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办法
学校绿化养护标准规章制度

学校绿化养护标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升学校绿化环境质量,创造优美宜人的校园环境,树立校园文明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绿化区域的管理养护工作,包括植物养护、绿化设施维护、病虫害防治等方面。
第三条学校应当制定绿化管理计划,明确管理养护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具体措施,确保绿化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绿化环境保护的意识,共同参与绿化养护工作。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相关制度和档案,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章绿化规划建设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绿化规划,包括植物种类选择、分布布局、施工方案等内容。
第七条绿化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和安全方案,确保施工过程安全、质量可控。
第八条绿化项目验收前,必须进行专业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并达到预期效果。
第九条学校应当定期对绿化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持绿化设施的完好、美观。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植物的精心养护,定期修剪、浇水、施肥,及时处理病虫害问题。
第三章绿化保护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绿化保护制度,禁止私自砍伐、破坏绿化植物,保护校园绿化环境的完整性。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对绿化设施的巡查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植物的疾病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虫害的发生和传播。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绿化管理工作,确保绿化环境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强化对绿地草坪的管理养护,保持草坪整洁、绿化覆盖率高。
第四章绿化宣传教育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组织开展绿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绿化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制定《绿色校园倡议书》,倡导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校园绿化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校园绿化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树立绿色校园的良好形象。
第五章绿化奖励惩罚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绿化奖励制度,对在绿化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学校园环境管理制度(五篇)

学校园环境管理制度一、校园环境管理1、提倡爱校如家的美德,自觉管理校园的一草一木和公共设施,为创建优美宜人的环境作贡献。
2、杜绝乱摆乱放恶习,自觉做到自行车停放在车棚内或指定的地方,长期保持公共场所整洁。
3、不随地堆放杂物,不随便晾晒衣服,不乱抛乱丢废品杂物。
4、爱护花草树木,发现故意破坏者要制止,要报告,要协助学校保卫部门处罚到位。
5、养成良好卫生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壳纸屑,不攀枝摘花,不在校内摆摊叫卖。
6、注意仪表端庄,在教学区内,不准打赤膊、赤脚,不准穿拖鞋、背心,不准高声嬉闹、追逐。
7、上课期间,不准货运机动车入内,轿车入内不准鸣喇叭。
8、服从学校封闭管理,上课期间学生不准强行进出,更不准翻越围墙,因此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由各人负责。
二、学校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的常规管理1、成立主管校长为首的"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选用思想好,乐吃苦,责任感强的专业人员从事"四化"工作,确保学校天天处于迎检状态。
3、绿化区要发展常青树和珍贵树种,扩大草坪面积,力求树木花草合理种植,科学培育,使之树状美观,花形绚丽,为建设花园式学校做好每一项工作。
4、面对学校实际,作好整体规划,做到一处一景,把树木、花草、盆景及各种路灯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风格各异、整体优美的格局,向高层次目标跨越。
5、加强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和专业培训,要求依章养护管理。
对卫生包干区负总责,该冲的冲,该扫的扫,该抹的抹,该擦的擦,确保长期整齐清洁。
6、政教处、体卫处和总务处要对校园环境管理负责,既管内,又管外。
校内的杂物垃圾及时拖运,外面的干扰破坏要及时遏制。
长期确保校园平安。
三、校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校园的环境保护是"环境育人"的重要环节,既关系到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又关系到学校在人们心目中的政治影响,做好这项工作,利国利民,要舍得用人花钱。
学校园林绿化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校园林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环境质量,美化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校园内所有绿化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两旁、广场、草坪、花坛、树林等。
第三条校园林绿化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二)合理配置,注重生态;(三)保护为主,建设为辅;(四)全民参与,共同维护。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校园林绿化工作由学校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校园林绿化规划;(二)组织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三)协调解决绿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四)监督检查绿化工作落实情况;(五)组织开展绿化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条校园绿化办公室职责:(一)负责绿化工程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二)负责绿化工程质量的监督和验收;(三)负责绿化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四)负责绿化工作的信息统计和上报;(五)负责绿化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
第三章绿化工程第七条绿化工程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绿化工程规划;(二)组织专家评审;(三)办理审批手续;(四)进行招标投标;(五)签订合同;(六)组织实施;(七)质量监督和验收;(八)移交管理。
第八条绿化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校园总体规划;(二)地形地貌;(三)植物配置;(四)水资源利用;(五)生态保护。
第九条绿化工程施工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二)确保工程质量;(三)文明施工,减少噪音和污染;(四)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第四章绿化维护与管理第十条绿化设施维护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定期检查,及时修复;(二)合理施肥,科学浇水;(三)防治病虫害,确保植物健康;(四)加强巡查,防止人为破坏。
第十一条绿化设施维护与管理职责:(一)绿化办公室负责绿化设施的日常维护;(二)各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责任区的绿化设施维护;(三)学生志愿者协助绿化办公室进行绿化设施的维护。
学校绿化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绿化工作,改善校园环境,提高师生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绿化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2. 以人为本,注重实效;3. 保护生态,可持续发展;4. 整洁美观,和谐统一。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绿化区域,包括校园内的绿地、花坛、树木、水体等。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四条学校绿化规划应纳入校园总体规划,由学校绿化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和实施。
第五条绿化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1. 根据学校功能分区,合理配置绿化面积和种类;2. 优先选用本地适生植物,确保绿化效果;3. 绿化建设应与校园文化相结合,体现学校特色;4. 绿化设施应便于维护和管理。
第六条绿化建设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工程质量;2. 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原有植物和设施;3.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绿化环境。
第三章维护与管理第七条学校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校园绿化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八条绿化维护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定期浇水、施肥、修剪;2. 及时清除杂草、病虫害;3. 恢复损坏的绿化设施;4. 确保绿化区域整洁、美观。
第九条绿化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熟悉绿化植物习性;2. 掌握绿化养护技术;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十条学校师生应积极参与绿化维护工作,共同营造优美校园环境。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绿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学校绿化管理部门应根据本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学校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环境治理工作,促进校容校貌建设,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学校实际规定如下:一、保护树木花草及园林设施1、严禁攀登假山和雕塑。
不得用砖头、石块、木棒等器物敲打或用脚踏雕塑等设施。
严禁在校园及这些设施上涂抹乱画。
2、爱护花草树木、严禁践踏草坪、折枝摘果,教学楼区域内不许打排球、篮球、不许踢足球。
3、不得在教学区内追逐打闹和进行可能损害橱窗、树木等设施的各种活动。
4、保持校园清洁,不随意乱扔纸张及各种废弃物,随地吐痰,负责卫生的各班要按时清扫。
5、凡有破坏学校花草树木及教学设施的,除进行赔偿外,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维护楼内秩序1、上下楼梯和在楼内行走要靠右侧,不得多人并排行走或勾肩搭背,不准在楼内追逐奔跑。
2、楼内须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
3、不准乱扔废弃物和随地吐痰,废弃物要投入垃圾箱。
4、做完间操或全校大会结束后,各班须按秩序进入楼内,不得拥护,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5、爱护楼内设施,不准坐、踩管道,不准破坏桌椅。
放学后,值日生要及时关闭门窗和关灯。
如因门窗未关,玻璃损坏,按规定赔偿。
6、要注意保护楼内标语牌。
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更不准破坏。
7、不准在楼内玩任何球类或从事其它体育活动。
创建“绿色学校”规章制度1、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学校环境教育分工负责制。
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的年度工作目标。
学校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安排,部门工作考核必须把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必要内容。
该项要求列入学校工作常规考核。
2、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美术等学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做到有机结合,巧妙渗透。
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讲座,考试试卷中要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
3、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图片、图书、音像、报刊等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推广工作。
4、学校教导处、少先队、班主任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每次活动要求有总结,有台帐。
学校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学校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绿化建设,美化校园环境,提高绿化水平和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绿化工作应以“生态、环保、节约”为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实现校园绿化与教育教学环境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三条学校绿化养护管理范围包括校内的绿化区域、绿化设施及绿化植物。
第二章绿化规划与设计第四条学校绿化规划应结合校园整体规划,充分考虑校园地形、地貌、气候、土壤等因素,合理布局,注重生态平衡。
第五条学校绿化设计应注重选用本土植物,提倡使用节约型、环保型绿化材料,注重生物多样性,提倡使用节水灌溉设施。
第六条学校绿化设计应充分体现教育性、文化性、艺术性,创造优美的校园环境,提升校园文化品味。
第三章绿化养护与管理第七条学校绿化养护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确保绿化植物的正常生长和校园绿化设施的完好。
第八条学校绿化养护管理应定期进行修剪、施肥、浇水、除草、治虫等工作,确保绿化植物的生长状况良好。
第九条学校绿化养护管理应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采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方法,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确保绿化植物和校园环境的安全。
第十条学校绿化养护管理应定期检查校园绿化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绿化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绿化保护与监督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绿化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绿化意识和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绿化保护习惯。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绿化保护制度,禁止下列行为:(一)损坏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二)擅自移栽、砍伐、移植绿化植物;(三)在绿化区域内乱扔垃圾、焚烧物品;(四)在绿化区域内乱涂、乱刻、乱贴;(五)其他影响校园绿化的行为。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绿化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五章绿化经费与管理第十四条学校绿化经费应纳入学校预算,保证绿化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学校绿化经费主要用于绿化植物的购置、绿化设施的维修、绿化养护管理的培训和表彰等。
学校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学校校园环境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师生的美好感受和健康体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校园内的绿地、花坛、草坪等绿化区域的养护管理。
三、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以科学、规范、高效为原则,做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提高效益。
第二章:管理责任一、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绿化养护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学校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校园绿化养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校园绿化养护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二)组织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所有工作有章可循。
(三)加强对绿化养护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定期检查校园绿化区域的植被和设施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三、绿化养护人员是校园绿化养护管理的主体,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遵守以下管理规定:(一)认真执行绿化养护计划和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完成质量和进度。
(二)保持绿化区域的整洁、美观和安全,及时清理垃圾和杂草。
(三)定期修剪和修整树木、灌木和草坪,确保植物健康生长并产生良好效果。
(四)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护植物免受侵害并确保环境安全。
第三章:养护管理措施一、校园绿化区域的水源供应应保持畅通,确保植物的正常生长和水分的合理利用。
绿化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水源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二、绿化区域的土壤养护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保持土壤的水分和养分供应,定期施肥和浇水,确保植物的良好生长。
(二)定期翻松土壤,改善土壤结构和通气性,促进植物根系的发育。
(三)及时清除土壤中的杂草和病虫害,防止其对植物的危害。
三、校园绿化区域的植物养护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一)树木和灌木的修剪应定期进行,保持其枝叶的整洁和良好形态。
(二)树木和灌木的施肥应根据不同季节和植物的需求进行,确保其养分供应充足。
(三)草坪的养护应定期修剪和浇水,保持其绿色、平整和耐踏。
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模板(2篇)

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模板一、前言学校校园绿化是提高学校环境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为了有效管理和改善学校校园绿化建设,制定本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以确保学校绿化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二、管理制度1. 绿化工作组建1.1 学校将设立绿化工作组,由学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1.2 绿化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校绿化建设规划、监督绿化工作进展、组织绿化活动等。
2. 绿化建设规划2.1 学校绿化建设规划应包括校园内各个区域的绿化布局、植物配置、绿化设施选用等内容。
2.2 绿化建设规划应考虑到学校的整体风貌,注重多样性与景观的协调统一。
3. 绿化工作计划3.1 学校应制定年度绿化工作计划,包括绿化建设、养护、更新等内容,并报绿化工作组审批。
3.2 绿化工作计划应充分考虑节约资源、环保经济的原则,并注重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结合,提供有益的教育环境。
4. 植物配置与管理4.1 学校应根据绿化建设规划,合理配置各类植物,并确保其生长良好。
4.2 学校应制定植物养护管理制度,确保定期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
4.3 学校应加强对校园内树木的保护,禁止乱砍滥伐行为。
5. 绿化设施的设置与管理5.1 学校应根据绿化建设规划,合理设置绿化设施,包括座椅、草坪、花坛、景观灯等。
5.2 学校应定期检修绿化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设施。
5.3 学校应加强对绿化设施的保管,制定设施使用规定,并加强巡查和监督。
6. 绿化活动的组织与开展6.1 学校应定期组织绿化活动,包括植树、花卉展览、废品回收等,以提高学生对绿化环保的认知和参与度。
6.2 学校可以与当地社区、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同开展绿化活动,加大绿化宣传力度。
7. 监督与评估7.1 学校绿化工作组将定期对绿化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7.2 学校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对绿化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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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办法
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管理,促进校园园林绿化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美化育人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桂林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指导学校园林绿化工作,后勤集团对校园绿化工作实施管理、监督、协调。
后勤集团校园环境服务中心承担实施校园树木、绿地、花卉的培植、养护、管理等绿化工作。
第三条凡有劳动能力的师生员工,应当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其他绿化校园的义务。
第四条学校把校园园林绿化建设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资金中安排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资金。
第二章园林绿化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学校组织规划管理部门和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共同编制校园绿化规划,并纳入到学校总体规划。
第六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化规划,不得擅自占用绿化用地,需要临时占用的,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按照规定,学校绿化面积应占学校总面积35%以上。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应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执行。
第八条校园绿地应符合绿化规划的要求,并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分期进行。
主要景点的设计方案,应经桂林市园林主管部门审核。
一般性绿化建设方案,应经校绿化委员会研究确定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九条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按批准的方案建设。
第十条校园绿化服务部门应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和校园绿化建设需要,建有苗木、花卉生产的苗圃和花圃,达到苗木基本自给。
第三章养护和管理
第十一条校园公共绿地、花卉树木,实行以绿化专业队伍养护和管理为主、师生员工义务绿化劳动为辅的校园绿化养护管理方式,以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绿化美化意识。
第十二条校内树木全部属于学校所有,一切规划、更新和处理由校绿化委员会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擅自砍伐树木或更换树种。
第十三条校园环境服务中心应定期或适时地对绿地上的杂草、落叶、杂物进行清除,保持绿化环境整洁、优美。
第十四条学校应根据校园绿地养护面积和养护等级标准,参照有关部门规定的劳动定额安排绿化养护经费,绿化养护责任单位不得截留或挪做他用。
校园环境服务中心应按照绿化养护规范,做好校园花草树木的浇水、施肥、除草、防寒、防风、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和作业后的清扫保洁工作。
第十五条校园绿地严禁下列行为:
一、刻划、攀折树木,穿行草坪绿地;
二、擅自折枝摘花,采集种子、果实;
三、向草坪抛扔果皮、瓜壳、纸屑、吐痰、倾倒垃圾、排放污水;
四、晾晒衣物,堆放物料,停放车辆;
五、擅自搭棚、建房;
六、放牧、打鸟;
七、污损景点绿化小品及绿化建筑设施。
第十六条校内部门或单位需改变校园园林绿地使用性质的,必须事先征得校绿化委员会的批准,方可办理基建施工手续,并到后勤集团备案;如涉及砍树事宜需上报市绿化委员会批准,建设部门还需向市绿化委员会申报砍伐株数,径围(地面以上1米处),办理砍伐手续,待市绿化委员会批准并签发砍树证后方可施工。
第十七条因施工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损坏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向校园环境服务中心交纳补偿金和赔偿经济损失,按现行价格的3-5倍计价,用以补充花草树木和劳动用工等费用。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
第十八条对在校园绿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部门)、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一、植树绿化成绩显著的;
二、养护、维护绿化及绿化设施成绩突出的;
三、优质并超额完成花卉生产任务指标成绩突出的;
四、检举、制止、查处违反绿化管理行为有重大贡献的;
五、在其他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绿化主管部门或者绿化责任部门除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警告、罚款、赔偿损失;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赔偿费的3-5倍处以罚款:
一、擅自修剪树木、剥树皮、折枝、摘花、挖笋砍竹、损坏绿篱、践踏草坪的;
二、在行道树木、园林竹木或园林建筑上刻字打钉、倚树搭棚及其他损坏绿化行为的;
三、损坏园林设施的;
四、擅自占用园林绿地的;
五、擅自移植、更换树种及砍伐的;
六、建筑施工造成绿化、树木损坏或枯萎死亡的;
七、校园绿化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违反养护规范,致使树木损坏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
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篇2
为了保护绿化,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保持校园整洁美观,绿化校园人人有责,绿化区内严禁乱堆杂物或种植农作物,不得摇晃幼树,攀折树枝花木,不准践踏花草。
二、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必须与后勤基建处联系,报院领导审批同意。
三、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铁丝、拉绳子或直接在树上晾晒衣服,不准将车辆等倚靠在树杆上。
四、严禁在草坪上堆放建筑材料,停放车辆和进行体育活动,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草坪。
五、不准向草坪、花坛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烟头、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六、不得损坏花草树木、花坛、亭园、路面等。
七、对随意损坏花木或采摘花卉、果实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3-5倍的赔款。
八、不准污损绿化,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等。
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篇3
为确保校园绿化效果,特制定校园绿化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师生要自觉保护校园花草树木,抵制随意破坏花草树木行为的发生。
二、校园绿化工作主要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后勤管理处要在每年春天来临之际,做出校园绿化工作的具体计划,报学院领导审查,并组织具体落实。
三、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对绿化和美化工作的管理,通过板报、广播等宣传手段,提高学生爱护校园花草树木的自觉性。
四、校园绿化管理员,要对要对校园花草树木的管理负责,及时浇水、除草、修枝、补植、防治病虫害以及防冻保护。
五、对严重破坏花草树木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给适当的赔偿,情节恶劣的要给予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