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实施方案
服务性窗口工作制度

服务性窗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服务性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服务机构的服务性窗口工作人员。
第三条服务性窗口工作人员应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宗旨,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服务内容第四条服务性窗口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服务。
第五条服务性窗口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客户,耐心解答疑问,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第六条服务性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服务流程和规定,确保服务环节顺畅、高效。
第七条服务性窗口工作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客户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三、服务态度第八条服务性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第九条服务性窗口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服务窗口的形象,穿着整洁,举止端庄。
第十条服务性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应对客户投诉,认真听取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四、服务效率第十一条服务性窗口工作人员应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客户等待时间,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服务性窗口工作人员应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
第十三条服务性窗口工作人员应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客户需求。
五、服务纪律第十四条服务性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服务性窗口工作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六条服务性窗口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
六、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建立健全服务性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机制,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态度、效率等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定期对服务性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调整岗位。
七、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服务窗口管理实施办法

服务窗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有关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审批管理工作规定以及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本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窗口应切实代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赋予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管理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阳光、高效、便民的原则,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形象。
第三条本局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实行“一站式管理、一个窗口对外”。
窗口要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第四条本局所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项目,应当按照“阳光政务”有关要求,在窗口、局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及市级相关网站等公示项目名称、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申请材料、许可结果等内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第五条窗口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爱岗敬业,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和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相关政策,熟练掌握本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按照阳光政务各项要求,做好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要服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积极参加政务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自觉遵守政务中心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要按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
第七条窗口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参见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要严格依法办事,全心全意为群众、投资者和基层服务。
接待服务对象要举止文明、耐心细致、热情周到,以实际行动维护本局和中心和良好形象。
第八条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受服务对象现场和电话咨询。
对服务对象的咨询,做到有问必答。
能直接回答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不推到处室;不能准确回答的问题,主动咨询业务处室后再认真回答,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
服务窗口方案

服务窗口方案•相关推荐服务窗口方案(精选5篇)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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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窗口方案1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根据20xx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决定在全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展20xx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评选活动。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本次评先评优活动范围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
名额分配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别设“优质服务窗口”2个,“优秀服务标兵”2名。
二、评选原则评选活动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公正性、实效性”的原则。
“先进性”是指评选出的优质服务窗口、优秀服务标兵应具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服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要能够代表所属行业的形象;“代表性”是指评选出的窗口要尽量覆盖到不同服务任务的窗口,评选出的个人要覆盖到不同岗位的人员;“公正性”是指评选过程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实效性”是指考评过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使每一个参加评选的窗口和个人能够通过参加评选,在政务服务水平方面获得提高,最终实现以评促管,以管促训的目的。
三、申报条件2011年以来,在窗口建设和服务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年度窗口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窗口单位”称号两次(含)以上,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两次(含)以上,并达到《评选标准》,在中心窗口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方可申报20xx年度全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
其中,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符合本级中心派驻条件,在窗口工作两年以上,目前仍在窗口工作的人员。
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范例(3篇)

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范例为深入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不断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深化“为民服务零距离”新理念,不断探索建立服务基层百姓的新模式,经社区两委研究决定,___社区开展便民服务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服务宗旨(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新形势下社区职能和工作重心的转变,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便民、以人为本,积极主动为居民提供各类政务服务和生活服务,更加有效地解决居民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服务宗旨:便民、为民、公平、公正。
二、服务范围在社区服务大厅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本着“一窗受理,分工到人,为民着想,认真负责”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便民服务作用。
将民政残联、社会救助、劳动保障、劳动就业、计划生育、文教卫体、等多个部门以及与广大居民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信访、维稳、司法等部门进行整合,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办公,为居民提供“站式”服务。
服务内容:分公共服务和矛盾纠纷两大类。
公共服务类包括计生服务、社会救助,就业保障、政策咨询、户籍迁移、医务诊疗、订餐、家政服务、家电维修、专业配锁、管道疏通、志愿者服务等多项服务,采取“办理加代理”的服务方式,能办理的及时给予办理;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代为办理,限时办结。
矛盾纠纷类包括有关邻舍关系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矛盾纠纷类问题,给予协调解决、处理答复或法律援助等。
社区便民服务窗口开通“___”专线电话,提供咨询、预约等服务。
三、工作制度社区便民服务服务窗口实行“五零五制”工作法:1、零距离服务,首问负责制,窗口服务单位党员干部公开身份、公开职责、公开承诺,主动询问服务对象的需求,做好回答和解释工作;2、零关系办事,办事公开制,对群众办理事项的各个环节采取定人、定责的办法,明确各自职责,实行权力分解,做到相互制约,同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3、零停留办公,限时办结制,推广全程代办服务、延时下班服务、提前预约服务等模式,对群众急需办理的服务事项,开辟绿色通道;4、零误差传递,服务承诺制,对进入窗口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对服务承诺进行公示,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5、零目标投诉,责任追究制,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一月一考评,一年一考核。
争做文明窗口活动实施方案

争做文明窗口活动实施方案一、活动背景。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文明建设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作为一个单位或组织,我们应当积极响应国家文明城市建设的号召,争做文明窗口,为社会树立良好的榜样,传播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的目的在于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提高员工的文明素质和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社会传递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
三、活动内容。
1. 文明礼仪培训。
通过举办文明礼仪培训班,提高员工的仪表仪容和礼仪素质,让员工养成良好的行为举止和礼貌用语。
2. 文明服务宣传。
制作宣传标语、海报、横幅等宣传品,宣传文明服务理念,倡导服务行业文明化,提高员工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3. 文明环境创建。
组织员工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倡导垃圾分类、节约资源,共同营造整洁、美丽的工作环境。
4. 文明活动开展。
组织开展文明公益活动,如慰问留守儿童、义务劳动等,传递爱心,促进社会和谐。
四、活动实施步骤。
1. 制定活动方案。
明确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并进行全员宣传。
2. 组织筹备工作。
成立活动筹备组织,负责活动物资采购、宣传品制作、场地布置等工作。
3. 开展活动。
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文明礼仪培训、文明服务宣传、文明环境创建和文明活动开展等活动。
4. 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活动总结,收集员工意见和建议,为今后的文明创建活动提供参考。
五、活动保障措施。
1. 加强宣传。
通过内部通知、公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活动宣传,提高员工参与度。
2. 安全保障。
确保活动场地和设施的安全,做好活动现场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3. 物资保障。
提前做好活动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六、活动效果评估。
活动结束后,对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收集员工的反馈意见,总结活动经验,为今后的文明创建活动提供参考和借鉴。
七、活动总结。
通过本次争做文明窗口活动的开展,让全体员工树立起文明创建的意识,提高了企业的文明素质和服务水平,为社会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文明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XX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方案

XX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方案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营造“六最”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推进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进程,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主线,整合优化政务服务资源,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打破传统的各审批服务部门设立独立窗口的模式,科学分类设置综合窗口,推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政务服务模式,实现办事企业和群众“只进一个门,只跑一个窗”,让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获得感、满意度显著增强。
二、工作任务(一)科学划分区域,优化窗口设置打破现有按部门划分的传统受办模式,按照行业分类、部门业务关联度整合审批服务链条上的相关窗口单位,优化实体大厅布局,合理设置“一窗通办”和“一件事套餐”综合服务— 1 —区。
1.综合咨询服务窗口。
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正门和侧门分别设置综合咨询引导台,提供业务受理咨询、取号咨询、办事引导等相关服务。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
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区设置工改项目统一受理窗口(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涉及单位:住建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城管局、气象局、人防办、消防大队,受理工改审批项目);设置1个非工程项目综合窗口(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涉及单位:交通局、工信局、城管局,受理除工改审批项目外的其它审批服务事项)。
3.税务事务服务区。
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三厅税务事务服务区,设置7个税务综合窗口。
(牵头单位:税务局)4.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厅商事登记服务区,设置3个商事登记综合窗口。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涉及单位:公章刻制公司)5.公安服务区。
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厅公安服务区设置3个公安综合窗口,分别是公安综合窗口(出入境)、公安综合窗口(治安)、公安综合窗口(违章处理)。
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实施方案

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改进干部作风、提升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成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标杆和示范,推动整个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
二、参加对象街道各领域、各行业与社会公众联系密切、直接服务广大群众、特别是直接接待和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
主要包括群众工作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劳动保障工作站、城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民政办)、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站、社区的劳动保障服务平台。
三、目标要求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开展“擦亮窗口、服务百姓”活动,要按照“五个好”党组织、“五带头”共产党员标准,以“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为重点,以争创“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单位”、“红旗窗口”、争当“岗位明星”和“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创新载体、健全机制,推进全街道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积极转变服务方式、提升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
1、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创先争优。
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
精心设计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本职工作中创先争优,全力优化工作状态,提升服务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热情、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街道的发展建设中来。
紧紧围绕正在干的事情,科学规划、认真落实,立足本职工作,争创先进业绩,以模范行动带领群众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围绕优化工作作风创先争优。
在街道窗口单位中普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公平服务、公开办事,坚持便捷、高效、优质、廉洁原则,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率。
重点对老百姓突出问题、窗口服务中的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扎实推进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满腔热忱对待群众。
窗口服务相关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窗口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服务窗口,包括前台接待、业务咨询、办理业务等。
第三条窗口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为顾客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服务规范第四条服务态度1. 服务人员应面带微笑,热情大方,礼貌待人,尊重顾客。
2. 服务过程中,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遇到问题应耐心解释,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第五条服务内容1. 服务人员应熟悉业务知识,准确解答顾客咨询。
2. 服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办理业务,确保业务办理准确无误。
3. 服务人员应主动了解顾客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六条服务流程1. 服务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岗,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 服务人员应按照服务规范接待顾客,认真倾听顾客需求。
3. 服务人员应按照业务流程办理业务,确保业务办理效率。
4. 服务人员应主动向顾客告知办理结果,确保顾客满意。
第七条服务纪律1. 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2. 服务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吸烟、饮酒。
3. 服务人员应保护顾客隐私,不得泄露顾客信息。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培训1. 单位应定期组织服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 服务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能力。
第九条考核1. 单位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服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纪律等方面。
3. 考核结果作为服务人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四章奖惩与监督第十条奖惩1. 对服务表现优秀的服务人员,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服务人员,单位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监督1. 单位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顾客对服务窗口的监督。
2. 服务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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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1年9月22日)
为促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水平,真正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活动部署,就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参与范围,广泛宣传发动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是指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各机关的工作窗口,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营业网点。
参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主要包括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商务、文化、卫生、人口计生、税务、工商、质检、新广文体、食品药品监管、石油石化、电力、邮政、通讯、金融、行政服务中心等行业窗口单位。
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前一阶段创先争优工作认真组织一次“回头看”,重点查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本领和服务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此基础上,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设计特色主题、丰富细化
内容,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此项活动紧密衔接、不断推进。
9月26日前,将新制定的《实施方案》报县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0月初,各单位要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丰富活动载体,扎实组织推进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确立民生为重、服务为先的导向,组织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为民服务中转作风、提效能、创品牌、树形象,让群众和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实惠和变化。
1、规范“三亮”。
亮党员身份。
党员佩戴党徽上岗,办公桌摆放桌牌,公开党员身份,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每个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都要采取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亮出示范岗位,树立党员先锋形象,带动行业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亮服务标准。
采取在显著位置设立展示板、电子显示屏,开通网络平台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明确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方式、办结时限等,方便服务对象办理业务。
亮岗位承诺。
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特点,重点围绕提高服务能力、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创新服务品牌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并签订《岗位服务承诺书》。
采取设立公开栏、发放便民服务卡、通过媒体公开等方式公示承诺服务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10月底前,县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规范“三亮”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自查,并通报情况。
2、开展“三比”。
在广泛开展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活动,促进行业系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加大对标晋位、夺旗争星、技能比武、岗位练兵推进力度,引导党组织“夺旗”、党员“争星”,激发为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开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竞赛,最大限度地减化服务流程、消减行政审批事项,促进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显著转变。
开展满意窗口、岗位明星、服务标兵评比,引导广大党员看实绩、比贡献,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深化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抓住重大节点,广泛开展“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评选活动,激发广大职工、团员、妇女参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热情。
3、组织“三评”。
党员互评。
要结合党员自身特点和岗位实际进行自评和互评。
今年年底前,要以党支部为单位,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一次评议活动,相互鼓励、比学赶超。
领导点评。
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指明努力方向,并督促整改落实。
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各自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选择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作为重点开展点评,今年年底前和2012上半年分别到联系点进行一次调研点评。
群众评议。
要通过设置电子测评系统、专线投诉电话、组织网上投票、发放服务反馈卡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接受服务对象即时评价、在线评估,及时反馈群众意
见,整改存在问题。
今年年底,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一次群众评议活动,综合评议较差的,由上级党组织进行专门整顿。
2012年5月底前,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结合行风评议形成综合评议情况报告,报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选树表彰典型,巩固扩大成果
广泛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当“行业服务标兵”等活动,定期进行评比,并采取现场会、观摩会、报告会、成果展等方式大力宣传,努力形成一批行业系统影响力大、示范带动力强的先进个人、典型群体和服务品牌。
今年年底前,各行业系统要组织评选表彰一批行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向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
2012年“七一”前,县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联合有关部门评选表彰“全县十佳群众满意窗口”、“全县十佳服务标兵”。
全面总结“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建立健全限时办结、代理服务、群众评议、监督问责、绩效考核等机制,努力形成一批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使活动经常化、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推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