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行业腐败案件频发曝信息产业领域腐败案件新特点
当前国有企业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研究(王总)

当前国有企业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研究(王总)当前国有企业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一、国有企业腐败现状国有企业腐败是指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滥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为自己或利益相关者谋取私利,进而招致公共利益受损的行为。
相关案例显示,国有企业腐败的行为主体主要是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
因此,国有企业腐败在本质上是作为代理人行使国家委托给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的管理人员,违背权力委托人的意愿、目标和任务,滥用委托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
实践表明,国有企业已成为腐败的重点领域。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涉及国有企业管理者的腐败案件占中国每年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的24%~30%。
1997年深化国企改革一段时间以来,国企已成为腐败的重灾区,每年约有1万名国企工作人员受到查处。
党的十七大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国有企业逐步摆脱困境,国有经济发展步入正轨,国有企业腐败现象减少,但它仍然是一个容易发生且经常发生腐败的领域。
近三年来,国有企业腐败案件明显呈现出犯罪率普遍较高、涉案金额巨大的特点。
目前国有企业腐败体现出以下特征:首先,国有企业腐败现象普遍存在。
石油、石化、烟草、邮政、电信、铁路、电力、金融、交通等行业都发生了腐败案件。
第二,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是腐败易发、高发点。
重点部门如采购、销售、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如资产审计、评估以及领导离任前、大额资金投放审核、实施重大技改评估等。
第三,腐败的主体一般是国有企业领导、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以及在下属企业兼职的企业领导和派出机构负责人。
如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李培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陈通海、四川移动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华等,都是企业的“一把手”。
第四,国有企业腐败涉案金额和造成的损失特别巨大。
第五,国有企业腐败多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公款为主要表现形式,最近两年还出现了涉嫌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新的表现形态。
一体推进“三不”

一体推进“三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党的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
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将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贯通起来,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日前,云南省纪委监委围绕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情况进行了调研。
坚持系统思维谋划推动反腐败工作云南省纪委监委坚持稳中求进、标本兼治,准确把握“三不”之间的内在逻辑和内在联系,将一体推进“三不”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集中查处一批对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有震慑效果和促进作用的重大典型案件。
严查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深挖细查省工商联原副主席杨勇明、省台办原主任张朝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和正兴、西双版纳州委原副书记刀勇等人的经济贪腐及搞政治攀附行为。
聚焦国有企业、矿产资源、烟草等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多发频发、成为政治生态污染重灾区这一突出问题,查处云南省城投集团原董事长许雷、云南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原董事长刘岗、云南中烟工业原副总经理李天飞、省地质调查局原党委书记蒋铮等人与不法商人相互勾结实施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遏制和扭转“靠山吃山”“靠矿吃矿”等现象。
针对少数领导干部成为政治生态污染源的问题,相继查处德宏州委原书记王俊强、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余麻约、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华松等一批典型案件,坚决惩治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行为。
针对政治骗子、政治掮客搅动政局的突出现象,果断查处苏洪波、何清帆等人包装自己、运作项目、影响干部任用的行为。
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外逃人员存量减少三分之一,成功劝返“百名红通人员”云锡集团原董事长肖建明回国投案自首。
持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监督体系。
认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特点、规律,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消除制度的空白、短板和模糊地带。
2023年最新的金融腐败呈现新特点-

2023年最新的金融腐败呈现新特点:金融腐败呈现新特点:近几年来,我国金融业改革成绩斐然,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但是,我们也应清楚地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金融领域里的腐败案件一直居高不下,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也给金融系统的声誉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今年春节后,《廉政望》记者通过采访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的有关领导和不少业内人士,并就我国金融系统频频发生腐败大案的新特点,与他们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归纳起来,这些新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职务犯罪居高不下据四川银监局王筠权局长介绍,银行的关键岗位和权力岗位是职务犯罪的高发岗位。
如会计、出纳、储蓄、信贷等是挪用、贪污、侵占、诈骗、盗窃案件的高发岗位,基层领导岗位多发违规经营、贿赂案件。
1995年以来,四川银行业发生于会计、出纳、储蓄、信贷等基层岗位的案件占61.6%。
另外,违规经营案件中高管作案占86.4%,贿赂案件中高管作案占100%。
从全国发生的金融腐败情况看,职务犯罪已渗透到信贷、计划、会计、出纳、储蓄、国际业务等各个部门,涉及到从吸收存款到票据结算、发放贷款、出具信用证等各个环节,既有一般职工,又有分支行干部,更有总行级领导。
值得关注的是,一把手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实施犯罪现象突出。
建行原董事长张恩照,收受美方一家商业公司贿送的100万美元,严重败坏了我国的对外形象。
建行原行长王雪冰、光大集团原董事长朱小华等都有海外任职经历,他们的丑行在国际上的负面影响极大。
中国银行原副行长、中银(香港)行政总裁刘金宝原在上海工作期间接受重金贿赂后,越权限、逆程序向万泰集团违规放贷15亿元,其中不良贷款高达10亿元。
一些分行、支行行长,利用手中权力疯狂捞钱的案件频频发生。
如在温州中银大厦腐败窝案中,国家损失3500万元,牵出了43名违法违纪人员。
原中银温州支行行长叶征、副行长卢明顺、符加蝶、鲁荣华,以及其他案件牵扯出来的交行苏州分行总经理蔡涵刚、工行四川乐山分行行长朱雪纯、工行河南驻马店分行行长孟凤岭及乐山路支行行长张学勤等腐败分子,都是被权钱交易拉下水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V1

摘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坚持对党员“知行合一”的要求,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实现从内心深处审视自己是否符合共产党员的标准,才能不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找借口,让自己杜绝、远离腐化堕落,取得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效果,展示出共产党员的优良品格。
关键词: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知行合一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我们一直面临党委和纪委在其中有些什么分工、各自职责是什么、两者如何协调开展工作等问题,没有区分好这些就无法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落实。
直到近年来“两个责任”的提出,才逐步明确了党委和纪委的分工以及各自的工作重点,也逐步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任务的有效落地。
一、落实“两个责任”要求的相关背景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
文件中明确提出了“两个责任”的相关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
王岐山同志也多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两个责任”的提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一个重点。
各级党委、纪委,尤其是中国移动作为国有企业,不但承担经济建设的职责,同时也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中国移动集团及下属企业的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必须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加强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企业运营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信息化工作廉洁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信息化工作廉洁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以信息化工作廉洁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为标题信息化工作廉洁风险是指在信息化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廉洁行为或违规操作所造成的风险。
这些风险不仅可能影响信息化工作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导致资源浪费、数据泄露、网络安全问题等严重后果。
以下是信息化工作廉洁风险的内容及其表现形式。
一、内部人员滥用权限风险内部人员滥用权限是信息化工作中常见的廉洁风险之一。
内部人员可能通过滥用系统管理员权限,获取未授权的敏感信息或篡改系统数据。
滥用权限还可能包括违规获取机密文件、非法使用他人账号等行为。
这种风险的表现形式包括系统数据异常、权限变动频繁、操作日志异常等。
二、信息泄露风险信息泄露风险是指机密信息在信息化工作中被非法获取或泄露的风险。
信息泄露可能源自内部人员的不当操作、系统漏洞或外部黑客攻击等。
泄露的信息可能包括客户资料、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泄露风险的表现形式包括系统数据异常、不明来源的登录记录、未经授权的信息传输等。
三、虚假信息录入风险虚假信息录入风险是指在信息化系统中录入虚假或不准确信息的风险。
这种风险可能导致数据分析和决策失准,进而影响组织的正常运营。
虚假信息录入的表现形式包括数据异常、重复记录、逻辑错误等。
四、不当合作风险信息化工作中的合作可能面临不当合作风险,即与不具备合规资质或信誉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导致安全风险或财务风险。
这种风险的表现形式包括合作伙伴资质不符合要求、合作过程中频繁发生纠纷、资金流向不明等。
五、违规操作风险违规操作风险是指在信息化工作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
违规操作可能包括未经授权访问系统、篡改数据、违反隐私保护规定等行为。
违规操作的表现形式包括违规记录、系统日志异常、违反合规要求等。
六、网络攻击风险在信息化工作中,网络攻击是一种常见的廉洁风险。
网络攻击可能来自内部或外部的黑客,通过病毒、木马、钓鱼等手段攻击信息系统,导致系统瘫痪、数据丢失或被窃取。
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新特点与反腐败的对策

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新特点与反腐败的对策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当前腐败现象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包括群体化、高管化、巨额化、期权化、潜规则化、国际化和新型化。
反腐败必须扩大党内民主和发展人民民主,加强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推进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建设,完善干部考核与监督制度等。
一、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新特点当前我国的腐败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由收钱收物的“硬腐败”发展为接受各种服务、旅游出国等“好处”的“软腐败”;由个人捞钱的“小腐败”上升为集体福利、挥霍公款的“大腐败”;由内资企业的“内资腐败”发展为外资企业参与商业贿赂的“外资腐败”;由一人出事的“单案”扩大为一揪一串的“窝案”。
具体来讲,腐败现象具有的特点是:其一,群体化。
湖南省郴州市委原书记李大伦腐败案发后牵涉人员达160余人“;慕马腐败大案”涉案人员达142人;湖北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落马,牵出领导干部70余人。
腐败分子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即“窝案”、“串案”。
其主要特征一是涉案人员众多;二是涉案人在政治上丧失党性原则,形成了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三是在经济上互相利用,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其二,高官化。
近年来,在党中央领导下,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了原中央政冶局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贵州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方仁,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原书记杜世成,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等一批高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据公开资料统计,2003年至2007年的五年间,共有35名副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年均7人。
其三,巨额化。
腐败涉及的金额巨大,动则就是上千万甚至上亿元。
2009年已经基本查明涉案的3l位国企企业家犯罪涉案金额累计达34.0466亿元,人均涉案金额高达l.0982亿元;其中涉及贪污、受贿的国企企业家30人共计贪污、受贿9.3273亿元,人均贪污、受贿3109万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国企企业家9人,累计挪用公款12.9387亿元,人均挪用公款1.4376亿元。
腐败论文

我国腐败现象新变化的成因分析及防治对策研究摘要: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历史现象,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是个经久不衰的热门话题,热点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处在全世界反腐浪潮中的转型期的中国,如果不能坚决惩治腐败,势必损害人们对法治的信仰,破坏正在艰难建设中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造成,延误中国现代化进程。
本文分析指出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新变化及其表现形式,并深入剖析目前我国腐败现象新变化产生的根源,并提出了新时期强化腐败防治的若干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腐败现象新变化;成因分析;防治对策目前,我国的经济建设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而腐败现象却十分猖獗,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非常巨大的。
据统计: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由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至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的总量比重在13.2%至16%之间。
1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腐败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商品流量领域的腐败”转变为目前的“资本存量领域的腐败”。
在这个历史阶段,只有立足现实,深入分析腐败产生的原因,并做到方法得当、步骤合理、保障有力、措施到位。
正如胡锦涛同志强调的那样:“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必须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
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
同时,要把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2处理好,才能使我国的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
1当前腐败现象的新变化及其表现形式1.1 腐败的一般概念关于腐败的概念,从语源学上讲,据《汉语辞典》解释,腐败一词是指物质从原初的纯粹状态而逐渐地腐烂和变质。
如《汉书•食货志》上有这样的表述:“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到“腐败”这个词,这里所说的“腐败”是指腐烂。
举案说纪法之亲清政商关系专题典型案例

亲清政商关系专题典型案例:中国电信腐败案背景中国电信是中国最大的电信运营商之一,拥有庞大的用户基础和广泛的业务覆盖。
然而,由于其庞大的规模和重要性,中国电信也面临着腐败问题。
这个案例涉及到中国电信高层管理人员与商界人士之间的亲清关系,以及他们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的情况。
过程1. 腐败链条曝光2010年,中国国家审计署对中国电信进行了一次全面审计。
审计结果显示,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中国电信存在大量违规行为和财务不正常操作。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问题是高层管理人员与商界人士之间的亲清关系。
2. 高层管理人员受贿调查发现,一些中国电信高层管理人员与商界人士勾结,通过收受贿赂来获取私利。
这些贿赂往往以各种名义给予,例如:购买高价房产、提供豪华车辆、支付高额回扣等等。
3. 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中国电信高层管理人员利用其职权,为商界人士提供特殊待遇和优惠条件。
例如,他们可以干预招投标过程,向指定的公司授予合同;他们可以提供内部信息,使商界人士在市场上获得不公平竞争优势。
4. 反腐行动展开中国政府对这起腐败案件高度重视,并迅速采取了行动。
2011年,中国电信涉及的腐败案件引发了一系列反腐行动。
许多高层管理人员和商界人士被调查、起诉和判刑。
结果1. 高层管理人员被追责在这起案件中,中国电信的几位高层管理人员被追责。
他们中的一些人被撤职、开除或降职,另一些人则面临刑事指控,并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2. 商界人士受到制裁与中国电信高层管理人员勾结的商界人士也受到了制裁。
一些涉案企业被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或限制经营活动。
3. 政府加强监管和反腐力度这起案件引发了中国政府对腐败问题的高度重视。
政府加强了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打击腐败现象。
这些措施包括建立更严格的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反腐教育和宣传、提高公民举报机制的保护力度等。
启示中国电信腐败案反映了亲清政商关系在中国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展示了中国政府打击腐败的决心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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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行业腐败案件频发曝
信息产业领域腐败案件新特点
从2009年至今,中国移动已经有多名高管落马。
这些落马的高管有原中国移动党组书记、副总裁张春江,中国移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施万中涉嫌,四川移动数据部原总经理、中国无线音乐运营中心总经理李向东,湖北移动原副总经理林东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华前,中国移动数据部副总经理马力,中国移动原数据部部长、原卓望控股CEO叶兵,工信部总工程师苏金生,原空中网CEO王雷雷也传被带走调查。
电信行业的反腐范围全面扩大,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中层以上干部均被列入调查范围。
据有关消息透露,中纪委已经向三家运营商派驻了调查人员,三大运营商中层以上干部均被要求上交护照。
审计部门也在2010年对三大运营商进行重点审计,每次重点抽查三大运营商的两三个省,用1年时间梳理完成。
2011年和2012年则进行普遍审计和补充审计。
通过持续三年的严密排查,在电信行业内进行大规
模的反腐清理。
电信行业腐败案件频发,集中反映了当前新兴信息产业领域腐败案件多发易发的新特点。
一、信息产业领域“潜规则”丛生
信息产业作为国家重点扶持的新兴产业,近几年来发展较快。
但由于对信息化推进过程中容易产生的问题认识并不充足、管理上也缺乏经验。
在硬件采购、软件开发、销售等各环节中潜规则盛行,给一些人非法敛财以可乘之机。
如在硬件设备建设环节,他们利用设备采购权索贿受贿;在软件项目招标前期,利用“门槛设置权”等索贿受贿;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利用评标审核权索贿受贿;在项目验收阶段利用验收审查权索贿受贿;在工程付款阶段,利用及时支付项目款索贿受贿。
为获取更多利益,他们甚至将一个软件项目分包成多个标段,利用项目分包权索贿受贿。
二、信息产业领域腐败呈现“智能化”
由于信息产业领域管理人员或技术员在信息化项目建设招标过程中为项目提出技术要求、参数和资料,对采购什么样的硬件、选用哪个公司开发的软件,有着至关重要
的“咨询权”和“建议权”。
一些公司希望自己的产品能够中标,就有求于这些人。
管理人员或技术员不仅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以权谋私,而且还利用掌握的专业知识以及信息等进行“技术腐败”和“信息腐败”。
中国移动党组成员、人事部总经理施万中在担任安徽移动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西门子通讯业务提供了诸多“帮助”。
在此过程中,西门子通过一家境外公司,向一家安徽咨询公司支付了高达500万美元的“咨询费”,而这家安徽公司的注册人为施万中的妻子,实际控制人为施万中。
三、信息产业领域腐败“集体化”特征明显
古人云:“下之化上、疾于景响。
”以此形容上行下效的速度之快犹如影之随行。
2010年查处的扬州市经信委副主任兼市信息中心主任范某等人利用承建政府信息工程之机贪污、受贿一案中,范某在任信息中心“一把手”期间专断独行、大肆敛财。
主要领导的个人腐败不仅带坏一个班子还带坏了整个部门的风气。
范某刚刚到任后欲将临时合同工全部清退,诚惶诚恐的小王因不想丢掉工作,无奈之下,托关系找人找到范某说情送礼,最终才保住自己的饭碗。
在他们唯利是图的作风影响下,部分干部职工的工
作作风开始变得散漫、拖沓,他们认为只要想尽办法弄到钱和领导搞好经济关系,升官发财等等一切都不是问题。
刚满30岁的李某就担任了信息中心资源部主任一职,在范某的影响下,也逐渐形成了“捞到钱才算本事”、“为集体要回扣发奖金不算事儿”等等一系列的畸形价值观。
刚任主任一年的李某就利用职务之便一次性收受北京某公司贿赂6万多元。
除此以外,信息中心下设部门中除综合部外,其他所有业务部门主任也均被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