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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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医疗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二)验收检查项目: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包装标示管理规定》,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五、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六、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七、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部处理,质管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八、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要逐批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

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九、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十、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一、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

医疗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医疗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医疗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 引言医疗医疗器械是医疗机构日常运行的重要资源,在进货过程中,对医疗器械的查验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以确保医疗机构在进货过程中能够进行全面、规范的查验工作。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工作,确保进货的医疗器械的质量合格、数量准确,并记录查验过程,为医疗机构提供参考和依据。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所有涉及进货的医疗器械。

4. 质量要求进货的医疗器械必须符合以下质量要求:与进货合同一致;货物必须完好无损;包装必须完整,无破损;产品有效期尚未过期;检验报告和相关证书齐全。

5. 进货查验流程进货查验分为以下几个环节:5.1 仓库验收仓库验收是医疗器械进货查验的第一步,主要负责对进货的医疗器械进行外观、包装等方面的检查。

验收人员应按照进货单上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进行查验。

5.2 抽检抽检是为了进一步确保进货的医疗器械的质量合格,验收人员应按照医疗机构的抽检比例进行清点。

抽检过程中,需对医疗器械进行外观、功能等方面的检查。

抽检结果如果存在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协商解决。

5.3 检验报告和证书查验检验报告和证书的查验是为了确保进货的医疗器械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验收人员应核对检验报告和证书的有效性、真实性,并与实际货物进行对照。

如发现检验报告和证书存在问题,应与供应商进行进一步沟通和解决。

5.4 分类登记和入库进货查验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对医疗器械进行分类登记,并完成入库手续。

分类登记应按照医疗器械的类别、型号、有效期等信息进行登记。

6. 进货查验记录进货查验记录是对进货查验过程的详细记录,以便后续跟踪和参考。

进货查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信息进货单号和日期查验日期和结果查验员查验内容和过程记录抽检比例和结果记录检验报告和证书记录分类登记和入库记录7. 相关责任供应商负责提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和证书。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2、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3、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4、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5、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做好标记。

并立即书面通知业务和质管部进行处理。

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6、验收完毕,做好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

入库验收记录必须记载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备案凭证号、批号或序列号、生产日期或有效期或失效期、生产企业、供货者、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记录应当标记验收人员姓名和验收日期。

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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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docx范本一: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1.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进货查验流程,确保进货的医疗器械符合质量要求,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器械采购单位和相关人员。

3.定义3.1 进货查验:指对进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3.2 医疗器械:指用于诊断、治疗、监测等医疗用途的器械、设备、仪器等。

4.进货查验流程4.1 采购申请:采购单位根据需求编制采购申请,并提交给采购部门。

4.2 采购批准:采购部门审核采购申请,确保采购符合财务和法规要求,并批准采购。

4.3 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

4.4 送货验收:供应商送货后,验收人员对医疗器械进行查验,检查其数量、规格、有效期等是否符合要求。

4.5 质量检验:验收人员对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查,包括外观、性能等方面的检验。

4.6 验收合格:医疗器械经过查验合格后,验收人员将验收结果记录,并签字确认。

4.7 不合格处理:如发现医疗器械不合格,需及时通知供应商退货或替换。

4.8 入库: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经过入库前的清点和确认后,进行入库操作。

5.责任和义务5.1 采购单位负责制定进货查验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5.2 供应商负责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医疗器械,并按时送货。

5.3 验收人员负责对医疗器械进行查验、质量检验,并记录查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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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词及注释:无范本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1.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进货查验流程,确保进货的医疗器械符合质量要求,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器械采购单位和相关人员。

3.定义3.1 进货查验:指对进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3.2 医疗器械:指用于诊断、治疗、监测等医疗用途的器械、设备、仪器等。

4.进货查验流程4.1 采购申请4.1.1 采购单位根据需求编制采购申请。

4.1.2 采购申请需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医疗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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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二)验收检查项目: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包装标示管理规定》,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或注册产品的规定。

五、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六、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七、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部处理,质管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八、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要逐批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

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九、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十、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一、经检查不符合质量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

医疗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医疗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二)验收检查项目: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包装标示管理规定》,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五、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六、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七、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部处理,质管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八、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要逐批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

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九、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十、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一、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

医疗器材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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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材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完整版1. 背景为了确保医疗器材进货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本查验记录制度。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器材进货的查验程序,记录进货过程中的细节及结果,以便监控和管理医疗器材的质量。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口和国内采购的医疗器材。

4. 查验记录流程4.1 进货前查验准备在进行进货之前,负责查验的人员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核对进货清单与实际交付的医疗器材是否一致;- 检查医疗器材的包装是否完好。

4.2 查验过程在查验过程中,负责人员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核对医疗器材的外观和标识,确保符合规定的标准;2. 检查医疗器材的性能指标,与技术要求进行对比;3. 检查包装内是否有完整的使用说明书和售后服务;4. 进行抽样测试,检查医疗器材的功能是否正常。

4.3 查验结果记录查验人员应详细记录每次进货的查验结果,包括以下内容:- 医疗器材的名称、型号、数量和供应商信息;- 查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异议;- 查验的结论和评估。

5. 查验结果处理根据查验结果,负责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材可继续使用;- 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材应当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要求其进行更换或修复;- 如果存在质量安全风险,应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6. 文件保存和归档查验记录应当及时整理、保存并归档,以备日后审查和追溯。

7. 相关责任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查验职责,确保医疗器材的质量和安全性。

以上为医疗器材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完整版,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提高鉴别能力,识别伪劣产品,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在医疗器械入库验收时,严格遵循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医院采购医疗器械,要根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 和<<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的要求进行索证。

凡证件不齐者,一律不予接洽订购。

做到不购无证货,不购无牌货,不购无把握货,建立可靠的购货途径。

二、医疗器械进入仓库时,必须认真填写“一次性医疗器械入库登记表”,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签标识,建立真是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包括供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产品批号编号)、生产日期成菌日期)、有效期、购进数量、购进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复核人签名等。

三、购回的医疗器械应当天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进库及出库不得同时进行。

需冷藏检验试剂应优先安排清点验收,然后立即放入冰箱。

四、大包装的医疗器械进入验收区时,先将其外面清洁,在脱外包装同时进行初步清点。

五、根据采购计划、进货发票或送货单,对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成菌日期)、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日期等逐项核对、清点。

如有不相符或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查明原因。

六、医疗器械验收,必须由库管人员与送货人共同进行,逐箱验货到最小包装。

如发现原箱短少,由验收者及送货人核实并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七、外包装检查:包装、密封等是否牢固;外包装上的中文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包装注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准文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成菌日期)、有效期等是否清晰齐全:有关特定储运图示以及使用的包装标志是否清晰。

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入库。

内包装检查:医疗器械内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无污染、无变形、封应严密,如有铅封轧印必须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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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保证进货查验记录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二、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2、进货查验检查项目:
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进口医疗器械需有中文说明书及标签;
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
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产品注册证中批准的适用范围;
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
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6)采购合同(采购记录);
3、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4、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

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
录应当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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