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制度探讨
浅谈我国知识产权定额赔偿制度

定额赔偿 .是指 在权利人损失和侵权人获利均不能确定的情 况下 依据与侵权行为相 关的一些 因素在一定幅度内酌情确定案
件赔偿额 的方法。定额赔偿的方法 是针对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 律 师费 。最 高人 民法院在 《 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 特点 借鉴 T IS R 协议 ” P 预先确定的赔偿额 ” 和一些 国家实行的” 释》 中作 出了解释 .即人民法院可以根 据权利人 的请 求.将因调 法定赔偿额 ”的作法 .所采取的一种赔偿方法 .也是在审判实践 查.制止侵 权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损害赔偿数额范围之 内。在 中产生并已使用的一种酌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确定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损害赔偿额 时 . 也可 以参照适 19 年 2 2 7 9 月 6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 的 《 关于进一步 用。对于合理的律师费用能否计算在损害赔偿额范围内问题 .仍 加强知识 产权 审判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在 国内首次对知识产权 应当按 照李 国光副院长在 去年全 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 上的讲话精 案件的定额赔偿制 度作 出了规定。该意见第 3 条规定 . 8 在难以完 神执行 .即 ” 不一律把律师费计算 进赔偿范围 ” RP 。T IS协议并
全 准 确 确 认 权 利人 的实 际损 失 和 侵 权 人 的侵 权获 利 的情 况 下 .可 未要求各成员将诉讼 中的律 师费用一律计算在赔偿范 围中 . 世界
在下列范 围内确定赔偿金额 : 侵犯 发明专 利权 、著作权、计 算机 上一些实行诉讼 律师制度的国家 .也不是一律将律师费作 为赔偿 软件 、商标专 用权 以及不正当竞争 的侵权行 为人 一般应赔偿被 额考虑 。但是人 民法院在 审理知 识产权纠纷案件 中 .根据案情 . 侵权人人 民币 1 万元 ~3 O万元。对于拒不悔 改、有侵权前科或造 在 一 定 情 况 下 .可 以将 全 部 或 部 分 合 理 的 律 师费 用 计 算 在 赔偿 范
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

我 国 《 利法》 专 第六 十五 条规 定 : 侵 犯专利 杖 的赔偿 数额 按 于 驯 的实 际损 失。 我 国法律 中并 没有列 此 类情 形进 行规定 , “ 贝 而 相 j 权利 人 因 做侵权 所受 到的 实I 损 失 确定 ;实 际损 失难 以0 定 关 的 司法判 决 中 也很少提 及此 问题 。 { ( { 钉 『 6
专利人 的 许可 , 无法 律 依据 。 又
( ) 国专利侵 权损 害赔 偿计 算方 法在 实践 中存在 的 问题 二 我
1 以权利 人被 侵权 所受 到的 实际损 失为 依据 确定赔 偿 额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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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据法 律规定 , 专利权人 的损 失根据 因侵权 人的 侵权产 品所 造 成销 售量 减 少的 总数 乘 以每 什专利产 品 的合 理利 润所得 之积 汁锌 。 这种 计锌 方法 一股适 用于 专利 产 品 已投入 市场 , 因侵 权产 品的 出现 迫 使专利 产 品销 售量下 降 , 致使 专利 权人 利益 减少 , 并
专利 侵权 损 害赔偿 专利权人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0 9 0 9 ( 0 0 1一0 - 2 10 —5 22 1) I190 侵 仪产 品 ( 包括 使} 他人专 利 方法生 产 的产 品) { { 获得 的利润 乘 以
存在 的 问题 , 而提 出一 些探 索性 的建议 , 完善 我 国专利 侵杈损 害赔 偿 额 的确 定 问题提供 参考 。 进 为
的, 可以按照侵仪人 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
2 以侵 杈 人因 侵杈所 获得 的利 益为 依据 确定赔 偿额 及其 在 .
者侵仪人 获得 的利益难 以确定 的 , 参照 该专利 许可 使川 费的 倍数 实 践 r 存在 的 问 l 1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一、引言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性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关注的焦点。
在知识产权保护中,惩罚性赔偿制度被认为是一种重要的手段,旨在通过加大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效果。
本文将对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研究,探讨其必要性、适用范围、实施方式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1. 促进创新和技术进步知识产权是推动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
惩罚性赔偿制度能够有效防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激励创新者和发明人积极投入研发和创新活动,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
2.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效果传统的赔偿制度往往只能赔偿侵权方损失的一部分,难以起到制止侵权行为的作用。
而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引入可以使侵权方面临更重的经济压力,从而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效果。
3. 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知识产权是企业创造和积累的重要资产,合理保护知识产权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存在将迫使侵权者承担更大的风险和责任,使其不敢轻易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从而促进公平竞争的实现。
三、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1. 专利权专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对于恶意侵权行为,可以采取较高的赔偿标准,以达到威慑效果。
2. 商标权商标是企业形象和竞争力的重要标识,侵犯商标权会对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惩罚性赔偿制度可以应用于商标侵权行为,提高侵权成本和风险,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3. 著作权著作权是文化创新的重要保护手段,侵犯著作权会对作者造成严重的经济和精神损害。
针对著作权侵权行为,惩罚性赔偿制度能够强化保护措施,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效性。
四、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实施方式1. 确定赔偿标准惩罚性赔偿制度需要明确赔偿标准,对于恶意侵权行为或巨额利益侵权行为,可以考虑适当提高赔偿倍数,以达到威慑效果。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全球化的推进,知识产权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其保护问题也日益受到重视。
然而,传统的赔偿制度在面对知识产权侵权时,往往因赔偿数额有限,难以对侵权者形成有效的威慑,导致侵权行为频发,知识产权持有者的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因此,惩罚性赔偿制度作为一种更为严厉的赔偿方式,开始在知识产权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本文旨在对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行为方面的积极作用,并探讨其在实际应用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首先介绍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及其理论基础,明确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
接着,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案例的梳理和分析,揭示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实践中的运作情况,以及其在保护知识产权、遏制侵权行为方面的实际效果。
本文还将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条件、赔偿标准、赔偿范围等核心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供有益的参考。
本文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当前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构建更加合理、有效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础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应用,源于对传统民事赔偿原则的拓展与深化。
传统民事赔偿原则主要关注于填补损害,即“损害多少,赔偿多少”,然而,在面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时,这一原则显得捉襟见肘。
知识产权的特性,如无形性、专有性和地域性,使得其侵权行为往往难以被及时发现和有效遏制。
因此,为了更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惩罚性赔偿制度应运而生。
威慑理论:惩罚性赔偿通过对侵权人施加超过实际损害的赔偿,起到威慑作用,防止其再次实施侵权行为。
这种赔偿方式能够增加侵权成本,降低侵权收益,从而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专利申请中的专利侵权风险评估

专利申请中的专利侵权风险评估在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要的时代,专利申请成为许多企业积极追求的目标之一。
专利的申请和授权确保了创新者的经济利益和市场竞争优势,并为他们提供了法律保护。
然而,专利的授予并不意味着没有侵权风险。
本文将探讨专利申请中的专利侵权风险评估,并提供一些相关策略。
1. 专利侵权的定义和法律意义专利侵权是指他人在未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或授权下,对受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法或产品进行制造、使用、销售、进口等侵犯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行为。
专利侵权违反了专利法的规定,将导致法律责任和赔偿。
因此,在申请专利之前,对专利侵权风险进行评估是至关重要的。
2. 专利侵权风险评估的重要性专利侵权风险评估有助于创新者了解其创新产品或技术的市场竞争力和法律保护程度。
通过评估侵权风险,企业可以更好地制定商业决策,降低可能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此外,专利侵权风险评估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法律保护和优势,促进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3. 专利侵权风险评估的方法与要点(1)专利搜索和分析:在申请专利之前,进行彻底的专利搜索和分析是评估侵权风险的基础。
通过搜索相关技术领域的现有专利,评估申请的专利是否具有原创性和可被授权的可能性。
此外,还应对竞争对手的专利进行调查,了解其专利布局情况,以评估侵权风险。
(2)技术和产品对比:对比已有专利和相关技术与申请的专利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存在侵权风险。
此步骤需要仔细分析专利的权利范围和技术细节,并与市场上类似的产品进行对比。
如果发现自己的专利与已有专利存在相似之处,则需要评估侵权风险。
(3)合法意见书的征求:请专利律师或专业人士书写合法意见书,对申请的专利进行评估。
合法意见书将提供专家意见,证明专利是否存在侵权风险,并为企业提供法律保护。
这样的报告也有助于增加申请的专利的可信度和可授权性。
4. 应对专利侵权风险的策略(1)技术改进:如果评估发现申请的专利存在较高的侵权风险,企业可以对相关技术进行改进,以避免侵权问题。
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随着全球知识产权侵权案例数量的增长,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也随之不断加强,以确保知识产权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完全保护和赔偿。
以下将探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现状和发展,同时介绍一些我们可以学习的案例。
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现状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可以追溯到1887年美国的著作权法。
在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法律各不相同,但都存在惩罚性赔偿制度。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一种强制性保护,并可以有效扼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也随着法律和经济发展得到不断完善和实施。
中国是一个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从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一直在努力营造一个稳定、健全、透明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包括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
2019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若干规定》是中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最新发展,规定了更加严格的处罚标准和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
欧盟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积极推动一体化进程。
欧盟的《知识产权执法指令》规定了各欧盟成员国应为知识产权侵权提供适当和有效的补救措施,并要求成员国应有惩罚性的赔偿制度。
美国则是发展最早、最成熟的知识产权制度之一。
美国法律体系中包括了严格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知识产权持有人可以通过诉讼获得远超实际损失的赔偿。
案例1:高价电影盗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美国电影公司Twentieth Century Fox Film Corporation曾将清华大学四名学生告上法庭,指控他们利用校园网络非法下载了《X战警2》,并通过国内网站进行盗版传播。
2010年,这些学生被判赔偿207万美元的巨额惩罚性赔偿,创下了中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例的金额记录。
案例2:欧美共有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2019年,欧洲专利局与欧洲特许专利代表院联合发布了一项研究结果,显示欧盟各成员国的特许专利案件数量增长迅速,而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实施成为特许专利持有人维护自己的专利权益的重要方式之一。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标准

一、概述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一种非常重要的资源,它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个人的切身利益。
然而,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以及其复杂性,很容易导致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标准方面的争议。
本文旨在对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标准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
二、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标准的概念和意义1.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标准的概念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标准是指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对损失和利润的直接评估和确定的指导原则和准绳。
它是依据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根据侵权者的行为和侵权情况,对损失和利润进行合理估计的标准。
2.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标准的意义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推动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和公正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标准,可以有效遏制侵权行为,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
对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标准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标准的现状和问题1. 目前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标准存在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标准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争议。
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侵权证据难以确定,侵权行为难以界定,导致评估难度大;二是赔偿额度不确定,往往引发争议;三是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不统一,各地区、各行业标准不一致。
2. 目前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标准的现状在目前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标准中,主要由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两个方面来确定。
法律法规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标准有一定的规定,然而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以及复杂性,往往具有一定的模糊性。
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裁决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时,主要根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损失的具体情况以及侵权者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度。
四、改进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标准的对策1. 完善法律法规为了改善目前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标准的现状,需要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计算方法适用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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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 项 目 :本 文 系海 南 省教 育厅 高校 科 研 项 目 “ 南 省 上 市 公 司 自主 知 识 产 权 培 育 发 展 和 保 护 现 状 、 问 题 及 解 决 对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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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 赔 偿 额 的计 算 方 法 实 际 损 失 的 确 定 可采 取 权 利 产 品 销 量 下 降计 算 法 、 成 本 增 加 计 算 法 、价 格 腐 蚀 计 算 法 ,侵 权 所 得 以侵 权 产 品 在 市 场 上销 售 的 总 数 与 每 件 侵 权 产 品 的 营 业 利 润 或 者销 售 利 润 之 积 得 出, 许 可 使 用 费 可按 固 定 许 可 费确 定 法 、惯 例 确 定 法 、 虚 拟 自愿 协 商 法 、 分析 法计 算 ,适 用 法定 赔偿 时应 考 虑 多种 因素 。 关 键 词 :专 利 侵 权 ;损 害 赔偿 额 ;计 算 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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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制度探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开放和发展,使得企业侵权案件逐渐增多,其中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是当前专利侵权案件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解决难点,即,专利侵权损害具体是指行为人对其他人造成损害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因此这时就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出详细、具体的法律法规准则,引进专业机构进行专门机评估的损害赔偿认定机制,从而维护专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平衡发展。
标签: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制度;法律法规;策略0 引言建立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制度,解决中国专利侵权纠纷赔偿金额难以确定的问题。
本文主要对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方法进行分析和探讨,从而真正运用至实践中,但是由于在我国专利侵权赔偿评估制度中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其具体的计算方法和准则不能完善的运用。
因此,探討了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制度的解决方案,为我国知识产权评估制度的不完善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建设性见解。
基于此目的,本文详细分析了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制度的现状,并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问题:评估方法、法律制度、当事人举证、知识产权等方面做了详细的探讨。
1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理论简介1.1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定义专利侵权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且无法律依据的专利保护范围。
它会对他人的损害造成一定的损害,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并承担民事责任。
1.2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制度的内涵它是一个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即专利侵权赔偿制度。
根据知识产权法的规定,依照具体的评估方法,评估人对侵权行为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实际损失进行评估,损害其合法权益和专利权。
根据专利权的种类和侵权人的性质来确定他人的权利。
2 分析我国现行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制度存在的问题2.1 相对缺乏具体统一的评估方法和评估标准评估方法在我国现阶段还是相对短缺的,主要是因为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评估一般都具有相对较强的专业性。
它的评估需要很多专业知识,如评估、会计和法律。
即使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相对严谨的准则,并指出他的计算方法,但是其根本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
一般都是对专利损害赔偿方面的方向性引导,内容相对笼统,如果运用于实践中,很难发挥其真正的价值。
有关部门的事务律师所在其内部通常都要一套属于自己公司的详细准则,在面对同一个的评估对象的时候,主要因为每个公司都有一套自身的计算方法,所以在评估时也会产生相当大的差异性。
2.2 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仍不完善,存在法律漏洞“专利法”在中国已经多次修订,具体指出了正确使用命令来评估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可以看出,法定赔偿方法是损害赔偿方法中的重要地位。
也就造成了我国的法律法规将强制性的把基本没有技术技巧的法定许可方法作为最后的使用方法。
但是现在还有很多种方式受到严格的制约,从而很难在实践中得到有效运用。
综合上述分析,这就使得在专利损害赔偿中法定赔偿的使用率逐年增加,最终使得侵权评估体系还没在司法实践中真正的落实和体现。
2.3 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各方证明存在困难在我国制定出的《专利法》相关条例中,想要使用相关方式进行专利赔偿,需要详细的提交侵权损害赔偿的真实证据,它还包括侵权产品的销售,价格和财务会计记录。
但是这些材料基本上属于公司内部的机密,一旦泄露就会给公司造成经营方面的损失,所以这些材料很难被提供出来。
同时即便被当事人提供出来,大部分销售和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也有待考察,从而这些因素的多方面制约,法官不得不使用法定的赔偿方法。
由此可见,由于当事人举证的困难,使得法定赔偿的方式得到广泛应用。
2.4 缺乏相关的知识产权诉讼法保护,加剧了损失评估的难度知识产权属于无形资产,和其他有形资产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知识产权并不能直观的展示出来,在实物表面的损毁上也不能直接的表现出来。
使得侵权行为难以界定它的无形特征和共享特征。
在目前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举证规则,这时都是需要原告自身举证的,从而加重了权利人的相关举证责任。
在此期间专利权人需要将自己遭受的损失进行证明,同时证明这些损失是由侵权人的非法行为所造成的,如果权力人不能充分证明,那法院也将采取法院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赔偿。
同时,权力所有者证明侵权人遭受损失,通常要求侵权人提供相关公司销售财务报告和其他信息。
如果侵权人不给予相关材料,那么只能相法院提出申请进行调查取证。
这些都加强了损失评估的难度。
3 改进中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制度的相关建议3.1 完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制度和标准建设首先,我们应该讨论和应用相关的基础知识理论。
其先进的理论知识和制度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和钻研的。
因此,将资产评估的理论规范应用于知识产权补偿的计算,使计算方法科学,公正,规范。
推动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的进一步发展,为我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健全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奠定了基础。
其次,建立完善的数据库,相关人员进行数据的收集,包括搜集整理各种专利评估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种案例,从而为专利损害评估赔偿提供有利的数据保障。
最后,有必要加强评估专家的专业性,其目的是因为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涉及广泛的领域,其评估人员主要是由专利行业中的专家、资产评估师、会计师等相关的机制共同协作组成。
3.2 更加关注专利侵权损害评估的实际风险和法律责任专业侵权赔偿作用于知识产权评估范围内虽然现在知识产权评估被各领域的人们所使用,但是其发展还是处在初级阶段,其风险性也在不断增大,这时就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特别关注:一方面,我们将完善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规范,从而规范知识产权经理,评估人员,委托单位和评估机构的权利和责任。
另一方面,有必要建立知识产权评估标准,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
3.3 培养可以从事专利侵权损害评估的专业人员在这个阶段,中国的大多数知识产权评估都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进行的,但很少有专业人士真正参与损害评估。
主要是因为在对专利进行确认时企业所固有的资产和一般的专利权性质不一样,这时就需要评估专业人员不仅要懂得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知识,还要对评估的范围、评估的业务进行掌握。
所以,应对鉴定人进行合理划分,建立专业的评价机制在进行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时。
最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越来越重视人才的培养,其中评估者会在市场上供不应求,加强企业和国家对知识产权评估的培训,制定评估人员的系统规划策略,优化知识产权评估课程。
并由相关的人员制定出详细的人员培训素材。
从而有效维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使企业实现真正持久健康的发展。
3.4 建立专利侵权损害评估合作机制,增加相关保障一方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与资产评估管理部门合作,相关知识产权部门应制定行为准则。
重点关注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管理,从而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
同时,财政部门应该对评估部门进行制约和管理,从而保证评估市场的顺利运营。
这时就需要评估机构相关人员特别制定出知识产权的评估条例,同时加强评估师的培训,保证评估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准的提高。
因此,将各管理部门人员进行整合,让他们在协作中,共同探讨知识产权和评估相关内容,从而有效解决遇到的问题,并利用相关规范进行制约和管控。
虽然知识产权评估领域涉及面积较大,但评估机构很难独立地成功完成。
因此,建立一个专业级的协作机制尤为重要。
4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分析4.1 案情介绍原告A是一个灯饰公司,并于1950年设立了属于自己的“AA”专利技术。
但是在创新产品以来,“AA”专利技术一直被该公司所收藏,直至2008年,A公司发现公司的前任产品经理带着该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生产“AA”的专利技术加入了与该公司竞争的对手之一B公司。
然后,B利用了2010年1月1日的技能专利和一家公司制造的“AA”产品。
因此,A对B侵犯其专利权提起诉讼。
法院通过A的相关证据2013年初来判定B侵犯A的专利权带给A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此,A的律师聘请了评估专家来评估这一侵犯行为给A造成的经济损害。
4.2 问题从第一次侵权开始到裁判日结束此期间中,就是从2010年1月1日到2013年1月1日期間A遭到专利侵权的利润损害是多少?B如果再坚持使用该公司的专利,那么法庭应该让B一次性赔偿A多少预期损害?B如果继续使用A的专利,那么法庭应该让B支付给A多少公平合理的特价权费率?由此可见:问题2和3是与A未来经济损害赔偿请求权有关,它们既相互制约,又作为双方的备选的补偿措施。
4.3 基本方法在这种情况下,A是一种新型的“彩色美容灯”实用新型专利。
假如做个比方一:通过本案中B擅自以生产、销售、出口等方式侵权A的专利,法律介入后,认定是B承担全部法律赔偿责任。
并且经法院审法官的认定“彩色美耐灯”实用新型专利属于A,并具有重大作用。
假设二:B已经对A的侵权行为造成利润的损害,并且在过去的几年里该公司为了自己的发展不得不降低价格与B进行产品的价格竞争。
如果法院正处于庭审责任划分阶段,并裁决出B可以继续使用A 的专利权继续生产产品。
然而,大量的让步费必须支付给A。
评估专家已采取评估的方式评估举行审核:对B侵权行为给A造成了经济利润的巨大损失,其中包括在法庭裁决期间造成的实际损害和其公司预计的不可避免的将来损害。
由于B与A产生的竞争,使A的运营造成了未来不可估量的影响。
那么A 有权利让评估专家给出一份书面的意见书,内容包括支持数据的来源和侵权证据等清单,以便用来作为在以后的诉讼中提交所受经济损失的确凿证据。
4.4 历史利润损害的计算在分析历史利润损害的评估中,评估人员应该具体考虑一下几个问题:(1)假设没有侵权,A将获得的利润。
(2)A能否实现侵权者的销量。
(3)侵权产品在市场中运行是否给A造成了销量上的下降,换言之,是否让A生产成本销售增加。
同时,是不是举行过其他产品的交换或投资?这是评估人员就需要对此进行评估,如果没有发生这种事件,那么A预期的金额是多少。
其中包括从侵权开始的那一天算起至法院诉讼判决侵权那一天起的损失。
以下主要就侵权发生的那一段期间,A获得的经济效益,这就需要评估人员主要对这几点进行评估:第一,卖出去多少产品,是否呈下降趋势;第二,在竞争中销售的产品总数低于平常。
第三,增多了产品成本;第四,应收账款和存货等。
评估人员将在侵权期间所造成的最大损失进行量化,并以权利人的实际收入损害为基础,使权利人的价值在有或者假设下进行分析探索。
5 结论根据本案例的分析,评估人员主要对两个假设问题对该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将公司的经济利润与公司的真实价值进行比较。
并将DCF方法对侵权专利的公司进行了经济损害的量化评估和对A这个企业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从而确定从2015年5月1日到2017年5月31日结束当天算起,在此期间A公司所损害的总额利润共计金额。
那么如果侵权公司继续使用该专利,那么A公司将遭受的经济损失将增加一倍,甚至更多。
因此,评估机构人员讨论了侵权损害赔偿的替代方法,并采用了两种方法,其中一种是收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