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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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不合格产品处理流程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不合格产品处理流程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不合格产品处理流程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流程至关重要。

处理不合格产品既是对产品质量的保障,也是对消费者健康的责任担当。

本文将详细介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流程,确保食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一、不合格产品的初步发现和登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不同的方式发现不合格产品,如定期抽检、日常监管检查、投诉举报等。

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监管部门立即进行初步登记,记录相关信息,确保后续处理的顺利进行。

1.1 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初步鉴定当监管部门初步发现不合格产品时,将立即将样品送至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进行初步鉴定。

检验机构将对样品进行全面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旦确认产品不合格,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关程序启动后续的处理流程。

1.2 不合格产品信息登记监管部门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详细登记,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规格、检验结果等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将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确保处理工作的透明、公正和有序进行。

二、不合格产品的临时封存和隔离为了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利益,监管部门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临时封存和隔离。

2.1 不合格产品封存监管部门要求生产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临时封存,以防止流入市场。

封存的方法包括封存库房或相应的储存设备,并做好标示,以便后续处理和跟踪。

2.2 不合格产品隔离除了封存,监管部门还要求生产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隔离。

在隔离过程中,要确保不合格产品与其他合格产品完全隔离,避免混淆和再次流入市场。

三、不合格产品的进一步调查和鉴定为了找出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监管部门将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鉴定工作。

3.1 调查不合格产品的原因监管部门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深入的调查,从生产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通过调查,找出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并追责制造商或相关责任方。

3.2 逐步鉴定产品质量问题在进一步调查的基础上,监管部门将对不合格产品的质量问题进行逐步深入的鉴定。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是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旨在严格控制和管理不合格食品,防止其被售出,以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这个制度涵盖了多个方面:
1. 不合格食品的定义: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不合格食品包括内在质量、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食品,以及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食品。

2. 不合格食品的处置程序:在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并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3. 食品安全管理的其他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还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食品安全管理记录和档案等方面。

这些环节共同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的全面性和严格性。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的实施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确保食品的质量符合法定标准和相关规定。

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不合格食品的管理,可以有效地防止不安全食品进入市场,维护了公众的健康和信任。

1/ 1。

食品质量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食品质量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食品质量不合格品处理制度一、背景食品质量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环节。

然而,不合格的食品品质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每个食品生产和销售单位都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处理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置不合格品。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食品质量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和方法,确保不合格品得到妥善处理以保护消费者健康。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和销售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加工厂、食品仓储单位和商超市场。

四、处理程序1. 发现不合格品:当发现食品不符合相关质量检验标准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将不合格品移至专用区域,禁止与合格品混放。

2. 销毁或处理:根据不同的食品不合格程度和性质,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轻微不合格品:可进行再处理或改进,以符合标准。

- 中度不合格品:需要重新加工处理或进行相关技术改良,确保其合格。

- 严重不合格品:应立即予以销毁,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 处理记录:针对每批次的不合格品,应建立详细的处理记录,包括不合格品的数量、不合格原因、处理方式以及处理人员等信息。

4. 监督和审核:建立定期的内部审核机制,对处理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责任和处罚1. 食品生产和销售单位应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

2. 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六、附则1.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特定的食品不合格品,可能需要进行更为严格的处理和处罚。

2. 本制度应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持一致,如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以上为《食品质量不合格品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为食品生产和销售单位提供指导,保证食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

不合格食品处置记录

不合格食品处置记录

不合格食品处置记录日期:YYYY年MM月DD日地点:XXX食品生产企业一、不合格食品情况:根据我公司的质量控制体系,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经过严格的检测和鉴定,发现以下食品品质存在问题,因此被判定为不合格食品:1.食品名称:XXX批号:XXX生产日期:YYYY年MM月DD日不合格原因:XXX不合格数量:XXX不合格情况:XXX2.食品名称:XXX批号:XXX生产日期:YYYY年MM月DD日不合格原因:XXX不合格数量:XXX不合格情况:XXX以此类推,详细列出所有不合格食品的情况。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过程: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我公司的质量控制标准,不合格食品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置:1.将不合格食品暂时隔离:2.进行质量调查:召集相关部门的质量控制人员,对不合格食品进行详细的质量调查,包括检查产品的原料、加工工艺、操作规范等,找出不合格的原因。

3.编制处置计划:在质量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合适的不合格食品处置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清除不合格食品的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4.清除不合格食品:根据处置计划,指派相关人员进行不合格食品的清除工作。

清除过程中应注意不与合格食品发生接触,尽量避免食品污染。

5.不合格食品记录:对于每一次的不合格食品处置,都要进行详细的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不合格食品的种类、数量、处置时间和方式,以及参与处置的人员等信息。

6.风险评估和改进措施:根据对不合格食品的质量调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这些改进措施应针对不合格食品的具体原因,以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三、不合格食品记录整理:对本次不合格食品的处置过程进行整理和总结,用于后续的质量管理工作。

并将这一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和改进措施,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以持续改进整个质量控制体系。

四、附件:本处置记录附带不合格食品的质检报告、处置计划、清除工作记录等相关文件。

备注:以上处置记录仅适用于本次不合格食品的处置,若发生类似的不合格情况,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置和记录。

农贸市场检测不合格处理登记表

农贸市场检测不合格处理登记表

农贸市场检测不合格处理登记表摘要:1.农贸市场检测不合格处理登记表的概述2.农贸市场检测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流程3.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政策和法规4.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的注意事项5.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措施正文:农贸市场检测不合格处理登记表是针对我国农贸市场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而设立的一种管理制度。

它详细记录了不合格食品的来源、种类、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以便于监管部门追踪溯源,确保问题食品得到妥善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当农贸市场的食品检测不合格时,处理流程如下:首先,由市场管理人员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查封,并暂停其销售。

接着,将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批次等。

然后,将不合格食品交给相关部门进行检测,以确定其不合格原因。

最后,根据检测结果,对不合格食品进行相应的处理,如退货、销毁、整改等。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管政策和法规,如《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

这些法规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各环节的相关责任,并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此外,政府还加大了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力度,开展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关注以下几点:1.购买食品时,尽量选择正规的市场和商家,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

2.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购买到新鲜的食品。

3.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和添加剂,合理选择食品,避免过量摄入有害物质。

4.发现问题食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我们建议:1.加强食品安全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2.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3.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加强食品安全科技创新,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公司标准版)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公司标准版)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工作合格,如实记录食品质量安全和受控状况,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于检验员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产品,可要求加工者立即返工,并将检验情况记录在《检验记录》内。

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或不适用者由品控部主任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做出决定(让步接收、返工、报废等),由品控部将记录发至生产部和仓库进行相应的处理:
(一)让步接收时,检验员在不合格标签上注明“让步接收”,转至下道工序或入仓库。

只有产品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顾客使用时,才能办理让步接收,本企业为食品行业产品本事不存在让步接收情况。

(二)返工由生产部执行,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了记录。

重检不合格时,生产部主任可在检验记录上作出处理决定;
(三)报废产品由生产部放置于废品区,由组织统一处理,保证不合格产品不能使用。

第三条检验员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标签防止不合格产品区,由品控部主任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质量负责人作出报废、降级或改作它用的决定。

第四条管理、技术、过程或体系等工作质量不合格的,由综合部的对出现不合格的进项分析,必要的采取纠正措施。

整理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_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流程图

整理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_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流程图

不合格JUNE 2021食品处置制度备注:①复检费用承担方式:复检结论仍为不合格的食品,其检验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②复查费用承担方式:复查工作中产品的检测费用由生产经营者承担。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职责分工食品安全监管科:1.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OA向辖区所发布领取不合格食品检测报告并开展核查处置的相关通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对于涉及含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的不合格食品,食品安全监管科对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情况进行审查,并将情况上报案审会,经案审会通过后,协助各辖区所将相关线索通报公安、检察院;3.指导各辖区所将国抽、省抽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以及市级、县级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信息抄告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4.将核查处置基本情况整理汇总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反馈,并将相关信息按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行政执法大队:1.若案情重大,局领导指派行政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则由各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配合其开展相关工作。

辖区市场监管所:1.将检测报告于1个工作日内送达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填写《检验结果告知书》。

(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条相关规定,我局应自收到不合格(问题)食品检验报告3个工作日内,向食品生产经营者送达检验报告,同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

)2.向食品生产经营者下发《关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限时处置通知书》;对于经营者未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对于限时处置的不合格食品,制作现场笔录。

3.对同批次不合格食品下架封存(包括连锁经营企业的其他分支机构),对不合格食品的同种食品下架。

4.要求经营者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5.在我局开展的监督抽检中,负责接受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复检申请。

6.经营者不提出复检或经复检仍为不合格的食品,辖区市场所下发《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经营(召回)通知书》,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公示,提醒消费者停止食用。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实施细则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实施细则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制定依据】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等抽检工作的核查处置工作。

【适用范围】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不合格食品,系指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工作中依法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复用餐饮具、食用农产品,下同)抽样检验,且对其检验报告作出明确不合格结论,即判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明示标准或质量要求等的食品。

问题食品,系指风险监测工作中经检测分析,判定食品存在风险的食品。

【不合格食品、问题食品定义】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核查处置,系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不合格(问题)食品进行处置及其生产经营者后续监督管理所采取的行政措施,内容包括检验报告送达、不合格(问题)食品控制、复检及异议处理、原因排查、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信息发布等。

核查处置工作是负责核查处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不合格(问题)报告后依法开展的一系列执法活动,包括督促或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也包括监管部门依职权开展的控制风险、查找原因、问题整改、行政处罚、源头追溯、信息公开等工作。

监督抽检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以排查风险为目的,对食品组织的抽样、检验、复检、处理等活动。

评价性抽检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开展抽样检验,对市场上食品总体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的活动。

在评价性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处置与监督抽检做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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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8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1、罚款人民币11000元;2、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明矾和含铝泡打粉
11000
2
(西临)食药监食罚【2016】10029号
西安市临潼区开发区农贸市场任红蛋糕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SXA16150184
2016.10.10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明细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不合格食品编号
立案
时间
处罚结果
及依据
罚没款
合计(元)
备注
1
(西临)食药监食罚【2016】05018号
西安市临潼区斜口街办吊庄路口妮妮骨汤刀削面馆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SXA16150001
SXA16150002
SXA16150003
西安市临潼区书院东路新秦仁轩腊汁肉夹馍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SXA16150055
2016.7.18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1、罚款人民币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5元
5035
7
(西临东)食药监食罚【2016】11015号
西安市临潼区东三叉宜婷小吃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1、罚款人民币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40元
1040
9
新市临潼区赵家汉中小吃店
SXA16150291
SXA16150295
已移送公安部门
10
西安市临潼区渝金香新砂锅店
SXA16150061
该单位已关门停业,无法找到该店店主
5070
5
(西临东)食药监食罚【2016】04001号
西安市临潼区文化东路谷麦滋蛋糕房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XALT16-035
2016.4.25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1、罚款人民币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2元
5012
6
(西临西)食药监食罚【2016】07018号
1、罚款人民币3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60元
3060
4
(西临西)食药监食罚【2016】04005号
西安市临潼区彭氏脆皮蛋糕专卖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XALT16-040
2016.4.22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1、罚款人民币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70元
SXA16150721
2016.11.17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得75元
5075
8
(西临代)食药监食罚【2016】01207号
西安市临潼区代王蕾蕾小吃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SXA16150715
2016.12.7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1、罚款人民币3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70元
3070
3
(西临东)食药监食罚【2016】10006号
西安市临潼区邵记豆腐小吃坊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SXA16150422
SXA16150424
2016.10.21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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