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教育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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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重点

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重点

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一章小学教育政策概论第一节为什么要有教育政策一政策与政策主体教育政策是公共政策的一部分。

或者说,教育作为一项社会公共事业,教育政策属于一种公共政策的范畴。

教育政策是国家为完成一定的教育任务,由政府及其机构和官员制定并组织实施的,旨在调节教育领域及其与外部的公共利益和关系,解决教育事业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和矛盾的政策过程。

二教育政策的本质与特点本质:1.教育政策是政策主体对教育领域活动所制定的政治措施文本。

2.教育政策是根据一定价值标准对教育相关的利益进行一种分配和协调。

3.教育政策是政策主体进行政策制定、实施与评价的动态实践过程。

特点:1.教育政策活动影响的广泛性。

2.教育政策活动对象的主体性。

3.教育政策利益关系的复杂性。

三教育政策的功能:(一)导向功能(二)控制功能(三)协调功能第二节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一教育政策的价值关系(一)教育政策的价值主体:1决策主体2实施主体3利益主体(二)教育政策的价值客体:教育资源,教育机会等(三)教育政策的价值关系二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一)教育政策价值取向及其影响因素(二)小学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1民主取向2平等取向3人本取向4优先取向第三节教育政策的合法性一合法性来源:(一)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路线、原则(二)教育法律法规(三)上位的教育政策(四)小学教育自身的法律性质和地位二合法化途径:1立法机关根据一定的立法权和立法程序,有关教育政策法律化,成为教育法律。

2 党和国家行政机关教育政策的合法化。

第二章小学教育政策过程第一节教育政策如何制定一小学教育政策问题的认定(一)教育问题和教育政策问题:特指社会变迁过程中出现的、已经引起人们关注、不利于人的培养和发展、不利于社会发展和稳定,并需要动员全社会共同解决的教育中的不协调现象。

(二)教育政策问题的构成:1牵动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通过制定一定的教育政策进行协调和解决。

2反映出不同人群或利益群体的价值观或利益的冲突。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整理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整理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整理第一章教育法概述第二章教育法的体系第三章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第四章高等教育法律关系第五章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第六章高校教师与法律责任第七章学校教育赔偿第八章高校教师、学生与法律救济【】内的非课件内容。

考试题型:一、填空题二、名词解释三、简答题四、案例分析整理人:船政交通学院林铖、陈雯第一章教育法概述一、教育法的概念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教育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二、教育法的调整对象教育法所调整的是在教育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类权利与义务关系,要紧包含两部分:一是教育的内部关系。

二是教育的外部关系。

【教育法调节的社会关系要紧涉及:学校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学校与教职员工的关系、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学校与社会的关系等等。

这些关系尽管错综复杂,但根据其特征的不一致能够分为两类,即具有纵向里属性特征的教育行政关系与具有横向平等特征的教育民事关系。

】非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社会关系,即使有教育机关、学校或者教育者参加,但也非教育法调整的范围。

三、教育法的产生(不考)教育作为人类传递与学习知识技能的一种社会现象,自人类产生以来就存在。

近代教育立法始于义务教育立法。

义务教育立法源自于中世纪后期宗教改革及其倡导的普及教育思想,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与资产阶级革命,各国政府纷纷抛出普及义务教育的方案与法律。

最早实施义务教育的国家是德国。

1717年,《普鲁士义务教育法》出台,其中规定:凡为父母者须送其4-12岁子女入学,学习宗教、阅读、计算等。

国家从教会手中获得了教育管理权,促使义务教育进一步世俗化。

法国教育在18世纪中叶往常几乎完全被教会操纵。

1789年爆发资产阶级革命。

1791年《法国宪法》与1793年《法国宪法》都强调了受教育权。

英国从1833年通过向初等教育拨款的教育补助金法案起,直到1870年、1876年、1880年与1900年《初等教育法》,基本实现了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教育法》的立法特点

《教育法》的立法特点

《教育法》的立法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教育法》的立法特点,希望大家喜欢!《教育法》的立法特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七条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第八条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一条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考试要点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考试要点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第一章教育法基本原理1、简述法律的概念。

P1-22、简述教育法的概念。

P63、教育法的特点。

P6-74、简述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P9-115、试述教育法体系的基本结构。

P11-146、试述我国现行的基本教育制度。

P19-247、如何理解我国教育法的地位。

P14-168、什么是教育法律关系?其有哪几部分构成?P28,30-32主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国家机关,学校,教师,学生,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

客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

内容: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9、我国有哪些现行有效的教育法律?1980:《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最新修改;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二章教育法制与教育管理1、教育法制的概念。

P352、试述教育法制的特征、意义与作用。

P36,41-433、结合实际谈谈如何依法治教。

P44-484、简述教育法与教育道德的关系。

P54-565、简述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关系。

P51-53第三章教育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1、简述立法、法律适用、遵守法律的概念:P57,61,622、简述教育立法的程序。

P60-613、教育法的实施有哪几种方式?P614、教育法律监督的方式和种类有哪些?P65-66第四章中国高等教育行政1、简述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念。

P732、简述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P76-773、简述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

P75-764、试述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P77-785、高等教育的法律管理:P716、教育行政管理分为几种形式?P72-737、能够构成高等教育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要件是哪些?P86-87第五章高等教育基本制度1、简述我国高等教育的方针。

教育政策法规要点

教育政策法规要点

第一章导论1、新中国第一部教育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于1981.01.01日正式颁布,拉开序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法令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标志着我国走上了依法治教的轨道。

2、依法治教:就是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规范教育行为。

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具体来说,就是用法律来规范教育管理活动,协调教育关系,知道教育活动,解决教育矛盾,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使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3、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具有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具有严格公正的教育执法制度;具有高素质的教育执法队伍;提供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具有健全的有关教育的民主和监督制度。

4、依法治教的必要性: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依法治教是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选择;依法治教是培养一代新人、事实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

5、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教育法制统一的原则。

6、推进我国依法治教的具体措施:提高教育法律意识,转变教育管理观念;依法治教的重要条件是有法可依;运用法律手段,推动、促进、深化教育改革;初步建立新的运行体制,不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继续推进教育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7、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的关系相同点:本质上是一致的。

它们的内容都体现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劳动人民在教育领域中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它们的根本任务都是为了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使教育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法治宣讲堂·缝九必讲法治第六章主要宣讲内容

法治宣讲堂·缝九必讲法治第六章主要宣讲内容

法治宣讲堂·缝九必讲法治第六章主要宣讲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日益突出。

法律意味着国家的权威,也代表了公民的自由与权利。

因此,法治是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依据,是构建更加繁荣富裕、法治政治、民主文明、和谐和自由的国家的根本原则。

缝九必讲法治,是为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需求,让每一位公民都能够明白法律的重要性,并切实遵守法律。

缝九必讲法治第六章主要宣讲内容包括:一、法律与社会的关系。

法律不仅是保护公民权利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手段,而且是社会进步发展的根本保障。

民法典无情地把事情纳入法规,法律文本确保社会分配和激励,通过规范社会关系来促进社会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活力,从而实现社会发展的目标。

二、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

政府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建立和完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秩序;制定有助于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法律,加强对法律的执行、正义的实践;确保各项权利按照法律享有,并确保公民的权利得到有效保护;加强政府的责任追究和执行程序的透明化,保障公民的法律权利。

三、实行行政依法执政、廉洁政治,制定科学有效的法律法规,让每个人都能够从法律中得到保护和有效地实施。

政府官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必须依照法律,实行公正、有效的管理,有效遏制行政腐败,不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利益,维护公共利益。

四、法律宣传教育。

为了普及法律知识,让普通大众了解法律,引导大家遵守法律,政府必须做好法律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宣传、教育,国家将法律的知识贯彻落实到群众中去,使每一位公民都能真正理解法律。

总之,缝九必讲法治第六章主要宣讲内容涉及法治与社会关系,法治秩序建立,行政依法执政,廉洁政治,法律宣传教育等。

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实施法治,必须认真落实每一项法规,构建公平正义的法律环境,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的权利得到有效的维护,从而实现全民共同的社会进步与繁荣发展。

教育法规概论

教育法规概论

第一章绪论1.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即教育法律法规的表现形式,在法理学上,惯称教育“法律渊源”或教育法规“形式渊源”。

我国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宪法;(二)教育法律:教育法律是教育法的最主要的渊源。

1.(考过)教育基本法律:我国的教育基本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共10章84条。

《教育法》自1995年9月起施行。

2.教育基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教育基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也可称为教育单项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等。

(三)(04年一直考)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是行政法规的形式之一,它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关于教育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宪法和教育法律。

教育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有三种:即条例、规定和办法。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暂行实施办法》等等。

(四)教育行政规章:1.部门教育规章;2.地方政府教育规章;(五)地方性教育法规2.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8年8月29日通过,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3.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三个要素组成。

4.(判)教育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教育法律关系是依教育法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教育活动中的体现;二是教育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社会关系;三是某种教育法律关系的存在或产生总是以现行的教育法律规范存在为前提,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由教育法律规范所决定。

5.教育法律关系的分类:1.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2.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3.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6.学校的教育权利:学校的教育权利是国家通过授权的方式,委托学校对学校教育进行管理、经营而形成的权利。

大学思修第六章教案备课

大学思修第六章教案备课

课时安排:2课时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使学生了解法律的概念及其发展,掌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理解我国宪法与法律部门的关系。

2.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提高法律意识。

3. 思想教育目标: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信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教学重点:1. 法律的概念及其发展2.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3. 我国宪法与法律部门的关系教学难点:1. 法律概念的理解与运用2.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点与优势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新课1. 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引导学生思考法律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2. 提出本节课的学习目标,明确教学重点和难点。

二、讲授新课1. 法律的概念及其发展- 介绍法律的定义、起源和演变过程。

- 分析法律的本质和特征。

- 结合实例,阐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2.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 介绍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要素,如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等。

- 分析我国法律体系的特点,如全面性、系统性、层次性等。

3. 我国宪法与法律部门的关系- 阐述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 分析宪法与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三、课堂讨论1. 学生结合所学知识,讨论法律在生活中的应用实例。

2. 学生分享自己对法治观念的理解和体会。

四、小结1. 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2. 强调法律意识的重要性,鼓励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 回顾上节课的内容,引导学生思考法律与法治体系的关系。

2. 提出本节课的学习目标,明确教学重点和难点。

二、讲授新课1.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介绍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涵和意义。

- 分析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现状和目标。

- 结合实例,阐述法治体系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三、课堂讨论1. 学生结合所学知识,讨论如何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贡献力量。

2. 学生分享自己对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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