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0~6岁儿童残疾现况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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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前言我国有0-6岁残疾儿童万人。

残疾给儿童及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儿童残疾已成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预防出生缺陷和减少儿童残疾工作,通过加强三级预防策略及相关的医疗、康复干预,预防和减少了残疾的发生,减轻了残疾的严重程度。

儿童期是人身心发展的关键期。

通过进行早期康复,多数儿童可以重建生活自理、学习以及社会交往的正常能力,康复效果显著。

但是,我国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大多数残疾儿童不能在发现残疾后的第一时间接受康复训练,贻误了早期康复训练的最佳时机。

根据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关于“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的规定,为加强三级预防工作,建立早期筛查、治疗和康复的工作机制,中国残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作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手册。

《规范》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责,0-6岁儿童残疾筛查范畴(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和孤独症五类),评估和早期干预路径,工作要求,转介和信息管理等,并附以五类残疾儿童筛查技术规范。

一、范围(一)本规范对0-6岁儿童残疾的筛查、转介、评估以及早期干预等相关服务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二)本规范适用范围包括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残联及医疗卫生、康复等相关机构。

二、内容(一)在儿童健康检查的同时开展儿童残疾筛查服务,重点对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五类残疾儿童进行筛查和预防。

(二)按照本规范配套的各类残疾筛查技术要求(见附件1-附件5),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选择适宜的筛查方法进行儿童残疾的逐级筛查,做到正确评估和指导。

(三)根据转介流程要求,及时转介辖区内疑似残疾儿童,以确保疑似残疾儿童的残疾评估以及康复安置。

宜宾市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调查报告

宜宾市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调查报告

宜宾市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调查报告近年来,宜宾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多,未随父母外出的留守儿童数量也越来越大,由于缺少父母的监护与教育, 留守儿童成长问题日益突出。

宜宾市妇联对留守儿童问题高度关注,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访谈、走访相关部门、以及抽样调查等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农村大约有外出务工人员797000多人,其中约80%在省外务工,带子女外出的约55000多人,仅占0.6%,留守儿童272000多人,约占全市儿童总数的22%,其中,双亲外出的约150000人,占55%,单亲外出的120000多人,占45%。

留守儿童中,正在上学的约227000人,占总数的83%。

在双亲外出的留守儿童中,由祖辈监护的约占94%,由亲友监护的约占5%,托管的约占0.8%,无人监护的约占0.2%。

约0.3%的留守儿童父母离异。

二、突出问题(一)情感缺失留守儿童思念父母,希望在学习和生活上得到父母的帮助,约有70%的留守儿童认为父母外出影响性格和学习,渴望与父母共同生活,约有10%的留守儿童渴望社会的救助。

父母离异的留守儿童内心世界较为封闭,存在心理障碍,他们性格孤僻、心理脆弱,自悲敏感,逆反心理强烈,情绪稳定性较差,在这类儿童中,违反纪律、旷课逃学、迷恋网吧和游戏厅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

(二)安全意识较差留守儿童容易出现摔伤、溺水等意外事故,女童更易遭受性侵害。

筠连县今年就发生了留守儿童溺水和被洗衣机搅掉手指的事件。

长宁县2004年发生的13件奸淫、猥亵幼女案件中,有7 件的受害人都是留守女童,占案件总数的54%。

(三)行为习惯较差留守儿童中生活习惯好的约占23%、一般的约占65%、很差的约占12%。

有的依赖性强,自理能力差,没有经常洗头、洗澡的习惯,有的好吃懒做,乱花钱、不珍惜劳动成果;有的模仿成年人拉帮结派,抽烟喝酒,参与一些小偷小摸、校园暴力等违法行为。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2篇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2篇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2篇第一篇: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一、前言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关注儿童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儿童残疾,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儿童残疾筛查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06岁儿童残疾筛查质量,本规范旨在为筛查工作提供科学、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和治疗。

二、筛查对象1. 筛查对象为06岁儿童,包括新生儿、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

2. 对于具有高危因素的儿童,应适当提前筛查年龄。

三、筛查内容1. 筛查项目:视力、听力、智力、运动、言语、心理行为等。

2. 筛查方法:采用问卷、观察、测试、评估等多种方式。

四、筛查流程1. 筛查前准备:成立筛查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筛查计划,确保筛查覆盖面;培训筛查人员,提高筛查质量。

2. 筛查实施:(1)视力筛查:采用视力表、屈光检测、眼底检查等方法。

(2)听力筛查:采用听力测试、声阻抗、耳声发射等方法。

(3)智力筛查:采用儿童智力测验、儿童发育评估等方法。

(4)运动筛查:采用儿童运动能力评估、儿童神经心理评估等方法。

(5)言语筛查:采用言语测试、言语能力评估等方法。

(6)心理行为筛查:采用问卷、观察、测试等方法。

3. 筛查结果评估:对筛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确定儿童残疾类型和程度。

4. 干预治疗:针对筛查结果,制定干预治疗方案,及时进行干预治疗。

五、质量控制1. 筛查人员培训:对筛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筛查质量。

2. 筛查设备管理:确保筛查设备性能稳定,定期进行校验。

3. 筛查数据管理:建立筛查数据库,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4. 筛查效果评估:对筛查效果进行定期评估,持续改进筛查工作。

六、组织保障1. 政府部门:加强对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专业机构:开展儿童残疾筛查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3. 社会力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形成合力。

4. 家庭:提高家庭对儿童残疾筛查的认识,积极参与筛查工作。

县残联工作自查报告

县残联工作自查报告

2018年*县残联工作自查报告** 县残联18年工作自查报告** 县残联严格按照《18年考核县级残联工作目标责任制办法和内容》【**残联(2017)32号】文件精神,对全年工作进行自查,重点工作100分。

日常业务工作98分,相关情况如下:一、重点督查项目 100分(一)实施残疾预防重点干预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18分1、为30名初筛阳性0—6岁儿童提供残疾复筛和诊断服务项目 5分我们会同卫计部门确定县妇幼院为定点筛查机构,现已完成复筛和诊断服务37名,完成了任务的135%。

2、为300名疑似残疾人提供残疾评定服务项目2分截止现在,我们已办理了对506名残疾人的评定工作,完成了任务的203%。

3、为58名0—6岁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服务6分在规定的时间内,我们为0—6岁残疾儿童做了60人次抢救性康复服务项目,现已完成了任务的104%。

切实做好康复安置工作并做到了“人、表、库”相一致。

4、全面加强项目监管,规范完成年度任务 5分我县按要求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组,各种报告按时上报、数据库录入完整。

(二)实施精准康复服务18分1、及时启动本县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6分我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台了实施方案,确定了中医院为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按要求开展了此项工作。

2、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总体达到65%以上 6分0—6岁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率达到了100%;持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率达到了85.46%;农村建档立卡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率和辅助器具服务率均达到了100%。

均超过了考核标准。

3、全面加强领导,规范完成任务 6分辅具按时规范发放;精准识别、精准服务,残疾人精准服务手册内容记录完整准确;各项报表准时上报,数据库录入完整。

(三)扶贫工作 6分全年实施贫困残疾人精准识别全覆盖;做到了重度残疾护理补贴、贫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贫困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全覆盖。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07号(社会管理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07号(社会管理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07号(社会管理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2.01.21•【文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07号(社会管理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黄爱龙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适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加强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工作国家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工作。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将“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列为主要行动之一,明确提出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和干预。

“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在“健康中国行动”中确定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为重大行动之一,将防治出生缺陷作为重要内容;印发《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指导各地构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婚检孕前保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三级预防工作,出生缺陷导致的婴幼儿死亡明显减少,神经管缺陷、肢体短缩等可能导致残疾的重大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下降趋势,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干预治疗率不断提高。

2013年,中国残联与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将0-6岁儿童残疾早期筛查纳入基层妇幼保健网络,重点对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五类残疾儿童进行筛查,推动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共享确诊残疾儿童信息、实现早期干预。

2017年,儿童心理行为发育评估正式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的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提供了有力支撑。

“十三五”时期,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国务院扶贫办等组织开展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在全国遴选100个县(市、区)建立残疾报告制度,为推动残疾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工作制度化建设奠定基础。

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计划

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计划

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计划
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计划是针对儿童进行残疾筛查的一项重要工作。

首先,筛查工作计划需要明确目标群体,包括儿童的年龄范围
和筛查范围,例如身体残疾、智力残疾、感觉残疾等。

其次,需要
确定筛查的时间和地点,可以通过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场所
进行筛查,也可以安排专门的筛查活动。

在确定时间和地点后,需
要组织专业的医护人员进行筛查工作,包括医生、护士、康复治疗
师等。

他们需要接受相关培训,了解筛查工作的流程和标准,确保
筛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同时,筛查工作计划也需要考虑到儿
童和家长的隐私保护,制定相关的保密措施和信息管理制度。

除此
之外,还需要制定筛查结果的反馈和跟进机制,对于筛查出的残疾
儿童,需要及时进行评估和治疗,提供相应的康复服务和支持。

最后,筛查工作计划还需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根据实际情况不
断优化筛查工作流程,提高筛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总之,儿童残
疾筛查工作计划需要全面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充分利用专业资源,保障筛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刖言我国有0-6岁残疾儿童万人。

残疾给儿童及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儿童残疾已成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预防出生缺陷和减少儿童残疾工作,通过加强三级预防策略及相关的医疗、康复干预,预防和减少了残疾的发生,减轻了残疾的严重程度。

儿童期是人身心发展的关键期。

通过进行早期康复,多数儿童可以重建生活自理、学习以及社会交往的正常能力,康复效果显著。

但是,我国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大多数残疾儿童不能在发现残疾后的第一时间接受康复训练,贻误了早期康复训练的最佳时机。

根据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关于“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的规定,为加强三级预防工作,建立早期筛查、治疗和康复的工作机制,中国残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作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手册。

《规范》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责,0-6岁儿童残疾筛查范畴(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和孤独症五类),评估和早期干预路径,工作要求,转介和信息管理等,并附以五类残疾儿童筛查技术规范O范围(一)本规范对0-6 岁儿童残疾的筛查、转介、评估以及早期干预等相关服务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二)本规范适用范围包括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残联及医疗卫生、康复等相关机构。

二、内容(一)在儿童健康检查的同时开展儿童残疾筛查服务,重点对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五类残疾儿童进行筛查和预防。

(二)按照本规范配套的各类残疾筛查技术要求(见附件1- 附件 5 ),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选择适宜的筛查方法进行儿童残疾的逐级筛查,做到正确评估和指导。

(三)根据转介流程要求,及时转介辖区内疑似残疾儿童,以确保疑似残疾儿童的残疾评估以及康复安置。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2篇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2篇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2篇第一篇: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初步筛查与评估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儿童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06岁儿童是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残疾筛查工作对于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早期康复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范旨在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提供一套科学、规范的操作流程,以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二、筛查对象1. 筛查对象为06岁儿童,包括新生儿、婴儿、幼儿及学龄前儿童。

2. 对有高危因素的儿童,如出生低体重、早产、出生窒息、缺氧缺血性脑病等,应列为重点筛查对象。

三、筛查内容1. 新生儿期筛查(1)出生后立即进行听力筛查。

(2)出生后23天进行视力筛查。

(3)出生后1个月内进行神经系统筛查。

2. 婴儿期筛查(1)3、6、9、12个月进行儿童发育评估。

(2)6个月进行听力筛查。

(3)12个月进行视力筛查。

3. 幼儿期筛查(1)1.5、2、3岁进行儿童发育评估。

(2)2岁进行听力筛查。

(3)3岁进行视力筛查。

4. 学龄前儿童筛查(1)4、5、6岁进行儿童发育评估。

(2)46岁进行听力筛查。

(3)56岁进行视力筛查。

四、筛查方法1. 问卷调查:通过家长问卷了解儿童的生长发育、健康状况、家庭环境等信息。

2. 生长发育监测:定期测量儿童的身高、体重、头围等指标。

3. 心理行为评估:采用儿童心理行为评估工具,了解儿童的心理发展水平。

4. 听力筛查:采用耳声发射、脑干听觉诱发电位等技术进行听力筛查。

5. 视力筛查:采用视力表、验光等方法进行视力筛查。

6. 神经系统筛查:通过神经系统检查,了解儿童的神经系统发育情况。

五、筛查流程1. 筛查准备:建立筛查档案,收集儿童基本信息。

2. 筛查实施:按照筛查内容和方法进行筛查。

3. 结果反馈:将筛查结果及时告知家长,对异常情况给予指导和建议。

4. 跟踪管理:对筛查异常的儿童进行跟踪管理,定期评估、干预。

5. 数据分析:收集、整理、分析筛查数据,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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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0~6岁儿童残疾现况筛查
发表时间:2017-04-19T15:12:39.203Z 来源:《心理医生》2017年1期作者:杨根凤
[导读] 保证良好的生活环境,才能有效的降低儿童发育偏异问题的发生,进而降低全县范围内残疾儿童的发生率。

(四川省宜宾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川宜宾 644600)
【摘要】目的:对宜宾县0~6岁儿童残疾现况进行筛查,明确儿童中存在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和发育偏异的患病情况,建立早期筛查、治疗和康复的工作机制,实现残疾儿童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的目标。

方法:对全县0~6岁所有儿童进行筛查,并且按照相关诊断标准进行复筛。

结果:宜宾县0~6岁残疾儿童123例,所筛查出的儿童残疾中,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和发育偏异占比分别为16.3%(20例)、8.9%(11例)、42.3%(52例)、43.1%(53例)。

结论:开展0~6岁残疾儿童筛查,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提高人口的质量。

【关键词】宜宾县;0~6岁儿童;残疾现况
【中图分类号】R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7)01-0262-02
基于疾病或者伤害导致的残疾会对患儿的日常生活、生理活动以及社会适应能力产生极大的影响。

儿童患有残疾,不仅自身未来的发展会受到严重的限制,同时还会影响家庭的幸福,甚至会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必须重视儿童的残疾问题。

0~6岁的儿童是对残疾进行发现和治疗的最佳时期,预后相对来说也比后期发现的临床效果好[1]。

对0~6岁残疾儿童现况的筛查,能够及时掌握残疾种类、发病率以及导致残疾的主要原因,能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提高人口的质量。

本文主要对宜宾县0~6岁儿童残疾现况进行筛查。

1.对象与方法
1.1 筛查对象
对宜宾县0~6岁的62722名儿童进行筛查。

1.2 内容
2016年4月对宜宾县0~6岁儿童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和发育偏异的患病情况进行筛查。

1.3 方法
宜宾县县级医疗机构专家就0~6岁儿童视力、听力、肢体残疾和发育偏异的筛查方法、技术和要求对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人员进行培训,各村医生将全部0~6岁儿童组织起来,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检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现疑似残疾儿童、高危儿童,转介至县妇幼保健院登记,县级医疗机构专家按照相关诊断标准进行复筛。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7.0软件处理实验数据,在计量资料的时候使用x-±s进行表示,然后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则使用χ2检验。

P<0.05,有显著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宜宾县0~6岁儿童残疾现况
本次筛查中,共筛查0~6岁儿童人数62722名,筛查出残疾儿童123名,其中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和发育偏异占比分别为16.3%(20例)、8.9%(11例)、42.3%(52例)、43.1%(53例)。

2.2 致残原因
其中视力残疾中,发育障碍、先天障碍以及遗传因素占70%(14例),白内障、视网膜病变次之;听力障碍遗传因素导致的残疾占54.5%(6例),缺氧以及产伤导致的听力障碍占27.3%(3例);发育障碍以及先天性导致的肢体残疾为57.7%(30例);发育偏异中,由于遗传、发育障碍以及出生缺陷导致的残疾占54.7%(29例),由于环境因素导致的残疾占18.9%(10例)。

3.讨论
通过对宜宾县62722名儿童进行筛查,筛查出残疾的儿童123例,由于残疾儿童的发生,不仅影响其自身的发展,同时对家庭幸福、社会和谐也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应该做好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更好的为残疾儿童服务,为全面提高人口质量作贡献。

筛查结果显示,儿童残疾的主要的原因是没及时发现和治疗相关疾病。

遗传是一个重要因素,先天性及后天环境因素也可导致儿童残疾。

为了降低儿童残疾的发生,一方面,县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应及时对新生儿疾病进行筛查,及早到有条件的医院治疗,可以使新生儿的残疾程度得到有效的控制和降低[2]。

医疗保健机构应该对智力残疾等不易发现的残疾建立儿童心理保健咨询门诊,按照儿童年龄的不同,开展相应的心理保健工作,对儿童的心理知识推广和普及,开展针对性的早期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儿童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知识。

在儿童保健工作体检时,既要注意身体健康,同时注意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儿童在成长期间存在的问题,及早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尽可能的缓解其残疾的程度[3]。

另一方面,应加强0~6岁残疾儿童的筛查,开展残疾预防、康复救助宣传,争取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按规定给予救助及转介服务,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儿童的残疾程度,尽可能减小对其后期的影响。

保障残疾儿童的合法康复权益。

还应该对出生缺陷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减少,从根源上将儿童的残疾发生率进行控制,强化人们对于相关疾病的认识[4]。

此外,提高对遗传病的诊断技术,不断提高医院医疗水平,加强对早产儿及低出生体重儿护理;加强对家长健康教育工作,避免儿童接触苯、铅等物质,保证良好的生活环境,才能有效的降低儿童发育偏异问题的发生,进而降低全县范围内残疾儿童的发生率。

综上所述,宜宾县0~6岁残疾儿童123例,所有筛查的儿童残疾中,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和发育偏异占比分别为16.3%(20例)、8.9%(11例)、42.3%(52例)、43.1%(53例)。

由此可见,开展0~6岁残疾儿童筛查,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提高人口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李忠才,曾丽珠,万群.厦门市0~6岁儿童智力低下的现患率调查[J].中外妇儿健康,2011,19(6):68-69.
[2]郭超,何洁,张蕾,陈功,郑晓瑛.中国1987—2006年母婴安全相关残疾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2014,30(9):1144-1147.
[3]武丽杰.我国孤独症谱系障碍流行病学现状及趋势[J].中国实用儿科杂志,2013,28(8):571-576.
[4]严双琴,陶芳标.儿童智力低下的早期干预及早期筛查[J].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15,23(2);15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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