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之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doc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概述

定义概览
租赁,是在一段期间内转移特定资产的使用权,以获取报酬的合同。
特定资产?
是
获得经济 利益?
是 主导使用?
否
合同不包括租赁
是
合同包括 租赁
有权主导资产的使用
租赁定义的要点
新的定义更加关注谁控制了资产的使用 • 重点关注谁决定:资产使用方式(how)、使用目的(for what purpose) • 预先设定模式下,谁运营资产
合同/市场
资产
■ 续租的条件(相对于市场价格) – 租金水平 – 变动租金 – 续租选择权及购买选择权
■ 终止原租赁合同的成本,以及签订新 的替代合同的成本
■ 返还标的资产的成本
■ 资产对承租人运营的重要性 – 资产性质特殊 – 位置 – 恰当替代品的可获得性
■ 发生的重大租赁资产改良支出
L的租赁合同的租期是多长?
供应商是否因替换而获得经济利益? 是
没有特定资产
没有
可能有特定资产
轮船运输合同 – 是否存在特定资产?
■ A客户与B供应商签订一项为期5年的运输合 同,使用约定型号的轮船运输货物。
■ 合同约定了运输时间、货物类型和数量,相当 于B供应商2艘该型的货运轮船在5年期间的全 部运力。
■ B供应商提供轮船,驾驶并维护轮船,并负责 船上货物的安全运输。
X的租赁合同的租期是多长?
X公司租入一个物业,不可撤销租赁期为4年 • 4年后,X可以选择以相同租金续租4 年 • 该地区类似物业的租金,预期在未来8年上涨10% • X计划在该地区经营业务至少10年 • 该物业的地理位置,有利于X与客户和 • 供应商保持良好关系 • 该物业的地理位置,有利于X与客户和 • 供应商保持良好关系
国际会计资料准则第16号之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国际会计资料准则第16号之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IAS16)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规定的关于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准则。
该准则规定了企业应如何计量、报告和披露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相关信息,以确保相关资产能够准确地反映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
IAS16要求企业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进行初始计量,即以成本减去累积折旧和累积减值损失的金额进行计量。
这些成本包括购买资产的价格、直接相关的成本(如安装费用和物流费用)以及与资产可投入使用状态相关的贷款利息。
有时,如果资产是以非货币支付的方式获得的,准则还规定了如何计算这些成本。
IAS16还规定了企业应如何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进行折旧和减值测试。
折旧是指企业应该根据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估计的残余价值,在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按适当的方法计算每年的减值金额。
减值测试是指企业应当周期性地评估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是否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是,则需要计提减值损失。
当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出售或报废时,企业需要将其摊销或净额列示在财务报表中相应的资产和负债科目中,并将其带来的收益或亏损计入利润表中。
同时,IAS16还规定了对于租赁资产的计量和披露要求。
在财务报表披露方面,IAS16要求企业应提供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披露信息,包括资产的计量基础、主要假设和估计、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残余价值、折旧方法、资产的净残值额、资产的累积折旧额以及减值损失的计提等。
总而言之,IAS16为企业提供了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计量、报告和披露的一系列准则,以确保企业能够适当地处理这些重要的资产,使其财务报表能够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这有助于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使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评估企业的价值。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600,000
機器設備
500,000
現金
z X3年底之折舊
折舊費用
1,190,000
累計折舊
(9,400,000×1/10
500,000
1,190,000 + 500,000×1/2)
僅供宣導會使用
12
購入時之認列衡量
z 符合認列為資產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 應以其成本衡量。
z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之成本包括:
z X3年底進行安全檢測:
機器設備
600,000
現金
600,000
僅供宣導會使用
11
釋例2:
z 延續釋例1資料,惟至第3年初時,政府修改安全標準, 要求使用每2滿年即需進行安全檢測,此時企業支付檢 測成本500,000。
z X3年初進行檢測之分錄
累計折舊
400,000
資產報廢損失 200,000
機器設備
z 例如:對飛機之機身、引擎、其他內裝等三部份單 獨提列折舊可能係屬適當。
z 為執行此要求,企業需:
z 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之原始
認列金額分攤至其各重大部分 。
z 對每一單獨折舊之部分,決定適合之耐用年限、殘 值與折舊方法。
僅供宣導會使用
9
釋例1:
z 某公司X1年初以$10,000,000購入一部機 器,耐用年限10年,但該機器使用每滿三 年需進行安全檢測方可繼續使用。假設於 購買日實施檢測,需成本$600,000。
z X1至X3年應有之分錄,假設:
z 採直線法 z 無殘值
僅供宣導會使用
10Biblioteka 釋例1之分錄z X1年購入時:
機器設備 10,000,000
現金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之不动产、厂房和设备(doc 11页)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之不动产、厂房和设备(doc 11页)许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1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
本号准则还替代1976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中有关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折旧部分。
本号准则所包含的原则的应用可能也适合像长期无形资产那样的其他资产,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仍然适用于这样的资产。
3.本号准则不适用于:(1)森林及类似的再生性自然资源。
(2)矿产权,矿产、石油、天然气和类似的非再生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
然而,对于在发展或保持上述第(l)或第(2)条所包含的活动或资产时使用的,但又能与这些活动或资产分开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适用本号准则。
4.在某些情况下,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使用与本号准则所规定的不同的方法,来决定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账面金额的初始确认。
例如,根据对负商誉的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要求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最初用公允价值计量,即使它大于成本。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对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的所有其他方面,包括折旧,均应按本号准则的要求予以确定。
5.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允许企业将投资物业作为不动产处理,以符合本号准则的要求,或作为长期投资处理,以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的要求。
6.本号准则不涉及对完整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制度的应用(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
但是,采用这种制度的企业需要遵循本号准则的所有方面,只有涉及到初始确认后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计量方面的部分可以除外。
定义7.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
动产、厂房和设备,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有形资产:(1)企业为了在生产或供应商品或劳务时使用、出租给其他人,或为了管理的目的而持有;并且(2)预期能在不止一个的期间内使用。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之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之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IAS16)是一个被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的会计准则,规定了如何会计处理与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相关的事项。
该准则的核心目标是确保企业以一种准确、一致和可比较的方式报告和披露这些资产,以便用户能够做出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绩效的明智决策。
根据IAS16,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是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具有实体形态,用于生产货物、出租给他人或供企业经营,使用寿命超过一年。
该准则要求企业在其财务报表中对这些资产进行准确的计量和分类。
首先,根据IAS16,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应该以其成本计量。
成本包括购买时支付的现金、现金等价物、或者在购买时发生的权益性交换的公平价值。
成本还应包括与获取和将资产准备为其预期用途相关的直接和间接费用,如安装、运输和测试费用。
其次,一旦资产被准备好以供使用,企业应将其按照成本模型或再评估模型进行会计处理。
在成本模型下,资产的会计价值为其成本减去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
在再评估模型下,资产的会计价值可以根据其公平价值重新确定,并将其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另外,IAS16还规定了资产的折旧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的折旧是指其使用寿命内的价值递减过程。
企业应采用合适的方法将该递减过程在其预期使用寿命中进行分配,以便反映准确的资产价值。
常用的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减值余价法或双倍余价法。
企业应根据其自身情况选择适当的折旧方法,并在财务报表中披露。
此外,当资产发生损值时,IAS16要求企业进行减值测试,并在需要时对其进行减值计提。
资产的减值损失是指其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
企业应根据相关准则进行减值测试,例如比较资产的账面价值和预计的现金流量,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损失。
最后,IAS16还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相关的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会计政策、会计余额、折旧方法、减值测试方法等。
这些披露可以帮助用户更好地理解和评估企业对这些资产的处理和管理情况。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16.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项目的成本,应由其购买价格,包括进口税和不能退回的购买税,以及任何使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的直接可归属成本所组成。
在计算购买价格时,应减去任何有关的商业折扣和回扣。
直接可归属成本的内容如下:(1)场地整理费用;(2)首次运输和装卸费用;(3)安装费用;(4)专业人员(例如建筑师、工程师等)的服务费用。
17.当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项目的延期付款超过了一般的信用期限时,它的成本就是现金价格的等价物。
这一金额与付款总额之间的差额被确认为信用期间的利息支出,除非此差额已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中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进行了资本化处理。
18.管理和其他一般间接费用不属于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成本的组成部分,除非它们是能直接归属于资产的购买或使资产达到其工作状态的成本。
类似的,开办费和类似的生产前准备费用也不形成一项资产的成本,除非它们是使资产达到其工作状态所必需的。
在资产达到预期操作情况之前所发生的初期操作损失应确认为费用。
19.通过使用与购置资产相同的原则,可以确定一项自己营建的资产的成本。
如果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为销售而制造了类似的资产,这种资产的成本一般与生产待售的资产的成本相同(见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
因此,在计算这种成本时,应消除任何内部利润。
类似的,在生产自己营建的资产时所发生的,由报废的材料、人工,或其他资源引起的异常金额的成本,不应包括在资产的成本之中。
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对利息费用被确认为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成本的组成部分,制定了必须满足的一些标准。
20.在融资租赁下由承租人持有的资产的成本,应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租赁会计中所确定的原则来确定。
21.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帐面金额,可能由于适当的政府补助金而降低。
关于这一点,可参考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会计和对政府援助的揭示.资产的交换22.一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可能是在交换或部分交换一项不同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或其他资产时获得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对承租人的影响分析

16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租赁对承租人的影响。
从定义租赁开始,深入探讨了这个新标准的实质和特点。
具体的,对承租人在财务报告方面,尤其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影响进行详细的阐述,这标志着一项新的标准已经出现在市场上,为租赁方面的财务报告提供了准确、全面和一致的框架。
关键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租赁;承租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1.绪论租赁是企业常见的资产融资方式,但以往的租赁方式太多是以经济刻意来规避财务和税务,这种方式被称为“合法的刻意模糊”,给外界带来的价值信息并不准确和真实。
在这种背景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租赁出台了,这个新标准的实质是统一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规范租赁业务的财务报告,提高租赁信息的透明度,使企业在租赁业务的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中获得更多的价值信息。
本篇文章主要探讨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对承租人的具体影响。
2.租赁的定义租赁是指一方(出租人)将资产或特定的使用权转移给另一方(承租人)并获得因此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的权利。
在这个定义中,关键词是“资产或特定的使用权”、“转移”、“未来现金流”。
“资产或特定的使用权”非常灵活,可以是实物(如房屋、汽车等)或非实物(如技术使用权、商标等)。
“转移”的意思是指出租人在合同期内将资产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收益或副产品转移给承租人。
“未来现金流”的定义更是强调了租赁的现金流特性,包括所有租期内发生的支付和收款。
3.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影响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租赁合同应该分为两大类别: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对承租人来说,两者之间的界限主要体现在租期内是否充分转移了资产的风险和报酬。
对于融资租赁来说,它充分转移了资产的风险和报酬。
对承租人来说,租赁货物直接计入负债的原则不再适用,而应该将租赁部分的资产作为增加的资产,将租赁部分的负债作为增加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上呈现。
也就是说,承租人需要同时披露资产和负债,而资产金额等于租赁期权资产的当前价值,而负债等于租赁租赁期权负债的当前价值减去已支付的租金。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租赁》新变化Note on 2018-01-122016 年1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 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租赁》(IFRS 16),并将于2019 年1 月1 日生效,届时将替换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7 号——租赁》(IAS 17)。
IFRS 16 相对于IAS 17 变化较大,其指导原则在于要求承租人将租赁入表。
“新准则”下无论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承租人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IFRS 16 规定,租赁负债的计量是付款义务即租金和租赁期结束时预计支付款项之和的现值,这与IAS 17 下融资租赁负债的计量基本一致。
然而,使用权资产是一个崭新的概念,既非有形资产也非无形资产,对于其应当如何计量呢?按照IFRS 16,使用权资产的确认金额应为租赁负债加上初始直接费用等。
在确认资产和负债的基础上,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负债则按照摊余成本法计算利息支出,这与现行IAS 17 下融资租赁的计量也是一致的。
另一方面,对于出租人而言,IFRS 16 要求仍将企业所发生的租赁业务分类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相应的会计处理也基本不变,由此可以看出,IFRS 16 实施后,主要影响的是承租人的经营租赁业务,其会计处理将发生较大变化(基本可看作视同融资租赁业务)。
IFRS 16 对租赁的认定是承租人从可识别资产获得经济利益并主导资产的使用,重点在于“主导资产使用”或“控制资产”,大致包括三个要素:一是出租人无实质可替换权,二是承租人有对使用方式和目的的决策权,三是承租人有操作决策权。
根据IFRS 16 提供的案例,如出租人有大量标的物可随意替换出租给客户的租赁物,且替换成本较低,则出租人有实质可替换权,不构成租赁;如客户对船舶的目的地不具决策权,则客户丧失对使用方式和目的的决策权,不构成租赁;或者虽然客户可决定船舶目的地,但无权操作船舶,则客户丧失操作决策权,也不构成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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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了第 21 和 22 段,指出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的交换(不管是否是 同类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除非被交换资产的公允价值都不能可靠确定, 此时收到资产的成本按所放弃资产的账面金额计量。为实施这一要求,修 改后的第 21 段指出,如果这项收到资产的公允价值比所放弃资产的公允价 值更易获得,则其成本以其公允价值计量。这将修改第 22 段中要求在以下 交换中,收到资产的成本按所放弃资产的账面金额计量的规定: � 通过与一项在同行业中用途相似且公允价值相等的同类资产进行交换 取得的一项不动产、厂场和设备; � 一项不动产、厂场和设备被出售以换取在一项同类资产上的权益。
过渡性规定……………………………………………………………………………… 66A-66B 生效日期……………………………………………………………………………………… 67 附录: 结论依据(200X 年修订版)
国际会计准则第 16 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
(200X 年修订)
本准则中以粗体标示的段落,应与本准则中的背景资料和实施指南以及 《国际会计准则公告前言》的内容一并阅读。国际会计准则不拟应用于不重 要的项目(参见《前言》第 12 段) 。
账面金额的可收回性——减值损失………………………………………………………53-54 减值的补偿与相关更换……………………………………………………………53A-53B 企业合并………………………………………………………………………………… 54 退废和处置………………………………………………………………………………… 55-59 披 露……………………………………………………………………………………… 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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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了第 61(2)段要求对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场地清理之估计成本的会计 政策进行披露的规定( 《国际会计准则第 37 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 资产》中对该政策进行了说明) 。
�
修改了第 64(4)段并增加了第 64(5)段,要求对按重估金额列示的不动 产、厂场和设备项目做以下披露:
� 估计资产公允价值时所采用的方法和所做的重要假设; � 资产的公允价值直接以活跃市场或按公允条款进行的最近市场交易中
的可观察价格为参考并加以确定的程度, 或资产的公允价值使用其他评 估方法进行估计的程度。
目
录
国际会计准则第 16 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 (200X 年修订)
目 范 定
的 围…………………………………………………………………………… 段 落 1-4
义…………………………………………………………………………………………… 6
定 义
6.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含义为: 不动产、厂场和设备,指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实体用于生产、提供商品或劳务、出租或为了行政管理目的而拥有的; (2)预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 折 旧,指在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其应折旧金额。
应折旧金额,指资产的成本或者其他在财务报表中替代成本的金额减去残值后的余 额。 使用寿命,指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1)实体使用资产的预期期限; (2)实体预期能从该资产使用中获取的产量或者类似计量单位的数量。 成 本,指资产购置或建造时,为取得该资产而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 其他对价的公允价值。 残 值,指如果资产使用期限已满并且处于预期使用寿命终了的状态,实体通常从该
《解释公告第 13 号——共同控制实体:合营者的非货币性投入》第 11 段 也因此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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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第 22A 段,指出组件法适用于折旧以及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组 件更换或更新支出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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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第 22C 和 22D 段,为第 22A 段说明的组件法在为使不动产、厂场和 设备持续运转而进行的大检查中可以确认一项单独组件的情况下的应用提 供了指南。因此,包括第 22A 到 22D 段在内的这部分内容体现了《解释公 告第 23 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大检修费用》中的结论,并因此撤销
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确认…………………………………………………………………7-13 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初始计量…………………………………………………………14-21A 成本的组成………………………………………………………………………… 15-20B 资产拆卸、搬移费及场地清理费……………………………………………20A-20B 资产的交换………………………………………………………………………… 21-21A 组件的更换或更新……………………………………………………………………… 22A-22D 后续支出…………………………………………………………………………………… 23-26 初始确认后的计量………………………………………………………………………28-52A 基准处理方法…………………………………………………………………………… 28 允许选用的处理方法………………………………………………………………… 29-40 重估价…………………………………………………………………………… 30-40 折 旧……………………………………………………………………………… 41-52A 使用寿命的复核…………………………………………………………………49-51 折旧方法的复核………………………………………………………………52-52A
(请注意,理事会此次不打算修改《国际会计准则第 18 号——收入》中不 允许确认具有类似性质和价值的商品或劳务进行交换或互换产生的收入的规 定。理事会将在未来关于“收入的确认”项目中对该项政策进行复核。 )
问题 3 您是否同意暂时闲置、退出使用状态以及待处置的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 目不应停止计提折旧(参见第 59 段) ?
资产的处置中获得的扣除估计处置费用后的估计金额。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 减值损失,指资产的账面金额超出其可收回金额的部分。 账面金额,指确认的资产金额扣减相关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确认
7.在并且仅在以下情况下,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应当确认为资产: (1)与该项资产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体; (2)该项资产的成本或者资产按照重估金额入帐时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 计量。 8.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通常构成实体全部资产的主要部分,因此在反映财务状况时 极为重要。此外,确定一项支出是资产还是费用,对实体的损益也有重大影响。 11.在鉴别什么构成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单独项目时,需要根据定义中的标准,视 实体的具体情况和具体类型作出判断。比如,对于一些个别不重要的项目,诸如模具、工 具和冲模等,可以归并成一个总额,并将标准应用于该总额。多数备件和维修设备通常是 作为存货处理,在耗用时确认为费用。但是,对于主要备件和备用设备,如果预计使用寿 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则应将它们确认为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类似地,如果某些备件和 维修设备仅与个别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相关,而且预计其使用是无规则的,则它们应作为 不动产、厂场和设备来核算,并在不超过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12.当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以不同的方式为实体提供经济利益时,实体 将某项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分配给各组成部分并对每个组成部分单独进行核算。在这些情 况下,采用不同的折旧率和折旧方法是必要的。例如,如果一架飞机的机身与其引擎具有 不同的使用寿命,则将它们各自作为单独的应折旧资产处理。
但是,本准则适用于用以开发或维持上列(1)和(2)项所描述资产的不动产、厂场 和设备。 4.对于未来用作投资性房地产的处于建造或开发过程中的不动产,由于该不动产未 满足《国际会计准则第 40 号——投资性房地产》中的“投资性房地产”定义,实体应运 用本准则。一旦建造或开发完成,该不动产即成为投资性房地产,且实体应运用国际会计 准则第 40 号。国际会计准则第 40 号也适用于未来继续用作投资性房地产而处于重新开发 过程中的投资性房地产。使用国际会计准则第 40 号所允许的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时, 要求使用本准则中的基准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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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了第 49 和 52 段,明确了“定期”复核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使用寿 命和折旧方法的要求意味着至少应于每个财政年度结束时进行此类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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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第 53A 和 53B 段,指出来自第三方的对减值、损失或报废的不动产、 厂场和设备项目的补偿,应当在收到补偿的当期做以下处理: � � 包括在当期损益中; 单独披露。
主要改动摘要
主要的改动建议有: � 为与第 46 段最后一句的指南更为一致,修改了第 6 段中的“残值”定义。 修改后的定义要求实体使用具有与该资产已达使用年限时的估计已使用年 限和使用状态类似的年限和状态的资产的现行价格。
�
修改了第 12 段,阐明了计提折旧的组件法以及不动产、厂场和设备某一组 件的更换或更新支出处理的组件法适用于所有这类项目。在组件法下,具 有不同使用年限或不同折旧方式的每个重要资产组件单独计提折旧,且该 组件的更换或更新支出应予以资本化。 这项修改内容将与 IAS16 第 27 段更 为一致(参见第 22B 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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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第 17B 段,为对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建造或开发过程中的偶然 经营产生的收入和相关费用进行处理提供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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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第 20A 和 20B 段, 对不动产、 厂场和设备项目的成本中包含资产拆卸、 搬移费以及场地清理费的原则(IAS16 第 15(5)段对该原则进行了说明) 提供了补充指南。
问题 1 您是否同意所有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的交换应按公允价值计量,除非 被交换资产的公允价值均无法可靠确定(参见第 21 和 21A 段) ?
问题 2 您是否同意所有无形资产的交换应按公允价值计量,除非被交换资产的公 允价值均无法可靠确定?(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 38 号——无形资产》中第 34 到 34B 段的修改内容, 该部分修改内容是作为问题 1 中所述提议的推论而提 出的。 )
第 53A 和 53B 段并入了《解释公告第 14 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 减值或损失的补偿》的结论。解释公告第 14 号将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