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十个医疗事故典型案例分享

十个医疗事故典型案例分享十个医疗事故典型案例分享1. 医疗事故概述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患者健康受损或生命受到威胁。
这些事故可能源于医疗技术、医疗器械、医务人员个人疏忽等多种因素。
本文将分享十个典型的医疗事故案例,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些事故的原因和影响。
2. 案例一:手术器械遗留体这是一个常见的医疗事故,当患者完成手术后,医疗器械中会遗留在患者体内,如手术刀片、纱布等。
这种事故可能导致感染、内出血等并发症。
3. 案例二:药物误用医务人员在给患者配药时,错误地给予了错误的药物或错误的剂量,这可能导致患者出现药物过敏、中毒或其他不良反应。
4. 案例三:病历记录错误医生在病历记录过程中犯下错误,如错误的诊断、漏诊或误诊。
这些错误可能导致药物选择错误、治疗方案不当,甚至可能导致患者病情恶化。
5. 案例四:手术过程出错在手术中,医务人员可能犯下一系列错误,如手术切割错误、手术部位选择错误等。
这些错误可能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危及生命。
6. 案例五:输血错误输血过程中,医务人员可能将错误的血型输给患者,这可能导致严重的免疫反应,甚至危及患者的生命。
7. 案例六:医疗器械故障医疗器械可能出现故障或失灵,如心脏起搏器无法正常工作、呼吸机失控等。
这些故障可能导致患者病情恶化或发生其他严重后果。
8. 案例七:手术感染手术过程中,如果卫生条件不当或手术器械未经严格消毒,可能导致患者术后感染,延长康复时间或导致其他并发症。
9. 案例八:麻醉错误麻醉是手术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医务人员在麻醉剂选择、用量控制等方面出现错误,可能导致麻醉意外、呼吸系统抑制等严重后果。
10. 案例九:高科技医疗器械使用错误高科技医疗器械的使用需要医务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如果医务人员对这些技术或设备不熟悉,可能会导致错误的操作,从而造成患者的健康风险。
11. 案例十:医患沟通不畅在医疗过程中,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非常重要。
法律医疗事故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
近年来,医院在全市范围内享有较高的声誉。
然而,在一次医疗事故中,该院却因医疗过错导致患者死亡,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案例将以该医疗事故为切入点,分析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及相关问题。
二、案例简介患者李某,男,60岁,因患肺癌于2018年8月1日入住某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入院后,医院诊断为肺癌晚期,给予化疗、放疗等治疗措施。
在治疗过程中,患者病情恶化,于2018年8月15日出现呼吸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某市第三人民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死亡。
家属向医院提出索赔,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患者家属随后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对医院进行调查。
经调查,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某市第三人民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导致患者死亡。
三、案例分析(一)医疗过错认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在本案例中,某市第三人民医院存在以下医疗过错:1. 诊断错误:患者入院后,医院未能准确诊断其病情,导致治疗措施不当。
2. 治疗延误:在患者病情恶化后,医院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导致患者死亡。
3. 抢救不当:在抢救过程中,医院未能采取正确的抢救措施,导致患者死亡。
(二)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案例中,某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承担以下责任:1. 医疗事故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事故责任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在本案例中,某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承担完全责任。
2. 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医疗过错造成患者死亡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医疗事件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医院,患者李某因急性阑尾炎入院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由于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李某病情加重,最终不幸去世。
李某的家属对医院提出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鉴定结果显示该事件构成一级医疗事故。
随后,李某的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2. 医疗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3. 医院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案件分析(一)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在本案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符合医疗过错的定义。
(二)医疗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医疗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鉴定结果显示该事件构成一级医疗事故,说明医疗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医院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1. 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因医疗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患者李某因医疗过错不幸去世,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医疗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赔偿精神损害。
在本案中,患者李某的家属因李某的去世,精神遭受严重打击,医院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3.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在本案中,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导致患者李某死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学生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医院是一家具有较高声誉的综合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均受到患者及家属的认可。
然而,在一次医疗事故纠纷中,该医院却陷入了法律困境。
以下是该案例的详细情况:患者甲,男性,45岁,因突发性心肌梗死被送往某医院就诊。
入院后,医生乙立即为甲进行了急诊手术。
手术过程中,医生乙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甲的冠状动脉受损,手术失败。
术后,甲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
甲的家属认为,医生乙在手术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导致甲死亡。
于是,甲的家属将某医院和医生乙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事故损失。
二、案例分析1. 医疗事故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在本案中,医生乙在手术过程中存在操作失误,导致患者甲的冠状动脉受损,手术失败。
根据上述定义,本案符合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2. 医疗事故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某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其医务人员医生乙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因此,某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赔偿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因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赔偿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在本案中,甲的家属要求某医院赔偿医疗事故损失。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某医院应当赔偿甲的家属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4.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理(1)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疗事故案例及分析

医疗事故案例及分析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因医务人员的过失或疏忽造成患者身体损伤或死亡的事件。
医疗事故不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巨大的身体和心理痛苦,也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声誉和信誉造成严重影响。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些实际案例来分析医疗事故的原因和应对方法,以期为医务人员和患者提供一些经验和教训。
案例一,手术误诊。
某医院一名患者因头痛、呕吐等症状入院,经检查确诊为脑肿瘤需手术。
然而,在手术过程中,医生发现实际上是脑血栓,而非肿瘤,导致手术方案的调整和患者的不必要痛苦。
分析,这一事件的主要原因在于医生在诊断过程中出现了误诊,导致了错误的手术方案。
可能是由于医生对病情的判断不够准确,或者是在检查过程中出现了失误。
这需要医务人员在诊断过程中更加严谨和细致,避免因个人主观因素造成误诊。
应对方法,医疗机构需要建立起科学、严谨的诊断流程,确保每一步骤都经过严格的审核和确认。
医生在诊断过程中也需要认真对待每一个病例,避免因为粗心大意而造成误诊。
案例二,药物过敏反应。
一名患者在服用某种药物后出现了过敏反应,导致呼吸困难、皮疹等症状,严重影响了患者的生活质量。
分析,这一事件的原因可能是医务人员在开具药物处方时未充分了解患者的过敏史,导致了错误的药物使用。
也有可能是患者自行服用了不符合自身情况的药物,或者是在服药过程中出现了不良反应。
应对方法,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时需要充分了解患者的过敏史和药物使用情况,避免因为药物过敏而导致不必要的风险。
患者在服药过程中也需要严格按照医嘱使用药物,避免自行增减药量或者更换药物。
案例三,手术操作失误。
一名患者在手术中因为医生的操作失误导致器官损伤,需要进行二次手术修复。
分析,手术操作失误可能是由于医生在手术过程中的疏忽或者技术不过关导致的。
也有可能是手术室内设备的故障或者不合格的操作流程导致了手术失误。
应对方法,医务人员在手术前需要对手术流程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准备,确保手术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医疗事故案例分析

医疗事故案例分析概述本文以医疗事故案例为研究对象,旨在分析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其影响。
通过深入分析具体案例,旨在找出潜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本文将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进行详细讨论。
案例分析案例一:药物过敏反应在该案例中,患者在接受特定药物治疗后出现过敏反应并导致严重后果。
经过调查和分析,发现医护人员在采集病史时未充分了解患者的过敏史,进而未对特定药物使用进行充分考虑。
结果表明,医疗人员在判断患者适应性时存在疏忽,导致严重的医疗事故。
案例二:手术操作失误在该案例中,患者在接受手术操作时发生了不该出现的并发症,如手术切口感染和器官损伤。
经过分析,发现手术团队在手术前未充分做好准备,如手术区域清洁不到位、操作流程不规范等。
这些失误导致了手术后并发症的发生,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
影响分析医疗事故对患者及其家属、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均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首先,对患者及其家属而言,医疗事故可能导致患者病情恶化、甚至死亡,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心理和经济负担。
其次,医疗事故会对医疗机构产生信任危机,降低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心,导致声誉受损,影响机构的持续发展。
最后,医务人员也会因医疗事故承受巨大的道德、法律和职业责任,丧失信任和声誉。
预防措施建议为了预防和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以下是一些建议:1. 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素养,提高他们对疾病、治疗和手术操作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2. 完善医疗记录和患者病历系统,确保医护人员充分了解患者的病史和过敏史,减少药物过敏反应的风险。
3. 强调团队协作和沟通,确保手术团队之间的信息流畅,减少手术操作中的失误和并发症发生。
4.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事故,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结论通过对医疗事故案例的深入分析和讨论,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为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除了加强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培训外,医疗机构也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管理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医疗事故案例大全

医疗事故案例大全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的错误或疏忽导致患者受到伤害或死亡的事件。
医疗事故不仅对患者及其家属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也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形象。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医疗事故的真实案例,以便引起医务人员的重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最大程度地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案例一,手术医生操作失误。
某医院一位患者因脑部肿瘤需要进行手术治疗,手术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最终不治身亡。
经调查发现,手术医生在手术前并未对患者进行充分的术前准备,手术操作过程中也存在疏忽和错误。
这起医疗事故不仅给患者家属带来了巨大的悲痛,也给医院和医生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案例二,药物过敏反应。
一位患者因感冒去医院就诊,医生开了一种抗生素给患者服用。
然而,患者对该药物存在过敏反应,导致严重的药物过敏性休克,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经调查发现,医生未对患者进行充分的过敏史询问,也未考虑到患者可能存在药物过敏的风险,导致了这起可避免的医疗事故。
案例三,护士输液错误。
一位患者因糖尿病住院治疗,护士在为患者进行输液时,错误地将胰岛素注射液与生理盐水混淆,导致患者血糖急剧下降,最终出现昏迷。
经医生抢救后,患者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仍然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
这起医疗事故的发生,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医务人员的疏忽、操作失误或者对患者情况了解不全面而导致的。
因此,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患者的病情和过敏史进行充分了解,并严格执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医疗事故不仅给患者和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和压力。
因此,我们呼吁全社会关注医疗安全问题,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医疗安全管理体系,共同努力,最大程度地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十例医疗事故典型案例

十例医疗事故典型案例(一)某产妇,34岁,入院诊断:39+1周妊娠,G2P1L1、LOA巨大儿,未行剖宫产,分娩后产妇出现直肠阴道瘘,其孩子出生后出现左臂臂丛神经损伤。
专家分析:入院查体不全面,观察产程不及时,虽然向家属告知剖宫产的必要性,但未积极付诸行动;对巨大儿、肩难产估计不足,未及时采取助产措施;阴道直肠瘘形成与局部感染有关。
鉴定结论:****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次要责任。
(二)患者刘某,女,因发现右乳腺外侧约“花生米”大小肿物5天,于2003年3月17日入住某县医院外科诊治,诊断为右乳腺纤维腺瘤,行乳腺区段切除术,术中见肿瘤2个,分别为、,质韧,肿物包膜完整,外翻肿物内组织呈鱼肉状;送病理。
诊断为:乳腺腺病伴慢性炎,出院后未用特殊治疗。
术后约1月,主诉经常发热、流涕、咽痛,门诊给予抗感染治疗。
9月29日双侧乳腺肿物疼痛,再次门诊就诊,诊断为乳腺小叶增生,乳腺纤维瘤行对症治疗。
于2004年2月因病情加重,去山东省立医院检查并复诊原病理片考虑为:小细胞恶性肿瘤,非何杰金淋巴瘤可能性大。
3月9日山东省肿瘤医院会诊原病理片,诊断为:右乳腺粘膜相关型结外边缘区B细胞淋巴瘤,临床诊断为:乳腺恶性淋巴瘤(IV期)并行放、化疗。
专家分析:患者乳腺肿块诊断成立,有手术指征;淋巴结外淋巴瘤发病率极低,尤其乳腺原发性淋巴瘤罕见,淋巴网状系统细胞形态复杂,多样性;发生肿瘤时,良性淋巴组织增生与恶性淋巴瘤没有免疫组化及分子检查鉴别诊断极为困难,对不能绝对确诊的病理应做进一步检查;术后6个月,复诊时发烧,双侧乳腺及腋窝淋巴结肿大时,应让患者行进一步检查或建议上级医院检查。
鉴定结论: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次要责任。
(三)患者李某,男,左股骨骨折术后2年,于2005年4月6日入住某县人民医院,行左股骨骨折术后内固定物取出术+膝关节松解术,术中致胫骨结节下方骨折。
专家分析:患者左股骨下端骨折术后取钢板、膝关节松解过程中造成左胫骨上端骨折;患者关节部位骨折2年,长期不能正常活动,其骨质不同程度存在疏松、强度下降,易造成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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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
1、技术能力不足 2、疏忽 3、管理问题 4、环境因素 5、职业伦理观念 6、病人因素
技术能力不足
技术水平不足 理论水平 操作水平 职业训练不足 思维方法:逻辑思维、推理 工作方法:程序 医患沟通技巧 观察能力 先天因素:人际沟通能力缺陷
疏忽
过于自信 疲劳 心理压力 家庭、晋升、人际关系、工作压力 体质因素 注意力不能集中 道乏病理支持,也不清楚 患者临终前的状况,不能完全肯定患者的 死亡原因,亦不能完全确定医方违反医疗 常规和操作规范与患者的死亡之间的因果 关系以及患者原有疾病与患者的死亡之间 的因果关系之程度。 但由于以下两点,均可对患者带来不同程 度的人身损害,医方的过失构成医疗事故 可以确定
科学认识医疗事故
多因素作用 不可避免特征 控制,而非杜绝 控制成本观念:医院、医师、社会 社会特征 社会收益与个体损害:平衡点与医学发展 社会承与个人承受能力:心理问题 合理赔偿观念:社会损益点与医院损益点 社会理解、知识普及与宣传 伦理问题 --------医疗事故的科学控制
案例
男,60岁, 因上消化道大出血入院。检查 发现肝功能损害、,经B超发现肝脏肿块, 怀疑肝癌晚期。未做AFP检查和CT。 配血时对血型有疑问,但仍输血。出现 溶血反应、休克。输给盐水、肌注非那根, 未用苏打。因经济问题和希望在家死亡而出 院,次日死亡。未尸检。 一年后发生纠纷。
管理问题
人员使用 使用了不合适的人员 设备: 配置、调度、质量、维修保障、使用制度 劳动力调度、安排 紧张、松弛与合理调派,组大小,相容性 工作流程安排 脱节、混乱、 团队士气:对团队的压力、激励机制的作用 对团队内部关系的调整 领导、管理能力和表率作用 社会因素对管理的影响 不确定因素与突发事件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精神, 在病人患有生存期很短的晚期癌症、或有其 他晚期严重疾病的情况下,不论患者的死亡 原因与医方的医疗过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有多 大,医疗事故的责任度均为轻微责任,即为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轻微责任、责任度10 % 。
事故分析
1、医务人员的问题 技术能力不足 疏忽 规章的执行 伦理观:对生命、人权的尊重与责任心
违反医疗常规和操作规范。 在化验室当班人员对检验结果不确定时, 应向上级医务人员或医院领导请示,而不 允许将不确定的血型化验结果 出现严重的输血反应既表明患者存在急性 溶血反应,基本的治疗是大量输液、补充 碱性液体,预防肾功能衰竭。在患者在院 期间, 治疗未能做到这些,只采取了肌注 非那根、静滴生理盐水等措施,而没有针 对急性溶血反应采取积极的系统的治疗措 施,违背了医师应有的注意义务。
多数人的意见: 在不考虑肝癌等其他疾病的因素、也不 考虑患者放弃治疗的因素时,如果患者的死 亡直接由输异型血所引起,由于上消化道大 出血也可以导致患者死亡,即患者不死于输 异型血也可能会死于上消化道大出血,故医 疗事故的等级是一级甲等、责任度为主要责 任。
患者放弃治疗,与患者的死亡也有因果关系, 相关责任一方亦应承担责任。 也有人认为,患者的死亡原因主要是上消化 道大出血。这种情况下,由于死亡的原因主 要是原发疾病,医方的责任程度相应的要降 低,医方只承担次要或轻微责任。
2、管理问题 用人不当,没有更多、更好的技术人员 社会因素制约,成本:医院、社会 规章的执行不力:能力、社会因素干扰 工作流程:认识、能力、经济成本 团队精神 危机控制
3、病人因素 经济条件 观念
4、赔偿 对社会观念的认识:必须予以赔偿 社会经济成本:无可避免 医院经济成本:怎样最大限度的减少 损失? 综合考虑 实际可能 操作技巧
环境因素
硬件环境 人际环境 社会环境 ——影响员工的注意力、心理、人际关系、 士气、职业道德观念 ——对医院管理的影响
职业伦理观念
道德观念 红包、回扣、奖金 伦理观 对生命的尊重 对医患关系的认识 对人权的尊重 科研问题 责任心
病人因素
配合度 病史提供、检查配合、医嘱配合 怀疑与恐惧 对医护人员的反馈影响 个人因素: 经济、工作、家庭、人际、宗教、精 神状态 非正常因素:对抗、欺骗、敲诈、破坏
5、事故的预防 基础工作: 科学的事故分析 成本控制的观念 控制分析: 医务人员、管理、制约因素 预期目标:减少,还是杜绝
最佳值在哪里?
祝大家万事有成
如果患者输异型血后,经过系统治疗而未 死亡、或者死亡原因不是输异型血,即患 者的死亡与输血无任何因果关系,医疗事 故的等级为四级,责任度为完全责任。
异型输血可以因肾衰、休克等而导致患者 死亡。如果没有其他疾病和体质的因素, 未经任何治疗,死亡率大约是70%。经 过系统治疗的,死亡率很低。 患者入院时所患的上消化道大出血,也可 能导致患者死亡。在放弃对上消化道大出 血的有效治疗后,引起患者死亡的可能性 更大。 依现有的资料,不能较确切的肯定,在本 案中,异型输血和上消化道大出血在导致 患者死亡的作用中,各自所占的比重。
B超检查发现肝脏占位并诊断为肝癌。据统 计资料,B超诊断肝癌的符合率(准确性)为9 0% 以上。 患者有腹水、上消化道大出血和肝功能化验 的结果异常,证实患者有严重的肝病。 严重肝病的检查结果也支持肝癌的诊断。 6.6×6.0厘米大小的肝癌属于晚期肝癌。未 经治疗的晚期肝癌的生存期平均为三个月。即使 经过积极的综合治疗,没有严重肝病的晚期肝癌 三年生存率为10%到20% ,有严重肝病的晚期肝 癌无长期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