、内容等进行分类,方便查阅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学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2. 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的存放顺序存放,不得随意堆放、乱放。
3. 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
第九条学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1. 查阅档案资料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2. 查阅档案资料时,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学籍档案管理制度(4篇)

学籍档案管理制度一、中学生学籍档案工作是由学籍管理员专人负责,年级组、班主任和学科教师互相协作,才能搞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学籍档案管理员应依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规执行保密原则,不得泄密或依个人名义让学生或其他人员翻阅档案资料,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每届新生报到结束后两个月内,学籍管理员应组织有关人员如实填写学籍表、录取卡等表格内容,完成学生建档工作。
四、在学籍管理员指导下,每学期放假前,各班主任老师应如实填写学生操行评语和操行等级,班主任或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自填或互填。
五、《体育合格情况登记表》和《身体素质测验登记表》均由体育教师每年测验、填写一次。
六、学生毕业时,年级组、班主任或负责的科任教师应如实填写《中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表格,并加盖学校印章。
七、学籍档案中的各种表格必须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或修补,同时学籍管理员应及时填写学生受奖励或处分等情况,并附上有关证明或证件。
八、每次填写学籍档案时,年级组、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应及时签名登记,并按时收交,确保学生档案册完整无损。
九、凡需留级、休学、转入的学生,必须持个人申请,区(县)医院证明以及区(县)级、市级招办等证明手续,方可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学籍档案管理制度(2)是指对学生学籍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和保存的一套制度。
学籍档案是学生的重要信息资源,对于学校和学生本人都具有重要的价值。
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可以保证学生学籍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安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和支持。
一、学籍档案的意义:学籍档案是学生个人学习和发展的记录,不仅包含了学生的基本信息,还包括了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评价、奖惩等重要信息。
学籍档案对于学校和学生具有重要的意义:1. 对学校的意义:学籍档案是学校的重要资产之一。
通过学籍档案可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发展状况,为学校提供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
学校可以通过学籍档案了解学生的学习兴趣、特长和潜力,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与培养。
中学档案管理规定(5篇)

中学档案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本校档案的管理并有效地保护档案,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并使我校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特制定本规定:1、档案管理范围:(1)本校档案是指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公务活动中形成的能真实反映学校工作具有保存价值的,并经文书处理完毕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2)本校档案可分文书档案、教学档案、财务档案、科技档案、荣誉档案、教职员的业务考勤档案、声像档案和人事档案。
1、档案管理体制:(1)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本校档案管理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二级管理;(2)校务办公室设专职档案员一名,具体负责保管本校的档案,并对全校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党支部、校长室、校务办、工会、教导处、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基建各设兼职档案员一名。
各自负责部门内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工作;(3)学校档案室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类档案。
3、档案员应忠于职守,努力学习档案专业基础知识,不断开发档案资源,热情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档案信息服务:档案员的任务:(1)认真做好预立卷工作。
平时负责收集各部门内工作形成的文书材料,并加以分类、鉴定,并及时归档;(2)按时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工作,根据学校制订的归档制度范围,每年9~____月完成上年度或上一学年度的组卷、装订工作,编写案卷目录交校务办档案管理员汇总登记;(3)按时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每年____月将已立卷的档案向学校档案室移交;(4)维护档案的完整、齐全和安全,逐步改善档案的保管条件;(5)严格按照档案的借阅制度办理借阅手续。
4、档案保管:(1)为便于分类,各类案卷应按学校制订的《江临中学档案案卷类目及其保管期限表》统一编写;(2)根据学校现有条件,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完全,各部门要有专门存放档案的箱(柜),至少要具备防潮防火、防虫等安全措施;(3)各类档案须加以鉴定,根据其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分别保存或销毁,销毁档案应严格遵照有关规定;(4)任何个人、部门无权将归档的文件材料占为己有,应归档的材料应及时向档案员移交或保存,任何部门不得赠与或出售档案。
初中毕业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初中毕业学籍档案管理,确保学籍档案的准确、完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初中毕业生的学籍档案管理。
第三条学籍档案是学生个人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品德等方面的真实记录,是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生评价、招生录取等工作的依据。
第二章学籍档案的建立与保管第四条学籍档案的建立1. 学生入学时,由招生部门负责收集学生档案资料,建立学籍档案。
2. 学生入学后,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学生相关信息归入学籍档案。
3. 学生学籍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入学登记表、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生学籍变动登记表、学生奖惩记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手续办理记录等。
第五条学籍档案的保管1. 学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学校档案室负责。
2. 学籍档案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进行分类、编目、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3. 学籍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等,需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4. 学籍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
第三章学籍档案的使用与保密第六条学籍档案的使用1. 学校在教育教学、学生评价、招生录取等工作中,应依法使用学籍档案。
2. 学生本人有权查阅、复制自己的学籍档案。
3. 学校在对外交流、合作、评估等活动中,应妥善保管学籍档案,防止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第七条学籍档案的保密1.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2. 学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3. 学校应定期对学籍档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四章罚则第八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1. 伪造、篡改、涂改学籍档案的;2. 擅自查阅、借阅、复制学籍档案的;3. 泄露学生个人信息的;4.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中学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4篇)

中学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中学档案室的安全,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档案室安全责任1.中学档案室的安全责任由档案室负责人负责,他应对档案室的安全状况负全面责任。
2.档案室负责人应根据档案室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档案室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档案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档案室安全设施1.档案室应采取适当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盗门、监控设备、报警系统等,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2.档案室的门窗应符合防盗要求,并设置报警装置。
3.档案室应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进出档案室管理1.档案室负责人应规定进出档案室的流程和权限,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档案室。
2.进出档案室的人员应佩戴工作证,经过档案室门卫或系统录入登记后方可进入。
3.进出档案室的人员应进行身份核验,如有疑问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
五、使用档案的管理1.档案室负责人应根据使用需求和档案特点,制定档案借阅制度,并明确借阅人员的权限和借阅期限。
2.档案借阅人员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借阅登记表,经审批后方可借阅。
3.档案借阅人员必须在档案室内查阅并使用档案,不得擅自带出或复制档案,借阅期满应及时归还。
4.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对借阅的档案进行记录和跟踪,并定期向档案室负责人报告档案的使用情况。
六、档案室防火管理1.档案室应严禁电火源进入,禁止吸烟、明火等行为。
2.档案室负责人应对档案室进行日常巡视,查找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
3.档案室应配备灭火器材,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灭火器使用培训。
4.档案室应设置防火墙和烟雾报警器,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七、档案室环境管理1.档案室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良好的环境,严禁倒垃圾和乱堆物品。
2.档案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做任何损害档案的活动。
3.档案室应定期清理档案架和档案盒,做好防尘、防虫、防霉处理。
中学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学生个人成长、学习、生活的重要记录,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高度重视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包括新生、在校学生和毕业生。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教务处、政教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班主任负责所任班级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第三章档案内容第七条学生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二)学籍信息:包括入学时间、学号、班级、年级、学制、毕业时间等。
(三)学习经历:包括各学期成绩、奖惩情况、升学情况等。
(四)思想品德:包括学生思想品德表现、学生行为规范等。
(五)体育锻炼:包括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体育竞赛获奖情况等。
(六)课外活动:包括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等。
(七)其他:包括学生申请、证明材料、离校手续等。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八条学生档案的收集:班主任在新生入学时,收集学生基本信息、学籍信息等材料;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取得的各种证书、奖状等,由班主任负责收集并整理。
第九条学生档案的整理: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内容,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第十条学生档案的保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第十一条学生档案的利用:学生本人、学校教职工及其他相关单位因工作需要,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阅学生档案。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二条学生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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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通江职业中学档案管理制度总则1、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学校工作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3、各部门重大活动和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均由本学校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学校档案工作职责1、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法。
2、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3、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4、对本学校各部门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
5、办理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工作岗位职责一、分管领导职责1、分管领导负责机关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学校档案工作的宏观建设,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水平,确立档案为学校和部门服务思想。
2、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检查、督促,确保完成档案工作任务。
3、根据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支持、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4、关心档案室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表扬和奖励作出贡献的档案人员,以促进、提高档案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二、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宣传贯彻《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热爱档案工作,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划草拟本学校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按规定做好文书档案的工作和平时的归档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全部档案,做好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工作。
5、熟悉本学校室藏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热情接待查档人员,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注意掌握利用效果的收集,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6、认真做好库房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
7、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1、严格遵守相关档案法律法规,协助专职档案员在学校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全体教师归档意识。
2、认真参加学校年度文件材料归档等档案业务活动,注意收集本部门工作所产生的档案材料,依照分类方案随时归入有关卷夹(盒)内。
3、每学期末按照要求对本部门所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装订,并向档案室移交。
文书工作制度文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保证文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也是为档案工作打好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
1、文书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外单位来文一律由文书人员拆封,做到当天来文,当天登记,由文书人员负责传递、用印和归档。
3、各种传阅文件由文书人员负责直送,不得横传,凡属规定阅文对象,阅后均应签字,以示负责并备考。
凡需外借的文件应向文书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退还。
4、正式发出和留存档案的文件材料,定稿和正本应一起归档保存。
5、各类会议都应指定专人,在专用记录纸上进行记录。
通过电话发出和收到的重要通知、指示和报告等应记录后与文件同等对待。
6、本学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包括照片、录音、录像、图表、荣誉证书等),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文书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不得借故拖延留存。
7、文书人员应将办完的文件按照归档目录(文件分类方案),随时归入有关条款的卷夹(盒)内。
8、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文件材料的保密工作。
没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人批准后,由文书人员负责统一集中销毁处理。
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制度1、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学校各部门或承办人员收集齐全,交档案室或档案人员,进行整理、归档、集中管理,任何个人都不得据为已有或者拒绝归档。
2、学校各部门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工、团、少以及人事、总务、财会等工作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学校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有关的材料,均属于归档范围。
3、文书档案由本学校档案部门(人员)在第二年的七月底以前整理归档完毕;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有关规定,由经办人员整理立卷、定期移交归档。
4、归档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时,须当面清点检查,同时附归档材料移交清单,办好一切交接手续。
5、按照学校档案内容和载体不同,制定统一的分类方案。
同一全宗应保持分类方案的稳定。
6、归档文件的整理,以每份文件为一件。
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
批复与申请、请示为一件。
报表、名册、图册按其原来的装订方式、一册(本)为一件。
同一问题的来文和复文(包括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等)可为一件。
会议记录、未装订式样的统一的表格、可组合在一起为一件。
7、归档文件按件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文件处理单在前,正文在后。
去掉金属钉根据件内文件的厚薄,装订时以文件的左侧和左上角为装订的边和角。
8、编号: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制归档号,归档号是在文件整理过程中,体现归档文件类别,排列顺序的一组数字、字符的集合。
包括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页数等项目。
在文件首页上端居中的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
9、归档文件目录应装订成册并编制封面。
归档文件目录分保管期限装订。
10、装盒:将归档文件依保管期限按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及备考表项目。
装盒时不得混年度混保管期限。
档案盒应采用无酸纸制作。
声象材料要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责任者。
档案保管制度1、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必要的档案专用库房和柜、橱。
2、档案库房要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添置温湿度计、去湿机、吸尘器、消防等设备,做到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
库房照明必须使用白炽灯。
3、档案人员进出库房应随手关门,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
4、严格管理库房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办公室;下班前认真检查库房门窗、电灯是否关闭;定期检查防火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5、定时做好每天一次的库房内外温、湿度记录,及时采取措施,力争达到规定标准(温度14~24度,湿度50~60)。
6、照片、底片应放入影集;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盘应放置密封盒里,放入干燥剂,有条件的应添置防磁柜。
7、库房中档案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
库房内箱柜从左到右,从上至下编号,并编制档案存放索引和示意图,8、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堆放杂物,并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每周一次,每季大清扫一次。
9、建立全宗卷,积累和存储本机关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七个方面的材料。
10、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裱和复制。
录音带、录像带根据其特点,每隔一段时间翻录一次,如发现磁带变形,断裂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补救。
发现照片、底片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及时进行清洗和技术处理。
对检查情况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
11、认真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借阅登记工作,调阅完毕的档案应及时还原,调卷时要轻取轻放,减少对档案磨损。
12、应配备必要的专用的计算机、光盘刻录机、复印机等档案工作设施,档案设备应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私自外借,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3、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档案统计、鉴定和移交制度1、档案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人员、经费、设备、面积情况;室藏档案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情况;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情况,以表格形式揭示他们的过程、现状和变化。
2、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马虎草率和弄虚作假。
3、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帐物核对,作到帐物相符。
4、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的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5、按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格式、项目、要求和计量单位逐项填写不得遗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潦草。
统计表应注明填报单位、时间、填表人、审核人。
6、根据国家档案局《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7、建立档案鉴定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8、鉴定档案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宽,复本从严。
鉴定工作结束后应写出工作报告。
9、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一般应“判处销毁,暂缓执行”。
以减少价值预测的失误,到确认已无利用价值时再行销毁。
10、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签字。
11、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以留存查。
档案利用制度1、学校档案人员应熟悉所藏档案情况,主动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学校档案室对2006年以前案卷必须编制《全引目录》、《案卷目录》,2006年以后(包括2006年)编制《文件归档目录》,并根据工作的需要编制专题文件目录(卡片)等。
3、学校档案室应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文件汇集等汇编资料。
4、凡到档案室利用档案,都应按规定办理利用手续,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在档案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
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
5、本学校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指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违者将追究责任。
6、查阅档案应与查阅人的职责相适当,超出职责范围时,须经领导批准,查阅机密文件,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查阅。
7、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介绍信。
8、已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人员同意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印章才能生效。
9、做好档案利用反馈工作,由利用者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10、借阅归还档案时必须当面点清。
档案保密制度1、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追查,并报告有关部门。
3、严格借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按查阅要求和范围提供档案;机密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外借档案及时收回,做到档案资料不失控。
4、不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不私自抄录、复制档案内容传递给他人;不得随便泄露档案的内容,数量及存放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