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案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案例分析甲、乙、丙、丁决定共同投资设立“红光”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为红光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甲公司以房屋出资,作价100万元,乙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100万元,丙公司以现金100万元出资,丁以设备出资作价100万元.上述股东在公司成立时实际缴纳现金100万元。
红光公司于2006年1月10日经过工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在公司成立后一周内,丙将自己出资的100万元抽回60万。
并且公司成立后发现,甲用以出资的房屋已经出售给张某并在红光公司成立之前已经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丁作为出资的设备经过重新评估价值仅为30万元。
红光公司章程规定,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不得出售公司经营性财产并不得进行非经营性支出。
现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1)经过公司董事会同意,红光公司董事长王某将自己使用多年的一辆轿车按照现在新车的价格出售给红光公司,该笔交易使得红光公司损失25万元.(2)红光公司董事会将公司一处办公用房出售给戊公司。
(3)向当地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
(4)乙公司想退出红光公司,准备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陈某,但是遭到其他股东的一致反对。
问题]1、股东在红光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2、红光公司成立后,对丁的出资瑕疵行为,应当如何处理?3、红光公司成立后,张某能否要求红光公司返还甲出资的房屋?为什么?4、王某将自己的私人汽车转让给红光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5、就王某和红光公司的交易行为造成的损失,如果红光公司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其他股东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应当如何实施?6、红光公司董事会违反公司章程将办公用房出售给戊公司的合同效力如何?公司章程对哪些主体具有约束效力?7、现假设红光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银行贷款。
银行的债权应当如何实现?红光公司的股东各应承担哪些责任?8、乙公司转让股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满意答案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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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出资必须30%以上1、股东在红光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2、红光公司成立后,对丁的出资瑕疵行为,应当如何处理?3、红光公司成立后,张某能否要求红光公司返还甲出资的房屋?为什么?4、王某将自己的私人汽车转让给红光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5、就王某和红光公司的交易行为造成的损失,如果红光公司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其他股东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应当如何实施?6、红光公司董事会违反公司章程将办公用房出售给戊公司的合同效力如何?公司章程对哪些主体具有约束效力?7、现假设红光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银行贷款.银行的债权应当如何实现?红光公司的股东各应承担哪些责任?8、乙公司转让股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2008年5月,华天公司、婴宝服装厂和红太阳服装厂准备出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服装生产.三家投资企业设立公司章程,并共同出资30万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第二节公司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五)公司设立中的民事责任1.合同责任(1)以发起人名义订立合同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有权选择请求该发起人或者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合同义务。
【提示1】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在承担责任时,发起人与成立后的公司之间,是选择关系,而非连带关系。
【提示2】《民法总则》第75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补充)(2)以设立中的公司名义订立合同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提示】保护公司,但更保护善意相对人。
【例题·2016年多选题】甲乙丙丁拟设立一家贸易公司,委派丙负责租赁仓库供公司使用,因公司尚未成立,丙以自己的名义与戊签订仓库租赁合同。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仓库租赁合同义务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若贸易公司未能成立,戊可请求丙承担合同义务B.贸易公司成立后,戊仍可请求丙承担合同义务C.贸易公司成立后,戊可请求贸易公司承担合同义务D.贸易公司成立后,戊只能请求贸易公司承担合同义务【答案】ABC【解析】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有权选择请求该发起人或者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合同义务。
2.公司因故未能设立而产生的债务责任(1)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部分发起人依照前述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商法案例:公司的设立与资本

商法第一讲:公司的设立与资本案例1:公司投资、借贷涉及的法律关系2000年1月20日,李某、王某各出资100万元设立甲公司,从事汽车配件加工生产,双方定有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
为拓展业务2006年9月甲公司在某市设立分公司,同样生产加工汽车配件,并向当地丙商人借款150万元用作流动资金。
2007年,甲公司利用闲置资金120万元入股大发股份有限公司,成为该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东,占15%的股份。
2008年1月甲公司与戴某出资200万元注册成立了乙公司,甲公司出资190万,戴某出资10万元。
10月22日,甲公司令乙公司向当地某银行借款200万元用于开展业务。
2009年8月6,丙商人要求甲公司偿还150万元货款及12万元利息,甲公司无力偿还。
丙商人起诉,请求乙公司为甲公司还债。
问题:1、结合本案分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2、结合本案分析股东和公司的法律关系。
案例2:设立人拒绝出资纠纷(公司未成立)案情:天娜研究所与金冠公司拟设立上海圣洁医生消毒洗涤液制品有限公司,双方约定:新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天娜所以专有技术、注册商标出资,评估2550万元,占51%,金冠公司以货2450万元出资,占49%。
协议签订后金冠公司以对方隐瞒知识产权为由,拒绝出资。
天娜所与金冠公司协商未果,向法院诉讼,要求金冠公司赔偿509.77万元(含违约金、前期费用、可得利益、商誉损失)。
问题:1、天娜所与金冠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双方的投资方式与比例是否合法?3、金冠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承担责任应该赔偿多少?案例3:股东出资不足的责任(公司已成立)案情:2006年8月,李某、黄某、张某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万元,其中李某应出资2.5万元,黄某应出资1.5万元,张某应出资1万元。
但李某、黄某实际各出资1万元,张某实际出资了0.4万元。
公司成立后,领取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后进行经营活动。
经济法案例(内含详细答案)

合伙企业案例2
甲、乙、丙三个合伙养对虾。甲出资15万, 乙出资5万及负责相关用地,丙提供技术和 劳务。对虾厂向当地信用社贷款20万元。 后对虾死亡全部损失。信用社打算通过法 院查封甲的一幢临街房子,拍卖后收回20 万贷款及利息。信用社的作法是否合法?
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 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 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本案 中首先以合伙企业财产进行,不足部分各 合伙人才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应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一般 承担有限责任,作为第三人的丙有理由相 信甲是普通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和第 三人的关系,合伙人执行本企业事务及代 表合伙企业时权力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 三人,所以当丙相信甲是普通合伙人时, 该笔交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4章案例
案
例
甲、乙、丙三个自然人共同出资90万元设立一家有 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5万元,乙出资25万元, 丙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并主持召开 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会上商定了以下问题: ⑴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直接担任执行董事,并作 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⑵决定设由懂得财务的乙担任财务主管及公司监事; ⑶决定以公司股东会名义公开登报招聘公司总经理 一名; 问:⑴该公司第一次股东会由甲召集是否符合《公 司法》的有关规定? ⑵在该股东会议上商定的各事项中,哪些不符合 《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合伙企业案例3
朱某与甲、乙两人商议合伙开办一小食品加工厂, 三人商定各出资2万元,订立了书面协议。 在准备生产过程中,发现资金仍然不够,朱某于 是动员胞弟朱丙支持他们2万元。朱丙表示出资 可以,但要参加合伙的盈余分配。经朱某与甲乙 两合伙人商议,对朱丙参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 但约定朱丙不得参与合伙的经营活动,正式写下 书面协议。 小食品加工厂成立1年后,朱丙了解到该厂经营 情况不景气,就以父亲生病缺钱为由,要求抽回 他的2万元。朱某不答应。
新《公司法》案例

案例一: 案例一:出资形式 三人经协商,准备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 A、B、C三人经协商,准备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主 要从事家具的生产, 要从事家具的生产, 其中: 其中: 为公司提供厂房和设备,经评估作价25万元, 25万元 A为公司提供厂房和设备,经评估作价25万元, 从银行借款20万元现金作为出资, 20万元现金作为出资 B从银行借款20万元现金作为出资, 原为一家私营企业的家具厂厂长,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C原为一家私营企业的家具厂厂长,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提出以管理能力出资,作价15万元。 15万元 提出以管理能力出资,作价15万元。 签订协议后,向工商局申请注册。 A、B、C签订协议后,向工商局申请注册。 请问: 请问: 本案包括哪几种出资形式? (1)本案包括哪几种出资形式? 请分析A 的出资效力。 请分析A、B、C的出资效力。 甲公司能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能否成立?为什么?
c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并决定给予张某 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 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 方案,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其他均表示同意。 方案,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其他均表示同意。 d 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 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 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问: (1)根据本题要点a所提示的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 根据本题要点a所提示的内容, 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董事F和董事C 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董事F和董事C委托他人出席该次 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指出本题要点b中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指出本题要点b中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c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 根据本题要点c所提示的内容, 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4)指出本题要点d的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 (4)指出本题要点d
商法学案例1

【商法学案例】一、商主体【案例】下面有十个主体,用你所学的商法知识,回答后面所提问题。
(1)从事房地产经营的某有限责任公司(2)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3)从事服装经营的个体户张某(4)甲乙丙合伙创办的某“同心”商社(5)某城市商业银行(6)林某创办的个人独资企业(7)中国公民王某(8)某省财政厅(9)某财经学院(10)中国红十字学会【问题】(1)上述主体哪些属于商主体?(2)上述主体哪些属于商法人?(3)构成商人的条件有哪些?是指以一定的自身或社会有形资源或无形资源为工具获取利润并附有一定社会责任的人,或者是指以自己名义实施商业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
要素解读: 1、有牟利工具,包括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 2、有牟利行为,包括直接交易行为和间接交易行为; 3、承担社会责任,在牟利过程中担负了相应的义务; 4、牟利行为经常性。
也就是说偶尔有一次或少数几次牟利行为或交易行为并不能称之为商人。
(4)商人的分类方法有哪些?二、个人独资企业【案情简介】李某是某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
由于李某的工作比较清闲,收入也不高。
因此李某很想从事一些其他的职业,并因此增加自己的收入。
李某了解到市场上饮食业非常赚钱,因此打算成立一家餐馆,采取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
但是由于担心自己的资金以及管理水平有限,因此李某同自己的表弟王某商量后,决定两人共同出资成立该餐馆。
两人决定将该餐馆命名为“好味来海鲜酒楼”。
酒楼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为“好味来餐饮公司(个人独资)”。
李某了解到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由自己自愿申报,为了减少自己的责任风险,打算不予申报。
同时由于经营场所对于经营餐饮业非常重要,李某和王某商量后,打算要好好挑选经营场所,所以想在取得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再行确定酒楼的营业地点。
接着,李某拿着自己及王某的身份证明以及填写好的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书,到当地工商局办理登记,因多项条件不符合要求,被当地工商局驳回。
经济法案例及知识点

合同法一、案例:某市食品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继续水泥,其基建处遂向本省的青峰水泥厂、新华水泥厂及原告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
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
”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食品公司回复了电函,在函电中告知备有现货,注明了水泥价格,而建设水泥产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食品公司送去了50吨。
在该批水泥送达之前,食品公司得知新华水泥厂所产的水泥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于是向新华水泥厂发去函电:“我公司愿购买贵厂100吨50型号水泥,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
”在发出函电后的第二天上午,新华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建设水泥厂将20吨水泥送到。
食品公司告知建设水泥厂他们已决定购买新华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建设水泥厂送来的水泥。
建设水泥厂认为食品公司拒收货物构成违约,双方协商不成,建设水泥厂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1.合同订立的程序包括哪几个阶段?答案:指当事人互相作出意思表示并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协议的过程,包括要约、承诺两个阶段。
问题:2.食品公司向三家水泥厂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三家水泥厂回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食品公司第二次向新华水泥厂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食品公司与新华水泥厂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答案:1)本案中,食品公司向三家水泥厂分别发函,其内容并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没有价格方面内容。
可见食品公司只是通过函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因此这一行为属要约邀请行为;2)三家水泥厂回函内容明确具体,包含了订立合同所需的标的及其规格、数量、价格条款,因此是要约行为。
3)根据《合同法》第21条规定,第30条的规定,可知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
食品公司向新华水泥厂发出的第二封函电完全符合承诺的要件,是承诺行为。
4)食品公司与新华水泥厂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即合同的订立程序完成,所以食品公司和建设水泥厂的买卖合同成立。
案例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案情]某市经营海鲜产品的个体户李某,为扩大经营规模,联合同行业的个体户60余人,拟成立一个以批发海产品为主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40万元。
因为彼此信任,各股东注册资本均口头承诺认缴即可,未实际交付。
为扩大影响,公司欲取名叫“中华海产品批发总公司”。
在申请公司成立过程中,工商部门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未予批准。
[问题]请用你所学的公司法知识,分析工商管理部门为什么不批准该公司的成立。
案例2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的法律责任[案情]赵某、钱某、孙某、吴某4人为完全行为能力人,4人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4人签订了一份发起人协议。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吴某去外地出差,赵某、钱某、孙某3人趁机拿4人共同出资的设立费用大吃大喝,花费了1万多元人民币。
拟定的公司章程规定,赵、钱、孙3人以货币出资,每人出资20万元,吴某以其所有的专利技术出资,后来因吴某知道赵、钱、孙3人的上述行为,一怒之下不缴纳认缴的出资,赵、钱、孙3人在足额缴纳货币后因吴某的行为,不能去工商部门申请公司登记。
[问题]1.赵、钱、孙、吴4人签订的发起人协议性质是什么,发起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2.赵、钱、孙3人在吴某外出期间大中吃大喝,承担什么样的责任?3.吴某的做法对吗?[案情]燕山啤洒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虎威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享誉海内外的啤酒生产集团公司,为强强联合,共同开创美好未来,两家企业决定出资设立中原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虎威公司以虎威商标及该公司信用出资,燕山公司则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拔而来)和劳务入股,此外两家还分别出资500万元,向注册机关申请登记注册。
[问题]1.燕山公司与虎威公司可否出资设立中原啤酒有限责任公司?2.指出虎威公司出资中存在的问题。
3.燕山公司的出资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吗?需要补办什么手续?案例4 有限责任公司的总公司与分公司[案情]某市华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设华远实业分公司,分公司具有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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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某市经营海鲜产品的个体户李某,为扩大经营规模,联合同行业的个体户60余人,拟成立一个以批发海产品为主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40万元。
因为彼此信任,各股东注册资本均口头承诺认缴即可,未实际交付。
为扩大影响,公司欲取名叫“中华海产品批发总公司”。
在申请公司成立过程中,工商部门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未予批准。
[问题]
请用你所学的公司法知识,分析工商管理部门为什么不批准该公司的成立。
案例2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的法律责任
[案情]
赵某、钱某、孙某、吴某4人为完全行为能力人,4人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4人签订了一份发起人协议。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吴某去外地出差,赵某、钱某、孙某3人趁机拿4人共同出资的设立费用大吃大喝,花费了1万多元人民币。
拟定的公司章程规定,赵、钱、孙3人以货币出资,每人出资20万元,吴某以其所有的专利技术出资,后来因吴某知道赵、钱、孙3人的上述行为,一怒之下不缴纳认缴的出资,赵、钱、孙3人在足额缴纳货币后因吴某的行为,不能去工商部门申请公司登记。
[问题]
1.赵、钱、孙、吴4人签订的发起人协议性质是什么,发起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2.赵、钱、孙3人在吴某外出期间大中吃大喝,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3.吴某的做法对吗?
[案情]
燕山啤洒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虎威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享誉海内外的啤酒生产集团公司,为强强联合,共同开创美好未来,两家企业决定出资设立中原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虎威公司以虎威商标及该公司信用出资,燕山公司则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拔而来)和劳务入股,此外两家还分别出资500万元,向注册机关申请登记注册。
[问题]
1.燕山公司与虎威公司可否出资设立中原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2.指出虎威公司出资中存在的问题。
3.燕山公司的出资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吗?需要补办什么手续?
案例4 有限责任公司的总公司与分公司
[案情]
某市华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设华远实业分公司,分公司具有营业执照。
1998年5月,华远分公司与乙市林业局下属的木材公司签订购销家具合同,总价款100万元,约定在1998年7月华远分公司上门提货。
1998年7月,华远分公司去木材公司提货后迟迟不支付价款,木材公司多次索要未果,故起诉至法院。
经查,华远分公司连年亏损濒临倒闭,账上已无资金,原先与木材公司签订合同时的分公司负责人李某已于1998年8月辞职。
华远分公司与华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华远分公司自负盈亏,华远总公司不承担华远分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
[问题]
1.木材公司应以谁为被告起诉,其民事责任应如何承担?
2.华远分公司若以分公司负责人发生变更为由不承认该合同,应如何处理?
3.华远总公司与华远分公司之间的内部承包协议效力如何?如何评价?
案例5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案情]
周某、吴某、郑某、王某4人出资设立喜洋洋厨具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80万元人民币,4人每人出资人民币20万元。
吴某个人欠刘某人民币30万元,欠款期限为1年,到期吴某无法偿还刘某欠款于是向刘某提出用自己的公司股权抵债。
[问题]
1.吴某个人能否决定以自己20万元公司股权直接抵偿刘某的债务?
2.若吴某向周某转让其在公司的股份,他个人能决定吗?
3.若吴某打算以其股份向刘某抵债,征求周某、郑某、王某意见,周某、王某同意,郑某不置可否,但也不愿出资购买吴某股份,应当如何处理?
4.若郑某说:“我买吴某股份,但出价10万元,因为我有优先购买权。
”而刘某出资20万元,该股份应转让给谁,为什么?
案例6 竞业禁止
[案情]
刘某是某市“哈娃娃”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哈娃娃”公司以“哈娃娃”矿泉水在该市享有盛誉。
而在1998年3月,刘某与赵某、李某3人合伙办起一饮料厂,生产“娃娃乐”矿泉水,两种品牌矿泉水基本类似。
1998年底“哈娃娃”公司发现了刘的行为,经股东大会批准,罢免了刘某的经理职务,并要求刘某其在“娃娃乐”公司的收入上交公司。
刘某辩称收入系其个人劳动所得,应归个人所有。
[问题]
1.“哈娃娃”公司罢免刘某经理职务的决定合法吗?
2.刘某在“娃娃乐”公司的收入应当如何处理?
案例7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经理与公司的交易
[案情]
天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自创办以来,业务蒸蒸日上,为扩大经营规模,开拓市场业务,公司聘请了当地的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某担任公司总经理,兼任公司监事会成员。
王某上任不久,发现自己以前购买的一批服装开始畅销,王某认为该服装有利可图,未与公司中任何人商量就以公司名义买下了自己所有的服装。
开始该批服装销售良好,但市场行情瞬息万变,1个月后服装开始滞销,给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
公司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其赔偿公司损失,王某认为自己是总经理,有权决定公司经营,而且自己是好心,实在太冤枉了。
[问题]
1.天峰公司在聘任王某的问题上存在什么错误?
2.王某是否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案例8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案情]
张某、李某、赵某3人各出资30万元设立了天成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李某、赵某分别是公司的董事长、监事和经理,李某同时兼总会计师。
1998年8月,公司修改章程,李某与赵某不同意,而张某认为自己是董事长,于是修改了公司章程。
自此3股东貌合神离,赵某在经理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但在1999年1月病假1周,张某以此为由解除了赵某的经理职务,由自己兼任。
1999年8月,张某的儿子张某某因经济来往欠债10万元,张某用公司财产为其子个人债务进行担保。
[问题]
1.公司的组织机构合法吗?
2.公司章程修改的程序合法吗?
3.谁有权罢免经理,赵某被解职合法吗?
4.张某以公司财产为其子张某某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对吗?
案例9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经理、监事的任职资格
[案情]
庆丰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生产电热杯的中型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公开向社会招聘总经理人选,一时间自荐书蜂拥而至。
现在董事会正在召开会议讨论候选人人选资格,赵某,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钱某,某大学MBA,5年前因过失杀人被判刑罚,两年前刚减刑出狱;孙某,5年前因经营不善导致某木材加工厂破产清算,清算完结之日起至今已逾3年;李某,某会计师事务所主任,欠他人债务20万,至期尚未清偿;周某,个体户,曾在2年前任某集体企业经理,后该企业因违法吊销营业执照,周某本人也被开除公职。
[问题]
以上候选人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而不能当选公司总经理?
案例10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
[案情]
海天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经营电器批发的中型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
多年来由于市场不景气,公司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1998年4月,海天公司决定减少注册资本。
5月,股东公以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减到人民币40万元,公司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就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问题]
1.海天公司减资决议的表决程序有无错误,减资结果合法吗?
2.公司的减资程序遗漏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什么?
[案情]
盛风股份有限公司系某地区生产椰汁的大型企业,公司采取募集形式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向发起人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其他股票贯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均为无记名股票。
为了增强股东的信心,公司在创立大会召开后向公司登记部门提出设立登记申请时,向主要的法人股东交付了无记名股票。
股票由总经理签名,公司盖章。
公司成立后运营良好,第二年底,某发起人李某因资金紧张而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了其他股东。
[问题]
试用你所学的《公司法》知识,指出本案中存在的问题。
[案情]
李某第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兼任公司董事,由于该公司业务蒸蒸日上,股票市值是其面值的3倍。
公司成立已逾3年,为融通资金,李某将其持有的部分股票在某证券交易所交付给另一股东张某。
[问题]
1.李某的股票转让行为程序合法吗?
2.李某能否转让其拥有的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