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旅游贷款操作规程
个人旅游可以申请贷款?流程怎么走?

个人旅游可以申请贷款?流程是怎么走?个人旅游贷款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其一是出国旅游保证金贷款,其二是旅游消费贷款。
旅游贷款的申请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境内居民。
所以,如果你对旅游非常感兴趣,而手头上资金又不是很充足的话,个人旅游消费贷款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好办法。
那么,个人旅游贷款的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下面我们来看看交广微贷易小编的介绍!个人旅游贷款的申请流程:首先,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
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借款人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旅游费用总额的20%,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旅游消费总额的80%。
其次,以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
借款人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旅游费用总额的30%,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旅游消费总额的70%。
第三,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
借款人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旅游费用总额的40%,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旅游消费总额的60%。
个人旅游贷款起点一般为人民币2000元,贷款最高限额不同商业银行在不同地区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以单个个人旅游消费而申请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万元;以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旅游消费而申请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0万元。
另外,如果在银行申请个人旅游贷款的话,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作质押担保,或者由具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担保;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等等。
如果要想更快的申请到旅游贷款,交广微贷易是您的不二选择!上千款金融产品,银行正规渠道放款,安全有保障,助您快速解决资金问题。
交广微贷易,贷款很容易!。
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一、贷前准备阶段在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中,贷前准备阶段是非常关键的。
3.客户面谈:银行会安排客户与贷款专员面谈,核实客户的个人资料以及贷款需求,并解释相关贷款产品和政策。
4.客户提交申请材料:客户根据银行要求准备个人借款申请书、借款担保准备文件、个人征信报告、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提交给银行。
6.资料审核结果通知:银行根据审核结果通知客户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以及贷款的可行性。
7.审批流程:银行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客户资料提交给审批部门,进行贷款审批。
审批部门会对客户的贷款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和信用评级,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贷款。
二、贷款审批阶段1.评估贷款额度:审批部门会根据客户的个人资料、收入情况、还款能力等,评估客户的贷款额度。
2.贷款条件和利率确定:根据客户评估结果,银行会确定贷款的条件和利率,并发放贷款合同给客户。
3.合同签约:客户阅读并同意借款合同,签署合同后提交给银行。
4.还款方式选择:客户可以在合同签约阶段选择还款方式,如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月付息等。
5.放款准备:银行核实客户提供的担保文件、合同和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内部流程审核,确保合规。
6.放款: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金额划入客户指定的账户。
三、贷中管理阶段1.担保物权登记:如果客户提供抵押担保,银行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权登记手续。
2.贷款账户管理:银行建立贷款账户,记录客户的还款情况,并提供还款提醒和催收服务。
3.贷款支用:客户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金额。
4.还款提醒和管理:银行会根据还款安排向客户发送还款提醒,并及时管理客户的还款情况。
5.变更申请:如果客户有变更贷款合同的需求,如调整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利率等,可以向银行提交变更申请。
四、贷后管理阶段1.还款管理:银行会持续跟踪客户的还款情况,并提供还款管理服务,如提供还款明细、还款计划等。
2.催收管理:如果客户逾期未还款,银行会采取更加积极的催收措施,如法律诉讼、征信记录等。
银行 贷款操作规程

银行贷款操作规程
银行的贷款操作规程主要是指银行对于客户申请贷款时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规定。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银行的贷款操作规程的概述:
1. 客户申请:客户针对自己的资金需求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这可以通过填写银行提供的贷款申请表格或在线申请渠道完成,申请材料通常包括个人信息、财务状况、用途等相关资料。
2. 审查与评估:银行接收到客户的贷款申请后,会进行严密的审查与评估。
这包括核实客户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评估客户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
3. 贷款审批:根据审查与评估的结果,银行会决定是否批准客户的贷款申请。
如果申请被批准,银行将向客户发放贷款批准函,其中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相关信息。
4. 签订合同:客户收到贷款批准函后,需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合同中包括贷款的具体条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细节,双方需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5. 贷款发放:一旦合同签订完成,银行会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款项
划入客户指定的账户。
客户可以开始使用贷款金额来满足其资金需求。
6. 还款:根据合同约定,客户需要按时进行贷款的还款。
还款方式
可以包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期付息等,客户需要根据约定的还款日和金额按时进行还款。
7. 监督与管理:银行会定期对客户的贷款进行监督与管理,包括检
查还款情况、评估风险、提供咨询等,确保贷款交易的顺利进行。
请注意,不同银行的贷款操作规程可能会有些差异,具体的流程操作建议咨询所在银行或参考所在银行的官方指南和规定。
银行个人贷款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个人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个人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个人贷款是指本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用于个人合法消费、生产经营等指定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涉及异地个人授信业务的,遵循《银行异地授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按照贷款用途划分,本行个人贷款业务品种可分为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贷款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
第四条本行开展个人贷款业务应贯彻双人面谈面签制度;坚持真实身份信息、真实交易背景、真实借款用途、真实还款能力的“四真实”原则;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行对个人贷款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贷款风险管理、授权和授信相结合的双线管理的贷款全流程管理制度,落实明确岗位责任,实施岗位制衡,对贷款管理各环节尽职情况严格考核和问责。
第六条个人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七条本规程适用于本行办理的个人贷款业务。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八条贷款对象。
指借款人必须为年满18周岁并不得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
第九条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个人贷款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本地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长期有效居住证明;(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本行监督;(七)提供本行认可的担保;(八)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职业要求。
我行在客户职业要求方面,对以下优选职业或行业的客户可申请办理我行个人贷款业务。
(一)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确认的中型以上企业的高管人员、中层人员。
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保护客户权益,加强风险管控,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行各分支机构的个人贷款业务操作。
第三条个人贷款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风险防控和合规要求。
第四条个人贷款业务应当贯彻客户至上、风险控制、便捷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个人贷款业务的审批、风险评估、合同管理、贷后管理等制度,确保业务操作规范化。
第二章贷款审批流程第六条客户申请个人贷款后,分支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客户的身份、收入和资信状况,确保客户信息真实可靠。
第七条分支机构应当对客户提交的个人贷款申请进行审查,综合考虑客户的还款能力、抵押担保等因素,以评估贷款风险。
第八条个人贷款审批应当经过风险管理部门的审批,并按照风险等级划分进行审批权限控制。
第九条审批中发现虚假材料或者与客户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应当立即停止审批并向上级报告。
第十条分支机构在个人贷款审批过程中,应当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严禁泄露客户信息。
第三章贷款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分支机构在贷款发放前,应当与客户签订个人贷款合同,并将合同的内容清晰明确地告知客户。
第十二条贷款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利率调整机制等重要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应当对贷款合同进行严格的存档管理,合同变更、解除等事项要及时记录并报备。
第十四条贷款合同的执行应当按照约定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当经过合规部门的审批。
第十五条分支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贷款合同的复核,确保贷款合同的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第四章贷后管理第十六条在贷款发放后,分支机构应当定期对客户的还款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七条借款人出现还款困难或者逾期情况时,分支机构应当及时与客户沟通,了解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八条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对贷款风险进行预警和处理,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银行人民币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信贷)

ⅩⅩ银行ⅩⅩ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ⅩⅩ银行ⅩⅩ信贷部人民币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提高资产质量,促进业务发展,根据《ⅩⅩ银行ⅩⅩ授信规定》、《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行授信业务的各级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或岗位,适用于对授信客户的各类表内和表外授信业务。
第三条授信业务流程包括授信商谈、授信审查、授信审批、授信施行和贷后管理五个环节。
第二章授信商谈第四条分行贷款部(含支行,下同)为授信业务发起部门。
分行授信业务各级管理人员和贷款部职员应根据我行信贷政策,积极开发各类授信业务,受理客户授信申请。
第五条授信商谈人员向客户收取授信申请材料,要求客户提交贷款审批所需的必要授信资料。
授信商谈人员向分行贷款部报送有关材料。
第六条在进行个人贷款业务的商谈时,应对借款人的真实身份,保证人的情况,担保提供者的情况,债务关系人之间的关系,以及担保物的具体情况等信息进行确切的了解和把握。
本行将要求借款人及与其相关的债务关系人提供本人的负债情况(本行的情况下,开立负债现况表;他行的情况下,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通过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进行相应的信用查询。
没有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应在贷款申请书上予以明确记载。
第七条办理个人贷款时应收取相关基本材料,收取申请材料及审查材料时,应按照材料的目录及内容,对材料进行整理和确认;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避免材料的重复收取,在不影响贷款审查的范围内做到材料收取的最简化。
第八条对授信商谈的相关结果按照相应方式进行整理和上报。
具体业务操作方法参照《个人贷款业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章授信审查第九条分行贷款部在收取贷款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按照《授权规定》中规定的权限,由负责信贷审查的相应人员组成项目组,进行双人授信调查,并对调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
调查内容包括合规性调查、现场访问、债务关系调查、资金用途调查、偿还能力调查、历史交易调查等。
旅游贷操作流程

旅游贷操作流程
旅游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在旅游缺少资金时,很多人都会选择申请办理旅游贷款。
但是很多借款人对于旅游贷款的办理流程并不是很了解。
在这里,小编就给大家介绍旅游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
1、选择旅行社和旅游项目
首先,选定旅游线路和提供服务的旅行社,确定需要申请贷款的金额。
然后向旅行社交付不低于一定比例的首付款项,填写《银行个人旅游贷款申请审批表》,并确定上面是否盖有旅行社的公章。
2、提出申请,送交材料
填写一式二份《银行个人旅游贷款申请审批表》后,署有关合同文本,备齐银行要求的借款人资料,并根据选定的担保方式相应准备担保人资料或相关的质押物、抵押物权证,送达就近的贷款银行营业网点。
3、银行审贷
银行受理申请后,根据贷款担保方式约定有关事项。
4、贷款发放
旅游贷款并不是发放到自己的手中,而是直接发放到旅行社。
银行审查同意贷款,并与借款保证人办妥全部所需手续后,贷款银行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以借款人的名义划转旅行人、社,并书面或电话通知借款人或旅行社。
5、归还贷款
多余款项的退还:旅游结束后,借款人书面通知银行,并授权旅行社在旅游合同执行完毕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多余款划转银行。
余款项的利息,由借款人在银行指定的活期存款账户里存人款项,由银行主动扣收。
其余贷款本息的清偿:借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在与银行约定的还款日之前将贷款本息足额存人银行指定的活期存款账户,到期由银行主动扣收。
贷款全部本息的清偿: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你需前往贷款银行,凭借款时的相关抵押或质押品收据取回质押物或抵押物权证。
银行贷款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贷款操作规程模版【银行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贷款工作,规范银行贷款业务流程,保障客户权益以及银行自身利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银行各部门在贷款审批、放款、追收等环节中所需遵循的操作流程和规范,同时,各部门应根据本规程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条本规程所涉及的银行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贷款、企业贷款、房地产贷款、消费贷款等。
第四条所涉及的特殊贷款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特别规定和操作流程。
第二章贷款申请第五条客户在申请贷款时,应按照银行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银行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所有提供的材料,确保满足申请条件。
第六条银行贷款申请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均可进行。
第七条银行工作人员应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告知客户所需材料,以便更快地处理贷款。
第八条银行工作人员应在收到申请的24小时之内,根据银行政策和客户实际情况予以初步审批。
第九条如初步审批通过,银行工作人员应将客户申请提交至更高层级进行终审。
第十条如初步审批未通过,应第一时间告知客户并说明原因,如客户需要,可提供其他贷款方案。
第三章贷款审批第十一条银行终审人员应根据客户申请条件、个人信用情况以及银行审批流程等因素进行审批,严格按照审批权限予以批准或拒绝。
第十二条如终审通过,银行应向客户告知具体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期限等条件,并向客户提供合同及所有手续。
第十三条客户在签署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向银行工作人员提出疑问。
第十四条如终审未通过,银行应第一时间告知客户并说明原因,如客户需要,可提供其他贷款方案。
第四章贷款放款第十五条如客户成功签署合同,银行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贷款金额划拨至客户账户,同时为客户提供还款计划表和贷款明细。
第十六条银行工作人员应将合同及其他相关手续归档存档。
第十七条如客户无法及时还款,银行工作人员应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并向客户说明逾期利率及其他后果。
第五章贷款追收第十八条客户如存在违约行为,银行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收,包括但不限于调催、法律诉讼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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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个人旅游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个人客户因境内外旅游产生的贷款融资需求,规范个人旅游贷款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属于“操作规程” ,适用于本行各级机构。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个人旅游贷款,是指以信用方式办理的、本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以及旅游同行人员境内外旅游支出的人民币贷款。
采用抵押或保证担保方式的个人旅游贷款,按照《XX银行零售信贷业务操作手册(2013版)》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个人旅游贷款采用总行“信贷工厂”集中征信、审查模式。
第五条贷款期限超过 1 年的个人旅游贷款纳入本行中长期贷款规模管理。
第二章贷款用途和品种管理第六条贷款用途。
(一)个人旅游贷款的用途应符合《贷款通则》、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相关规定,以及《XX银行零售信贷业务操作手册(2013 版)》规定的用途。
(二)个人旅游贷款资金应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以及旅游同行人员的旅游消费支出,包括:1、支付出国旅游保证金;2、开具用于签证的存款证明;3、支付旅游团费;4、境内外购物、租车等旅游消费支出;5、其他用于个人旅游的支出。
第七条借款人在结束境内外旅游后的一年内,可以申请用于旅游团费或消费用途的个人旅游贷款(借款人须为实际旅游者)。
第八条个人旅游贷款纳入“个人旅游贷款”会计科目和“个人旅游贷款”品种进行管理。
第三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九条借款人申请个人旅游贷款,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不含港澳台居民),且非本行关系人1。
(二)借款人满足以下条件:1旅游目的地为境内的借款人,应为本行高端、优质或核心客户2。
2、旅游目的地为境外(含港澳台)的借款人,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借款人为本行高端或优质客户;1按照《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关系人包括: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2本行高端、优质和核心客户标准,详见《兴业银行零售信贷业务操作手册(2013版)》正文第一部分“ 8.2零售贷款业务的客户准入标准”章节的内容(含“兴业通”客户)。
(2)借款人拥有本地3户籍;(3)借款人虽不满足上述(1)或(2)项条件,但借款人本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拥有本地自有产权住房或商用房,且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1、借款人的护照上近六个月内无出境拒签纪录(境内旅游的借款人可不提供护照,下同);2、未进入银监会及本行黑名单;3、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显示最近24个月(截至贷款申请日)的任一贷款或信用卡(不含准贷记卡)无连续3次(含)或累计6次(含)以上逾期记录;4、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显示最近24个月(截至贷款申请日)的任一贷款或信用卡(含准贷记卡)的账户状态未显示“冻结”或“呆账”;5、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显示当前存在逾期,但金额低于1000元的可以忽略不计4。
(四)在XX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通过理财卡办理贷款偿还等结算业务。
(五)经济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地,指的是在分行业务管辖范围内。
4实际已还款但征信报告信息显示滞后的,需提供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
第十条对于旅游者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超过岁的老年65周人,且在旅游前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可以为旅游者的父母或子女。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贷款经办行在受理借款人的个人旅游贷款申请时,应要求借款人提供以下必要资料(对借款人已提供给合作旅行社的材料,可由合作旅行社在承诺复印件真实性的前提下,将复印件提交给本行):(一)身份证明材料: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
其中,借款人为旅游者的父母或子女的,还应提供旅游者的身份证、户口本、护照,以及可以证明借款人与旅游者之间为父母或子女关系的相关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
(二)资产证明材料(以下两项材料中的其中一项):1、借款人本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证。
其中,借款人提供配偶名下房产证的,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含结婚证);提供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证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关系证明。
对于尚未办妥房产证的借款人,应提供《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个人住房/ 商品房借款合同》或房地局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
2、借款人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其中,对于借款人不符合本行高端、优质或核心客户标准的,借款人除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外,还应提供以下辅助性材料中的一项或多项: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分红纳税证明、银行代发工资流水(或银行其他账户现金往来对账单)、经营实体的结算账户银行流水等。
(三)旅游用途证明材料:1、对于境外游客户,须提供《旅游合同》(含旅游意向书)或护照的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对于部分“落地签” 或免签的国家,可不提供护照签证记录;对于计划旅游的客户,签证可在放款前落实),行程单、交通票、住宿单等其他材料为辅助材料。
2、对于境内游客户,须提供《旅游合同》(含旅游意向书)或交通票或住宿单(以上三项中的至少一项),购物凭证、信用卡对账单等其他材料为辅助材料。
3、申请旅游团费贷款发放至借款人本人结算账户的,须提供旅行社出具的旅游发票/ 收据,或交通票、住宿单等团费支付凭证;申请旅游消费贷款发放至借款人本人结算账户的,须提供购物发票/ 小票、信用卡对账单等消费凭证。
第四章贷款基本要素第十二条借款人单次旅游时同时申请的出国保证金类贷款(用于出国旅游保证金或开具存款证明)、团费贷款和消费贷款,视同三笔贷款办理。
第十三条个人旅游贷款可以采用单笔贷款的方式,也可以采用授信项下贷款支用的方式。
对于借款人同时申请贷款笔数超过 2 笔(含)的,原则上应采用授信额度方式。
第十四条贷款额度。
个人旅游贷款的授信/ 贷款额度起点金额为1万元,最高不超过30 万元。
对授信项下贷款多次支用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剩余授信额度。
(一)对借款人提供房产证明(含同时提供房产证明和收入证明)的,授信/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其中,房产证面积超过50平方米(含)但低于80平方米(不含)的,授信/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 万元;房产证面积超过80 平方米(含)的,授信/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对借款人仅提供收入证明的,授信/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3〜12倍。
其中,借款人符合本行高端客户标准的,授信/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 1 2倍;符合本行优质客户标准的,授信/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6倍;不符合本行高端或优质客户标准的,授信/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3倍第十五条贷款期限。
个人旅游贷款按照贷款用途的不同,执行不同的贷款期限。
出国保证金类贷款的期限为3个月或6个月;团费和消费贷款的期限为1年、2年或3年。
对采用授信方式的,授信期限最长为3年,授信项下单笔贷款到期日不得长于授信到期日。
第十六条贷款利率。
个人旅游贷款利率执行固定利率。
分行可在下表所列贷款年利率的基础上结合客户具体情况上下浮动,原则上最低执行利率为表中对应年利率的0.9倍。
个人旅游贷款的授信/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对应表:第十七条还款方式(一)贷款期限为3个月或6个月的出国保证金类贷款(用于出国旅游保证金或开具存款证明),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二)贷款期限为1年的旅游团费贷款或消费贷款,采用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或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三)贷款期限为2年或3年的旅游团费贷款或消费贷款,采用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或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第十八条提前还款。
(一)用于旅游保证金的贷款(不含开具存款证明的情形)凭旅行社签署的《旅游保证金服务关系解除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方可提前解除资金控制,解除控制后的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借款人同时归还贷款利息;(二)用于开具存款证明的贷款,在存款证明到期前不允许提前还款;(三)旅游团费或消费贷款,借款人在贷款存续期间提出提前还款的,按提前还款金额的1%〜3%收取违约金。
第五章旅行社准入及贷前调查第十九条与本行开展个人旅游贷款合作业务的旅行社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经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且取得国际旅行社资格满1年;(二)在分行当地的营业门店不少于 5 家(以网上在线业务为主的旅行社除外);(三)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四)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条除总行与各旅行社总部签署的“总对总”旅游贷款合作项目外,分行拟与当地旅行社合作开展个人旅游贷款业务的,应报备总行。
报备应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一)旅行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对于经营范围中没有出境旅游业务的,还应提供《委托招徕授权书》;(二)旅行社与分行签署的《旅游合作协议》(附件1);(三)总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个人旅游贷款的调查工作由贷款经办行的调查岗负责。
调查要点包括:(一)对于申请出国旅游保证金贷款的(不含单独开具存款证明),借款人、旅行社及本行应签订《XX银行旅游保证金业务三方协议书》(附件2)。
其中,旅行社仅限于已与分行签订旅游合作协议的旅行社,且合作双方应补充约定一旦违约客户数达到已受理的贷款客户数的一定比例,双方即终止合作。
(二)对于单独开具存款证明的,借款人及本行应签订仅限于开具用于签证的存款证明使用的《XX银行个人旅游贷款账户监管协议》(附件3)。
(三)调查岗通过与借款人面谈,确认并签署《XX银行个人旅游贷款申请访谈记录》(附件4),判断借款人借款申请的真实性和用途合理性,并告知借款人须承担的义务与违约后果。
对于跟团出游的客户,调查岗还应致电旅行社,确认其出团旅游的真实性。
(四)为确保“双人调查”的要求落实到位,分行应对面谈现场进行拍照。
照片含调查岗、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等贷款当事人在内,并标注拍照日期。
照片等面谈材料,应作为贷款送审的材料之一。
(五)调查岗根据调查情况就贷与不贷、授信/贷款额度、授信/ 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综合效益、贷款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等事项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调查意见。
(六)调查岗将借款人基本信息录入零售信贷系统,并将审查审批所需资料扫描入零售信贷影像系统,提交至复核岗复核。
第二十二条个人旅游贷款的调查复核由贷款经办行的复核岗负责。
复核岗对调查岗提交的贷款资料和调查意见进行复核,在申请审批表中就贷与不贷、授信/ 贷款额度、授信/ 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等事项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复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