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医疗事故纠纷中责任证据瑕疵的预防
常见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技巧

常见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技巧医疗纠纷是指医患之间因医疗行为发生争议或纠纷的案件。
医疗纠纷的发生不仅对医患双方造成巨大的伤害,还会对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形象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重视和积极应对的问题。
一、常见医疗纠纷的预防1.加强沟通和信息披露:医务人员应与患者和家属进行充分的沟通,向其详细解释病情、治疗方案、风险和可能的并发症等信息,使患者和家属能够充分了解和知情。
同时,医务人员还应主动告知患者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患者的主体地位,减少信息不对称。
2.完善医疗流程和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流程和操作规范,规范医疗行为。
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3.加强医患沟通技巧培训:医务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医患沟通培训,提升沟通能力和技巧,提高与患者和家属的沟通质量,减少误会和争议的发生。
例如,医务人员应注重语言表达和态度,用尊重和耐心的态度对待患者和家属,增加患者的满意度。
4.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风险管理制度,提前识别和评估医疗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防范策略和措施。
此外,医务人员应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能,提高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医疗纠纷的处理技巧1.及时应对和回应: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迅速做出响应,及时应对患者和家属的投诉和诉求,提供相关证明和材料,并积极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2.坚持公正和透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本着公正、客观、透明的原则处理医疗纠纷。
不以权力和地位压制患者和家属,秉持事实真相,明确责任和义务,尽可能提供证据和依据,争取公正的结果。
3.寻求第三方调解:当医患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专业协会等。
通过第三方的公正、中立调解,既能解决纠纷,又能维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声誉。
如何防范医疗纠纷

如何防范医疗纠纷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永恒的话题,提高医疗质量是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由患者及医务人员多方面愿因产生的,作为医务人员也应该持有正常的心态,多做批评和自我批评。
在医疗活动中要积极创造良好文化环境,为患者提供优美的就医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社会客观因素上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更应该从既往发生的医疗纠纷中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改善自己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还应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尽量避免医疗纠纷的产生,因此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如何防范医疗纠纷。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1)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医务人员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如《民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侵权损害赔偿及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不断提高预防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警觉性和责任感。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我们要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者及时了解有关诊断、治疗、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患者本人对疾病诊治的相应权利,减少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而引发的纠纷。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是预防医疗纠纷至关重要的一环。
⑶医务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常规是医学实践长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是评判医疗护理工作是否存在过失的准则。
我们也相继下发了三级医师查房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术前术后讨论制度、疑难危重和死亡患者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交接班制度、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处方管理制度、“三查七对”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会诊制度、术前与患者或其家属谈话制度等。
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而向医疗单位、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相关提请处理所引起的纠纷。
医疗纠纷防范的几个要点
1.执行查对制度,要求医护人员把查对意识和医疗责任结合在一起,贯彻于医疗活动中,使其成为医护人员的基本素质。
2.执行检诊制度误诊漏诊常常是由于诊疗经验、技术和责任心等综合因素造成的。
医疗管理有接诊、三级查房、会诊以及病案讨论等制度,严格执行这些制度会使误诊、漏诊率大大减低。
3.健全病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可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医疗纠纷的复杂性。
病案作为医疗档案,是医生对病情分析和处理的真实记录,当发生纠纷时,它又是出具医疗鉴定和调解处理医疗
纠纷的主要依据。
4.医护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护理人员必须学法、懂法。
对已经发生的差错和护理纠纷应采取个案分析,对案例进行讨论剖析,从法律的角度来认识纠纷产生的原因,使全体护理人员逐渐学法、懂法,并运用到护理实践中去,提高护士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5.重视临床护理记录的法律意义护理记录不仅是临床诊治病
人病史资料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体现了护理质量的高低,是医疗、护理、教学、科研、护理管理的重要工具。
具有法律效应,可以成为权威性书证材料,所以必须重视护理记录的书写与保管。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防范

四、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防范要领
防范要领:一、二、三、四
一、发挥一个关键
二、化解两个阶段
三、筑好三道防线
四、加强四个要点
一、发挥一个关键
就是发挥科主任的关键作用,科主任对科室要严 格管理,督促检查各种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二、化解两个阶段
一是科室化解,二是医院化解。医疗纠纷在科室 化解就不是纠纷,在医院化解就不是事故。
三、筑好三道防线
第三条防线(医院防线)
(一)医院要强化医疗管理(在这方面我院做了大量工作 )
督促检查十三项医疗制度的核实,对不执行者进行处,比 如督促查房、检查病例、各种考试)
(二)医院要提高整体医疗水平(在这方面我院做了大量 工作)
实例: 通辽医院外科去痛片过敏死亡; 重症胆管炎休克死亡
认真执行会诊制度既可以提高医疗水平,又可以 避免纠纷发生,三个臭皮匠胜过诸葛亮,一个人 力量有限,大家智慧无穷。
实例: 我院两例全院成功会诊; 霍林河市医院消化道出血事例;
(三)技术水平差,不认真负责。 一个人学历低不可怕,怕的自卑自弃;一个人水
`
怎样当好科主任
科主任是防范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
关键,怎样当好科主任,谈点体会。有些
科主任不敢管,怕得罪人,怕影响科内团
结。那是你不会管;严管理不是瞎管理、
乱管理,而主要靠制度去管理,管十三项
核心制度执行落实(制度管理),至于行
政管理,要做到二十四个字:胸怀宽阔;
热心助人;勇于担当;办事公平;少有私
医疗纠纷的发生特点
临床科室多,行政后勤少;
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与方法

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与方法标题: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与方法介绍:医疗纠纷是医疗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对医生、患者和整个医疗系统都带来了许多不良影响。
为了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保护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机构和相关方面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方法。
本文将深入探讨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与方法,以帮助读者更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该主题。
段落一:医疗纠纷的定义和影响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医疗纠纷的定义和其对各方的影响。
医疗纠纷通常指医生和患者之间因医疗过程中的瑕疵而导致的争议和纠纷。
这些瑕疵可能包括诊断错误、手术失误、药物错误等。
医疗纠纷不仅对医生和患者的关系造成困扰,还可能给医疗机构带来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
段落二:加强沟通与信息披露一个重要的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是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与信息披露。
医生和患者之间的良好沟通可以促进双方的理解和信任,减少误解和猜测的发生。
医生应当以简明扼要的语言向患者解释诊断和治疗方案,及时回答患者的疑问。
此外,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患者提供相关医疗信息和知情同意书,以避免信息不对称和纠纷的发生。
段落三:提升医疗质量与技术水平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的提升也是预防医疗纠纷的重要措施。
医疗机构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和执行相关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生和护士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提高医疗过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该积极引进新的医疗技术和设备,提高医疗水平,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段落四:加强医疗纠纷调解机制为了更好地解决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和相关机构应该积极加强医疗纠纷的调解机制。
在纠纷发生之后,及时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可以避免进一步升级和法律纠纷的发生。
医疗机构应该建立专门的纠纷调解部门,并配备专业的调解人员,为医生和患者提供独立、公正的调解服务。
总结与回顾:预防医疗纠纷是一个复杂的任务,需要医疗机构、医生、患者和相关方面的积极参与与合作。
本文重点介绍了加强沟通与信息披露、提升医疗质量与技术水平以及加强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等多个方面的措施与方法。
防范医疗纠纷的八大措施

防范医疗纠纷的八大措施近年来,医疗纠纷屡屡发生,给患者、医生和医院都带来了巨大的困扰和损失。
为了有效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生的合法权益,医院和医生应采取以下八大措施:一、加强医患沟通。
医生应耐心倾听患者的需求和意见,通过与患者的有效沟通,及时解答患者的疑虑,消除不必要的误会和矛盾。
同时,医生应积极主动地向患者提供相关的医疗知识和建议,提高患者对治疗过程和效果的了解和认同。
二、确保医疗质量。
医院和医生应严格遵守医疗行为规范,规范医疗行为,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院应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医生应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医疗技术,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诊疗工作。
三、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设立专门的医疗纠纷处理部门或委员会,及时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和医生的合法权益。
医院和医生应积极参与医疗纠纷的调解和解决,通过合理的赔偿和协商,化解纠纷,维护医患关系的稳定。
四、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工作。
医院和医生应加强对医患双方的教育和宣传,提高患者对医疗纠纷的预防意识和能力。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详细告知患者治疗方案和风险,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纠纷。
同时,医院应加强对医疗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操作的安全和规范。
五、加强医疗纠纷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医院应及时公布医疗纠纷的处理结果和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和患者的监督和评议。
医院和医生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共同维护医疗纠纷的公正和公平。
六、建立医患信任机制。
医院和医生应树立诚信和责任意识,保持医患间的信任和尊重。
医生应按照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进行诊疗工作,严禁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医院应建立医患信任评价体系,对医生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评估和奖惩,激励医生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七、加强医疗纠纷统计和分析。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纠纷统计和分析系统,及时掌握医疗纠纷的发生情况和趋势,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急诊科常见医疗纠纷处理与预防方法

急诊科常见医疗纠纷处理与预防方法在医疗过程中,急诊科是一个特别重要的环节,它与患者的生命安全直接相关。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急诊科常常发生医疗纠纷,给医生、患者以及医院都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因此,本文将就急诊科常见的医疗纠纷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处理纠纷的方法和预防纠纷的措施。
一、医疗纠纷类型及原因急诊科常见的医疗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误诊、延误诊断、不当处理、医患沟通不畅等。
这些纠纷往往是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1. 人员不足:急诊科的工作强度较大,但人员配置不足,导致医生工作压力增加,容易出现疏漏和错误。
2. 医患沟通不畅:急诊科医生处于工作紧张状态,医患之间的沟通受到限制,容易造成误解和不满。
3. 诊断复杂性:急诊科涉及多种病情,诊断复杂,医生在紧迫的时间内很难做到准确诊断。
4. 患者期望值过高:患者对急诊医生的期望值往往过高,特别是对诊断和治疗结果的期望,一旦达不到患者的期望,就容易引发纠纷。
二、处理医疗纠纷的方法对于急诊科常见的医疗纠纷,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处理:1. 及时沟通:在发生纠纷后,医生应及时与患者进行沟通,了解患者的诉求和不满,并表达医生的理解和道歉。
通过积极的沟通,可以有效缓解纠纷。
2. 合理解释:对于患者的误解或不满,医生应积极解释,告知患者医疗决策的依据和风险,增强患者的理解和信任。
3. 妥善补救:对于因医疗失误或差错引发的纠纷,医生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努力挽回患者的损失和信任。
4.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医生和患者之间的纠纷无法解决,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调解,如医院的病案管理部门或医委会等。
三、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除了处理医疗纠纷外,我们还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预防纠纷的发生:1.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急诊科医生的专业水平和应对纠纷的能力,增加他们的医学知识和沟通技巧。
2. 优化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医生的工作量,减少因人员不足引起的疏漏和错误;改进诊断流程,提高诊断准确性。
3. 加强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提倡医患共同参与医疗决策,增强患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感。
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学习总结8篇

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学习总结8篇篇1在医疗行业,事故的防范与处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通过学习相关知识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医疗事故的危害以及如何有效预防和处理这些事故。
本文将围绕医疗事故的定义、防范措施、处理流程以及个人学习体会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因医务人员的过失或技术原因,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这些事故可能涉及到医疗诊断、治疗、护理等各个环节。
二、医疗事故的防范措施1. 强化医务人员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
医务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医疗规章制度,确保医疗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医疗过程的监控和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
3. 强化医患沟通。
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可以减少误解和纠纷,医务人员应主动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解释病情和治疗方案,争取患者的理解和配合。
4. 制定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医疗事故,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三、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1. 事故报告。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
2. 调查核实。
医院相关部门应组织专门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后果,并做好相关记录。
3. 责任追究。
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督促相关人员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4. 整改措施。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个人学习体会通过学习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的相关知识,我深刻认识到医疗事故的危害性和预防的重要性。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严格按照医疗规章制度操作,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
同时,我也会积极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配合。
此外,我还将认真执行医院的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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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浅谈医疗事故纠纷中责任证据瑕疵的预防《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的一部行政法规,立法上更偏重于程序上的具体规定。
条例颁布后,老百姓不仅知道了什么是医疗事故,更重要的是知道了发生医疗事故后如何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对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使医患双方的不平地位得到了改善,对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就笔者在实际代理的医疗纠纷案件过程中,明显感觉到该条例还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证据上的规定相对较少,这样证据瑕疵就不可避免的会存在。
一些机构和人员,就会乘虚而入钻法律的空子,对医疗事故的解决、医患纠纷的矛盾化解就会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
笔者正是想从预防证据瑕疵的角度出发,去提出一些思路,希望能与大家商榷。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证据?医疗事故的责任证据就是用以确定是否医疗事故的一切证明材料。
具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患者需要提供的证据,其中主要证据是证明医患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挂号单、住出院单据、费用结算单据、诊断证明和诊断记录、其他门诊病历等。
这类证据相对客观性较大,是在实际发生时由患者取得并保存的。
这类证据瑕疵存在的可能性相对较小,笔者不想多于赘述。
另一类证据是需要医方提供,保存在医疗机构,而且是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填写、记录的证据。
主要体现在病历上。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响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这类资料,除一些客观资料如医学影像资料不能随意改动外,其他资料记录和书写的主动权都在医疗机构。
这样医患发生纠纷后,医疗机构就有可能、也有时间和方便的条件来补充和修改病历资料,人为地使医患证据产生瑕疵。
?二、医疗事故责任证据瑕疵产生的原因和途径?《医疗事故证据处理条例》为了防止证据瑕疵的产生,保证证据的客观性,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如第十条就规定了患者有复制病历的权利。
但是由于规定的较为原则,使医疗机构有了充分的“活动”空间和“活动”时间。
这样,就为医疗事故证据瑕疵的产生留下了隐患。
加之,一些医疗机构及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以及规避风险和防止利益冲突的愿望就使证据瑕疵的产生具有了更大的可能性。
另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与医疗机构的行政和业务上的管理及社会利益关系,以及医学鉴定人员产生及其与医疗机构的隶属、业务协作及同行之间的熟知程度和整个行业的社会利益及彼此的互相依存性,也是医疗事故证据瑕疵的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基于上述原因,医疗事故责任证据瑕疵也就有不可避免地要发生。
一般来说主要产生于以下几个方面:?1、病历的涂改和修补。
医院对病历资料敏感性很强,正常的患者治愈和出院后是不会向医院索取病历的。
只要患者一提出复制病历的要求,医院立即会产生警觉。
而此时患者往往很难及时取得病历资料。
而医院的做法一般是想法设法拖延时间。
期间,医院就可能组织专门的人员研究病历资料,对需要增加、改变的予以增改。
患者能复印到的病历,实际上已经不是原始的记录,而成为医院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证据资料。
?2、故意夸大患者病情,夸大治疗难度和治疗风险,夸大可能引起的并发症的可能性,告知患者虚假的信息。
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利用专业知识的优势,提前“预防”医疗纠纷,在病历上提前记载一些可能出现的诊疗风险的专业术语,甚至故意让患者签字确认。
医疗纠纷发生后,这些不没有发生或根本不存在的事实,就成为医疗机构辩解和开脱自己责任的瑕疵证据。
比如为了避免胎儿死亡的风险,医疗机构在产妇住院和临产前,医疗机构会在测血压时告知患者血压偏高,并且做下相应的记载。
而患者对此是不知晓的。
而一但事故发生,这些专业术语就成为了规避风险责任的证据。
?3、减少患者持有证据的数量。
一些医疗机构将本来应该给患者的诊疗资料门诊诊疗手册和影像资料等,以方便今后治疗为由,强行留在了医院。
一旦医疗纠纷发生这些原始记载和客观资料都掌握在医院。
患者很难取得原始直接的证据资料。
?4、有的医院与卫生行政部门、医学鉴定机构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不能及时、客观保全证据,甚至转移隐匿证据资料。
有的设法与鉴定专家沟通,只提供针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总之,能够带来证据瑕疵的渠道和途径是很多的作为一名不具有专业知识的患者,是根本不可能知晓,也是无法避免的。
证据瑕疵的问题不解决,患者就依旧是弱者。
依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可能性仍旧很小。
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的医患纠纷诉讼是患者的失败和妥协而告终的。
其中一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证据瑕疵无法克服。
医院依旧是医疗事故证据的直接主宰者。
? 共2页:三、预防和消除医疗事故责任证据瑕疵的主要措施?1、增强法律意识。
患者要懂得自己的知情权,要善于和敢于利用自己的知情权。
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要树立法制观念,懂得尊重客观事实是一种社会美德。
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利用法律保护自己依法职业。
各执法部门和鉴定机构也要积极创造一种公开、公平、公正的氛围。
?2、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范围力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清楚规定了不如实告知病情、拒绝为患者提供病历以及涂改、伪造销毁病历资料的处罚措施。
但笔者认为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着违法不处罚的问题,导致了违法现象的继续发生。
今后需加大处罚力度。
另外,建议增加对医疗机构不及时提供病历或没有依患者请求当时封存病历的,推定为医院无法提供自己无责任的证据。
鉴定机构一般认定为医疗事故,由医疗单位承担责任。
?3、建议医疗机构能够在诊治活动当时为患者复制提供相应的病历资料。
对于不便于复制的,应由患者在病历资料上签字认可。
医疗机构应给予患者委托律师对诊疗活动的监督权和随时对病历和整个诊疗资料的查询权和复制权。
医院逐步实行双病历制度即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可复制的病历从诊治活动开始就实行双病历,由医患双方各保存一份。
?4、建议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一个对医学会的专家鉴定机构,对鉴定过程和证据认定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此外,医学会的专家应该是独立的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应与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没有工作和隶属关系。
医学会应真正为一个中立的、中介的依委托行使职权的社会鉴定组织。
?5、赋予卫生行政部门保全证据的权利。
医疗事故发生后或患者提出保全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及时保全医疗机构的一切病历资料。
?6、在审理和卫生行政部门调处医疗事故中,人民法院和卫生行攻部门,要严格执行证据规则关于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不应夸大对患者的举证义务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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