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厦门市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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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3篇)

202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3篇)

202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决定组建学校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____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____:组长:李德强副组长:陈伟成员:姜亚非温世勇李敬德仲崇任张宗利陆继强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电教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1)制定、审议和落实全校教育信息化发展及管理工作规划、重点工作任务、技术规范标准、专项经费的使用规划及管理等。

(2)检查、指导、监督、评估学校教育信息化的主要建设任务。

(3)制定培训计划,分层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及其他教育信息化培训。

202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2)一、引言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日益普及,教育信息化已成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向。

为了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管理,2030年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并制定了相应的职责和目标。

二、领导小组组成2030年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部领导组成,其中包括主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负责人;教育部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各地教育局领导;教育信息化专家和学者。

三、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完善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领导小组将制定教育信息化的长远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明确各级政府、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

2. 统筹和协调教育信息化工作。

领导小组将统筹协调全国各级政府、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教育信息化工作,加强资源整合和共享,推动各地区、各学校和教育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资源。

3. 推动教育信息化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领导小组将加强与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推动教育信息化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促进先进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提高教育信息化的水平和质量。

4. 加强教师和干部的信息化能力培养。

领导小组将组织和开展教师和干部的信息化培训和研修,提高他们的信息化意识和技能,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促进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度融合。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和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市级非常设机构领导职务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和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市级非常设机构领导职务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和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市级非常设机构领导职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4.03•【字号】武政办〔2015〕46号•【施行日期】2015.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和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市级非常设机构领导职务的通知武政办〔2015〕4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理和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市级非常设机构领导职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市推进上海通用汽车武汉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308个市级非常设机构予以保留,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情况,对其领导职务作相应调整;对市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等3个与其他市级非常设机构工作相近的予以合并;对市政务信息公开程度不高问题承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等18个市级非常设机构,因其承担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已结束而予以撤销(具体名单附后)。

二、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建设法制政府要求和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精神,切实转变观念,尽量少成立市级非常设机构。

今后,除上级机关有明文要求或者确因工作需要,且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外,原则上不得以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发文成立市级非常设机构;对涉及面广、需有关部门或者单位配合的重大事项,经主要责任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建立由其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的委(办、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一协调有关工作。

三、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急交急办、特事特办、即调即办”的原则,健全市级非常设机构人员调整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现保留和今后经批准成立的各类市级非常设机构增补、调整组成人员,经市级非常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一律由市级非常设机构自行行文或者挂靠单位代为行文,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

2024年中学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分工职责(三篇)

2024年中学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分工职责(三篇)

2024年中学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分工职责一、指导思想为推进我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改变教与学的方式,并逐步将教育、教学和管理架构到信息化平台上,打造数字化的教育环境,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整体水平。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组长:____副组长:____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网管管理中心:____三、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度,确保学校信息化建设顺利开展。

2.建立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推进。

3.指导、监督、落实教育信息化建设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信息化发展及管理工作规定,专用经费的使用管理。

4.制定信息技术培训计划,搭建师生信息化平台,对教师进行信息专业技术能力培训,推进教育教学信息化。

四、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分工组长:____分工:全面负责学校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副组长:____分工:____,具体指导学校信息化工作,负责应用、培训、管理方面的协调工作;____,落实信息化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开展网上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有效性。

成员:负责各科室的信息化工作开展。

2024年中学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分工职责(二)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中学教育信息化的推进已成为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了有效组织和管理中学教育信息化工作,促进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2024年中学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应设立,并根据任务和职责划分合理的分工。

2024年中学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中学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中学教育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和深度应用,促进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和服务中的广泛应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

下面是2024年中学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各成员的分工职责:一、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筹协调中学教育信息化工作,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年度中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按计划完成任务。

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对接与合作,推动中学教育信息化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推广和应用。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1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1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1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0.12.20•【字号】厦教综[2010]12号•【施行日期】2010.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1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教综〔2010〕12号)各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市招办、市教科院等有关单位:《厦门市2011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经讨论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厦门市2011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做好2011年全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等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办”)负责组织报名、命题、考务、评卷和录取等工作。

各区应相应成立中招领导小组,负责本考区中招工作,具体工作由考区招生考试机构承担。

各校应成立招生工作小组,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工作。

二、考试全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升学考试合并进行,简称中考。

(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

(二)考试成绩1、考试成绩计算各科目卷面满分值如下: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思想品德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体育满分值20分。

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生物实验的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

2、升学成绩计算考生的升学投档分由以下六部分组成:(1)语文、数学、英语的卷面成绩;(2)物理卷面成绩的90%;(3)化学卷面成绩的60%;(4)思想品德卷面成绩的20%;(5)体育分;(6)照顾分。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3.01•【字号】厦教发〔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市招考中心,市教科院等有关单位:《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教育局2024年3月1日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精神,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和我市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等,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厦门市2024年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中心”)负责组织报名、考务、评卷和录取等工作,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市教科院”)负责市级统考科目命题工作。

各区相应成立中招领导小组,负责本区中招工作。

各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开展本校中招工作。

二、报名(一)报名时间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6日至3月11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3月22日至3月23日补报名。

(二)报名片区全市划分为三个招生报名片区,即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

考生应在相应招生片区的报名点报名:1.学籍所在校。

2.各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

(三)报名对象1.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校报名。

2.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3.具有同等学力的本市户籍社会青年(含往届生),在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1.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2.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名。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18•【字号】厦府办[2012]8号•【施行日期】2012.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厦府办〔2012〕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厦门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一二年一月十八日厦门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民政局(加挂“厦门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三)加强组织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指导有关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指导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指导和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和促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标准。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市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对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与监察工作,指导全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军队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拟订和协调落实有关优抚、安置政策,负责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3.27•【字号】厦教发〔2024〕19号•【施行日期】2024.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现将《厦门市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教育局2024年3月27日厦门市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招生入学有关精神,制定我市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二、招生对象本市户籍或居住在本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的报名时间为7月7日(星期日)至7月8日(星期一)。

各区要认真落实《福建省“教育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落实小学入学申请“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

(二)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4月15日(星期一)至4月25日(星期四)。

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在厦积分入学资格。

四、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一)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招生改革。

招生片区由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划定(市属小学报市教育局核准),并由区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布。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09•【字号】厦府[2011]171号•【施行日期】2011.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2011〕17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现将《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入推进厦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结合我市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促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立足本市实际,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积累经验。

二、改革目标以国务院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为契机,通过五年改革试点,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于2012年底前实现各区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15年底前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域内较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试点具体目标如下:2011年秋季起,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从公办学校扩大到民办学校,实现全市免费义务教育,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2年,全市统一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市各区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全面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有效保障,开齐开足国家和省颁课程,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中小学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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