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7025:2017实验室-检测样品管理程序
ISO17025:2017样品管理程序(食品检测实验室)

1.目的保持样品在检测过程中的可追溯性,保证样品在记录或其他文件中提及时不会混淆。
2.适用范围适用于实验室样品在取样、样品接收、检测和储存过程中的标识。
3.职责实验室样品管理员负责所抽取外部样品的标识;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所抽取内部样品的标记;检测人员负责制备和检测过程中样品、保留样品的标识。
4.控制程序4.1取样样品的标识4.1.1实验室样品管理员按《取样作业控制程序》采取外部样品后在样品容器外加贴样品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样品编号、取样人、取样日期等。
4.1.2实验室工作人员按《取样作业控制程序》采取内部样品后在无菌袋外部标明样品名称、采取时间和地点、规格等。
4.2接收样品的标识样品管理人接收外部样品时必须完整地填写《样品管理登记表》,送样人应在《样品管理登记表》上签字。
并要对样品加贴标识,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样品编号、送样人、接样人等。
4.3检测样品和保留样品的标识检测人员严格按标准检验,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要对样品进行标识,以保证检测过程中的样品追溯。
4.4样品内部编号的编写方法4.4.1样品管理员负责本实验室样品的编码。
4.4.2样品按年份编号,2002年为2002,2000年为2000。
4.4.3样品按月份编号,一月为01,十一月为11。
4.4.4样品编号的后两位数为顺序号。
例2002 02 11 03表示第三个表示11日表示2月表示2002年4.5样品保存期限4.5.1样品保存期限如客户要求:一般样品保存3个月,保鲜样品10天,农产品6个月本室涉及微生物、黄曲霉毒素检测等项目的样品由于其结果无法重现,本室不留存样品。
4.5.2样品超过规定保存期限的样品,由样品管理员报请实验室主任同意签署处理意见后,由样品管理人员具体实施。
4.6样品管理员负责把保留样品存放到适当的位置。
样品管理员负责样品的保管,确保样品在保存期间不变质、不遗失和不损坏,并负责样品的调用,应遵守《客户机密与专有权保护程序》;样品管理员负责处理保存期满的样品及特殊样品。
ISO17025:2017检测样品管理程序

1 目的对项目实验室样品的接收、流传、保护、存储、处置以及样品的识别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为项目实验室编制类似程序文件提供指引。
项目实验室需要根据本程序文件的指引以及结合项目实验室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类似程序文件并发布生效。
2 范围适用于项目公司实验室检测样品的接收、标识、传递、存储、处置的管理。
3 职责与权限3.1 样品管理员:负责检测样品的接收、登记、标识、传递、保管、处置。
3.2 检测员:负责检测过程中样品的管理。
4 定义无。
5 管理内容及要求5.1 样品的接收、标识5.1.1 样品由样品管理员统一接收,接收时应要求客户填写《委托测试申请单》(XX-Lab-QP-11-1、XX-Lab-QP-11-2)。
5.1.2 样品管理员检查样品是否与《委托测试申请单》(XX-Lab-QP-11-1、XX-Lab-QP-11-2)的内容相符,是否符合检测方法的要求,双方对样品(名称、标识、状态、数量)、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其它相关信息给予确认;对于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样品,退还给客户或按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处理。
样品接收后样品管理员登记在《样品登记表》(XX-Lab-QP-15-1)。
5.1.3 当客户有特殊要求时,客户应在《委托测试申请单》(XX-Lab-QP-11-1、XX-Lab-QP-11-2)中注明详细要求,样品管理员要按《保护客户机密及所有权管理程序》(XX-Lab-QP-02)组织做好保密工作,保护客户机密和维护客户的所有权。
5.1.4 样品管理员接收样品后,按编号规则标识样品,委托测试申请单编号、检测报告编号以及样品编号规则如下:5.1.4.1 委托测试申请单编号规则:项目公司拼音简称+年份代码+月份代码+3位阿拉伯数字申请单流水号例如:SY201911003是指XX实验室在2019年11月收到的第3份测试申请。
5.1.4.2 检测报告编号继承测试申请单编号,具体规则如下:项目公司拼音简称+年份代码+月份代码+3位阿拉伯数字申请单流水号-1位阿拉伯数字流水号。
ISO17025:2017实验室-检测样品管理程序

页次第 64 页共 5页文件名称检测样品管理程序发布日期2019年1月1日1 目的对检测样品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清理或返还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中心各场所样品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清理或返还等各个工作环节。
3 职责3.1 收发员在受理客户委托时,负责对送检样品的完整性和对应于检测要求的适宜性进行验收,记录接收样品的状态,做好样品的标识并负责将样品及其资料传递到检测组。
3.2 检测人员对制备、测试、传送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并负责对样品贮存、流转处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3 检测组组长负责对样品的处理或清理申请进行审核。
3.4 技术负责人负责批准最终样品的处理或清理。
4 工作程序4.1 样品的接收4.1.1收发员在接收客户送检样品时,应根据客户的检测要求,查看样品状态(包装、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等级等),并清点样品,认真检查样品及资料的完整性,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有些样品还应检查采用的包装或容器是否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同时与客户商定有关样品制备的要求和检毕样品处理方式,并在《检测委托单》上登记说明。
4.1.2收发员及时对样品进行编号(样品编号由“JMJC-年月日(如190101代表2019年1月1日)- 流水号(三位数,如:001、002)页次第 65 页共 5页文件名称检测样品管理程序发布日期2019年1月1日4.1.3 收发员将样品及第二联委托单传递到检测部门,检测人员在进行交接验收时,应查看样品状态是否与检验业务和委托单填写的内容相符,对以封装方式送达的样品,应检查封签是否完整有效以及运输过程有无损坏,并在《检测信息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1.4当对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存有疑问,或当样品不符合所提供的描述,或对所要求的检测规定得不够详尽时,收发员应在开始工作之前问询客户,以得到进一步的说明,并记录下询问的内容。
4.1.5 如发现样品偏离检测方法要求或规定,应告知客户,如客户知道偏离规定仍要求进行检测时,应在委托单中记录样品的异常情况并注明偏离可能影响检测结果,同时通知检测所要在报告中作出免责声明。
ISO17025 2017采(抽)样管理程序

1.0目的:通过对抽样过程的控制,提供代表性样品进行检测,以确保后续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2.0范围:适用于本实验室在现场抽样工作。
3.0职责:3.2 抽样的实施由各个检测员进行,记录于《抽样记录表》3.3 样品的标识和验收由实验室负责。
4 定义抽样:抽样是取出产品的一部分作为其整体的代表性样品进行检测的一种规定程序。
5.0程序5.1 检测由本母公司生产部或外部单位填写检测委托单,需现场采样由检测员到现场用取样器取每包中心样品,抽样过程要按照检测方法的规定控制相应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5.2 抽样时应将与抽样有关的内容记录于相关的《抽样记录表》,必要时记录应包括所用抽样程序、抽样人的识别、环境条件(如果相关)、标明抽样位置的图示或其它等效方式、抽样程序所依据的统计方法(适用时)。
5.3 现场抽样样品数量、比例,按客户认可的相关规范、标准或客户要求执行。
5.4如果客户要求偏离、添加或删节文件规定的抽样程序时,应在相应的《抽样记录表》中详细记录这些要求和相关的资料,并记录入于检测/校准报告中,同时告知相关人员。
5.5 检测室应对抽取的样品进行确认检查,如有异常或对检测方法中所述正常条件的偏离,需记录在相关的《抽样记录表》的备注栏目中;如果对样品的检测项目有任何疑问,样品与提供的说明不符、对要求的检测/校准项目规定不完全,实验室应询问委托方,要求进一步给与说明。
5.5.1 首先记录铭牌标识的产品型号、编号、生产方及标注的参数、要求等。
5.5.2 检查产品外观是否存在缺陷,确认产品类型是否与标识一致,必要时应对样品进行拍照,显示其外观特征和标识。
5.6 各检测员应在抽样、检查、装卸过程中做好样品保护。
5.7 样品确认前,由样员管理员确认样品是否变动,如有变动,追查原因,并返退样品。
5.8 样品确认后应及时对抽取的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样品名称、编号、状态),具体要求按《样品管理程序》进行。
5.0 相关程序和附表:抽样记录表。
ISO17025-2017检测样品管理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
1.0目的
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根据本公司的项目检测的特殊性必须对样品的接收、流转、检测以及样品的识别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并根据客户要求做好样品的保密与安全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检测工作中样品的抽样、接收、流转、识别、检测等项管理。
3.0职责
3.1综合部业务受理员负责对委托检测业务的受理。
3.2检测部负责样品的有效性确认、样品唯一性标识、移交和检测。
3.3质量监督员负责对检测样品情况进行监督。
4.0检测样品的有效性确认
4.1 检测部检测人员应对现场检测的样品检查是否适合于检测。
4.2 检测部检测人员应对现场检测的样品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委托方检测要求的问题。
4.3检测部检测人员应对现场检测的样品检查,样品是否存在异常等。
4.4 检测部检测人员必须在样品有效性得到确认并由客户现场确认后方可进行检测。
5.0样品识别
检测人员每检测完毕一处样品,在样品上做好适当的记号作为标识,或在图纸上作相应的记号,以免发生混淆,记号的方法应被受检方接受又能识别。
6.0样品的防护
6.1检测人员应注意作好样品在检测过程中的防护工作,防止样品非预期的损坏。
样品如遇意外损坏,按《检测过程异常情况及事故处理控制程序》执行。
6.2如果由于检测方法所限必须对样品进行破坏,应通知受检方并征得同意。
6.3 应采取措施、执行有关保密程序规定,为客户样品的相关信息保密。
7.0引用文件合同评审程序。
ISO17025:2017检测工作控制程序

检测工作控制程序ZLJC-2021-CX-018 版本:1/01 目的为规范检测工作的开展和检测行为,应通过确定检测实施的过程各环节以及各环节工作的职责和要求,规范检测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中心从受理检测业务到检测工作完成、报告发送的全过程。
3 职责3.1技术负责人(或中心主任)负责检测业务的受理、合同评审;负责检测业务的分解和下达;负责检测进度管理;3.2实验室负责检测的实施、检测过程样品标识的管理、负责检测过程质量监督和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检测报告的编制和审核;3.3报告批准人负责检测报告的批准;3.4技术负责人(或中心主任)负责检测过程中与规定的方法偏离的批准。
3.5实验室档案管理员负责检测报告的盖章、发放及副本和原始记录的归档保存。
4 程序内容:4.1本中心确定的检测实施过程各环节为检测业务受理、合同评审、需要时抽样活动组织、样品标识的管理、检测实施、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批准和发送、报告副本的归档保存。
检测实施中又可分为检测准备、检测实施、记录环节。
4.2 检测业务受理本中心检测业务的受理由技术负责人(或中心主任)按《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确认检测的意向要求,为客户/委托部门办理检测合同。
4.3检测任务下达4.3.1技术负责人在受理了各类检测业务后,应按《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规定进行合同评审,对于本中心有能力检测的业务,应根据本中心开展的业务分工,分解和下达任务;4.3.2实验室接到检测任务后,应识别是业务范围并安排实施检测活动;4.3.3对于进行原因分析、相互影响、程度判别等有影响的检测业务,实验室应按以下程序进行:4.3.3.1组织人员收集与检测业务相关的基本资料。
收集的资料一般有:(1)检测样品的基本信息;(2)检测样品的类型等;(3)与检测有关资料和相关的技术资料;(4)检测样品现状、存在问题的原始记录等;(5)上一次的检测报告(适用于复审)。
ISO17025-2017检测方法的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为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对本公司开展的检测活动(包括样品的抽样、处理、运输、存储和准备以及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检测数据的统计技术)中所采用的方法进行控制。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检测活动中方法收集、选择、制定、使用、管理和确认。
3.0职责3.1 检测部负责对所开展检测项目依据方法的收集和确认,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实施和修订;检测方法的开发和制定;非标准方法的确认。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公司开展的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及作业指导书应用的批准,负责对偏离标准方法(非标方法)的批准。
3.3 综合部负责标准方法的有效性确认、更新管理工作;负责标准、作业指导书的分发、复印和保存。
3.4 检测人员对方法应熟悉、理解并能熟练掌握和正确使用。
4.0管理程序4.1 检测方法的识别在体系运行之初,检测部应根据所开展的检测项目及质量手册中方法的选择原则,选用适合的检测方法开展检测,以满足预期用途,并形成《技术标准一览表》,报综合部管理。
a. 客户指定检测所用方法时,经合同评审人员审定,如果符合测试要求,应采用客户指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工作。
b. 当客户未指定检测所用方法时,应选择国家标准发布中发布的方法,或行业、地方发布或经标准化管理部门备案的标准,并在实验工作中采用。
c. 如果客户提出的方法不合适或已过时应向客户做出说明。
d. 在检测前,有关人员应证实能够正确运用所使用的标准方法,如果方法标准发生变化,应重新予以证实。
4.2 检测方法的时效性确认4.2.1 检测方法收集后应由综合部对方法的时效性进行确认,确认按以下规定执行:(1) 在体系运行过程中每六个月,综合部应对《技术标准一览表》中的检测方法、评判标准通过标准化研究机构的网站进行一次时效性确认,及时将更新的方法通报给使用部门,在使用部门确认能满足预期项目的开展后,由综合部更新《技术标准一览表》。
(2) 资质认定初次、复查、扩项申请提交前的1个月内,综合部应将申请项目中应用的方法列表后,报标准化研究机构,由其出具正式的“方法有效性确认报告”。
ISO17025:2017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程序(食品检测实验室)

1.目的通过对实验室的检测活动及结果进行监控、验证和评价,以持续保持检测活动的有效性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实验室检测活动及结果所进行的监控验证、评审活动的控制。
3.职责实验室技术负责人负责质量控制计划的制定和方法的选择;实验室主任负责计划的审批;实验室技术负责人负责质量控制计划的实施和质量控制结果的评审。
4.控制程序4.1质量控制计划的制定实验室技术负责人于年初制定本室的《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计划》,计划应尽可能覆盖所有常规检测项目并满足对检测有效性和结果准确性的质量控制要求。
国内外组织的水平测试,随时列入本年度计划,经室主任批准实施。
质量控制计划一般应包括控制对象、参加人员、实施日期、控制方法等。
4.2质量控制计划的审批实验室主任负责计划的审批。
4.3质量控制方法的选择采取的质量控制方法,应达到对控制对象进行有效监控的目的。
选择的质量控制方法应在质量控制计划中给予描述和确认。
控制方法通常选择下述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的组合:4.3.1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或次级标准物质进行实验室内部的质量控制。
4.3.2参加由CNAL等机构组织的国内和国际实验室间比对实验和水平检测,或组织实验室内比对实验。
4.3.3使用同一检测方法进行重复性实验,或采用不同检测方法(或仪器)进行方法(或仪器)间比较实验。
4.3.4对留存样品进行再检测。
4.4质量控制计划的实施由实验室技术负责人指定人员,参加质量控制计划的实施。
指定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应本着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质量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完成,并作好详细记录。
4.5质量控制结果的评审实验室技术负责人将质量控制记录汇总,并组成有各技术岗位具有一定技术资格和能力的人员参加的评审小组,对质量控制结果进行系统地评价必要时,要使用统计技术。
通过统计分析与评价,应该给出对检测有效性和结果准确性的质量有无影响和影响程度的结论,并记录在《检测结果质量控制记录》中,以便于及时发现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潜在不合格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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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对检测样品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清理或返还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
适用于中心各场所样品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清理或返还等各个工作环节。
3 职责
3.1 收发员在受理客户委托时,负责对送检样品的完整性和对应于检测要求的适宜性进行验收,记录接收样品的状态,做好样品的标识并负责将样品及其资料传递到检测组。
3.2 检测人员对制备、测试、传送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并负责对样品贮存、流转处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3 检测组组长负责对样品的处理或清理申请进行审核。
3.4 技术负责人负责批准最终样品的处理或清理。
4 工作程序
4.1 样品的接收
4.1.1收发员在接收客户送检样品时,应根据客户的检测要求,查看样品状态(包装、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等级等),并清点样品,认真检查样品及资料的完整性,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有些样品还应检查采用的包装或容器是否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同时与客户商定有关样品制备的要求和检毕样品处理方式,并在《检测委托单》上登记说明。
4.1.2收发员及时对样品进行编号(样品编号由“JMJC-年月日(如190101代表2019年1月1日)- 流水号(三位数,如: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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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收发员将样品及第二联委托单传递到检测部门,检测人员在进行交接验收时,应查看样品状态是否与检验业务和委托单填写的内容相符,对以封装方式送达的样品,应检查封签是否完整有效以及运输过程有无损坏,并在《检测信息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1.4当对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存有疑问,或当样品不符合所提供的描述,或对所要求的检测规定得不够详尽时,收发员应在开始工作之前问询客户,以得到进一步的说明,并记录下询问的内容。
4.1.5 如发现样品偏离检测方法要求或规定,应告知客户,如客户知道偏离规定仍要求进行检测时,应在委托单中记录样品的异常情况并注明偏离可能影响检测结果,同时通知检测所要在报告中作出免责声明。
4.1.6 非固定场所检测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样品的损坏或样品异常,如:缓冲隔离、固定支架,对有保存环境条件要求的样品应加以严格环境控制,保证样品运输过程无异常。
4.1.7 如检测员需对样品的加工尺寸等信息进行确认时,需填写《检测样品验收记录》,例如:拉伸样品等。
4.2 抽样样品的管理
4.2.1 抽样人员负责抽样样品:
a.抽样人员在抽样前,应先到综合组领取抽样记录表和委托单;
b.抽样人员到客户指定的地点,在客户或有关人员见证下按照有关技术规定抽取样品,填写抽样记录表及委托单。
见证人员及抽样人员对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有责任;
c.抽样后将委托单第三联给被抽检单位,作为领取样品或报告的凭证,并带回第一联第二联交给收发员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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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抽样人员应对样品在运输中的防护负责,保证样品的完整性。
抽样人员回到中心后立即将带回的样品交给综合组,收发员对样品进行验收登记,详见《抽样控制程序》。
4.3 样品的识别
样品所处的检测状态,检测中心采取以下办法管理:
4.3.1 对于不能及时安排检测的样品,由收发员编号后先放样品暂存区暂存;
4.3.2 对于可以及时安排检测的样品,由收发员交于各检测员,检测员先将样品放置在“待检区”,安排检测。
4.3.3 对于已经检测好的样品,检测员放置在“已检区”。
4.3.4 对于已经出具样品报告的样品,放入样品室中保存。
4.3.5 样品在不同的检测状态,或样品的接收、制备、流转、贮存、处置等阶段,根据检测活动的具体情况,做好标识的转移工作,应保持样品的标识清晰,保证样品编号的唯一性和可溯性。
4.3.6 样品在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应加以防护,应严格遵守样品的使用说明避免受到非检测性损坏,并防止丢失。
如遇意外损坏或丢失,应在原始记录中说明,并向组长报告,必要时应立即与客户联系。
样品在制备有需要时编制指导书,分别规定金属材料大样和化学分析小样、规定拉伸试样的保管条件和保留时间,对有表面层及制样有特殊要求的金属材料要确保在取、制样及储存过程中,表面层及其内部性能不被损坏。
实验室委托外部进行取样和试样加工时,应明确告知取样和试样加工的程序和技术要求。
在接收样品时,应根据方法的要求进行符合性检查。
4.4 样品的贮存
4.4.1 综合组有专门样品贮存场所。
各组对各项检测项目的样品指定专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