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我国现阶段农业保险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有关于农业保险高质量转型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有关于农业保险高质量转型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农业保险是保障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在高质量转型的过程中,农业保险也面临一系列问题。
本文将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首先,农业保险存在着产品定位不准确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产品主要关注自然灾害的风险保障,而忽视了其他农业经营风险,如市场波动、贫困农户等。
因此,需要对农业保险的产品定位进行调整,开发针对不同农业经营风险的保险产品。
其次,农业保险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由于农民对保险知识的了解程度有限,保险公司在向农民销售保险产品时,往往面临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对农民的保险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对保险的理解和认知。
此外,农业保险还存在着风险评估不准确的问题。
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农业保险的风险评估较为复杂。
目前,农业保险的风险评估主要依赖于历史数据和专家经验,而缺乏科学的评估模型。
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农业风险评估技术的研发,提高农业保险的风险评估精度。
最后,农业保险还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农业保险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市场规模相对较小,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产品的投入不足。
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鼓励更多的保险公司增加对农业保险的投入。
因此,为了实现农业保险的高质量转型,需要针对以上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
定位准确的农业保险产品、加强农民保险知识培训、改进农业保险的风险评估技术,以及增加对农业保险的资金投入,将有助于推动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保障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的稳定。
要使农业保险实现高质量转型,需要面临一系列挑战并作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农业保险需要解决定价难题。
由于农业生产的复杂性和风险的不确定性,农业保险的定价一直困扰着保险公司。
为解决定价难题,可以通过建立农业保险风险评估模型,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提高农业保险的定价准确度。
此外,可以引入重要农产品的期货市场价格作为农险产品的定价参考,以更精确地反映农业生产风险。
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建议

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建议第一篇: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建议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建议一、存在问题1、农业保险发展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以及政府政策的不够完善。
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农业保险的问题。
我国的《保险法》实质上是一部商业保险法,对农业保险尚未涉及。
而我国的农业保险大多数是采取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存在着许多的差异。
同时在农业保险的实行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的问题,比如说对农业保险中的投保人的利益保护,对保险公司的保护等问题都得不到落实。
因此,制定一部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就显得特别的重要了。
除少了一部法律的规范之外,政府的政策扶持也是不够的,比如说,政府补贴制度的不健全,农业保险除了免除了营业税之外,其他方面与商业保险一样,国家还没有一套政策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
2、农业生产现状导致农业保险存在分散性。
现行农户的农作物种植的分散性,导致保险公司及农业部门的展业、承保环节工作量较大、工作难度也较大。
目前保险公司保险机构一般只能设到旗县、最低层为乡镇,且保险业成本包括燃油费等支出逐年递增,使保险公司的人员很难逐户逐项深入乡村开展保险业务、宣传农业保险,只能以村委会为单位开展保险业务,为日后的赔偿埋下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
3、农业保险经营技术落后是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内在因素。
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存在着很多的技术性的障碍:①保险责任的确定和保险费的确定都比较困难。
②定损理赔难度很大。
由于农业保险赔付涉及到现场查勘等环节和内容,由于由于作物种植面积较大,加之农户地处偏远地区交通不便、保险查勘员少,于是就很难界定定损赔偿的问题。
③道德风险防范难。
农业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一件难以确定的预期利益,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就很难分辨是不是由于人为的原因。
二、整改建议1、加强农业保险法制建设,保证农业保险的有序进行。
要完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尽快总结各地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和颁布我国的《农业保险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对农业保险的目的、性质、经营原则、组织形式、承保范围、保险费率、保险责任及国家对农险的监督管理等重要环节作出规定。
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及发展现状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支柱产业,而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工具,在农业保护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农业保险的目标是以商业方式提供风险转移服务,使农民能够在面临自然灾害、气候异常和市场波动等不可预见风险时避免严重经济损失。
然而,尽管农业保险在许多国家得到了广泛推广和应用,但其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二、低普及率与信息不对称问题当前,大多数农村地区农业保险的普及率相对较低。
这主要源于信息传递渠道不畅、受众认知度低以及对风险评估和利益衡量方法缺乏理解。
许多农户缺乏必要的知识,无法准确评估投保成本与回报之间的关系,并担心索赔流程复杂,导致他们选择将钱投入其他方面。
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保险公司很难确定投保对象的真实情况,从而导致保费定价不准确,无法形成持续稳定的市场。
三、保费高昂与利益匹配问题农业保险的另一个问题是高昂的保费。
由于农业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和多样性,以及缺乏历史数据支持,保险公司需要较高的溢价率来覆盖风险。
这使得保费对许多农户来说负担过重,难以接受。
同时,在赔款方面,由于农作物的价格波动和经济损失评估的主观性,往往存在索赔额度与实际损失之间无法匹配的问题。
当投保人认为索赔额度不合理时,可能会导致纠纷和信任度下降。
四、监管与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问题有效监管与良好服务是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
然而,在某些地区,监管体系尚不完善。
监管部门缺乏有效的资源投入和力量配备,并且在产品设计、定价以及索赔处理方面缺乏统一标准和指南。
此外,政府在推广农业保险方面还需要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政策扶持,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农业保险产品、提供风险评估及培训等服务。
五、缺乏合作与共担问题传统上,农民在面对自然灾害时更倾向于寻求政府的救济,而不是通过购买保险来减轻经济压力。
这使得农业保险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无法分摊和转移风险。
因此,促进农民与政府、保险公司、银行等各方的合作与共担非常重要。
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引言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风险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保障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农业保险功能的充分发挥。
本文将就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1. 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使得农业保险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缺乏法律约束和保障。
同时,由于缺乏明确的农业保险监管机构,也使得农业保险市场的监管存在困难。
2. 农业保险经营主体不足我国农业保险主要由少数几家保险公司承担,而这些公司的市场份额高度集中,使得市场竞争不足。
此外,由于农业保险经营风险较高,很多保险公司缺乏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也进一步限制了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
3. 农业保险品种单一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主要集中在农作物和养殖业领域,且以传统的种植和养殖品种为主。
然而,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对于多元化的农业保险品种需求不断增加,而现有农业保险品种无法满足这些需求。
4. 农业保险宣传力度不足由于缺乏对农业保险的宣传推广,使得很多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不足,参保意识薄弱。
同时,一些农民对农业保险的信任度不高,也影响了农业保险的普及和推广。
三、对策建议1. 完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为了促进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我国应加快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
通过明确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经营范围、保费缴纳、赔付机制等方面的规定,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2. 增加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我国应鼓励更多的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提高市场竞争性。
同时,政府可以给予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一定的政策支持,提高其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此外,可以探索建立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专注于提供多元化的农业保险服务。
3. 丰富农业保险品种为了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我国应加快开发多元化的农业保险品种。
例如,可以针对新型农业产业、高附加值农产品等开发相应的农业保险品种,以适应不同领域的需求。
浅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基础。
农业的发展是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如何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走出的第一步。
然而由于农业自身的弱质性和生产过程的特殊性,农民始终要承担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导致收入极不稳定。
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
我们应该看到农业保险在运行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严重影响着自身的正常发展和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因此分析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标签:农业保险问题对策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从1982年开始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以来,到2002年共收取保费73亿元,保险金额1365亿元,赔款支出64亿元。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从1986年开始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以来,到2002年共收取保费15亿元,保险金额311亿元,赔付11亿元。
这两家公司的总体简单赔付率分别为87.67%和73.33%,加上其他费用,基本都处于不盈利的状态。
二、我国农业保险中存在的问题1.农业保险缺乏立法和政策的支持。
世界上多数国家对农业保险都给予了法律上的支持。
如美国于1980年修订了《农作物保险法》,1994年,美国国会颁布了《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改革法案》,对农作物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使美国的农业保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而我国现行的保险法对农业保险的规定却非常笼统。
目前为止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农业保险的发展。
农业保险是一种具有利益外溢特征,即正外部性的产品,农业保险产品具有准公共物品的特性,其可交易性很差。
一般来说,属于公共物品的产品都有“搭便车”现象,因此,这种产品大多采取政府经营模式,或政府给予较大扶持的其他经营模式,而不是纯粹的商业化经营模式。
目前,我国对农业保险除了免征营业税之外,缺乏其他的政策优惠,并没有相关政策的支持,单纯的商业保险很难发展起来。
农业保险理赔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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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农业保险查勘核保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我国农业保险查勘核保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农业保险查勘核保工作是保障农民利益的重要环节,然而在实践中存在着查勘不及时、核保不完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
为了提升效率,降低理赔风险,我们可以加强流程管理、提升人员专业水平、强化信息技术支持等对策。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优化我国农业保险查勘核保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风险,最终实现更好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目标。
【关键词】农业保险、查勘、核保、问题、对策、流程管理、专业水平、信息技术支持、效率、理赔风险、素质、提升、降低1. 引言1.1 研究背景引言:随着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农业保险在农民生产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农业保险在保障农民利益、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现代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农业保险查勘核保环节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了农业保险的效率和效果。
农业保险查勘核保是农业保险理赔的关键环节,是保险公司对农作物及相关标的财产损失进行勘查和保险承保的过程。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查勘核保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查勘不及时导致信息缺失、核保不完善导致理赔纠纷、查勘核保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业保险的承保和理赔效率,还增加了农业保险公司和农户之间的理赔纠纷。
对我国农业保险查勘核保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加强查勘核保流程管理、提升查勘核保人员专业水平、强化信息技术支持,对于提升我国农业保险查勘核保效率、降低农业保险理赔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意义随着我国农业保险业务的不断发展和扩大,农业保险查勘核保工作变得愈发重要。
而在实际操作中,随之出现了一些存在问题,如查勘不及时导致信息缺失、核保不完善导致理赔纠纷、查勘核保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业保险的效率,也增加了理赔风险,给农民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
对我国农业保险查勘核保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和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业保险现存不足与策略

农业保险的理赔工作需要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定损等, 而现有的理赔人员队伍不够专业,影响理赔效率和公正性。
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不足
农户保险意识薄弱
部分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风险意识,没有积极购买农业 保险。
宣传力度不足
政府和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不足,导致农户对农业保险的了解程 度较低。
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农业保险机构合作,共 同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分享经验和技术,提高全 球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
THANK YOU.
针对不同的农业经营主体和不同种类的农作物,开发相应的 保险产品,满足个性化的需求。
增加附加险种
除了基本的农业保险,还可以开发一些附加险种,如气象指 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以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
优化保险理赔流程
提高理赔效率
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速度,让农民在遇到自然灾害等情况下能够及时得 到赔偿。
本报告的结构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农业保险概述、现状分析 、解决方案与发展建议、结论与展望等。
02
农业保险的现存不足
保险覆盖范围不足
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狭窄
目前,农业保险主要集中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产品,如小麦、玉米、大豆等 ,而对于经济作物、畜牧业等领域的覆盖不足。
保险品种单一
现有的农业保险产品主要以生产风险保障为主,缺乏针对市场风险、自然风 险等多元化的保险品种。
保费较高
赔偿机制不健全
由于农业保险的风险较大,使得保险费用相 对较高,对农民的负担较重。
在农业保险的赔偿方面,存在着赔偿标准不 清晰、赔偿程序繁琐等问题,导致赔偿时间 较长、效果不佳。
本报告的目的和结构
本报告的目的是分析当前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 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发展建议,以期推动农业保险的可持续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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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农业保险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专业班级:08农业生物技术12010/06/20摘要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
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代替直接补贴对我国农业实施合理有效的保护,减轻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冲击,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中国,农业保险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7年国家财政拨出10亿元专项补贴资金,通过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对六省区五大类粮食作物保险予以补贴,积极为农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这项措施有力地改变了农险经营的外部环境,农业保险由此出现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全国农业保险当年实现保费收入51.8亿。
2008年,国家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加大了对粮食、油料、生猪、奶牛生产的各项政策扶持,支持发展主要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
分析近年来农业政策情况,可以发现,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持续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长期国策,而农业保险作为其中的组成部分,正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时机。
由于农业具有收入的不确定性、投资的长期性、低收益性、高风险性等产业特性,使得农业一直都是弱质产业。
前段时间出现的蔬菜滞销、西瓜膨大剂风波导致西瓜滞销,农民承受巨大损失,这些都和我国农业保险做的不到位有很大关系。
农业问题不解决,“三农”问题也就无法克服。
作为农业大国,实施农业保险对于稳定我国农业经济,推动工业和第三产业进步,进而带动全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然而,我国目前农业保险的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
本文分析了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几个问题,并针对问题给出相关建议对策。
关键词:农业保险;问题;对策目录1 我国农业保险概述 (3)2 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5)2.1 我国农业保险的赔付率高,商业保险公司不愿经营 (5)2.2 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6)2.3 我国缺乏相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7)2.4 农险专业人才匮乏,业务质量低下 (7)2.5 农民风险意识淡薄,道德风险较高 (7)3 完善我国农业保险的对策 (8)3.1 健全农业保险法律体系 (8)3.2 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 (8)3.3 积极构建农业再保险体系,分散农业保险经营风险 (8)3.4 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 (9)3.5 加强农业保险专业人才的队伍建设 (9)4 结语 (9)参考文献 (10)1 我国农业保险概述农业保险是指专门的保险公司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农业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直接受保对象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对象。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由于农业自身的特性和中国的地理环境使农作物经常遭受不可抗性的自然灾害。
表1列出了我国近十年来的农业基本情况。
由表1可以看出,中国近10 年来受灾的耕地面积都在20%~35%之间。
其比例可以说是相当大的。
虽然防护措施一直在不断加强,预警系统也在逐步精确,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天灾是人类不可抗拒的,我们只能尽力将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而不能彻底避免[1]。
而农业保险对于农民防范自然灾害,减少因灾害而带来的损失具有很大的保障作用,因此,农业保险就显得极其重要。
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在新中国成立后,以土地改革和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的第一次制度变革中,农业保险获得了初步发展,1950 年成立不久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在山东、北京、四川等省市试办了牲畜保险,后来又在山东、江苏、陕西等省试办了农作物保险。
20 世纪8O 年代,我国农业在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第二次制度变革中,农业保险发展迅速[2]。
我国1982 年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地分公司开始试办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1986 年以后新疆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现已改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在建设兵团范围内举办农业保险。
此后,民政部的农村救灾保险、农村保险相互组织等纷纷出现,各地掀起了兴办农业保险的热潮,但因为当时实行的是国家财政兜底的计划经济体制,尽管在1982-1994 年间农业保险的平均赔付率在95%左右,实际损失2 196 亿元,但各家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成本和盈利考虑较少,所以还是根据各地需要开办了不少险种。
随着1994 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市场化体制转轨,我国的农业保险业务便日益萎缩,许多地方甚至停办。
2004 年以前国内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两家产险公司在少数地区维持开办。
目前我国开办的农业保险主要险种有:农产品保险,生猪保险,牲畜保险,奶牛保险,耕牛保险,山羊保险,养鱼保险,养鹿、养鸭、养鸡等保险。
我国的农业保险发端于目前的小范围试办,后来因为人为原因和自然原因又经过了多次停办、试办。
目前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各级各类保险公司层出不穷,从事农业保险险种的也有多家试点公司,但是专业性的公司目前只有阳光农业相保险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即现在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
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越来越重视农业生产的安全,关注农业保险的实施情况。
国家选择了部分省市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加大了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
2007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各级财政对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
2008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指出“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2009 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 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强调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与农民持续增收,包括进一步增加农业农村投入、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等。
2 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虽然政府每年都会有大量的财政支出用于农民救济,以补偿自然灾害对农民的收入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且这一支出每年都在国家财政总支出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3-4]。
然而,同样能够对农业损失给予赔偿的农业保险的实施却处处受阻,远没有达到其应有的效用。
由表2可以看出全国范围内不管是农业险的投保比例还是保费收入都非常低。
由表2可以看出,近年来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几乎都是个位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全国保费收入的比例非常低,这与我国农业产业的基础性地位非常不匹配。
这种情况是我国农业保险领域一直存在的现象,现象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具体而言,主要是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2.1 我国农业保险的赔付率高,商业保险公司不愿经营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特点导致农业保险自身难以产生经济效益,农业保险的低收益局面无法维持商业保险对农业保险的供给,从而面临两难的困境。
相对于第二、三产业来说,农业生产周期较长,受自然制约较多,尤其是我国自然灾害频繁。
1982-2004 年,全国的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共计8O.98 亿元,赔款支出共计70.65 亿元,平均赔付率达87.24%,大大高于一般财产赔付率53.15%的平均水平,也超出了保险界公认的70%的盈亏平衡点[4-5]。
从表3 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的赔付率是相当高的,一般都在60%以上,如果再加上接近保费收入的2O%的经营费用和其他费用,农业保险赔付率一般都要在80%以上,甚至超过100%,使得商业保险公司入不敷出。
商业保险的原则就是盈利,居高不下的赔付率让商业保险公司很难有动力去加大宣传力度,农民的参保意识本身就很薄弱,这样就出现了双重弱化农业保险的情形,使农业保险出现不断“萎缩”的现象。
2.2 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我国自1982 年恢复农业保险业务以来,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农业保险在我国虽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但我国长期以来没有对农业保险实行专门立法。
农业保险的内容只是体现在《保险法》、《农业法》中,《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这些规定内容简单。
没有针对农业保险的专门条款,也没有明确农业保险的政策性保险性质,农业保险经营一直无法可依。
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农业保险的许多问题出现法律真空,如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导地位不明确,如果政府运用行政管理方式向农民收缴农业保险的保费,容易被农民认为是加重负担而无法开展。
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缺乏法律保护和约束,被保险人参保率、保险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等也没有法律约束,被保险人“骗保”只是在道德上受到谴责,起不到根本效果。
法律法规的缺位极大影响了农业保险规范化、制度化的健康发展。
2.3 我国缺乏相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通常根据不同险种实行分类财政补贴。
而我国由于没有财政补贴的特殊政策,农业保险同一般商业保险一样,服从于国家统一的财政政策,农业保险的连续亏损只能靠其它商业保险险种的盈利弥补,极大地挫伤了商业保险公司代办或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必然导致此业务的萎缩。
由于缺少财政补贴政策的直接扶持。
使农民受经济条件约束,无力投保高保险费用的农业险,而保险公司又受高赔付率的影响,无法承保低保险费的农业保险,致使我国农业保险处于两难境地[6]。
2.4 农险专业人才匮乏,业务质量低下目前我国的人才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愿意留在农村发展的较少,而发展农业保险要求一批既了解农民的实际情况,又熟悉保险;既要遵循国家农业保险的政策,还要善于宣传;既要知道保险的内容和条款,还要了解农村的现状和农民的心理的保险人,而这样的人才现在是少而又少。
2000 年,全国从事农业保险的专门人才有9 000 余人,县以上每个行政区平均只有3 人。
这么少的农保人员处理全国8 亿农村人口的农保业务,其工作量之大是可以想象的。
没有足够的保险专业人员开展保险业务无法提高业务质量,更影响经营范围的扩大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提高业务质量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利益和农业保险业务的进一步开展;没有高素质的业务人才管理和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业务风险高、经营亏损严重的局面就不能得到改善。
2.5 农民风险意识淡薄,道德风险较高我国农民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观念相当浓厚,风险意识淡薄,尤其是农业欠发达地区,农民的温饱问题还未得到解决,更谈不上购买保险了。
虽然在商品化、产业化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多数农户基本认识到农业保险是一种补偿经济损失的有效方式,但几乎所有的农民始终分不清农业保险所拥有的明确范围和界定,更谈不上在农业保险中的道德诚信,连带作物索赔和连带受灾索赔的问题时常发生,困扰着保险公司的经营工作,已经严重影响了该项业务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