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课件

02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要求
介绍国内外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政策、法规和 标准。
03
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
分析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如承保风险、投资风 险等。
04
风险管理实践与效果
介绍国内外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实践,评估其效果和 影响。
05
提升偿付能力和风险管理的建议
提出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完善风险管理机制等建议, 促进保险公司的稳健发展。
压力测试
模拟极端市场环境,评估金融机构在 压力情况下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抵御能 力。
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
内部控制
金融机构内部建立的各项制度和流程,旨在确保业务合规、 风险可控。
外部审计
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财务报表等进行审计,以确 保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监管科技和大数据分析
监管科技
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大数据分析
通过对大量数据的挖掘和分析,发现潜在的风险点和合规问题。
04
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与协调
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和机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负责监测全球货币和金融稳定,提供政策建议和 技术援助。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制定银行监管标准和准则,促进全球银行体系的 稳定。
世界银行
专注于提供贷款和技术援助,以减少全球贫困和 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
我国金融监管的主要挑战和问题
金融创新与监管滞后
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监管机构可能面临监管 滞后的问题,难以跟上市场变化的步伐。
跨境金融风险
随着跨境金融业务的不断增加,如何有效防范跨境 金融风险成为监管面临的重要挑战。
影子银行风险
影子银行的发展给金融体系带来了潜在风险,如何 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货币银行学金融机构体系

第一节 金融体系
• 六、金融体系旳主要功能
清算和支付功能 风险管理功能
提供信息功能
金融 体系 功能
汇集和分配功能
在不同步间和空间 之间转移资源旳功能
改善、鼓励功能
七、我国金融机构体系框架
• 我国金融机构中国有银行系统占主导地 位。股份制商业银行不断壮大,保险业 发展迅速,证券企业、基金管理企业、 租赁企业等不断成长壮大,外资和合资 金融机构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金融机 构体系中一种主要旳构成部分。
• 私人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是个空白,但这 个空白迟早要得到弥补。
第二节 我国金融体系发展与金融改革 • 一、“大一统”金融时期1948-1979年
• 二、金融改革旳起步阶段1979-1993年
• 三、金融改革调整与充实阶段1993-1999 年
“大一统”金融时期
• 1948年,合并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 北农民银行旳基础上建立人民银行
• 2.逐渐放开搞活金融市场
建立了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等。
• 3.建立宏观金融调控
金融改革调整与充实阶段
• 1.中央银行职能旳转变 • 2.国有银行旳商业化改革 • 3.外汇体制改革
第三节 我国金融改革旳成就与存 在旳问题
• 一、我国金融改革旳成就
1. 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两个方面取得了成果 2.某些区域金融中心形成 3.新旳金融机构不断出现 4.混业经营初露端倪 5.利率市场化推动 6.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取得进展 7.建立新旳风险管理框架 8.推动国有银行改股上市
款,以及对同业贷款。格拉斯-斯第格尔法
禁止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但是自99 年11月后放松。
主要涉及三大全 能银行银行:德
意志银行、德累
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实施的监督管理。
广义的金融监管在上述涵义之外,还包括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稽核、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内容。
金融越发展,监管越重要。
金融业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金融风险种类繁多,成因复杂,危害严重。
金融领域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小的风险将会酿成大的灾难,局部性风险会酿成系统性风险。
如果金融不稳定,势必影响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妨碍改革和发展的进程。
进一步做好金融监管工作,保障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基本条件。
中国金融监管的发展:从1997年以来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可以看出监管在金融发展中所处在战略位置。
1997年召开的第一次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被业内誉为化解金融风险的会议。
当时,时逢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在中国发生,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和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势在必行。
会议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中国金融业的风险问题。
在金融监管方面,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成立了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
2002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此次会议后,中国金融业开始了真正向国际惯例和国际规则靠拢的改革。
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监会挂牌成立,履行由原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银行业监管职责。
2007年,中国金融业步入了一个重要的转折和发展期。
随着中国银行业的全面放开,中国银行业正以加速之势融入全球化金融竞争中,在未来几年内,中国银行业能否真正构建核心竞争力,提升整个金融业的服务水平,不仅关系银行自身生存与发展,而且事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
为此,当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中外资金融企业的公平竞争,提高中资银行竞争力。
金融监管教学大纲

《金融监管》教学大纲一、课程的性质、教学目的和要求(一)性质和目的。
金融学本科专业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现代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务(二)教学方法。
以课堂讲授为主。
(三)安排。
本课程2学分,32学时(四)适用范围金融学专业课二、课程内容与学时分配第一章总论(4学时)第一节金融监管的含义及原则金融监管的含义金融监管的原则第二节金融监管的目标及要素金融监管的一般目标及具体目标监管目标的时期差异监管目标的国别差异监管的要素第三节金融监管的内容和手段金融监管的内容金融监管的手段第四节金融监管的简要历史回顾第二章金融监管的基础理论(7学时)第一节市场不完全与金融监管(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一)金融体系的负外部效应金融体系的准公共产品特性信息不完备和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自由竞争悖论第二节金融脆弱性与金融监管(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二)明斯基的金融脆弱性理论戴蒙德银行挤提问题第三节金融监管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寻租理论利益集团论监管的“生命周期”模型监管的“俘获”论第四节监管与执法的比较监管与执法的激励机制制度设计的权衡法律不完备理论第三章金融监管体制(5学时)第一节金融监管体制概述金融监管体制(金融监管模式和金融监管体制模式)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金融监管体制的有效性分析第二节金融监管当局金融监管当局与对象金融监管当局与中央银行第三节各国金融监管体制介绍美国英国日本第四节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演化中国金融业经营体制模式的演变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和展望第四章金融监管的成本-----收益分析(2学时)第一节金融监管的成本-----收益分析概述成本-----收益分析的必要性理论思路及其难点第二节金融监管的成本分析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第三节金融监管的收益分析主要是基于其公共产品性质基础上的定性分析第四节金融监管成本-----收益分析的一些实证经验第五章银行业监管(4学时)第一节银行业监管概述商业银行风险的主要来源和类型银行业监管的含义银行监管的目标银行监管的原则第二节市场准入监管银行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商业银行设立和开业的程序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的规定第三节日常经营管理银行日常审慎监管现场稽核与非现场稽核监管信息的分析和评价第四节市场退出监管问题银行的处理纠正性监管救助性监管市场退出第六章证券业监管(3学时)第一节证券业监管概述证券业监管的历史演进证券业监管的目标证券业监管的原则证券业监管体系我国证券业监管体系的形成和发展第二节证券机构监管证监会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证券交易所对会员公司的监管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监管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第三节证券市场监管对内部交易的监管对证券欺诈的监管对市场操纵的监管第四节上市公司监管信息披露制度公司治理中国上市公司监管问题和对策第七章《巴塞尔协议》与银行资本监管第一节《巴塞尔协议》资本监管框架的内容介绍(上)1988年《巴塞尔协议》1996年引入市场风险的修改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第二节《巴塞尔协议》资本监管框架的内容介绍(下)———04年新资本协议以新协议的三大支柱为线索,对其内容进行讲述第三节《巴塞尔协议》资本监管的理论分析企业最优资本结构的理论分析银行的资本功能及及资本结构资本充足性监管对全面风险管理的作用机制第四节《巴塞尔协议》与中国的银行业监管我国银行业的资本状况《巴塞尔协议》的影响相关对策。
上交大《金融学》第六章 课后习题答案

第六章金融机构体系复习思考题1.什么是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有哪些职能?凡专门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均称为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在社会经济运行和金融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即便利支付结算、促进资金融通、降低交易成本、改善信息不对称、转移与管理风险。
2.我国的金融机构可以分为几大类?各大类分别由哪些机构组成?A、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1)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2)金融监管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B、银行类金融机构(1)国有控股商业银行(2)股份制商业银行(3)城市商业银行(4)邮政储蓄银行C、非银行类金融机构(1)保险公司(2)证券公司(3)投资基金(4)信托投资公司(5)财务公司(6)信用合作组织(7)租赁公司D、外资金融机构E、政策性金融机构(1)政策性银行(2)政策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3.简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建立的宗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是:(1)建立一个永久性的国际货币机构,为国际货币问题的商讨与协作提供便利,促进国际货币合作。
(2)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与均衡发展,提高成员国就业实际收入水平,开发成员国的生产资源。
(3)促进汇率的稳定,维持成员国正常的汇兑关系,避免竞争性货币贬值。
(4)协助成员国建立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并消除阻碍国际贸易发展的外汇管制。
(5)在有充分保障的条件下为成员国提供资金,使其增强信心纠正国际收支失衡,而不只采取有损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
(6)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失衡的时间,并减轻其程度。
4.简述归纳巴塞尔委员会对国际金融机构监管内容的变化。
1975年9月,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出台。
这个协议的核心是针对国际性银行监管主体缺位的现实,突出强调了两点内容:任何银行的国外机构都不能逃避监管;母国和东道国应共同承担职责。
1983年5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了《银行国外机构的监管原则》,它是1975年版本的修改版,也是前一个协议的具体化和明细化。
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以及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构成

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以及我们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构成一、金融监管的必要性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与金融管理的复合称谓。
金融监督是指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全面的、常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促使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平安牢靠和健康的进展。
金融管理是指金融监管当局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行领导、组织、协调和掌握等一系列的活动。
进一步而言,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管机构依据金融法律、法规,运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对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市场的活动进行法律规范、限制、管理与监督的总称。
金融监管是伴随着近代银行的产生而开头的。
央行制度建立之前,金融监管主要体现在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上。
央行制度建立后,金融监管成为其重要职责之一,在肯定意义上说,正是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促进了央行制度的诞生。
随着各国经济和金融的进展,尤其是在实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后,金融的作用和风险日益突出,金融监管也越来越有必要,详细缘由主要有:1、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具有特别的公共性和全局性,金融体系是全社会货币的供应者和货币运行及信用活动的中心,金融稳定对社会经济的运行和进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金融业是一个存在诸多风险的特别行业,关系千家万户和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
3、金融业的信息不对称,存款者与银行、银行与贷款者、银行与监管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信息不对称,产生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不仅降低了金融效率,而且增加了金融风险。
4、金融监管有利于维护金融秩序,爱护公正竞争,提高金融效率,金融监管是实施货币政策和金融调控的保障。
二、我们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构成从上世纪80年月中期到90年月初期,我们国家对金融业的监管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这就是最初的混业管理。
随着金融机构种类的多样化和金融业务品种的快速进展,在分业经营格局基本形成之后,1998年我们国家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将证券机构和保险公司的监管权由中国人民银行移交给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形成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管的“多头”监管模式。
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体系(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目录[隐藏]∙ 1 什么是金融监管体系∙ 2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 3 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1]∙ 4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取向[1]∙ 5 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应注意的事项[1]∙ 6 金融监管体系的法律保障[2]∙7 中德金融监管体系比较[3]∙8 德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对我国的启示[3]∙9 参考文献[编辑]什么是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体系是指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对金融活动施加影响的一个整套机制和组织机构的总和。
它涉及到体系的参加者以及如何进行监管两个基本要素,具体来说,就是对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涉及金融监管机关的组织、构成、职权、作用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编辑]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1998年,我国进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在实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的基础上,建立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的体制框架,分别山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实施监管这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运行模式是与当时的经济金融状况相适应的,确实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在我国的扩大和蔓延,抑制了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我国的不良冲击,对加强金融监管特别是纠正金融业的“三乱”都起到了很大作用。
然而,在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法案》,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揭开了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新纪元。
混业经营自此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
在全球金融正呈一体化,综合化发展趋势的带动下,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国内银行业将面临与外资金融机构展开激烈竟争的巨大压力,我国所谓的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也正在悄悄地发生着某些变化,各金融机构在业务,资金乃至组织结构上已突破了分业经营的限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已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和证券市场中间业务;2000年7月,工商银行全面收购友联银行,成为其绝对控股股东;光大集团通过控股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信托三家金融机构及申银万国证券已成为事实上的金融控股公司;1999年底,保险公司的资金获准通过投资基金进人证券市场。
第6章 投资银行的监管《投资银行学》

投资银行学精讲 2023/9/19
第一节 政府对投资银行业的监管
(三)业务活动监督 1.投资银行三大传统业务监管
证券承销、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是投资银行的三大传统业务 。在这些活动中投资银行掌握大量的证券,加上其拥有的资 金、信息等优势很有可能会以此来操纵市场,同时在风险控 制方面也很有可能为追求高收益而忽视对风险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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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学精讲 2023/9/19
第一节 政府对投资银行业的监管
(二)经营活动监管 1.信息报送制度。
投资银行必须定期将其经营活动按统一的格式和内容报告证 券监管机关。有些国家还规定,经营报告分为年报、季报和 月报三种,经营情况好的投资银行只需要上交年报,而那些 被认为需要重点监管的投资银行则必须上交季报甚至是月报 。我国2008年4月23日公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 ,证券公司应当自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 证监会报送年度报告;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 月度报告。
第六章 投资银行的监管
投资银行学精讲 2023/9/19
第一节 政府对投资银行业的监管
一、投资银行的监管框架
投资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而且由于投资银行的主要业 务活动领域在证券市场,因此对投资银行的监管是各国证券 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国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之 一。
投资银行的监管目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投资银 行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以及促进投资银行业开展公平竞争。
监管机构,其代表是美国。在美国,证券市场的专门管理机 构是根据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创立的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它是投资银行等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经营活动的最高 监管机构,在美国主要地区建有分支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 直接隶属于国会,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的5名委员组成, 对美国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券商和投资公司实施全 面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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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第三大支柱-----市场纪律(市场约束,merket discipline) • 市场纪律的核心是信息披露。 • 新协议在适用范围、资本构成、风险暴露的评估和管理程序以及资本 充足率四个领域制定了更为具体的定量及定性的信息披露内容。 • 监管当局应评价银行的披露体系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新协议还将披露 划分为核心披露与补充披露 • 关于披露频率,委员会认为最好每半年一次,对于过时就失去意义的 披露信息,如风险暴露,最好每季度一次。 • 中国2010年实施
第六章 金融监管体系
第一节 金融监管的原则和理论 第二节 金融监管的成本 第三节 我国金融监管组织体系 第四节 金融监管的一般内容 第五节 国际金融监管协调
第一节 金融监管的原则和理论
• 一、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 • 金融风险:人们在从事金融活动中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 • • • • 按原因分类: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国家风险 两种经常发生的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操作人员违规违章操作而造成资金损失 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创新带来金融衍生工具增多,若运用 不当,反而成为新的金融风险
第四节 金融监管的一般内容
• • • • 第一,对新设金融机构进行审批,即“市场准入”。 第二,审定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 第三,对金融机构经常实施市场检查。 第四,重视对有问题的金融机构的挽救,尽量避免单个金 融机构经营不善引发大的社会震动。
• 挽救和保护措施主要有:存款保险、兼并、接管、清盘以 及注资等。
《巴Ⅲ》
• • • • • 对此前《巴塞尔协议》的修订: (1)更加强调资本吸收损失的能力 核心资本4.5%,储备资本2.5%,逆周期资本0~2.5% (2)引入杠杆率监管要求 (3)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框架
• 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新标准的过渡期安排。
宏观审慎框架
• macro-prudential framework • 1979年由BIS的前身“库克委员会”首次提出,2010年的 《巴Ⅲ》包含了宏观审慎要素。 • 核心是,要求银行在经营良好时积累缓冲以备不时之需, 通常包括资本留存缓冲(2.5%的普通股)和逆周期资本 缓冲(0~2.5%)。
• 2、金融风险论 • 金融风险的特征,决定了必须实施监管,以确保整个金融 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 首先,银行业的资本只占很小的比例,大量的资产业务都 靠负债支撑。 • 其次,金融业具有发生支付危机的连锁反应。 • 最后,金融体系的风险直接影响着货币制度和宏观经济的 稳定。
• 3、投资者利益保护论 • 完全竞争市场,价格反映所有信息。 • 现实中,大量存在信息不对称或信息不完全
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 会)
• 2003年3月,成立 • 银监会职责: • 负债制定有关银行业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对银行业 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审批 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 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 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资格;负责编制全国银行数据、报表,并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 货币政策职能和银行监督职能相对分离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
•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券委)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成立。 • 1998年4月,二者合并,证监会成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 • 职责: • 负债组织拟定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制定 有关证券市场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定证券市场长期发展 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地区、各有 关部门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事项。
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 FSB金融稳定理事会公布G20“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G-SIFIs)名单。 • 目前,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安保险进入该名单
中国版《巴Ⅲ》
• 2011年4月,《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 见》 • 2011年8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2012年6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定于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标志中国版《巴Ⅲ》落地。
2、新协议的三大支柱
• (1)第一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 • 最低资本要求由三个基本要素:受规章限制的资本的定义、 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最小比率。 • 资本定义和8%的最低资本比率没有变,但对风险加权资 产的计算问题,新协议考虑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 (2)第二大支柱-----监管当局的监管 • 这是为了确保各银行建立合理有效的内部评估程序,用于 判断其面临的风险状况,并以此为基础对其资本是否充足 做出评估。
金融监管的对象
• 不同的国家由于具体国情不同,监管对象是不一致的, 但从总的来看,金融监管的对象呈逐步扩大之势,甚至 可以涵盖所有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 传统上,金融监管的对象主要是国内的商业银行。 随着银行业和非银行金融业的发展,金融活动也越来越 复杂化,各种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都被列入金融监 管当局的监管对象。
• 1、新资本协议出台的背景 • (1)《巴II》中风险权重的确定方法遇到了新的挑战。 • 在信用风险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对银 行业的破坏力日趋显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2)危机的警示。 •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 • (3)技术可行性。 • 学界和银行业自身对银行业风险的衡量与定价方面的探索 性工作,取得成果。
《巴Ⅲ》(Basel Ⅲ)
• 2012年12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第三版巴塞尔 协议:更具有稳健性的银行和银行体系的全球监管框架》 (简称《巴Ⅲ》) • 关注点: • (1)从单家银行的资产方扩展到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要素 • (2)从单家银行的稳健性扩展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 (3)从金融体系的稳健性扩展到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 间的内在关联,将逆周期因素引入资本和流动性的监管框 架。
二、金融监管的原则
• (1)依法管理原则 • (2)合理、适度竞争原则-----监管重心应放在保护、维持、 培育、创造一个公平、高效、适度、有序的竞争环境上。 • (3)自我约束和外部强制相结合的原则 • (4)安全稳定与经济效率;指保证各金融机构安全稳健 经营;
• 顺应市场变化,调整过时的监管内容、方式、手段等
三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
• 1998年11月,保监会成立。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 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法法律、法规统一 监督管理保险市场。 • 主要任务: • 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规划;依法对保险企 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依法查处保险企 业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培 育和发展保险市场,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推进保险业改革, 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和预警系 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和业 务的健康发展。
第三节 我国金融监管组织体系
• 金融监管体制与类型 • 定义:指金融监管的制度安排,它包括金融监管当局对金 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施加影响的机制以及监管体系的组织结 构。 • 类型: • ①单一监管体制,如英国、比利时等于巴西、埃及等大多 数发展中国家 • ②多头监管体制,一是分权多头式,如美国、加拿大等联 邦制国家;二是集权多头式,如日本、法国、中国等。
第五节 国家金融监管协调
• 金融国际化的要求: • 监管者之间的合作和信息交流不应该存在任何障碍; • 要保证监管主体之间共享信息的保密性; • 监管者对合作必须有一个前瞻性的态度。
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组织
• 一、巴塞尔委员会,1974年。 • 成员国:美、英、德、法、意、日、加、荷、卢森堡、比 利时、瑞典、瑞士,12国。 • 《巴塞尔协议》(Basel II)1988年, • 《巴塞尔协议》(《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基本 标准的协议》),简称《巴II》(Basel II) • 《巴II》目的: • 通过制定银行的资本与其资产间的比例,定出计算方法 和标准,以加强国际银行体系的健康发展; • 制定统一的标准,以消除国际金融市场上各国银行之间 的不平等竞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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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的手段和方法
⑴ 金融监管的手段 • • • 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监管手段是不同。 市场体制健全的国家,主要采用法律手段; 市场体制不发达的国家,更多地是使用行政手段。
•
总的看,目前金融监管使用的手段主要有:法律手段、 先进的技术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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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
• • • • • • • 对金融机构注册登记的管理; 对银行保持适度资本量的管制; 对银行保持清偿能力和资产流动性的管制; 对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限制; 对单项贷款的限额管制; 对与银行有关的人员的贷款限制; 对金融机构外汇交易的限制;
•
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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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监管理论
• 1、社会利益论 • 金融监管的基本出发点首先就是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而 公众利益的高度分散,决定了只能由国家授权的机构来履 行这一职责。 • 市场缺陷的存在
四、金融监管失灵问题
• (1)监管者的经济人特性。 • (2)监管行为的非理想化。 • ①监管者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具有局限性;②监管者面临信 息的不完备;③监管当局对是否采取措施和采取何种措施, 以及从采取措施到产生效果,都可能产生监管时滞。 • (3)作为监管制度的制定者和实施者,金融监管机关处 在独特地位,它们几乎不受市场的竞争和约束,也没有改 进监管效率的压力和动机。 • (4)金融机关类似行政机构,其运作机制极易导致监管 的官僚主义行为。
第二节 金融价格的成本
• 一、执法成本 • 指金融监管当局在具体实施监管的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如 监管机构的行政预算等,这是显性成本(直接成本)
• 二、守法成本 • 指金融机构为了满足监管要求而额外承担的成本损失,通 常属于隐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