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和耗材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和更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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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制度

医疗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制度

医疗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制度
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措施,它涉及到医疗设备的安全性、质量保障和技术更新等问题。

以下是一个通常的医疗设备报废和更新制度的流程:
1. 制定医疗设备报废和更新政策: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定,明确医疗设备的报废和更新标准、程序和责任。

2. 定期检测和评估:医疗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以确保其功能和安全性符合要求。

这可以通过定期的维修、校准和保养来实现。

3. 制定报废标准:医疗机构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医疗设备报废的标准。

一般来说,在设备出现严重故障、无法修复或达到使用年限时,设备应被视为报废。

4. 设备报废程序:一旦医疗设备达到报废标准,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这可能包括填写报废申请表、提交相关文件、进行设备清理和销毁等。

5. 更新设备: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需求、技术进步和财务预算等因素,制定医疗设备的更新计划。

更新计划可以根据设备使用寿命、技术更新周期和新设备的性能等因素来决定。

6. 设备更新程序:一旦决定更新设备,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安装和调试新设备。

这可能包括编制采购计划、制定设备评估标准、进行供应商评估和选择等。

7. 培训和使用:新设备的采购和更新不仅仅是替换旧设备,还需要医疗机构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和正确使用新设备。

这将有助于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总之,医疗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制度对于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至关重要。

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流程,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以确保医疗设备的良好运作和更新。

医用耗材验收制度

医用耗材验收制度

医用耗材验收制度医用耗材入库验收、储存及发放管理制度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和《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规定(修订稿)》等文件要求,建议医用耗材入库验收、发放管理制度。

一、医用耗材入库验收(一)医用耗材由制定医用耗材保障部门专人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无质量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用耗材不得入库。

不得私自验收未经准入的材料。

(二)验收人员须熟练掌握各种医用材料验收标准,在规定的验收区内按验程序进行操作。

验收时。

要做到三查八对。

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潮湿、变形、污染;查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查产品各项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生产厂家、产地供货商、注册证是否与原库存产品和采购计划相符。

(三)验收合格的医用耗材应当及时入库登记;验收不合格的还应当注明不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对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用耗材进行验收时应当结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到货温度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四)购进医用耗材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用耗材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记录事项包括:1.医用耗材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2.医用耗材的生产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

3.生产企业的名称。

4.供货者的名称、地及联系方式。

5.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细号等。

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真实,验收记录上应当标记验收人员姓名和验收日期,并按照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子以保存。

二、医用耗材贮存管理(一)物品入库后,根据说明书的存放要求进行保养,按货位堆放。

一次性无菌耗材按《医院感染管理规定》的要求,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货架上日常注意保持仓库整洁。

(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贮存医疗器械的场所,实行分区管理,设施及条件应当与医疗器械品种、数量相适应,符合产品说明书、标签标示的要求及使用安全、有效的需要;对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监测和记录贮存区域的温度、湿度等数据,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医院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制度【医院设备耗材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制度【医院设备耗材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属于国有资产,有效管理并合理使用,确保其设备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防止设备资产流失,是全院干部职工的责任和义务。

各科室(部门)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充分地发挥设备的效能,合理利用并尽可能XX各类设备的使用寿命。

切实管理好医院的财产。

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属于国有资产,任何科室(部门)和任何人都无权遗弃和自决处理。

二、医疗设备报废的条件:
1、仪器、设备未达到国家计量标准,严重影响使用安全,造成公害,又不能维修改造者。

2、超过使用年限,结构成旧,性能明显落后,严重丧失精度者。

3、由于科技进步所引起的不可预知技术淘汰的设备。

4、部件损坏,无法修复,或维修费用超过整机价值50%者。

三、符合设备报废条件的设备,由科室认真填写“医疗设备报损申请表”,填写内容须实事求是。

四、根据科室申请报损表,由设备科组织检测、论证,从技术及管理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

五、由医院设备管理领导小组XX相关科室主任及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科室申请及设备科意见进行综合鉴定和评判,作出初步意见,报请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能否报废。

六、根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物资产控制》等有关法规,固定资产报废需经卫生主管部门、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才能核销。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一律上缴财务科入账。

七、同意报废的设备,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回收,并由科室、财务资产管理进行帐物的核销工作,设备科做好档案处理工作(批准报废表存于档案中)。

八、科室申请购买的设备,成本折旧未完成,不得作报废处理。

医疗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制度

医疗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制度

医疗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制度
是指医疗机构对老旧设备的淘汰和替换,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报废和更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医疗机构管理的重要环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报废和更新制度:
1. 报废标准:医疗设备报废的标准一般包括设备的使用寿命、功能性能、技术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医疗机构可以根据设备的使用时间、故障率、保养维修成本等因素来制定报废标准。

2. 报废程序:医疗机构在决定报废设备时,一般需要进行相应的程序。

这包括设备检测、评估和鉴定,制定报废计划,履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做好设备的处置工作。

3. 更新计划:医疗机构需要制定设备更新计划,定期评估设备性能、功能和技术标准的可靠性,并根据医疗科技的发展和临床需求的变化,对设备进行及时的更新和升级。

4. 设备购置和替换:医疗机构应根据设备的更新计划,在设备报废前做好设备的购置和替换准备工作。

这包括编制购置预算、选择合适的设备供应商、进行设备性能评估和验收等。

5. 设备处置与回收:医疗机构需要制定设备的处置方案,包括设备的报废、重新加工、回收利用等。

同时,还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设备的环境安全和信息安全。

以上是医疗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同时,医疗机构还需加强设
备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维护、校准和质量控制,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医用耗材器械及试剂入库验收保管及发放制度

医用耗材器械及试剂入库验收保管及发放制度

医用耗材器械及试剂入库验收保管及发放制度一、入库验收(一)各类卫生耗材及试剂必须严格按照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二)产品验收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内容包括: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等,做到产品来源的可追溯性。

(三)若发现到库物资与供应商送货清单、资料不一致;资料提供不全、印制不清且无生产厂家或者供货商红章;包装破损、标识不清,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应拒绝入库,并及时与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联系,予以更换。

(四)产品验收合格后库房账务管理员打印一式三联入库单,保管员签字确认,单据分类存放。

二、库房管理(一)库房保管员负责所管辖区域的卫生情况,物资摆放要整洁。

定期通风,做到“五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霉变。

每日记录温度、湿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二)材料要按品种、规格型号、材质、执行标准等进行堆放、对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进行特殊管理。

(三)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库存和临床使用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四)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

每月定期将收支单据和统计数据报财务科和设备科。

(五)库房每半年盘点一次。

盘点时有财务科人员参加,盘点结果双人复核签字,上报医院领导。

(六)定期向院领导、设备管理委员会汇报每季度的医用材料、器械、试剂等采购及使用情况。

院领导、设备管理委员会定期对采购渠道、质量、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七)非库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出入、逗留库房。

三、发放(一)出库坚持“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按批号出库”的原则。

(二)领用材料时库管人员根据领用科室需求和库存情况发放,并及时打印领用清单,库管人员与领用者核对无误后共同签字,如有不符立即核对更正。

(三)对特殊材料的领发,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四)保存好领用单据,库房做好金额和数量控制工作。

(五)领用者有权拒绝领用过期、霉变及物理外观发生异常的材料。

库房未经审批,库存材料不得随意调出或转让。

医疗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制度

医疗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制度

医疗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制度
是为了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适用性,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报废和更新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报废标准:医疗设备的报废标准可以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技术要求、功能性能等因素来确定。

常见的报废标准可以包括设备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定年限、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无法修复、设备的技术性能不能满足新的临床需求等。

2. 报废程序:报废程序包括设备的评估和认定、报废审批、资产登记和处置等。

通常需要成立专门的报废小组或专家组对设备进行评估和认定,然后进行报废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设备的资产登记和处置。

3. 更新制度:为了确保医疗设备的技术水平与临床需求相匹配,需要定期更新设备。

更新制度可以包括设备的更新标准、更新周期、更新方式等。

一般来说,更新标准可以根据新的技术要求、功能性能等来确定,更新周期可以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技术更新速度等因素来确定,更新方式可以有全面更新、部分更新、技术改造等多种方式。

4. 设备验收和巡检:为了确保更新后的设备符合技术标准和临床需求,需要进行设备验收和巡检。

设备验收一般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包括对设备的功能性能、安全性能、使用操作等进行
检查和测试。

设备巡检一般由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总之,医疗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制度是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有效性,在医疗实践中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程序,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提高医疗设备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医疗器械报废和更新制度

医疗器械报废和更新制度

医疗器械报废和更新制度医疗器械报废和更新制度1. 引言在医疗机构或者医疗设备使用单位中,对于医疗器械的报废和更新进行合理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本旨在制定一套全面的医疗器械报废和更新制度,以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医疗机构的综合管理水平。

2. 报废管理2.1 报废定义医疗器械报废是指医疗机构或者医疗设备使用单位根据一定的评估标准,将不能继续使用或者已失去使用价值的医疗器械进行环保处理或者交由相关部门处理的管理活动。

2.2 报废流程2.2.1 报废申请任何对医疗器械的报废需求都需要向医疗机构的设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废申请,申请表中应包含器械名称、型号、数量、报废原因等信息。

2.2.2 报废评估设备管理部门收到报废申请后,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医疗器械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使用寿命、性能指标、维修情况等。

2.2.3 报废审批根据评估结果,设备管理部门将评估报告提交给相关领导,由其决定是否批准该器械的报废申请。

2.2.4 报废处理批准报废申请后,设备管理部门应与环保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合作,按照像关法律法规进行医疗器械的环保处理或者处置。

3. 更新管理3.1 更新定义医疗器械更新是指根据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疗机构的需求,在合适的时间对医疗器械进行更换或者升级的活动。

3.2 更新流程3.2.1 更新需求确认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或者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临床需求,确认对特定医疗器械的更新需求。

3.2.2 更新需求评估设备管理部门应对更新需求进行评估,包括更新器械的性能指标、合用范围、安装要求等。

3.2.3 采购与验收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医疗器械的采购工作,包括招标、评标、合同签订等。

同时,在医疗器械到达后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预期要求。

3.2.4 更新实施与验证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器械进行更新实施,同时进行验证工作,确保新器械的性能和安全达到预期。

4. 相关附件(根据实际情况罗列)4.1 报废申请表格样本4.2 报废评估报告模板4.3 更新需求确认表格样本4.4 验收报告模板4.5 更新实施与验证记录表格样本5. 相关法律名词及注释5.1 《医疗器械管理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法规,用于规范医疗器械的管理和使用。

医疗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制度

医疗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制度

医疗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制度
一、设备报废条件
1.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设备使用已到年限(6-8 年),且严重老化,已不能达到正常技术指标者。

3.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又无改造价值者。

4.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费用超过其原值50% 以上),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5.计量检测不合格,强制报废者。

二、设备报废和更新流程
1.壹仟伍佰元以下设备报废: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设备科、分管院长、院长查验确认后,填写医院物资财产报损三联单。

2.壹仟伍佰以上固定资产设备报废: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核签字,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说明该设备申请报废理由,报设备科负责人。

3.设备科组织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人员对报废设备进行论证。

同意后所有报废固定资产报区卫计委及国资委审批。

4.当所有审批程序通过后,可办理报废、消账手续,由设备科帐目管理人员与财务科会计共同办理销帐手续,建立残值帐目。

5.医疗设备报废后,根据需要更新相应的医疗设备;对于淘汰的医疗设备,根据需要更换新型设备。

6.报废的医疗设备,一律交回设备科负责保管,由设备科交卫计委指定的专业回收机构进行回收。

7.固定资产每年审查报废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处理。

月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5-5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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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床工程科工作制度1. 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临床工程科统一负责调配、供应、管理和维修。

2. 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3. 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

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4. 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5. 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制度。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6. 器械库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

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7. 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 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 各科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修理申请书,送交临床工程科,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

维修人员平时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二.购置审批制度1. 各业务科室应根据医疗、科研、教学工作需要按年度编报设备计划,由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汇总后,交医疗器械管理/咨询委员会讨论,形成年度计划,并由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2. 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必须先填写可行性报告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申请表,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执行(以省卫生厅文件为准)。

3. 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医疗设备购置计划,应先报当地政府采购部门批准后,再交相应的采购机构实施。

4. 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疗设备,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院领导批准后优先办理。

5. 各业务科室不得对外签订订购合同或向广商承诺购置意向,参加各类会议时,可将会议上厂商介绍的产品资料带回本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批准手续。

6. 对各类设备所需的耗材、配件,应做好计划,由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7. 对科研项目所需的医疗设备,应根据科研经费、批准项目,由科教部门统一提出计划,报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8. 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验证的医疗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设备科和医疗管理部门审核,报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当事人承担有关责任。

三.采购管理制度1. 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2. 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3. 医疗设备采购以政府采购办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 对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批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当地政府采购部门批准。

5. 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设备应优先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6. 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

7. 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验收管理制度1. 购进的各种医疗设备、消耗材料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手续和程序进行,严格把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退货或换货索赔,一般验收程序为:外包装检查、开箱验收、数量验收、功能配置验收、质量验收。

2. 验收工作必须及时,尤其是对进口设备,必须掌握合同验收与索赔期限,以免因验收不及时造成损失。

3. 医疗设备验收应由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及厂商代表共同参加,进口设备必须有当地商检部门的商检人员参加,验收结果必须有记录并由参加验收的各方共同签字。

4. 对验收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并出具验收报告,严格按合同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逐项验收;对所有与合同不符的情况,应做记录,以便及时与厂商交涉或报商检部门索赔。

5. 质量验收应按生产厂商提供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按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参数、功能配置、性能指标逐项验收;对大型医疗设备的技术质量验收,应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法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结果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技术档案保存。

6. 对于紧急购置、不能够按常规程序验收的设备,可以简化手续,或先使用、事后补办验收手续,但必须由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7. 验收合格的设备应由经手人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交合计作记账凭证,一联交库房保管作入账凭证,一联交采购部门存查。

8. 对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出入库管理制度1. 医用仪器设备、医用耗材凭各方签字的验收报告与进货发票办理入库于续。

2. 对医用材料、低值易耗品,由采购人员与库房保管人员对物资型号、数量、用途、有效期、生产销售合法性验收确认,凭发票登账入库,并建立库存账。

3. 对植人性医疗器械,可以在病人安装使用后,由手术医生填写《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验收登记表»,凭登记表与进货发票办理入库手续。

4. 计算机入库管理必须输入以下信息:入库单编号、供货单位、原始凭据号、经办人、发票号码、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设备出厂序列号、生产厂家、产地、单位、单价、数量、金额、进价、合计、制单人、制单日期、记账人、记账日期等。

5. 医用仪器设备由领用科室负责人填写领用单,双方签字后登账出库,并在使用科室建立分户账。

6. 对医用材料、低值易耗品,按先进先出、发陈存新的原则,由库房管理人员核对入库单上各项内容后,使用科室填写领用单,双方签字登账出库,库房建立出库流水明细账。

7. 医用计量器具,必须检查核对《计量合格证》后才能发放使用。

8. 计算机出库管理的有关信息必须与入库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9. 使用科室之间的财产转移,应通过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根据分户账办理转移手续,转入、转出部门双方签字方有效,由会计在双方分户账上增减。

10. 使用科室财产保管人变换,必须办妥移交手续,造具清册,由交接双方签字并在管理部门备案。

六.操作使用管理制度1. 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未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2. 建立使用登记(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3. 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江苏省质监局测试中心颁发的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4. 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各台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

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5. 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6. 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7. 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

8. 大型设备或对临床工作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 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七.医疗设备的转让变卖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转让变卖处理:1.购买大于需要,库存半年以上未用的设备。

2.由于工作变更,或技术改造而不再使用的设备。

3.仪器设备尚可使用,但技术落后,性能变差。

4.仪器设备超过使用周期,故障频发,但未达报损条件。

5.仪器设备修理费用一次超过修复后机器价格的60%。

八.医疗设备(器材)赔偿制度1.凡是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工作不慎致使财产丢失或损坏,不论是本院职工、进修实习人员、病员、陪住人员及探视人员等,应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交器械科审定报院领导审批后赔偿。

2.凡因工作不慎或工作不负责任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等,损坏一般玻璃器皿、低值易耗品等,价格在30元以内,经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器械科长审批,据情赔偿5%—20%。

专人保管物品如有丢失,赔偿100%。

3.因人为责任事故导致万元(不含万元)以下的医疗器械损坏者,除书面检查外,还要赔偿其值的5%—10%。

4.因工作失职或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精密、贵重的医疗器械等,由科室提出初步赔偿意见交器械科核定,一般不可修复者赔偿原值的1%—3%,可修复者赔偿修费的10%—50%,还要写书面检查,或交院部处理。

5.由病人、陪住人员、探视人员造成医疗器械丢失、损坏者,按其原价再加15%管理费赔偿。

6.各部门发生医疗器械损坏、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责任后,科室写明情况,签署意见,报器械科办理报损、赔偿手续,由院领导审批。

九.医疗器械试用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试用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临床试用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制订如下:1.凡试用的医疗器械,必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试用医疗器械的部门,首先要写医疗器械试用申请报告,科主任签字后请其分管院领导审批;然后分别由医务科负责审核该设备的临床有效性、财务科负责审核该设备的经济效益、设备科负责审核该设备的科学性、先进性。

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引进试用。

3.医疗器械试用申请报告要写明申请理由、临床用途、专科建设发展的需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4.医疗器械试用,医院要与厂商签订试用协议。

商定试用内容、时间、试用条件及事后处理等事宜。

5.试用医疗器械是经审批后进行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引进医疗设备试用,违反者,须严肃查处、后果自负。

十.医疗器械设备三级保养制度医院内的医疗设备由使用科室和医疗设备科一起进行医疗器械的三级保养。

1.一级保养(每日进行)每日开机后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有无提示错误等,如有必须先排除。

对于CT、MR等大型设备必须先预热后才能工作。

每日工作结束,需清洗机器上的赃物和血迹等。

肉眼观察设备相关的零部件是否完好。

2.二级保养(每月一次)临床工程科每月一次进行巡检保养,内容主要是内部除尘、外部环境水、电、气的检查,机械结构的加润滑油等,巡检保养后必须填写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保养使用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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