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税局新版财务会计报表报送及管理系统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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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申报操作步骤指导

财务报表申报操作步骤指导

财务报表申报操作步骤指导
财务报表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1.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财务会计报告报送”,进入该模块。

2. 进入申报界面,系统自动展示纳税人应申报清册,点击“申报”按钮。

3. 填写申报数据,其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为系统自动带出并可修改。

每张表单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表单数据,依次点击“保存、校验、申报”等按钮完成申报,点击“导出、打印”按钮可实现导出、打印操作。

4. 除了手工填写外,还可以通过点击“模板下载”按钮下载Excel模板,在模板中进行数据填写后,点击“导入”按钮上传,点击“申报”按钮完成报送。

5. 根据系统提示,将必填表格依次填写完成后,必须点击“确定”按钮保存各表单内容,否则会造成数据缺失。

6. 千户集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列名企业在报送财务报表月报表时,必须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 上传会计报表附注。

8. 提交申报,点击申报界面“提交申报”进入申报检测界面找到对应的财务报表最右侧【正式提交申报】按钮提交;或将财务报表保存后按顺序填写年度申报表单,待一并完成后跳转到该界面提交申报。

9. 提交完成后系统会提示“处理成功”,如校验不通过系统会提示错误信息,需要按照错误代码返回财务报表修改无误后再次提交申报。

10. 如果提交申报后发现财务报表填写有误,可以通过“更正申报”界面财
务报表对应的【更正申报】按钮进行重新申报。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多帮助,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会计师。

辽宁地税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表)今起执行新规-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辽宁地税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表)今起执行新规-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辽宁地税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表)今起执行新规-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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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财务会计报告(表)报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统一纳税人财务会计报告(表)报送,规范税务机关对财务会计报告(表)数据的接收、处理及应用,减轻纳税人负担,夯实征管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纳税人,是指《征管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但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纳税人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会计报告(表),是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相关附表。

前款所称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及财政部制定颁发的各项会计制度。

第四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表),不得编制和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表)。

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纳税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表)。

基层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将纳税人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表)信息录入征管信息系统,实行一户式存储,实现信息共享。

第六条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含聘用的临时人员)应当依法为取。

财务报表系统操作指南

财务报表系统操作指南

财务报表系统操作指南用户操作使用篇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BI项目组目录第一章、系统登陆 (4)1.1登陆设置 (4)第二章、报表管理 (8)2.1功能简介 (8)2.2建表基本流程 (9)2.3报表操作 (10)2.3.1新建报表 (10)2.3.2打开报表 (12)2.3.3报表内部操作 (13)2.3.4报表转出 (20)2.3.5报表转入 (21)2.3.6报表启封封存 (21)2.3.7报表数据审核 (22)2.3.8报表删除 (23)2.3.9报表批量打印 (23)2.3.10公共设置 (23)2.4报表字典管理 (25)2.4.1报表类别定义 (25)2.4.2报表类别划分 (25)2.4.3数据类别定义 (26)2.4.4数据单元定义 (26)2.4.5划分数据单元 (28)2.4.6报表数据关联 (28)2.5报表数据处理 (29)2.5.1报表计算 (29)2.5.2报表校验 (30)2.5.3报表汇总 (30)2.5.4报表调整 (31)2.5.5数据上报 (31)2.5.6数据接收 (31)2.5.7定义自动计算 (31)2.5.8查看校验报告 (32)2.5.9清除校验信息 (33)2.5.10清除数据 (33)2.6报表分析 (34)2.6.1趋势分析 (34)2.6.2报表底稿分析 (35)2.6.3报表构成分析 (36)2.6.4报表任意分析 (36)2.7报表记录 (36)2.7.1记录日志查询 (37)2.7.2数据状态查询 (37)第三章久其接口操作说明 (38)3.1企业附加信息 (38)3.2附报文档的对应 (39)3.2.1WORD形式的附报文档 (40)3.2.2其他形式的附报文档 (40)3.3导出到久其 (43)3.4打开久其软件确认数据转换 (45)第一章、系统登陆首先配备一下IE浏览器,然后在登陆软件系统1.1登陆设置1.运行“CRECFIS客户端”,如果是第一次登录请在提示处输入“http://IP地址/cwbase”(如:http://218.25.64.152/cwbase)后按保存,今后就可以直接点击该图标登录了;2.或者直接打开IE,在地址栏输入上述IP地址后回车。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系统用户操作手册V1.0.01.纳税申报1.1 纳税申报1.1.1通用申报1.1.1.1功能概述通用申报是税务机关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纳税(缴费)申报业务,提高征收单位的办公效率,综合了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及相关规费申报的基本元素而设计的一项申报业务,纳税人可以通过一张通用申报表完成多项税(费)种的申报。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通过通用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对未按预征规定期限预缴税款的,应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限定的缴纳税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加收滞纳金。

1.1.1.2操作步骤1、进入方式:1)【税费申报】—【纳税申报】—【通用申报】2、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获取税种信息】按钮,系统会列出已认定的税种信息,填写申报数据。

3、如果有税源类申报,需要点击【项目提取】,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列出已登记的税源项目信息,点击【确定】按钮,税源项目信息反填至申报表。

4、勾选上需要申报的税种,填写【应税项】等信息,确认需要申报的金额正确无误以后,点击【申报】,保存成功后会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

5、点击【是】跳转【税款缴纳】—【网上纳税】页面,进行缴税操作。

6、申报成功后点击【打印】按钮对申报信息进行打印。

待页面信息加载完成后点击打印页面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打印成功后点击【退出】按钮完成打印操作。

1.1.1.3注意事项1.纳税人在通用申报前要先办理税务登记、认定相关税(费)种。

如果申报税款信息要与不动产项目、建筑工程项目建立关联,必须先进行相应税源项目的登记。

2.通用申报适用于其他收入申报。

1.1.2附加税(费)申报1.1.2.1功能概述完成纳税人进行附加税(费)的申报。

财务会计报表如何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和审批

财务会计报表如何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和审批

财务会计报表如何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报
送和审批
财务说有如何报送
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应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税务机关对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接收、处理及应用维护。

财务会计报表是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附
表。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
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财务会计报表》
五、纳税人限时办理业务范围的时限要求
按季度报送的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按年度报送的内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5天,外资企业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
了后4个月内报送。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接收。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审核、接收资料
(1)审核《财务会计报表》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符合条件的,受理纳税人报送提请的财务会计报表。

2.资料归档。

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操作指南

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4: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操作指南目录1.填报流程 (4)1.1.系统使用范围 (4)1.2.流程描述 (4)1.3.登陆系统 (4)1.4.填写快报数据 (5)1.5.运算 (7)1.6.审核 (7)1.7.上报数据 (8)2.常见问题 (9)2.1.报表无法展示 (9)2.2.数据无法上报 (9)2.3.Excel文件无法导入 (9)序言系统采用“浏览器/服务器”模式(B/S模式),用户只需要一台能够接入互联网络的电脑,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网站,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就可以在网页上完成各种功能操作。

系统采用先进的加密传输方式和完善的权限管理,保证用户的数据安全。

系统使用环境为了使系统正常运行,请确认您的操作环境与以下要求一致:●操作系统:支持Windows2000/2003/Xp/Win7操作系统,其他操作系统请用户依照单位的实际情况使用。

●浏览器:系统要求使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以下简称IE)浏览器,版本在6.0以上,推荐使用IE7.0版本。

系统不支持FireFox、Opera、Safari、Chrome等非IE内核的浏览器访问系统。

●网络条件:用户必须能够与财政部服务器正确建立通信,并且在处理业务的过程中,与服务器的通信状态良好。

1.填报流程1.1.系统使用范围一级中央管理企业、中央部门、地方财政厅局。

1.2.流程描述效益月报报送流程如下:用户登录系统,登录后按照当年企业效益月报要求,逐项填录报表,填报完成后进行数据审核与检查,检查无误后上报数据。

分户企业数据、月报分析材料等做为附件上传到报表封面的对应单元格中(对部分地方财政用户,还要上传地方监控企业分户数据附件)。

1.3.登陆系统启动浏览器(如IE浏览器),进入财政部官方网站()选择企业司频道,在网页左侧“在线服务”下选择“网络报送系统”,即打开系统登录系统主界面。

1.3-1 系统登陆界面在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单击【登录】即可登录系统。

关于《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财务会计报表申报有

关于《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财务会计报表申报有

乐税智库文档
政策解读
策划 乐税网
关于《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财务会计报表申
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标 签】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方式,报送期限
【业务主题】纳税申报
【来 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一、公告下发的背景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减少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次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等有关规定,大连市国税局、大连市地税局联合对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采集规则和报送有关事项予以明确。

二、公告明确的内容
(一)明确报送范围
1.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纳税人除外)应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2.自2016年6月1日起,纳税人向国税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不需再向地税机关报送。

(二)明确报送期限
 1. 自2016年7月1日申报期起,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按季报送,报送期限为季度终了15日内。

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按年报送,报送期限为年度终了5个月内。

(三)明确报送方式
1.已开通网上申报的纳税人,登录“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2.未开通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到主管国税机关或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区进行电子申报或到窗口进行纸质申报。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管理办法【呕心沥血整理版】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管理办法【呕心沥血整理版】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网上申报缴税管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办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上报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批准,通过互联网登陆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系统,以电子信息方式提交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及其它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并通过税库银联网实时划缴税款、委托批量划缴税款、纳税人自打单缴税、税务机关打单缴税等方式将税款缴入国库,完成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的一种报税方式.第三条网上报税以准确、安全、简便和快捷为基本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局科技信息处(数据管理中心)负责网上报税系统的开发、测试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制定网上报税管理办法;负责网上报税的推广普及、师资培训、数据处理、相关技术类问题的咨询解答及其它网上报税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政府部门、商业银行、数字证书认证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与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签定网上报税的有关协议,确保网上报税系统安全畅通.第五条市局计会处负责与指定的商业银行签订《网上报税委托划缴税款协议书》,监督商业银行及时划缴税款;负责制定税库银联网实时缴税操作规程;负责与人民银行的沟通协调工作.第六条市局征管处负责提出网上报税业务需求、软件审定及有关征管问题的解释;负责拟定《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表》、《网上报税委托划缴税款协议书》、《网上报税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网上报税实施缴税协议书》,参与制定网上报税管理办法,协调解决与网上报税有关的征管业务问题.第七条市局纳税服务处负责解答纳税人通过12366咨询服务热线提出的网上报税咨询问题。

第八条各基层税务机关负责向纳税人宣传、介绍网上报税的有关知识;根据市局网上报税管理办法,负责受理、审核、审批纳税人网上报税的认定、变更、终止等事宜;负责与纳税人签定《网上报税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批量划款使用)、《网上报税实时缴税协议书》(实时缴税纳税人使用),明确纳税人网上报税的权利和义务;负责网上报税相关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纳税人网上报税,解答纳税人提出的相关业务咨询;负责接收纳税人报送的纸制纳税申报资料;负责网上报税相关资料的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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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网络报送条件的纳税人,可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 服务厅自助终端进行电子申报或到窗口进行纸质申报。
四、新版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系统操作
五、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管理系统操作
六、报送及管理注意事项
1、新旧版财务会计报表所属期衔接问题 纳税人2013年第四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和2013年年度财务
会计报表仍需通过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络申报系统进行报送 ,报送期限不变。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的数据所属期从2014年 1月1日开始,即企业所得税在地税机关征收并分月预缴的纳 税人应在2014年2月纳税申报期内首次报送新版资产负债表 和利润表,其他纳税人应在2014年4月纳税申报期内首次报 送新版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三、新版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规则介绍
对于旧版财务报表报送系统中的已认定纳税人,我局在进行系统开发 时对原认定信息进行了统一迁移,并对原认定不准的信息进行了修改,修 改后,符合认定的条件的纳税人有203,745户,其中正常户为119,658户 纳税人报送范围及自动认定规则(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在征管基础信息中已认定的登记类别为“单位登记”、“个体登记”和 “临时登记的纳税人”(不包含征收方式为非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 个人合伙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b.在征管基础信息中已认定的征收方式不等于“定期定额”; c.个体登记类别中只包括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纳税人, 落户登记时间不足3个月的,暂不认定为财务报表纳税人; d.在征管基础信息中已认定的核算形式为“独立核算”或“独立核算自负盈 亏”; e.登记注册类型不包括“(港澳台商)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企业”、“(港澳 台商)外企常驻代表机构”、“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企业”、“个 人”、“个体工商户”; f.行业大类不包括” 中国共产党机关;国际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群众团体、 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人民政协、民主党派;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国家
关于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的选型:
由于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信息是静态的,很 少变更或修改,而且纳税人当前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和企 业划型标准也大多存在差距,因此,我局开发的新版报表报送系 统将在纳税人每个会计年度首次申报时,由纳税人自行选择报表 类型: 除金融业、担保业以外的纳税人在进行当年首次季(月)度财务 会计报表报送时,应根据本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选择需要报 送的报表类型。纳税人选定报表类型并且报送完毕后,同一会计 年度不允许更改报表类型。次年季(月)度首次报送时,上年已 选择报送小企业会计准则报表的纳税人,可以改报企业会计准则 报表,但上年已选择企业会计准则报表的纳税人,需改选小企业 会计准则报表的,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
税务登记受理岗在进行税种及财务报表认定时,对认定 情况进行人工判断和修改,然后保存和提交到下一环节;税 源管理岗在进行基础信息核实时,可根据调查情况对纳税人 的财务报表信息进行调整。
二、财务报表报送及管理业务调整的背景和依据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会计行为, 2006年财政部正式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33号令),要求 上市公司自2007年月1日起率先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此后,又发布了38个具体准则。凡执行该38项准则的企业 不再执行以往的各类企业会计制度。2011年,财政部又发 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从2013年1 月1日起施行,废止了原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标准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为准。自此,两个会计准则正式规范了各类企业 的会计核算规则。国家税务总局 (CTAIS2.0)财务报表采集 业务需求也制定出来。
旧系统的认定流程及规则为:纳税人在主管税务机关落户 登记时,系统根据纳税人的登记注册类型(除个体经营、个 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个人以外),且核算形式为独立核算 的,自动全部认定为需要报财务报表的纳税人:
资产负债表:申报期限类型:季、年,申报期限:季度 终了15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内;
利润表: 申报期限类型:季、年,申报期限:季度 终了15日内;
关于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方式 :
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统一使用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端办 税平台进行报送。属于报送范围内的纳税人应在2014年2月纳 税申报期之前,下载安装完毕大连地税纳税端办税平台,并 进行登录权限的安全性设置。办税平台的下载地址为: →网页左侧“办税服务”→“纳税 端下载”→“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端办税平台.rar”,内附操 作使用说明。
谢谢!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72号令)。
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2、《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 〔2011〕17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 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 5、《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告(表) 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地税发〔2008〕56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将于2014年2月10日起正式受理新版 财务会计报表申报,纳税人在办理报表报送时如有疑问,可 向主管地税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2、受理纳税人填写的变更财务报表类型申请表
纳税人在申请调整报表选型或者申请取消财务报表报 送认定时,应填写《纳税人变更财务会计报表类型申请 表》,由文书受理岗受理转税源管理岗进行处理。税源管 理岗对申请理由必须进行核实,在页面录入变更理由。没 有说明理由的,不予变更。评估部门将通过系统查询,找 出变更财务报表类型和取消认定的记录,与纸质申请表进 行核对,防止随意调整和变更。如果纳税人有充分理由在 年度中间进行报表种类的更改,税源管理岗有责任监督纳 税人按照更改后的报表类型对当年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补报。
大连市地税局新版财务会计报表 报送及管理系统讲解
张迎凯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纳税评估处
主要内容:
我局目前财务报表管理情况简述 财务报表报送及管理业务调整的背景和依据 新版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规则介绍 新版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系统操作 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管理系统操作 报送及管理注意事项
一、我局目前财务报表管理情况简述
我局目前征管核心系统内的财务报表仅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格式及内容源自2001年的《企业会 计制度》,并于我局2006-2007年“数据大集中”开发征管核 心系统时进行过整合,时至今日其中很多核算科目已不符合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截止2013年12月,我局认定的需要 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纳税人共计203,315户,其中正常户 119,281户,包括不少外来项目登记、跨区报验登记、主管局 项目等和房产土地登记的纳税人,认定情况比较杂乱。
机构;社会工作”。
关于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的种类:
新版财务会计报表分企业会计准则类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小企业 会计准则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 表附注)。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类报表按照纳税人所属行业 不同又分为非金融业、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和担保业财 务会计报表,每类行业报表均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不含担保业)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金融业、担保业纳税人一律报送企业会计准则报表,具体分 为银行业(66X或69X )、保险业(68X )、证券业( 67X )和 担保业(7296X )财务会计报表。
关于新版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 :
各类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按季度和年 度报送,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小企业会计准则 报表附注按年度报送。其中,企业所得税在地税机关征收并 且被认定为分月预缴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或上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200万元以上的或在中国境内未设立 不具备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房地产、建筑安装业纳税人)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的通知-大 地税函[2008]32号),其中期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应按月申 报。季(月)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为季(月)度终了 后15日内(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 天数顺延),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为年度终了后5个 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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