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
辐射安全责任书

辐射安全责任书为了加强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确保安全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严格执行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北京大学放射防护管理细则》,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 《北京大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帐管理规定》,北京大学辐射防护领导小组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相关负责人 (院系辐射防护小组负责人、台帐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签订辐射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一. 院系辐射防护小组负责人、台帐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均应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北京大学辐射防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 严格按照“辐射安全许可证”范围开展工作。
院系辐射防护小组实施监督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辐射安全许可证范围购买和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
使用人要自觉在辐射安全许可证范围内开展工作。
台帐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将辐射安全许可证范围之外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入库管理。
三. 放射性同位素台帐管理要规范并符合相关要求。
院系辐射防护小组实施监督该单位的台帐管理工作。
使用人员要在放射工作场所使用放射源,不得私自带出工作区,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
使用期间,使用人对放射源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
对于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在使用完放射源后立即返回保险库 (柜)中存储。
台帐管理人员对所保管的保险库 (柜)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并建立放射源的台帐明细表 (档案),该表格应包括核素、活度、形状、数量、购买时间、使用时间、归还时间、使用人等详实的内容,其记录存档、备查。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要根据其核素、活度、形状、射线类型、性质、外照剂量及强弱分类保管。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要在非密封放射源工作场所使用,不得私自带出工作区,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
使用期间,使用人对放射源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
使用完后,应及时将剩余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入库管理,放射性废物存入专用废物库。
因放射性废物引起的污染事故,由使用人全权负责。
台帐管理人员对所保管的保险库 (柜)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并建立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台帐明细表 (档案),该表格应包括购买时间及购买量、取用量、剩余量、使用人、使用时间等内容,其记录存档、备查。
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

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一、背景简介辐射工作是指在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或辐射源周围从事工作的一项特殊职业。
辐射工作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不仅直接关系到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也关系到公众的福祉。
为了确保辐射工作的安全可靠进行,制定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是必不可少的。
二、责任目标我们深知辐射工作涉及的风险和隐患,因此以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为首要目标,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全面提升辐射工作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责任内容1. 领导责任(1)确保公司成立辐射工作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辐射工作的管理权限和责任范围。
(2)为辐射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和技术支持,确保工作场所设备安全可靠。
(3)通过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宣传教育等方式,加强辐射工作的安全意识,确保每位从业人员充分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2. 管理责任(1)建立健全辐射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制定并执行辐射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有效应对。
(3)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预防事故的发生。
3. 从业人员责任(1)全面遵守和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不私自改变工作程序或操作方法。
(2)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3)及时报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事故,并积极参与事故预防与紧急处置的培训。
4. 培训和教育责任(1)开展辐射工作的培训和教育,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组织定期的辐射工作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及时传达国家和行业有关辐射工作安全的最新政策和技术要求。
四、责任落实1. 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确保辐射工作安全管理工作得到充分重视。
2. 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评估和改进,确保其有效性。
3. 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辐射安全责任书

辐射安全责任书尊敬的全体员工: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健康与工作环境的安全,现制定本《辐射安全责任书》。
各位员工一定要积极履行自身的辐射安全责任,确保公司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一、安全责任的界定1. 所有员工应对个人行为和工作负起维护辐射安全的责任,严禁违反相关规定和程序。
2. 领导层要切实负起对辐射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确保辐射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
3. 各级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组织、监督本部门辐射安全工作的责任。
4. 所有员工要加强辐射安全知识的学习,自觉遵守辐射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与辐射安全培训,提高自身辐射安全意识。
二、辐射安全管理体系1. 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辐射安全事故的防范和控制。
2. 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辐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 建立辐射安全工作档案,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三、辐射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1. 组织开展辐射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辐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 严格执行辐射安全工作许可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程和要求进行。
3. 在进行辐射工作时,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装备,并正确佩戴、使用。
四、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制定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救援措施的迅速启动和有效实施。
2. 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事故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针对存在的辐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五、辐射安全宣传教育1. 加强辐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辐射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2. 制作辐射安全宣传资料,组织辐射安全宣讲活动,加强员工辐射安全意识的培养。
3. 定期组织辐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对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熟悉和掌握。
六、辐射安全监督与检查1. 成立辐射安全监督委员会,定期组织辐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建立辐射安全违规行为举报渠道,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辐射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放射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放射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科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健康安全,保障医疗设备和放射源设备的安全运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放射科及相关人员,包括放射科医生、放射科技师、放射科护士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及执行,由医院放射科主管负责,并报医院管理层审核批准。
第四条放射科人员应当认真学习、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放射源管理第五条放射源必须由有国家相关证书的单位进行购买,不得擅自购买或使用未经批准的放射源设备。
第六条放射源设备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维护和保养,不得私自拆卸或更换设备。
第七条放射源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质控,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辐射剂量的控制。
第八条放射源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第九条放射源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三章辐射安全防护第十条放射源设备使用期间,医务人员必须佩戴放射防护用品,如铅衣、铅手套等。
第十一条放射源设备使用期间,必须保证操作人员和患者的辐射剂量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二条放射源设备使用期间,必须定期检测空气和水质的辐射剂量。
第十三条放射源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辐射泄漏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医院放射科必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培训,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
第十五条放射科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设备运行、维护、质控等情况,以备查阅。
第十六条医院放射科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第十七条医院放射科必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置并救治伤者。
第五章处罚条款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为了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和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1、确保实验室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中毒、触电、机械伤害、辐射伤害等。
2、保证实验室的环境安全,避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维护实验室的设备和仪器的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隐患。
4、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病原微生物等危险物品的管理,确保其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符合相关规定。
5、提高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突发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二、责任内容1、实验室负责人责任(1)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定期组织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5)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2、实验室工作人员责任(1)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在实验前,要对实验内容和所用设备、仪器、药品等进行充分了解,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在实验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实验进展情况,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实验,并采取相应措施。
(4)正确使用和维护实验室的设备和仪器,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5)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病原微生物等危险物品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防止发生泄漏、丢失、被盗等事故。
(6)保持实验室的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实验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排放。
检测机构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检测机构放射防护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辐射防护,保护员工和公众的健康,确保检测工作的安全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检测机构内所有从事放射性物质应用、检测和辐射源控制的人员,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备和设施。
三、辐射防护管理1.设立专门的放射防护管理岗位,负责制订、实施和监督放射防护措施。
2.对从事放射性物质应用和检测工作的人员进行辐射防护知识培训,确保其了解辐射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3.建立辐射监测系统,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和人员接触的辐射水平,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4.制定应急预案,对辐射事故进行有效的应急处置,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四、个人防护1.提供合适的防护设备和用品,如防护服、面具、手套等,保护工作人员免受辐射伤害。
2.规定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并定时检查其完好性,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防护用品。
3.禁止将辐射性物质带出工作场所,避免对外界环境和人群造成辐射污染。
五、设备管理1.定期对辐射源和检测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建立设备使用记录,记录每次辐射源的使用情况和剂量,做好设备的追溯管理。
3.对设备进行辐射防护设计和安全评估,确保设备布局合理、操作便捷、安全可靠。
六、放射废物处理1.建立废物分类和储存制度,对辐射废物进行分类处理,确保废物不会对环境和人群造成危害。
2.选择合格的废物处理单位,委托其进行辐射废物的处理和清理,确保废物能够被安全处置。
3.建立废物处理记录,对废物的处理过程进行详细记载,做到追溯管理,保障废物处理的透明和安全。
七、监督检查1.定期组织例行的辐射防护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使用。
2.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辐射剂量监测,确保其接触辐射的剂量在控制范围内。
3.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外部机构对辐射防护管理的评估和审查。
八、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本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理和行政处罚措施。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模版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模版一、总则1.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确保放射科工作人员的安全以及环境的保护,以遵守国家相关放射防护法规和标准,维护科室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二、职责和义务1.放射科主任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放射科工作流程和相关操作规范,严禁违法违规行为;3.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以提高工作能力和安全防护意识;4.科室各岗位应根据职责设定相应的放射安全防护责任,确保落实。
三、放射设备管理1.对放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合格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3.严禁擅自更改设备参数和操作流程;4.使用设备时应确保工作场所的通风良好,且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放射源管理1.放射源的运输、储存、使用、处置必须符合相关标准;2.放射源储存区域要设立标识和相应的防护措施;3.只有获得核安全许可的人员才能进行放射源的操作;4.放射源丧失或发生泄漏时,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五、个人防护1.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手套、面具等;2.接触放射源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3.工作人员应经常洗手,避免辐射源残留在身体上;4.禁止在工作场所进食、喝水以及吸烟,以防污染和辐射物质摄入。
六、放射废物管理1.放射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标识、处置;2.使用过的放射源要尽快封存、保管,并安排专人回收和储存;3.废物储存区域要设立标识和相应的防护措施;4.严禁将放射废物随意丢弃或外泄,违者将追究责任。
七、事故应急处理1.发生放射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采取措施限制可能的危害;2.在事故发生地区要设立警戒线,并妥善保护相关人员的安全;3.参与事故处理的人员要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辐射伤害;4.事故处理完成后,要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放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放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1. 公司设立放射安全防护管理部门,负责放射安全相关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 放射安全防护管理部门下设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岗位,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第三章安全设施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放射设备安全控制系统,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2. 放射设备应设置辐射监测装置,随时监测辐射情况。
3. 放射设备操作区域应设置辐射警示标识,指导操作人员注意安全。
第四章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放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放射安全的意识和认识。
2. 新员工进入公司时应接受放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章紧急预案1. 公司应制定完善的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处置。
2. 在放射事故发生时,员工应按照预案组织疏散和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第六章日常管理1. 公司应定期对放射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放射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操作设备,切实保障安全。
第七章监督检查1. 放射安全防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放射设备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2. 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确保安全控制。
第八章处罚制度1. 对违反放射安全防护管理规定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在公司放射安全防护管理部门。
2.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放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为公司放射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公司将严格执行该规章制度,保障公司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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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
为防止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落实辐射工作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嘉荫县人民医院承诺:
一、单位负责人杨俭为本单位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人。
二、设置专项机构射线科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
三、在许可规定的范围内从事辐射工作。
四、健全安全、保安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并采取措施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
一旦发生事故将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
五、建立放射性同位素的档案,并定期清点。
六、指定专人张燕萍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保管工作。
放射性同位素单独存放,不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等物品混存。
确保贮存场所具有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泄漏的安全措施。
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及时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七、保证其辐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并确保这些设施正常运行。
八、发生任何涉及放射性同位素的转让、购买行为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九、在运输或委托其他单位运输放射性同位素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并有专人押运。
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放射性废物或及时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
十一、对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和应急响应等知识的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十二、每年对本单位辐射工作安全与防护状况进行一次自我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估报告报省级和市级环保部门备案。
十三、建立辐射工作人员健康和个人剂量档案。
十四、认真履行上述责任,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有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单位:嘉荫县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杨俭
负责人:杨俭
联系人:梁杰
电话:138********
日期:201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