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差异
香港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区别

香港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区别1. 引言1.1 概述香港和大陆是中国两个主要的税收制度分别为个人所得税,两者在税制方面存在着一些区别。
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金融中心,其税制相对较为简单和便利。
而大陆则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税收制度相对更为复杂。
本文将从税率对比、税法规定、免税额差异、税收用途以及申报流程等方面对香港和大陆个人所得税进行比较分析,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两地的税收制度,为其在经济活动中做出合理的税务规划提供参考。
1.2 目的目的:本文旨在比较和分析香港和大陆个人所得税的区别,帮助读者了解两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异同,以便更好地规划个人财务。
通过对税率、税法规定、免税额、税收用途和申报流程的对比,可以帮助读者深入了解两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特点和影响因素。
本文也旨在探讨个人所得税制度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并展望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
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可以更全面地了解香港和大陆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差异,从而为个人理财和税务规划提供更多的参考信息。
2. 正文2.1 税率对比在香港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方面,最大的区别就是税率。
香港的个人所得税率相对较低,最高税率为17%,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则采取7级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
这导致在同样的收入水平下,香港的纳税额要明显低于大陆。
香港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级征收,每个级别的税率逐级递增,而大陆则是根据收入水平确定税率。
这也是导致两地税率不同的原因之一。
在实际操作中,香港的个人所得税是由雇主在发放工资时直接扣缴,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则需要纳税人自行申报和缴纳。
这也导致在个人纳税过程中的便捷程度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香港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较低,缴纳方式相对简单,符合香港简单税制的特点;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相对较高,采取累进税率,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调节作用。
税率的区别也反映出了两地在税收政策和财政体制方面的差异。
2.2 税法规定税法规定是针对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
在香港,个人所得税是根据《香港税务条例》和《香港税务条例施行细则》来规定的。
香港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区别

香港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区别香港和大陆是两个不同的税收体系,个人所得税也有着不同的政策和规定。
香港是一个自由经济体系,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了低税率和简化的税制。
大陆则采用了更为复杂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针对不同的收入水平和来源采取了不同的纳税政策。
本文将从税率、税基、免征额、税收政策等方面对香港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比较,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两地税收制度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看看香港的个人所得税。
香港目前实行的是一个较为简单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税率较低,且没有增值税、营业税和遗产税等其他税种。
目前香港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两档,分别为15%和17%。
税率较低的原因之一是香港政府采取的税基宽泛政策。
香港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计税方法是按照全球收入减除适用额后的净收入来计算,而且几乎没有特别的减免政策。
香港也没有住房贷款利息抵税、子女教育、医疗、养老金等方面的专项扣除。
与香港相比,大陆的个人所得税则较为复杂。
大陆的个人所得税税制相对较为分散,不同收入来源和税基有着不同的税率和纳税政策。
目前大陆实行7个不同的个人所得税级距,分别为3%、10%、20%、25%、30%、35%以及45%,税率较高。
大陆也有特殊的税收政策,如对外籍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较高,会依据个人的居住时间和工作时间来界定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在税基方面,虽然大陆也是按照全球收入来纳税,但是针对不同的收入来源有不同的税收政策。
最近大陆也推出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一些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租房、赡养老人等专项扣除,这使得纳税人能够通过这些专项扣除来减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香港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在免征额和免税政策方面也有着不同。
香港的免征额为14.5万港币,而大陆的免征额为5000元人民币。
香港对于低收入人群有较低的税率,使得低收入人群能够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而大陆目前并没有设置类似的税收政策。
香港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有着巨大的差异。
香港的税率相对较低,税基宽泛,没有增值税和其他税种,个人所得税缴纳相对较为简单。
港澳台与大陆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

港澳台与大陆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纳税额之比较宋凌凌【大中小】【关闭】【点击:5329】【价格】0元【摘要】由于历史、文化、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原因,大陆和港澳台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有很大的差异。
本文仅就税制模式、纳税额两个方面进行初步的比较分析,然后就港澳台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法对大陆的借鉴作用提出了一些个人看法。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比较【正文】一、港澳台地区和大陆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在一定期间内的收益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
有别于以公司为纳税人的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个人。
个人所得税法是关于征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范。
由于历史、文化、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原因,港澳台地区与大陆的个人所得税法存在众多的差异。
香港一贯坚持税制简单、税种少、税负轻、稽征简便的原则。
个人所得税在香港不是单独的税种,《香港税务条例》按照以收益类型设置税种,将个人所得征收的税项分为4种,即薪俸税、利得税(关于个人的部分)、物业税、利息税(1989年4月1日废除),为方便分析,本文统称为个人所得税。
澳门地区在税法上没有区分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而是按照收益类型设置税种。
职业税,所得补充税和房屋税是澳门按照收益课征的三种税项。
其中职业税是对个人工作收益征收;所得补充税是对个人和法人工商活动收益征收的税种;房屋税是对个人和法人房屋租金收益征收的税种。
上述税项同时适用于个人和公司,即都涉及到对个人有关收益的征收。
澳门征税的税法依据是《职业税章程》,《所得补充税章程》和《房屋税章程》。
台湾无独立的个人所得税立法,而是将其与营利事业所得税一起规定在统一的《所得税法》中,并称之为“综合所得税”。
大陆根据国际通行的做法,按照纳税人的特点进行分类,将所得税分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在大陆是单独的税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其专门的法规。
二、港澳台地区和大陆个人所得税法的差异我国和港澳台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法在税制模式、纳税额的规定两方面有很大的差异。
香港与内地个人所得税的比较

造成应 税所得 来源 多、综合收入 高 的人不缴税 或少缴税 ,而应税 所得
内地 则根据 国际通行 的做法 ,
税三 个税种 ,其分类 综合所得税 主
来源 少 、收入 相对集 中的人却要 多
话 ,那 么可 以按 个人入 息课税的方
法 计 算纳税 。
起实 行 后在筹集财政 收入 、调节 收 入分 配 、促进 经济增 长等方 面起 了
积 极 的 作 用 , 其 在 运 行 中也 暴 露 出 但
一
类型设置税种的力法, 将个人所得征 收 的税项分为 4 种:薪俸税 、 利得税 ( 关于个人 的部分 )物业g, , 息税 、 g u ̄ J (9 9 18 年停征 ) 其中, 秘 予 薪鳞 个人 工资薪金 收入征收, 利得税对个人和 公司工商经营活动收益征收, 物业税 则对个人和公司出租土地 、 楼宇的租 金收益征收 。 因此 , 香港现行 的所得 税均涉及对个人有关收益的征税 , 为 了便于比较, 可将其统称为个人所得
用 累进税率 和 比例税率 ,按所 得的
种 类 分别 适用 不 同的税 率 。其 中 , 超额 累进税 率适用于工 资 、薪金所 得 、个体工 商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 和 对企事业 单位的承包经 营 、承租
经 营 所 得 ,其 他 所 得 适用 比例 税
人为取得相 同数额的所得支付的成本 费用 占所 得 的比例各不相 同 ,甚至 相差很远 ,规 定所有纳税 人都从所
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 建立一个设计 科学 、 规范合理 、 调控 力强 的个人所 得税制也就逐渐提上 日程。 本文拟对 内地 、 香港 的个人所得 税进行简要 比
较和 分 析 , 中找 出对 内地 个 人所 得 从 税 改革 的 启示 。
香港与内地个人所得税的简要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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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 国香港 和 内地的税 制存 在众 多的差 异 。香 我 港税 制为 适应 “ 资者 乐 园” 自由市场 经济 , 投 的 一
纳 , 果其 认为 j 总计 算缴 纳更 有利 的话 , 如 1 2 可以按 个人 入 息课税 的 方法计 算 纳税 。
人 所得税 。
乘之机 , 税收征 管 带来 了困难 , 给 导致税 款 的流失 。 选择综合 所得 税 制应是 内地 个人 所得税 制 改革的
内地 个人 所得 税是 单独 的税种 , 专 门的 法规 , 有 即
口 陈 丽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个人 所得税 法》 。该 法规 自 I9- 1 9 4年 月 1日起 开 始 实行詹 在 筹集财政 收入 、 节收入 分 配、 调
●
宇的租 金收 益征 收 。 因此 , 香港现行 的 所得 税 均 涉及 对
收入 相对 集 中的人 却要 多缴税 的现 象 。同 时也 为纳税
人 分 解 收 入 , 整 为 零 达 到 避 税 、 税 之 目收益 的征税 , 了便 于比较 , 为 可将其 统称 为个
薪俸税 , 除 项 目包括 为取得入 息 而 支付 的若干 费用 、 扣
在 所得 税制模 式上 ,香港 基本 上采 用分 类综合 的 模 式 , 个人 所得 的课 税 涉及 薪俸税 、 对 利得税 、 业税 物 三 个税 种 ,其 分 类综合 所得税 主要 体 现在 个人入 息税 上 。上述 三个税 种 , 无论 应 纳一种或 同时几种 , 纳税 人 都 可 以就 个人 所得的入 息 ,从 而选择 最佳 的计税 方式
每个 纳税人 为取得 相 同数 额 的所得 支付 的成本 费用 占
学计 算 、 测量 纳税人 的 负担 , 计 出一个合 理 的税 率 , 设
香港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区别

香港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区别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经济活动中取得的收入,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缴纳的一种税收。
在香港和大陆,个人所得税的制度和政策都有所不同,本文将就香港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区别进行分析和比较。
从税率角度来看,香港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存在较大差异。
在香港,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多个档次,最高税率为17%,而在大陆,个人所得税税率也分为多个档次,最高税率为45%。
由此可见,香港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相对较低,对于高收入者来说,税负相对较轻;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相对较高,对于高收入者来说,税负相对较重。
从征收方式来看,香港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香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采用的是综合征税制,即根据纳税人的总收入来计算纳税额;而在大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采用的是分类征税制,即按照不同的所得项目来计算纳税额。
这意味着在香港,纳税人需要将所有收入合并计算税额,而在大陆,纳税人需要分别计算各项收入的税额。
从税收优惠政策来看,香港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也有所不同。
在香港,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个人免税额和各种扣除项目上,如子女教育津贴、住宿津贴等;而在大陆,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各种专项附加扣除和减免项目上,如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等。
由此可见,香港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针对的对象和方式有所不同,但都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负。
从纳税人资格和税收居民身份来看,香港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存在一定的区别。
在香港,只有居住在香港的人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则不需要缴纳,而且香港对于非居民的所得采取零税率。
而在大陆,不管是居民还是非居民,在大陆的境内所得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非居民的所得,大陆也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香港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在税率、征收方式、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纳税人资格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选择在哪里工作和生活,都将会受到所得税的影响。
不同的税收政策也为两地的纳税人提供了一定的选择空间,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的选择。
香港“个人所得税”介绍(原创)

香港“个人所得税”介绍(原创)从今年9月1日起,大家将收到起征点提高后的第一份个人所得税税单,并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缴纳个人所得税,我们并不陌生,工薪阶层一般都缴纳过个人所得税,尤其是以前规定起征点为2000元时,甚至有许多农民工也“光荣地”为国库交了所得税。
在此,我想介绍一下香港特区政府的薪俸税(如同内陆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制度,以方便大家理解内陆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利弊。
香港薪俸税从1840年开始征收,一贯坚持税制简单、税负从轻、稽征简便的原则。
根据香港1947年制定的《税务条例》,港府按照收益类型对个人的所得征收的税种目前有三种:薪俸税(如同内陆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利得税(关于个人的部分)、物业税。
下面,我们重点介绍一下香港薪俸税制度。
首先,我们来看香港薪俸税对收入的规定。
香港税法规定:薪俸税的纳税人是在香港任职或受雇而获得或赚取收入的个人。
这里收入内容基本与内陆工资薪金收入内容相同。
但取得收入地区与内陆个人所得税有所不同。
香港薪俸税只是对于“在香港工作所赚取的入息(所得)”征税,而内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任何人除从“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纳税外,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外所得,也一样纳税。
这就比香港税法征收地区范围要大许多。
这里的境内境外是一个税收概念,不是地理概念。
但是,香港税务局如何监督纳税人少报收入或漏报收入呢?这里,就要介绍一下香港特定的收入监控体系。
首先,在特区政府的税务局里每个纳税人都有一个固定的档案号。
政府采取个人报税和雇主为每个雇员报税这双重的报税体系来核对纳税人在该课税年度中的总收入。
这样,如果雇主和雇员双方报税收入不一致,就说明有一方出现了故意或非故意的错误。
税务局对于出现错误的一方,惩罚是非常高的,不论你是否故意,因为错误对于税务局造成的麻烦和纠错成本都是一样的多。
当然,如果雇主和雇员相互勾结,那么这个双重的报税体系就失效了,这就需要第二个收入监控体系:收入单一账户体系。
香港和内地双重征税问题的探讨

财经纵横香港和内地双重征税问题的探讨□黎林(厦门大学财政系福建厦门361005)摘要香港和内地实行不同的税收管辖权。
香港实行的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内地实行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这必然导致香港和内地之间的双重征税问题。
虽然在1998年双方签订了内地和香港之间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对此分析后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居民税收管辖权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6)10-117-02引言香港是我国重要的FDI的来源地,1990—1996年,在中国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中,50%以上来自香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度的提高,引进其他国家和地区的FDI逐渐增多,港资所占的比例也有所下降。
据统计,到2004年,港资仍然是我国最大的FDI来源地,达到42%以上。
所以研究香港和内地之间的双重征税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香港和内地之间双重征税产生的原因香港和内地之间的经贸、人员往来在税种上主要涉及所得税。
在大陆具体表现为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具体表现为利得税、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
利得税是按照每一课税年度及标准税率向每一位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商业的人士就他们在有关课税年度内所赚取或获得的应评税溢利(出售资本资产而获得的溢利除外)征收的一个税种;薪俸税是按照个别人士在香港从事任何有收益的职业和长俸(退休金)而赚取/获得的入息征收的一种税项。
个人入息课税中的入息相当于一切经营收入和利息、租金收入等的总称,其内容与内地实行的个人所得税税法中的经营盈利及个人收入的意义基本相同。
个人入息课税并不是一个税种或税项,而只是一种个人所得的课税的计算方法。
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香港回归后享有高度自治以及行政、法律上独立的管辖权,包括最终裁决权。
从税收的角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有独立的税收体系,所以香港和内地之间的税收关系仍被视为国际税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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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通过与香港个人所得税差异的比较分析,我们清楚的 了解到,我国已是WTO的一员,在税制改革上也需要与国际 惯例接轨。政府需要更多地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借鉴其 他地区或其他国家成功的经验,首先从税率方面进行改革, 逐步采用家庭课税制,在扣除费用方面向香港地区学习,按 照家庭不同情况分别扣除,以体现人性化的关怀。最后根 据具体国情,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使中国内地个人 所得税制的改革可以逐步向国际接轨。 1 2 3 4 5 税制模式 纳税人 税率 扣除费用 实行家庭课税制
浅谈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差异
梅品皓 会计079H班 2007939133 朱竑亮 会计079H班 2007939134 詹淑群 会计079H班 2007939128 何杰 会计079H班 2007939135 魏依文 会计079H班 2007939136
• 引言
自古以来内地与香港两地都是同一血脉,经济文化的交往 也是唇齿相依。但由于香港在发展中的独特背景,使得两地的 政府在经济生活中担任的角色有了不小的差异,这就使得与政 府权力紧密联系的税收制度也就同样表现出不小的差异。 个人所得税起源于1799年的英国,至今已有210多年的历史, 目前已被世界各国广泛推广采用,并成为发达国家最主要的税 收来源。而我国于198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法》,其后经历了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制自运行以来,由于具 有税基广阔、稳定经济、调节收入的特点,使其在经济发展中 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内地的社会经济变化发展迅 速,目前个人所得税法已经滞后于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杜莉,徐晔.《中国税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2]甘功仁.《个人所得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3]瞿继光,《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与案例分析》.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4]张颖.《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法律出版社.2007. [5]张正军,《个人所得税实务全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6]王威,“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实施后内地、香港个人所得税如何 申缴.民主与法制时报.2010,4,21. [7]无名,在香港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会计往校-税务网校-税务知识-税 收常识,2006.
税 率
关于个人所得税税率。工资、薪金最高 税率45%偏高,高收入者近半收入纳税,会间接 影响高收入者的工作热情;劳务报酬所得税目 中,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元,其税率高40% , 比目前一般企业所得税率都高;个体工商户的 税率也比一般企业所得税率高出许多,这也就 个体工商户、企 业 者 的 。
扣 除 费 用
结果与分析
I.税制模式的差异 II.对于纳税人规定的差异 III.对税率规定的差异 IV.优惠部分的差异 V.申报、征管方面的差异
Ⅰ.税制模式的差异
中国内地的个人所得税制实行分类所得税制, 对不同性质的所得项目,分别扣除费用,采用不同 税率计税。香港地区基本上采用分类综合的所得 税制模式,对个人所得的课税涉及薪俸税、利得税 和物业税三个税种,其分类综合所得税主要体现在 个人入息税上。上述三个税种,无论应纳一种或几 种,纳税人都可以就个人所得入息,从而选择最佳 的计税方式完税。
Ⅴ.申报、征管方面的差异
香港各个税种基本采用自行申报纳税。香港每年进行统一报税,由税 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出报税表,要求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填报。 税局可以向纳税人的债务人追索税款。另外,目前香港已建立了一套统 一的数据处理系统,每位香港居民都以其身份证号作为税局电脑个人档案 号码,公司及股东以其商业登记证号作为电脑档案号码。同时,税务机关 根据税源大小,确定税务稽征的重点,把重点放在占税源80%的纳税大户 上。 而内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是源泉扣缴,只有在某些情况下才采 取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方式。相比之下,香港的征管制度更科学与高效,内 地个人所得税应充分借鉴其成功经验,尽快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加 快税收征管电子化。同时,与纳税人编码制度相配合,个人所得税的基本 数据管理一律用计算机进行,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现代化水平。
Ⅱ.对于纳税人规定的差异
中国内地个人所得税制原则上采取属人原则,将纳税人 分为居民与非居民两种:居民是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拥有中 国国籍和户籍的中国公民,以及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 居住满365天的外籍人员和没有户籍的中国公民。这类纳税 人对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负有纳税义务。非居民是指不在境 内居住,或在一个纳税年度在境内居住不满365天的外籍人员 和没有户籍的中国公民。这类纳税人只就其在中国境内的所 得负有纳税义务。 香港的税务制度规定,个人所得税管理坚持严格的属地 原则:只有在香港获得的收入才要纳税,纳税人在香港境外获 得的收入,即使是汇到香港,只要来源不属于香港,就不需纳 税。
纳 税 人
中国内地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人分为居民纳 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两种,采用的是“属人” 原则,但由于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对“有住所 的个人”一语做出最终的解释,致使实际执行 起来缺少一个确切的标准,以判断某个人是否 属于居民纳税人;再者,扣除标准的不同,导致 纳税人 缺 地 所采用的“属地”原 则, ,判 纳税 确
而在内地,个人所得税的优惠项目与香港 相比则显得多得多,但同时申报的要求也更为 严格与详细。其中可归纳为三大部分:综合性 的免税规定、单项免税规定与捐赠扣除部分。 而其中第一项综合性的免税规定中又划分 为三个小部分:(一)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 (二)外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三)个人 所得税的减征部分。
Ⅳ.优惠部分的差异
在香港,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项目相比较少, 在其薪俸税中的优惠部分主要分为可申请免税与可申 请的扣除额两部分。可申请免税的内容主要包括:单 身或已婚人士免税额;子女免税额及供养兄弟姐妹免 税额;单亲免税额;供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 税额等。 在薪俸税中可申请的扣除额包括:个人进修开支; 认可的慈善捐款;向政府认可的退休计划供款等。
Hale Waihona Puke 结论与建议结论如果用最简单的语言来总结内地与香港两地个人所得 税制度的差异,“繁”与“简”两字相信会是最恰当的选 择。 简单是香港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 也是香港政府各税立法的宗旨之一。 而中国内地的个人所得税分类制度,除了通过分税种 实现外,实际上在各所得税税种下仍有着复杂的分类。中 国政府希望通过个人所得税对此进行调节的同时能照顾不 同纳税人的一些特殊利益,所以这成了中国个人所得税制 设计的一个出发点,其结果使得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呈现 出一种面面俱到的格局。
税 制 模 式
综观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除前面 所提及的分类所得税制外,还有综合所得税制。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能体现税收的公平性,但对 纳税申报和所得汇算有较高要求,鉴于我国目前征 管水平较低且纳税人纳税意识较弱,不宜采用综合 所得税制,但可以逐步向综合所得税制过渡,现阶段 采用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最为适宜。该税制模式由分 类所得税和综合所得税合 ,采用这种模式,可 以 目前所得分类的 , 以 分 采 不 的税 征收分类税,纳税 ,由 纳税人申报 综合各 所得,由税 , 的 税 算 纳税 , 对 纳 税 , 。 , 能 国 收 , 能对高收 的 收 较 的 。
结束 谢谢
Ⅲ.对税率规定的差异
中国内地的个人所得税在税率上采用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按所得的种类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其中,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 得,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 香港地区在税率设计上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其中, 薪俸税采用15%的标准税率或2% ~17%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纳税人可以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薪俸税,但按超额累进税率 征收的薪俸税,不得超过以扣除费用前的总所得乘以标准税率 计算出来的税额。利得税和物业税都采用标准税率15%。
实 行 家 庭 课 税 制
家庭课税除具有效率的优势外,还有公平 方面的优势。一般情况下,凡是税制建设比较 完善、治税思想体现公平观念比较充分的政府, 多在税前规定了不同数额不同名目的扣除额, 如子女抚养费及教育费扣除、父母及祖父母赡 养费扣除、贫困亲属资助的扣除等。而选择家 庭课税最大的优点在于能充分考虑一个家庭的 情况,能 税 公平。比如 抚养一个子女 抚养 个子女的扣除 抚 养一个 子女 抚养一个 子女的扣除 赡养 有赡养 的 等等。
相比之下,内地个人所得税采用的工资薪金一律 实行定额(率)扣除,这个扣除规定过于简单,难以体现 量能负担的原则。因为在实际生活中,每个纳税人为取 得相同数额的所得,其支付的成本费用占所得的比例各 不相同,甚至相去甚远,规定所有纳税人都从所得中扣 除相同数额或相同比例的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同时, 中 内地 人 的工资薪金采用不同的费 用扣除 , 然在 内有 于 的 , 有 于 现 的 , 采取这 然 生税负的 不 , 不 合 际 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