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00矢量核心地形要素生产技术规定-国测局2001(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1比1万基础地理信息成果检查验收规定及质量评定标准

目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2 术语 (1)3 检查验收基本规定 (2)3.1 两级检查一级验收 (2)3.2 检查、验收的依据 (3)3.3 质量等级划分 (3)3.4 检查、验收的记录及归档 (3)3.5 批成果检验后的处理 (3)4 成果质量评定标准 (3)4.1 单位成果质量表征 (3)4.2 单位成果缺陷扣分标准 (3)4.3 成果质量评分方法 (4)4.4 权的调整原则 (5)4.5 成果质量等级判定标准 (5)5 检验程序 (5)5.1 组成检验批 (6)5.2 确定样本量 (6)5.3 样本的抽取 (6)5.4验收所需资料 (6)5.5检验及质量判定 (8)5.6 检验后的处理 (8)6 单位成果质量元素及缺陷分类 (8)6.1影像控制成果 (8)6.2 空中三角测量成果 (9)6.3 外业调绘成果 (11)6.4数字高程模型(DEM) (13)6.5数字正射影像图(DOM) (15)6.6数字线划图(DLG) (16)6.7 喷绘图数据 (20)前言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测绘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测绘局黑龙江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黑龙江测绘局技术监督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显涛、陈世培、吴守来、孙洪双、袁晓宏、罗鹏、岳国栋、朱宝兰、陆宇光。
黑龙江省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成果检查验收与质量评定(试行)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确定了黑龙江省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的基本原则,规定了黑龙江省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成果所具有的质量元素和缺陷的分类以及成果检验抽样、检验程序、质量评定标准。
黑龙江省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验项目包括:1.影像控制;2.空中三角测量;3.外业调绘; 4.数字高程模型(DEM);5.数字正射影像图(DOM);6.数字线划图(DLG);7.喷绘图数据。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成果的检查、验收。
1:10000矢量核心地形要素数据(DLG)生产技术规定

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更新与建库技术设计暂行规定1:10000矢量核心地形要素生产技术规定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roducing 1:10000 digital line graphics (DLG) of fundamental topographic features( 征求意见稿)国家测绘局二○○一年一月目次前言 (I)1范围 (1)2引用标准 (1)3术语 (1)4基本要求及技术指标 (2)5作业方法与工艺流程 (3)6数据采集技术要求 (7)7操作规程 (10)8质量控制 (14)9数据更新 (15)10文件命名和数据组织形式 (16)11产品归档 (17)前言本规程是应1:10000数字化测绘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中对1:10000核心地形要素生产技术规定的需要,根据目前技术水平制定的。
本规程由国家测绘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陕西测绘局山西省测绘局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曹建成李建平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更新与建库技术设计暂行规定1:10000矢量核心地形要素生产技术规定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roducing 1:10000 digitalline graphics (DLG) of fundamental topographic features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1:10000核心地形要素生产的技术要求、质量控制、工艺流程。
适用于1:10000矢量核心地形要素的采集、更新与建库。
其它专题矢量要素及相关复合产品的制作也可参照其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本规程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3990-92 1:5000、1:10000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ZBCH02-85 1:5000、1:10000地形图航片综合判调作业规程GB/T 5791-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 13923-92 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GB/T17798-1999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1:10000矢量地形要素内容与分类GB/T××××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据文件命名规定GB/T××××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GB/T 13989-9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 2260-9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 917.2-89 国家干线公路路线名称和编号GB 1945-87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路线名称代号SL213-98 水利工程基础信息代码编制规定3 术语3.1要素真实世界现象的抽象。
精编【技术规范标准】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内容标准数字正射影像DOM生产技术

【技术规范标准】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内容标准数字正射影像DOM生产技术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更新与建库技术设计暂行规定1:10000数字正射影像(DOM)生产技术规定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producing1:10000digitalorthophotomap(征求意见稿)国家测绘局二○○一年一月前言本规定的编写汇集了我国测绘部门近几年有关“数字正射影像(DOM)”的生产经验与试验研究成果,同时参考了美国联邦地理数据委员会基础制图分委员会制订的《数字正射影像内容标准草案》(1997.1)及美国内务部USGS制订的《数字正射影像标准》(1998.1)等重要资料。
本规定配合《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标准,专门用于指导测绘生产1:10000数字正射影像(DOM)产品。
本规定由国家测绘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由广东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起草。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周一。
目次前言1范围 (1)2引用标准 (1)3术语 (1)4资料准备 (2)5生产流程与技术要求 (2)6作业规程 (8)7数据文件管理 (12)8产品归档 (12)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更新与建库技术设计暂行规定1:10000数字正射影像(DOM)生产技术规定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producing1:10000digitalorthophotosmap1范围本规定规定了基于航空影像的1:1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DOM)的采集制作技术、生产工艺流程、作业规程及其质量控制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1:10000数字正射影像的采集与建库,其它以正射影像为基础的复合地图产品的制作、或是基于其它影像类型制作DOM,可参照其有关部分执行。
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第一版)

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第一版)二O O八年十二月前言随着经济全球化、全球信息化的发展,具有时空特征的地理信息已成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战略性资源;作为整合其它各类自然资源、社会经济和人文信息的基础平台,地理信息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公众生活的各个方面。
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在地理信息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负责地理信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2006年国家测绘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国家地理信息标准化“十一五”规划》,2007年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印发了《国家地理信息标准化体系框架》,在这两个文件的基础上,编制“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
- 1 -一、意义和作用编制“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是为适应在信息化和网络化环境下地理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的需要,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建设、协调、交流与集成;优化地理数据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规范地理信息服务和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和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提高地理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地理信息共享共建和产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编制和发布“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有利于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计划性和有序性。
地理信息标准化是地理信息共享和系统集成的前提,也是地理信息产业化和社会化的必由之路。
“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为标准化主管部门制定方针政策提供参考;为地理信息产业法律、法规提供技术支撑;为地理信息市场准入、契约合同维护、合格评定、产品检验和质量体系认证等诸多方面提供依据;为跨部门的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和协调提供指导。
- 2 -二、目标地理信息科学与技术是一门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科学技术领域,“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面向表示四维时空信息,涉及的学科和行业多,采用的技术新、应用面广。
本标准体系定义地理信息数据模型和结构;理清标准间的层次及相互关系;解决共性标准和个性标准的隶属和包容的关系;规范地理信息数据的获取、处理、存储、分析、访问和表达;描述实现以数字或电子形式在不同用户、不同系统和不同空间位置之间的数据交流的方法、过程和服务;避免标准间的矛盾和交叉、遗漏和重复;推动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地理信息系统间的互操作;有利于克服地理信息标准编制的盲目性、随机性。
四川省1:10000DEM生产技术规定

编号:JSGD05四川省1:10 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字高程模型(DEM)生产技术规定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二〇一三年十月四川省1:10 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字高程模型(DEM )生产技术规定年 月 日设计负责人: 主要设计人:年 月 日编写单位(盖章): 审核意见:审 核 人: 年 月 日 批准单位(盖章): 审批意见: 审 批 人:目录1范围 (1)2引用标准 (1)3术语 (2)3.1 不规则三角网(TIN) (2)3.2 数字高程模型(DEM) (2)4产品规格 (2)4.1 数学基础 (2)4.2 分幅与编号 (2)4.3 基本内容 (2)4.4 数据格式 (2)4.5 格网尺寸 (3)4.6 数据覆盖范围 (3)4.7 空白区域 (3)4.8 地形类别划分 (3)4.9 数学精度 (4)5技术路线与工艺流程 (4)5.1 技术路线 (4)5.2 工艺流程 (4)6技术要求 (5)6.1 带高程信息要素提取 (5)6.2 数据编辑 (5)6.3 构TIN (5)6.4 内插DEM (5)6.5 DEM裁切 (6)6.6 DEM接边 (6)6.7 元数据制作 (6)7成果归档与汇交要求 (6)7.1 基本要求 (6)7.2 成果数据上交 (7)7.3 各种文档资料上交 (7)7.4 数据组织 (7)1范围本技术规定规定了1:10000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生产的基本要求和技术指标。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四川省1:10000数字高程模型(DEM)制作与建库。
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798-2007 《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8315-2001 《数字地形图系列和基本要求》●GB/T 13989-201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8316-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CH/T 1015.2-2007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生产技术规程第2部分:数字高程模型(DEM)》●CH/T 9009.2-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 000 1:10 000 1:25 0001:50 000 1:100 000 数字高程模型》●CH/T 3007.2—2011 《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测图规范第2部分:1:5000 1:10000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图》●CH/T 1001-2005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4-2005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5-200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据文件命名规则》●CH/T 1007-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3术语3.1不规则三角网(TIN)是基于三角形对数字高程模型表面建模的一种方法。
110000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规范编制说明

《1:10000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规范》编制说明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2014年9月3日目录1 工作概况 (1)1.1 项目背景 (1)1.2 任务来源 (2)1.3 主要工作内容 (2)2 编制原则和依据 (3)2.1 编制原则 (3)2.2 相关标准规范 (3)3 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 (4)4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4)5 标准主要内容特别说明 (5)5.1数据分幅说明 (5)5.2数据分层说明 (5)5.3 数据格式说明 (5)5.4要素选取表示说明 (5)5.5现势性说明 (6)5.6元数据说明 (6)6 预期社会经济效果 (6)7 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及措施建议 (7)7.1 贯彻要求 (7)7.2 实施日期建议 (7)1 工作概况1.1 项目背景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作为重要的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广泛应用于国家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等各领域。
“十五”起,全国各省区开始开展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至“十二五”初,大部分省区已建立了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部分省份开展了相关更新工作。
1:10000地形要素数据是1:10000基础地理信息的重要数据产品之一。
目前,与1:10000地形要素数据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方面,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等,但缺乏具体描述1:10000地形要素数据产品规格和具体指标的标准规范,不利于1:10000基础地理信息的生产、建库、更新与和分发服务。
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1:10000基础地理信息产品标准,各省区建立的1:10000数据库的产品模式、技术指标等各不相同,难以交换共享、集成应用。
为实现全国各省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规范统一、与国家1:5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关联衔接奠定基础,2013年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部署启动了全国1:10000数据库整合升级工作。
国家测绘局关于发布《15000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更新规范》等4项测绘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测绘局关于发布《1:5000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更新规范》等4项测绘行业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测绘局
•【公布日期】2010.03.31
•【文号】国测科发[2010]2号
•【施行日期】2010.05.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测绘
正文
国家测绘局关于发布《1:5000 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更新规范》等4项测绘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测科发〔2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有关单位:
《1:5000 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更新规范》、《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导航电子地图检测规范》、《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测试规程》4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已经我局批准,现予发布,自2010年5月1日起实施。
测绘行业标准名称和编号如下:
一、《1:5000 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更新规范》,编号为CH/T 9006-2010。
二、《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编号为CH/T 2009-2010。
三、《导航电子地图检测规范》,编号为CH/T 1019-2010。
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测试规程》,编号为CH/T 9007-2010。
国家测绘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军测矢量数据到国测矢量数据转换方法探讨

军测矢量数据到国测矢量数据转换方法探讨余树影;翟群英;苟卫涛;李宏建【摘要】In this paper ,standing on 1∶5 Wan army measured data vector database to the state testing of converting vector data basedproject ,analyzes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measured data and measuring the country ,in the data structure of vector data using GEOWAY ,4DMAPPER software to carry on the data conversionprocess ,and the key of the conversion process of technical problems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summed up the the measured data to the country in the measured data conversion method ,for the later in the test data to the country testing data conversion provides operating ideas ,accumulated valuable experience .%本文基于1∶5万军测矢量建库数据到国测矢量数据的转换项目,分析了军测数据和国测矢量数据的数据结构的异同,利用GEOWAY ,4DMAPPER软件进行数据转换的流程,并对转换过程中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总结出了军测数据到国测数据的转换方法,为以后的军测数据到国测数据转换提供作业思路,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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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更新与建库技术设计暂行规定1:10000矢量核心地形要素生产技术规定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roducing 1:10000 digital line graphics (DLG) of fundamental topographic features( 征求意见稿)国家测绘局二○○一年一月目次前言 (I)1范围 (1)2引用标准 (1)3术语 (1)4基本要求及技术指标 (2)5作业方法与工艺流程 (3)6数据采集技术要求 (7)7操作规程 (10)8质量控制 (14)9数据更新 (15)10文件命名和数据组织形式 (16)11产品归档 (17)前言本规程是应1:10000数字化测绘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中对1:10000核心地形要素生产技术规定的需要,根据目前技术水平制定的。
本规程由国家测绘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陕西测绘局山西省测绘局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曹建成李建平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更新与建库技术设计暂行规定1:10000矢量核心地形要素生产技术规定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roducing 1:10000 digitalline graphics (DLG) of fundamental topographic features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1:10000核心地形要素生产的技术要求、质量控制、工艺流程。
适用于1:10000矢量核心地形要素的采集、更新与建库。
其它专题矢量要素及相关复合产品的制作也可参照其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本规程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3990-92 1:5000、1:10000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ZBCH02-85 1:5000、1:10000地形图航片综合判调作业规程GB/T 5791-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 13923-92 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GB/T17798-1999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1:10000矢量地形要素内容与分类GB/T××××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据文件命名规定GB/T××××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GB/T 13989-9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 2260-9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 917.2-89 国家干线公路路线名称和编号GB 1945-87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路线名称代号SL213-98 水利工程基础信息代码编制规定3 术语3.1要素真实世界现象的抽象。
3.2属性各要素的相关信息。
3.3矢量数据由几何元素点、线及多边形所表示的数据。
3.4栅格数据与特定参照系相对应的空间的规则化棋盘状布置的数据。
3.5节点零维拓扑元素。
3.6拓扑和拓扑关系拓扑是对相连或相邻的点、线、面、体之间关系的科学描述,特指那种在连续映射变换下保持不变的对象性质;拓扑关系是描述两个要素之间边界拓扑和点集拓扑的要素关系。
4 基本要求及技术指标4.1 定位参考系4.1.1大地坐标系大地坐标系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4.1.2平面坐标系平面坐标系以1980年西安坐标系为大地基准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并按3度分带。
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其它投影方式,但须保证能够以同等精度转换高斯-克吕格投影方式。
4.1.3高程基准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4.2地图分幅地图分幅及编码按照GB/T1398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要求进行分幅和编码。
4.3要素分类、编码及几何类型按《1:10000矢量地形要素分类与代码》执行。
4.4经纬格网经纬格网按0.25"×0.25"、0.3"×0.3"、0.5"×0.5"或1.25"×1.25"分格。
4.5直角格网直角格网按2.5m×2.5m、5m×5m、10m×10m或25m×25m分格。
4.6行政区划行政区划按照国家最新行政区划进行空间定位,相应的编码按照GB2260-9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进行编码。
4.7 精度4.7.1 数据源数据源必须具有现势性、表达准确性、易判读性。
a.摄影日期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三年。
b.地形原图采用最新版式,且出版日期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五年。
c.其它数据资料获取日期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一年。
4.7.2位置精度a.平面位置精度地物点对最近野外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表1规定。
特殊困难地区地物点对最近野外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按地形类别放宽0.5倍。
表1 mm高程点、等高线对最近野外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表2规定。
特殊困难地区高程中误差可按地形类别放宽0.5倍。
表2 m本规程规定以两倍中误差为最大误差。
4.7.3属性精度以下属于属性错误a.点、线、面要素属性表中,字段名、字段类别、字段长、字段顺序有误。
b.要素放错层。
c.赋错属性或属性值。
d.其它类似错误。
其中不应出现a、b类错误,其它错误不得超过0.5%。
4.7.4逻辑一致性以下属于逻辑一致性错误a.点、线、面要素拓扑关系建立错误。
b.面状要素未封闭或一个面状要素有不止一个标识点或遗漏标识点。
c.线划相交与否,表达错误。
d.有重复输入两次(或以上)的要素。
e.其它类似错误。
其中不应出现a、b类错误,其它错误不得超过0.2%。
4.7.5接边精度a.在几何图形方面,图幅之间应实现无缝接边。
b.在属性方面,接边要素属性应保持一致。
c.在拓扑关系方面,接边地物要素拓扑关系应保持一致。
4.7.6完整性a.重要或突出地物不应遗漏。
b.地物遗漏不得超过0.2%。
5 作业方法与工艺流程5.1 基于地形图扫描矢量化法图15.2 基于数字正射影象提取法图25.3 基于摄影测量方法A、全数字摄影测量图3B、解析摄影测量图46 数据采集技术要求6.1 总体技术要求6.1.11:10000矢量核心地形要素采集内容参见GB/T××××《1:10000矢量地形要素内容与分类》的规定,但可视具体要素增加。
6.1.2数据分类代码严格执行GB/T 13923-92《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的规定,必须保证标识码的唯一,不得随意更改,但可根据需要增加代码。
6.1.3数据应分层存放,只有境界层、图廓线层(包括公里网线)存放完整内图廓线,其他层均不存放完整内图廓线,内图廓线应用理论数据输入。
其他数据层若有与图廓相交形成闭合多边形的,可以保留相应一段内图廓线。
6.1.4数字化图廓点的顺序如图:图5图廓点坐标不加带号,小数点后保留三位。
6.1.5数字化作业时,应注意处理好各要素的关系,各层叠加后关系应协调一致,如居民地与道路、水库与坝、河流与桥的关系等。
6.1.6点状要素采集取定位点。
6.1.7有向点采集为一个仅含两点的有向线段,第一个点是要素的定位中心点,第二个点是标志要素方向;有向线状要素(如陡坎)一律将符号部分放在数字化前进方向的右侧。
6.1.8凡有高程信息的独立地物要素,还应在存放高程点的层中增加采集一个点,其临时代码采用高程点临时代码。
6.1.9有向线状要素(如,堤)一律将符号部分放在数字化前进方向的右侧。
6.1.10线状符号遇点状符号等隔断时,除特别规定的辅助线外,应连续采集。
6.1.11线状要素上点的密度以几何形状不失真为原则,点的密度应随着曲率的增大而增加。
6.1.12具有多种属性的公共边,只数字化一次,以符号表现的属性为主,其他层用拷贝方法生成要保证每层数据的完整。
拷贝的要素需要特殊编码。
6.1.13点、线矛盾的高程点、控制点,除个别错误点不采集外,其余点应全部采集并编辑等高线,使之关系合理。
6.1.14为了满足面状封闭以及线状连续,所增加的辅助线代码也需要特殊编码。
6.1.15数据采集、编辑时应保证线条光滑,严格相接,不得有多余悬挂。
6.1.16要素不得自相交和重复数字化。
6.1.17所有数据层在完成最后的编辑、修改后建立正确的拓扑关系。
6.1.18所有相邻图幅应做接边处理。
图幅接边前,所有数据层要素应先与本幅图的理论内图廓线相接,然后进行图幅之间的接边。
6.1.19除超出所用软件的限制之外,弧段的所有伪节点必须是不同属性弧段的分界点。
6.2 水系要素采集要求6.2.1单线河,双线河,湖泊等遇桥梁,涵洞、瀑布,水闸,不依比例尺水库等,直接数字化通过,必须保证河流贯通形成河流网6.2.2单线河流的数字化方向从河源到河口,双线河按面状要素采集。
6.2.3双线渠按中心线采集,数字化无方向。
6.2.4主要堤采集中心线。
6.2.5堤岸按有向线采集。
6.2.6拦水坝按有向线采集中心线。
6.2.7运河按面状要素采集。
6.2.8水库与库坝关系的处理:水库以水涯线为边线,数字化为一闭合多边形。
水库下游的河流直接通过水坝与水库边线相接,不加辅助线。
6.2.9当图上湖泊与水库区分不清时,可按下列原则处理:凡有水库名称、库容、库坝的按水库处理,其余一律按湖泊处理;池塘按湖泊采集。
6.3 居民地要素采集要求6.3.1呈面状分布的居民地和政府驻地按面状要素采集。
6.3.2普通房屋包括独立房屋和零星房屋,不依比例尺房屋按点状要素采集,半依比例尺房屋按线状要素采集,依比例尺房屋按面状采集。
6.3.3街区按面状要素采集。
6.3.4主要街道按线状要素采集中心线。
6.4 交通要素采集要求6.4.1道路要素除特别规定外全部按中心线采集。
6.4.2道路连续采集,在遇到桥梁等附属设施时均不能断开。
桥梁等要素叠加在道路网上,道路和附属设施重合处不按重复线段处理。
道路网必须有节点存在。
6.4.3建筑中的道路按建成的采集。
6.4.4桥梁、隧道按中心线采集。
6.4.5渡口、索道、缆车道按线采集。
6.4.6同一段道路有多种道路等级属性的,取等级高的作为这段道路的编码,同等级的取号数小的作为道路编码。
6.4.7高速公路出入口按有向点采集,有向点的方向与公路出入口方向相同。
6.4.8加油站按点采集。
6.4.9火车站、依比例尺码头、飞机场按面状采集。
6.4.10半依比例尺顺岸式码头按线采集,不依比例尺堤坝式码头按点采集。
6.5境界要素采集要求6.5.1境界以单线河,道路等线状地物为界时,不重复数字化,应从相应的层中拷贝数据,并赋相应的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