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组组字[2012]2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1至2012年选聘生年度、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带文头电子稿)
![组组字[2012]2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1至2012年选聘生年度、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带文头电子稿)](https://img.taocdn.com/s3/m/0b921261f5335a8102d220c1.png)
中共芜湖县委组织部文件组组字…2012‟2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1至2012年选聘生年度、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各镇党委: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11‟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1至2012年芜湖县第二批至第四批选聘生年度、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及时间第二批选聘生第三年度、聘期考核,第三批选聘生第二年度考核和第四批选聘生第一年度考核。
考核时间为2012年8月6日至8日。
二、考核主要内容按照“加强组织、服务农民、促进和谐、历炼人生”的目标和选聘生“6+1”岗位职责要求,全面掌握我县选聘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实绩,重点考核选聘生工作态度及工作作风。
具体考核内容详见•芜湖县选聘生年度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三、考核方法步骤考核方法步骤按照•芜湖县选聘生年度、聘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组字…2011‟28号)规定进行。
具体如下:(一)年度考核1、述职测评。
由县选聘办抽调人员成立考核组,召开由村组干部、村党员议事会代表和部分村民代表参加的述职测评大会,听取选聘生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并进行测评。
参加测评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测评工作由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
2、个别谈话。
个别谈话的对象包括镇党政正职、分管选聘生工作负责人、组织委员、结对帮带联系人、乡镇包村干部,以及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
重点征求镇党委和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选聘生考核等次的建议意见。
3、实地察看。
考核组深入选聘生工作生活场所、创业实践项目基地等,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走访农户等,了解选聘生任职村的基础条件和工作环境,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履职成效。
4、确定等次。
考核组对述职测评、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选聘生平时表现情况,逐人形成考核材料。
考核材料主要内容为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与不足,以及民主测评结果等情况。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2011‟11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党委、各有关部门、各毕业生党员:2011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党建材料归档工作(跟学籍档案走,夹在入党志愿书中,不另外寄发)(一)材料装档1、正式党员装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综合考察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等六类材料。
2、预备党员装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预备期间的思想汇报、团组织推优表、党校学员考核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群众座谈会记录、综合考察材料、预备党员考察表等九类材料。
3、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相关组织发展材料装入《发展党员材料袋》,密封后由本人交与接收单位,以便所在单位及时了解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和发展等后续工作。
(将交给学生本人)(二)注意事项1、建党材料要重点检查材料是否完备、入党手续是否齐全;预备期满的是否已办理按期转正手续等。
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并在毕业生离校前妥善解决。
2、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其建党材料按要求归档后,交由人事处档案室保管。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其建党材料按要求装档后,暂留原学院,开学后由研究生学院统一接收保管。
除留校工作和在本校读研外,学校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的建党材料。
3、毕业生党员不需归档的其他材料,由各学院党委按有关规定保留。
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流程(一)工作流程1、6月18日前,各学院党委认真填写《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党员要填的表格)(按省外、省内、留校类别依次填写)和《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需要做的表格),加盖公章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ahsdzzb@。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材料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材料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各位毕业生党员:接市教卫党委组织部干部处通知,为帮助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离校后尽快落实到相应的党组织,请毕业生党员尽快与工作单位或家人联系,落实组织关系接收单位。
一、党员材料1.正式党员,全部建党材料放入个人的人事档案。
2.预备党员转正期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的,在学校转正,建党材料由学校组织部暂时保管至转正,转正后,将建党材料放入个人的人事档案。
3.预备党员转正期在2012年10月1日后的,建党材料、预备期考察意见一并归入个人的人事档案。
本人要与新的党组织及时联系,汇报思想,缴纳党费,争取按时转正。
二、档案的转移1.上海户籍,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转至单位,未落实单位的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区(县)就业促进中心。
2.外地户籍,已开出报到证的,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转到报到证单位所属市人事局,未开出报到证的,档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暂存在学校档案室,待开出报到证后转出。
三、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1.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就业单位党组织。
工作单位在上海市的,组织关系可由学校直接转往该单位党委组织部,本人必须清楚党组织的全称。
如单位党组织不是党委级的,需找到单位党组织的上级党委级的党组织,学校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党委级党组织,再由该党委转至下属党组织。
工作单位在外地的,组织关系需经上海市民办高校党工委,再转入工作单位所属外地省市党委组织部,再由该组织部逐级下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
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转入到就业单位所在地的街道(镇)等辖区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或者(代管单位、人事代理协议单位)的党组织,还可以转移至就业单位所在地区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如人才交流中心等。
凡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本人要亲自联系,尽快明确就业单位党组织关系挂靠单位,并确定同意接收后,问清接收党组织的名称,填写到《中国共产党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
教学司〔2010〕24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重要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2011年推免生工作要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推免生名额确定有关高等学校要逐步建立健全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机制。
在教育部确定的名额(见附件1)内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推免生名额的分配,积极配合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本校推免生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严谨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尤其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加强推免生的校际交流各有关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和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不得干预推免生合理流动。
被多个接收单位接收的推免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去向。
2011年学术型推免生留本校最高比例不得高于我部文件的有关要求,各高校在发放推荐免试生表格时要做留校、外推的标记,以便省级招办检查核实。
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作规定,鼓励各校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三、关于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的确定最近,我司组织了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遴选工作,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确定中央戏剧学院等50所高校(名单及名额方案见附件2)从2011年起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请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对本省有关高校进行政策和业务专项培训,指导这些高校规范、有序地开展推免生工作。
毕业党组织关系转移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各系党总支:为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类型1、落实了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中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就业单位所属的党组织。
2、落实了就业单位但就业单位(如有些外资、合资、民营企业)无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3、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考取学校的党组织。
4、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等。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程序1、请各系统计好本系毕业生党员数(区分转至省内或省外人数),并填写《铜陵学院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信息登记表》,于6月20日前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请各系根据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3、请各系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介绍信存根及剩余介绍信返还党委组织部。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注意事项1、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前动员并通知学生做好组织关系接转的准备工作,要求所有毕业生党员把组织关系及时转出去。
2、在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的名称前,毕业生党员本人一定要和所去地方的党组织部门取得联系,务必认真核实准确名称,不能凭自己想象填报,以免对方因没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而无法接收,致使毕业生党员不得不回校重新办理。
3、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本人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本人携带、妥善保管,并在有效期内,党员本人到所去地方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将自行作废。
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

二、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各地要根据统筹城乡经济和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大力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服务岗位,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重点解决好他们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人员编制、户口档案、职称评定、教育培训、人员流动、资金支持等方面面临的实际问题,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基层岗位工作。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自2012年起,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市(地)级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吸引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录用计划应主要用于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要按照统一征集岗位、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考试、统一服务管理的原则,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做好各类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进一步落实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就业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
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br><br>
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长大组发[2012]03号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各党总支(独立学院党委):为做好2012年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党员及时准确地接转组织关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教育,提高毕业生党员对组织关系重要性的认识1、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宣传和讲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程序,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的有关规定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务必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温馨提示》发至每个毕业生党员。
2、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隶属关系的凭证,也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3、《党章》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4、《党章》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因升学、毕业、就业、退休、服役、退役、调动和外出学习、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时,应相应地改变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将其组织关系从原来所在的基层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单位或地区的基层党组织。
6、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组织上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应该而且必须参加该基层组织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接受该基层组织的教育管理。
二、高度关注,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建材料归档工作1、归档对象包括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
2、需归档的材料必须装入毕业生的学生档案中,严禁档案装错或丢失。
组[2011]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粤工贸院组[2011]29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各党总支部: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离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1、毕业生正式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要求在毕业时转出。
2、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的要求办理。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的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本人要主动与接收党组织关系有关部门联系)。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学生本人持各系开出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到组织部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毕业生预备党员入党材料,原则上可暂存学校保管一年,待转为正式党员后三个月内迁入学生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5、毕业生预备党员组织关系,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党总支部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或保留学校,并按系党总支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毕业生正式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必须持有各系批准的暂缓就业证明,到学院党委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
党组织关系可在学校托管二年,暂缓就业期满后,按要求转出党组织关系。
7、离校时没有申请,无故将党组织关系滞留学校超过6个月以上,原则上按照自动脱党处理,不再办理接转组织关系事宜。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程序1、请各党总支部于6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把盖好章的《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并将最终电子版通过OA上传党委组织部。
2、6月14日至学生毕业前,党委组织部集中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3、毕业生党员办理离校手续时,按照学院《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有关通知要求,到学院党委办公室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2011届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
11、辅导员于6月26日前登入毕业生就业信息; 、辅导员于 月 日前登入毕业生就业信息 日前登入毕业生就业信息; 12、发放、收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凭学生 、发放、收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单》 处或学保科签注“ 处或学保科签注“办理离校手续总结论 ”发放 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17、支持但不组织毕业生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相 、 关手续。 关手续。
2011届毕业生 届毕业生 返校时间: 返校时间:2011年6月19日; 年 月 日 离校时间: 离校时间:2011年6月23日—27日 年 月 日 日
获取毕业证书的基本条件
1、各门课程全部及格(是否具备职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由学 院决定);
2、交清所欠的学费、杂费、住宿费、水电费、财产损毁赔偿费 等,或办理有关减、免缓交手续; 3、退还所借图书学习资料,还清借用实训仪器和生活用品等 4、毕业离校前无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5、按各系、实训中心、学生处、就业办要求,交清应交的材料; 6、办理了毕业离校手续。
各部门职责
(一)实训中心
1、督促各系及时向毕业生收取和提交文件规定的各 项相关材料 19日前组织人员核查仪器设备财产损失损坏 2、 6月19日前组织人员核查仪器设备财产损失损坏 情况,并将欠费、赔偿情况报送计财处, 情况,并将欠费、赔偿情况报送计财处,在毕业生 完成缴清赔偿损坏财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完成缴清赔偿损坏财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九)后勤处
6月19日前组织人员到毕业生所在各宿舍查抄水费 月 日前组织人员到毕业生所在各宿舍查抄水费 及核查财产损失损坏情况,并将欠费、 及核查财产损失损坏情况,并将欠费、赔偿情况报 送计财处,在毕业生完成缴纳水电费、 送计财处,在毕业生完成缴纳水电费、赔偿损坏财 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6月19日-22日,办理毕业生所在各宿舍财产(含锁 月 日 日 办理毕业生所在各宿舍财产( 验收工作, 月 日 日为毕业生免费提供水 匙)验收工作, 6月19日-27日为毕业生免费提供水 电服务。 电服务。
《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关系暂留高校的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的
京教工…2007‟51号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关系暂留高校的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党委: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特别是组织关系暂留高校的离校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等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07‟6号)的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全力保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顺畅接转。
接转组织关系体现了党员的组织观念,学校要在学生毕业前夕加强教育,要求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尽快接转组织关系。
对于组织关系转出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党组织要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尽可能将组织关系转至毕业生的就业单位或住所地党组织,保证毕业生党员能够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二、对于确需组织关系暂留高校的毕业生党员,学校要做好教育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其中暂居北京的,学校应将他们编入学校党组织,按规定组织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对于暂居外省市的,在发放《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之前,学校应将其编入学校党组织,保持与毕业生联系,保证毕业生按时缴纳党费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参加组织生活。
毕业生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学校党委应依据党章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并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备案。
三、学校要建立组织关系暂留高校的毕业生党员“台帐”。
《2007年组织关系暂留高校的毕业生党员名册》(EXCEL格式)要在今年9月20日前上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电子邮箱jgw430@,12月20日前上报变化情况说明。
2008年1月1日后,学校方可向组织关系暂留高校的暂居在外省市的毕业生党员发放《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证工作应在春节前完成,对于出国留学人员不发放《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学校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要求,履行好流出地党组织的职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离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组发…2011‟6号
各系(部)党总支:
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现将近期毕业生党员离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离校前的教育工作
1、各系(部)党总支要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工作。
要通过开展一项主题教育活动、过好一次组织生活、重温一次入党誓词等活动,使毕业生党员牢记党的性质、宗旨,增强党员使命感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更加自觉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毕业生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文明离校工作。
2、各系(部)党总支要通过多种方式,就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进行指导,提出要求。
以班级(或支部)为单位组织毕业生党员学习《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问答》,让毕业生党员充分认识组织关系接转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组织关系接转纪律,积极主动地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组织部将对教育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教育措施未落实的、组织关系接转重复率高的系(部),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做好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
各系(部)党总支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档案材料完整。
在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转移过程中,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负责人或经手人签字,杜绝遗漏、遗失现象。
1、学生党员档案材料必须完整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党员入党过程中所有的教育、考察材料都应归入本人档案,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
2、学生党员档案材料手续必须完备
凡材料规定由党组织审查盖章的,必须加盖党组织印章;需要本人或培养人、介绍人、谈话人、组织委员、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签字的,必须签字。
3、学生党员档案材料的归档要求
学生党员毕业离校时,属正式党员的,将其入党材料装入本人的学籍档案袋内。
属预备党员的,将其入党材料装入党员专用档案袋;填写入党材料归档目录,贴在档案袋上;贴好封条并加盖系(部)党总支印章;交本人携带或通过邮局挂号邮寄至党员组织关系介绍到的党组织。
预备期满一个季度的,党支部要填写近期考察鉴定意见,预备期不到一个季度的,附一份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毕业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及申请入党人员的申请书等有关材料由各系(部)党总支负责装入本人档案。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1、对于工作单位已经确定的毕业生党员,要弄清其接收单位的全称和党组织隶属关系;单位尚未落实的毕业生党员,可以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正式党员也可以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于参加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已被报考院校录取的应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走,没有被录取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正式党员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参加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要在6个月内转移组织关系,在此期间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
为确保组织关系按时接转,务必要求每位毕业生党员事先与目的地党组织沟通。
3、各系(部)党总支应明确一名原则性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本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4、认真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汇总表”,准确无误的统计汇总全部毕业生党员信息,转至省内、省外、市内、专升本等要分别汇总。
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备查,一份报组织部组织科,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报送时间:6月7日前。
5、以系(部)党总支为单位派专人到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并负责把介绍信发给毕业生党员本人。
6、严格组织关系接转纪律,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及丢失的情况,在介绍信开出六个月后,学院不予重新办理。
四、做好毕业生党员党务信息管理系统核查、转出工作
1、认真核查党务信息管理系统中毕业生党员的数量和相
关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应及时将毕业生党员转移到“已毕业学生”信息库中进行管理。
有关表格请从组织部FTP文件交换区组织科下载。
附:
1、各系部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安排表
2、《入党材料归档目录》
中共洛阳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