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要素构成.
金融监管学重点

金融监管学第一章:1 .金融监管(包括广义和狭义)狭义:金融监管是指一个国家(地区)的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督治理当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对金融业实施监督治理.广义:不仅包括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督治理当局对金融体系的监管以外,还包括各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2 .金融监管三要素(1)金融监管的主体,即金融监管当局,是指对金融业实施监管的政府机构或准政府机构.(2)金融监管的客体,指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接受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金融机构.(3)金融监管工具(方式、方法、手段)3 .金融监管主体根据权利层次划分,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 一线多头模式:指全国的金融监管权集于中央,由中央一级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机构共同负责, 地方没有独立的权力.如德国、日本、法国等国家.(2)双线多头模式:指中央和地方都对金融机构有监管权(双线),同时,每一级又有假设干机构共同来行使监管的职能(多头).如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3)集中单一模式:指由一家机构进行集中监管.如英国和大局部开展中国家等.4 .金融监管主体根据功能和机构划分,可以分为以下两类:(1)统一监管模式:指由一个监管当局监管不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如英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2)多头监管模式:指设置不同的监管当局,分别监管银行、证券、保险业.如美国、中国等国家.5 .由功能和机构的组合中派生出的三种模式:牵头监管模式:指设置不同的监管当局, 并指定一个监管机构为牵头监管机构, 负责协调不同监管主体,共同开展监管.“双峰〞监管:是依据金融监管目标设置两类监管机构,一类机构专门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审慎监管,另一类机构专门对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和相关机构的金融业务进行监管,代表国:澳大利亚“伞式〞+功能监管模式:指对特定金融机构,由一家监管机构负责综合监管,其他监管机构按企业经营业务的种类开展具体监管.如美国.6 .金融监管的一般目标(1)保证金融稳定、平安,防范金融风险;(2)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3)增进金融体系的效率;(4)标准金融机构的行为,促进公平竞争;7 .金融监管内容的分类:(1)按金融机构监管范畴划分为金融机构行政监管和业务监管;(2)按监管性质可划分为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3)从监管的主要内容或范围看,主要分为市场准入监管、业务运营监管和市场退出监管.第二章:1 .金融风险:在金融效劳交易中给金融交易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或是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或是实际本钱高于预期本钱.2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划分,金融危机主要包括货币危机、银行业危机、外债危机三种类型.3 .金融风险的种类:(1)根据遭受风险的金融企业的面积,金融风险可分为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非系统性金融风险(2)根据影响因素可以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营业风险,环境风险和行为风险(3)根据衡量风险的范围角度可以分为宏观金融风险,中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4)根据来源划分可以分为内源性金融风险和外源性金融风险4 .金融创新:是指经济开展过程中金融要素的重新组合,以满足经济开展的新的需要,同时获取潜在的金融利润.狭义:仅指金融工具的创新(微观).广义:包括金融工具、金融市场、金融制度在内的整个金融体系的创J新(微观 +宏观).5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1)金融管制刺激了金融创新的产生随着经济的开展和金融环境的变化,许多对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限制规定已经过时,成为金融机构开展正常业务的障碍,甚至成为影响金融体系稳定的因素.金融机构为了避开金融管制而求得自身的自由和发展,千方百计地创造了很多新的金融工具和账户,如NOW、欧洲货币等等.(2)金融创新对传统金融监管提出了挑战金融创新有可能使货币政策失灵,表现为货币的定义与计量复杂化、货币需求函数不稳定、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的水平被削弱;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加大;金融创新加大了金融治理的难度(3)金融创新促使金融管制进行调整当银行业务创新的许多工具和做法被越来越多地效仿时,金融治理当局只能被迫进行金融管制的调整, 即一方面放松某些管制,另一方面又促使金融治理当局在对银行业务创新本身进行全面慎重的评估根底上,采取一些有利于银行体系走向稳定的举措.第四章:1 .金融监管当局的特性:权威性、独立性、公共性2 .金融监管模式:功能监管:根据经营业务的性质来划分监管对象机构监管:根据不同机构来划分监管对象3 .美国金融监管机构分工(1 )联邦政府财政部货币局;( 2)州政府州一级监管部门;( 3)参加联邦储藏体系:联储银行理事会;(4)参加联邦存款保险制度:联邦存款保险公司4 .中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构成(?)1992年6月,证监会成立;1998年11月,保监会成立;2003年10月,银监会成立;我国垂直分业监管体制正式形成.(1)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监管目标:一般目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平安,保护公平竞争和金融效率的提升,保证中国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具体目标:经营的平安性、竞争的公平性和政策的一致性.(2)中国金融监管体制进一步改革:①金融对外开放程度加深,国际大型金融控股公司进入,我国金融混业经营大幕拉开.②“三会〞建立磋商协作机制以提升监管的整体效力,在牵头机构内部建立信息库,实现监管信息资源共享.③自2000年开始,三大机构不定期举办联席会议,说明我国监管当局正在从体制上为逐步向牵头监管过渡进行有益的尝试和积极的准备.④随着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可能会“三会〞合一,成立金融部.第五章:1 .金融机构内部限制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限制和事后评价的动态过程和机制.2 .金融机构内部限制的主体有:金融机构业务部门、金融机构内审部门、金融监管当局和外部审计机构.3 .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金融机构内部限制的三大目标分别是:运作性目标:各岗位运行的效率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效果,是否存在无效运作.信息性目标:银行经营治理信息传递、反应和财务运行信息全过程,是否可靠和完整.合规性目标:整体运作是否受制于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约,依法合规经营.4 .金融机构内部限制机制建立的原那么有:全面:内部限制应当渗透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审慎:内部限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商业银行的经营治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当表达“内控优先〞的要求.有效:内部限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限制约束的权力,内部限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应和纠正.独立:内部限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限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治理层报告的渠道.5.1997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那么?第一次提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内部限制原那么,以指导和增强银行业的内部限制.6 .金融风险防范的“三道防线〞分别是:建立预防治理、建立和健全风险补偿制度、建立特大风险应急制度.7 .外部监管与金融机构内部限制的联系与区别:联系:1 .实施目的的一致性外部监管的目的是维护金融机构的平安、防范金融风险,从而保证国民经济体系健康稳定运行;内部控制制度是金融机构为躲避风险、提升自身经营平安性的一项有效制度.2 .实施内容的一致性内限制度建设是金融监管当局进行外部监管的内容之一,内限制度可以看成是外部监管的具体化.区别:/、同点外部监管治理主体监管当局金融机构治理目标宏观金融行业开展与社会经济的稳定微观对企业行为的自我限制内容监管金融机构业务活动;治理境内金融市场;对上市证券的合法性审查;对上市公司资信进行评估等金融机构内部组织结构的限制;资金交易风险的限制;衍生工具交易的限制;信贷风险的限制等实施方式立法金融政策制度化治理:组织制度、工作程序、监督制度对象金融机构内部的相关部门乃至个人第六章1 .自律组织的功能(1)行业保护行业保护是指同业自律组织作为行业整体利益的代表,对本行业实施国内外市场的保护.(2)行业协调行业协调是指同业组织通过自身的工作,协调业内各个银行之间以及同业与外界之间的关系,增强业内银行的联系与合作,并通过业务交流、相互启发指导等方式,促进整个行业的共同进步.(3)行业监管银行同业组织的行业监管即是银行同业自我治理与约束的过程.一是对会员每年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包括对会员的财务状况、业务执行情况、对客户的效劳质量等的检查;二是对会员的日常业务活动进行监管, 包括对其业务活动进行指导, 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 对欺诈客户、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2 .市场约束:市场约束是通过信息批露的方式由金融机构所赖以生存的市场和客户来约束其经营行为, 影响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以迫使金融机构努力提升经营治理水平和竞争行为,以维持整个金融业的稳健运行.3 .金融机构市场约束的主体包括:债权人、股东、客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市场分析家、新闻媒体等.4 .市场约束发挥作用的条件(1)提升资本市场的有效性①增强价格的信号显示功能.当前市场价格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上市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标准市场,赋予投资者“用脚投票〞的权利.②标准限制权市场交易机制.限制权市场是资本市场约束机制发挥作用的有效渠道,为此应该标准限制权市场框架,加大法律法规建设力度,减少政府行政干预.(2)增进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引导公众提升风险意识,将金融机构平安性作为选择效劳的决定因素,而非价格和效劳.〔3〕建立健全市场中介机构①重建会计师行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会计师事务所对银行进行外部审计,不仅可以对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作出评价,而且可以深入了解金融机构的风险治理和内控状况.②增强金融机构信用评级体系建设信用评级制度对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可以使经营不完善的金融机构及时退出市场,另一方面可以对业绩下滑的金融机构提出警告.我国信用评级机构没有根据市场经济原那么建立,独立性差、体系混乱;没有统一的引导和治理,评级指标体系混乱,人员素质低;评级机构运作不标准,恶性竞争剧烈.〔4〕充分发挥群众传媒的监督作用①群众传媒传递的金融机构信息以及发表的相关评论,无论是对于金融监管部门还是对于金融机构的客户、债权人以及投资者等都是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②群众传媒可以直接对金融机构进行舆论监督③群众传媒可以直接对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监督5 .“金融平安网〞三要素:存款保险制度、央行的最后贷款人、官方的审慎监管.6 .存款保险制度: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合法利益, 维护金融体系的平安与稳定, 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机构,规定经办存款的金融机构必须或自愿根据存款额大小按一定的费率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当投保的存款机构出现经营危机或陷入破产境地时,由存款保险人支付局部或全部存款的一种制度.7 .美国国会在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作为一家为银行存款保险的政府机构于1934年成立并开始实行存款保险,以预防挤兑,保证银行体系的稳定.8 .存款保险制度的功能和必要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功能:〔1〕有利于预防银行挤兑,预防因银行破产而引起的整个银行体系发生支付危机,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2〕保护存款人的利益;〔3〕为陷入困境的银行提供流动性但是,存款保险制度容易弱化存款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弱化银行对风险的限制和防范、弱化监管当局的监管作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分析: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该制度,但金融风险正困扰着我国的商业银行,广阔存款人的利益正受到威胁,银行的信誉也正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在提升中央银行监管水平的同时,建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特别是针对中小金融机构所吸收的存款进行保险,将对保护家庭和中小企业存款者的利益,对稳定金融体系, 增强存款人对银行的信心十分重要.〔1 〕改变目前隐含的存款保险制度的需要;〔2〕完善金融市场退出机制的需要;〔3〕建立公平竞争环境的需要;〔4〕保护存款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5〕增强和改善金融监管的需要;〔6〕银行天然的内在不稳定性的需要;〔7〕完善金融市场的需要:民间资本的金融.第八章:银行业监管1 .历史上对商业银行的市场准入有过四种不同的原那么:自由主义、特许主义、准那么主义、核准主义〔审批制〕.2 .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包括三个方面:机构准入、业务准入、高管人员准入.3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一般准备: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专项准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原那么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特种准备: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4 .审慎监管:指监管部门以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为目的,通过制定一系列金融机构必须遵守的周密而谨慎的经营规那么,客观评价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并及时进行风险监测、预警和限制的监管模式.5 .我国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类别和风险水平的最后评价主要有加权评价法和特征评价法两种.6 .特征评价法是根据金融机构所表现出来的风险特征与风险水平,将金融机构判断为根本正常机构、关注机构、有问题机构和危机机构.7 .市场退出:指停止办理金融业务,撤消金融营业许可证,取消其作为金融机构的资格.8 .我国自2004年3月1日起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治理方法?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9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的内容及其优缺点比拟现场检查的优点:现场检查对局部、专项的情况具有灵活、高效、准确的特点,有助于监管人员全面、深入了解金融机构的经营和风险状况,核实和查清非现场监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疑点,对金融机构的风险作出客观、全面的判断和评价,因而具有较强的直观性、及时性、灵活性、深入性.现场检查缺点:对宏观风险的分析和把握明显缺乏,并且本钱较高,容易影响到银行的正常经营非现场检查的优点:对风险的把握水平要强于现场检查,而且对实施现场检查具有指导作用,能够及时和连续监测金融机构的经营和风险状况;运用非现场分析,有助于明确现场检查的对象和重点,从而有利于合理分配监管力量,提升监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它不会干扰银行的正常运营,所花费的本钱也较少.非现场检查缺点:属于一种静态的分析,不能很好地揭示问题的深层次内容;它不能提供直接的治理评估,不具有及时性特征.10.2004年6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 建立了有效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信息披露.11 .处理问题银行的一般举措:贷款挽救、担保、并购、设立过渡银行、设立专门的问题银行处理机构.12 .我国对问题银行的处理方法有:接管、兼并、破产.13 .银行监管的骆驼评级体系:通过对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是否充足、资产质量的好坏、经营治理水平、盈利数量和质量、流动性等五项指标数量化,逐渐形成一套统一的、标准化的商业银行业务综合等级评价体系.五个方面 C 〔capital ,资本状况〕、 A 〔asset quality ,资产质量〕、M 〔management ,治理水平〕、 E 〔earnings ,盈利状况〕、L 〔liquidity ,流动性〕,这五个局部的英文词组成了CAMEL 〔骆驼〕,因此,世界各国通常就将美国评级制度称为“骆驼评级体系〞14 .我国如何对银行进行评级:参照骆驼评级体系,目前对我国商业银行评价的根本要素确定为以下六个方面〔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中的规定〕〔1〕资本充足性;〔2〕资产质量;〔3〕治理状况;〔4〕盈利指标;〔5〕流动性状况;〔6〕风险综合评级.第九章:证券业监管1 .三公原那么:公开原那么:中介机构和有关人员必须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及时、充分、全面和准确地了解证券发行人的各种信息从而增强证券发行和交易的透明度.公正原那么:证券业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为必须公正,禁止欺诈、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公平原那么:要求证券市场为各类投资者提供获得信息和进行交易的同等时机.公平原那么要求证券监管机构根据相同的尺度标准其监管范围内的行为,同样的违法行为应受到同样的处分结果.2 .信息披露制度:又称信息公开制度或公示制度,指证券发行公司在证券的发行与流通诸环节中,依法将其经营、财务信息向证券治理部门、社会公众予以充分、完整、准确、及时地公开,以供证券投资者作投资价值判断的法律制度.3 .证券业监管的三个目标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市场公平高效和透明、降低系统性风险.。
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以及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构成

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以及我们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构成一、金融监管的必要性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与金融管理的复合称谓。
金融监督是指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全面的、常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促使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平安牢靠和健康的进展。
金融管理是指金融监管当局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行领导、组织、协调和掌握等一系列的活动。
进一步而言,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管机构依据金融法律、法规,运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对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市场的活动进行法律规范、限制、管理与监督的总称。
金融监管是伴随着近代银行的产生而开头的。
央行制度建立之前,金融监管主要体现在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上。
央行制度建立后,金融监管成为其重要职责之一,在肯定意义上说,正是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促进了央行制度的诞生。
随着各国经济和金融的进展,尤其是在实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后,金融的作用和风险日益突出,金融监管也越来越有必要,详细缘由主要有:1、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具有特别的公共性和全局性,金融体系是全社会货币的供应者和货币运行及信用活动的中心,金融稳定对社会经济的运行和进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金融业是一个存在诸多风险的特别行业,关系千家万户和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
3、金融业的信息不对称,存款者与银行、银行与贷款者、银行与监管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信息不对称,产生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不仅降低了金融效率,而且增加了金融风险。
4、金融监管有利于维护金融秩序,爱护公正竞争,提高金融效率,金融监管是实施货币政策和金融调控的保障。
二、我们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构成从上世纪80年月中期到90年月初期,我们国家对金融业的监管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这就是最初的混业管理。
随着金融机构种类的多样化和金融业务品种的快速进展,在分业经营格局基本形成之后,1998年我们国家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将证券机构和保险公司的监管权由中国人民银行移交给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形成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管的“多头”监管模式。
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体系(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目录[隐藏]∙ 1 什么是金融监管体系∙ 2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 3 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1]∙ 4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取向[1]∙ 5 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应注意的事项[1]∙ 6 金融监管体系的法律保障[2]∙7 中德金融监管体系比较[3]∙8 德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对我国的启示[3]∙9 参考文献[编辑]什么是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体系是指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对金融活动施加影响的一个整套机制和组织机构的总和。
它涉及到体系的参加者以及如何进行监管两个基本要素,具体来说,就是对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涉及金融监管机关的组织、构成、职权、作用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编辑]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1998年,我国进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在实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的基础上,建立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的体制框架,分别山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实施监管这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运行模式是与当时的经济金融状况相适应的,确实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在我国的扩大和蔓延,抑制了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我国的不良冲击,对加强金融监管特别是纠正金融业的“三乱”都起到了很大作用。
然而,在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法案》,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揭开了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新纪元。
混业经营自此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
在全球金融正呈一体化,综合化发展趋势的带动下,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国内银行业将面临与外资金融机构展开激烈竟争的巨大压力,我国所谓的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也正在悄悄地发生着某些变化,各金融机构在业务,资金乃至组织结构上已突破了分业经营的限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已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和证券市场中间业务;2000年7月,工商银行全面收购友联银行,成为其绝对控股股东;光大集团通过控股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信托三家金融机构及申银万国证券已成为事实上的金融控股公司;1999年底,保险公司的资金获准通过投资基金进人证券市场。
论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监管体系的构建

成 利。其本身高杠杆的属性又加剧 了期货交易 的风 能够很好地在监管与被监管者之间进行沟通 , 并 险性 ,鉴于金融期货市场本身 的特殊性 以及市场 为证监会和金融期货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纽带 , 协调 和 自我 管理 。 参与者的成熟度有限,监管 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将 实行 行业 自治 、 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我 国金融期货市场成长的健康
对体 系 中的层 次 级 别及 其 主要 组 成部 分进 行 构 思和 论 述 ; 次 , 其 演绎 归 纳 出 中 国金 融 期 货 市 场 监 管 体 系的 总体 框 架 ; 最后 ,
提 出相关的政 策建议 。
[ 关键词 ] 金融期货 ; 监管体 系; 分层监 管 [ 作者简介 ] 连英祺 , 东北财经大学金 融学院讲师 , 究方 向: 司金融 、 研 公 资本 市场 , 宁 辽 港集 团金 融事 业部部 门经理 , 东北财经大学金 融学博士 , 究方向 : 研 资本市场 , 宁 辽
( ) 管体 系 中第二层 级 二 监
体系的一些想法昀 等等。 ,
这个 层级 主 要是 中 国期货 业 协会 和 证券业 协
研发期货产 品的初衷是为了管理风 险,为 了 会对金融期货市场的共 同监 管。作为政府监管部
给现货市场的交易提供套期保值的手段。但是 , 在 门与被监管机构之间的枢纽 ,行业协会能够及时
21 0 1年第 0 期 1 ( 总第 1 8期 ) 2
沿 海 企
业 与 科 技
N .1 0 1 O0 , 1 2
中国金融的监管体制

浅析中国金融的监管体制————————————————————————————————作者:————————————————————————————————日期:浅析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浅析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内容简介:论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
在此,我又为朋友编辑了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一、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概述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其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论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
在此,我又为朋友编辑了“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一、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概述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其要解决的是由谁来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进行监管、按照何种方式进行监管以及由谁来对监管效果负责和如何负责的问题。
由于历史发展、政治经济体制、法律与民族文化等各方面的差异,各国在金融监管体制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二、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金融监管是指一国金融监管当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金融业的经营进行监督管理的行为。
目前,世界各国及地区的金融监管体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
为适应金融业的发展,我国政府一直在摸索符合国情的金融监管模式。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即所谓的“一行三会”)为主的金融业分立监管体制,并建立了银、证、保三方的“监管联席会议机制”。
国务院是金融监管的主体,它和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金融监管部门在国务院的授权下发挥监管的职能,发挥着核心作用。
201X年10月,经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保留了中国人民银行为履行其央行职责所必要的金融监管权力。
至此,形成了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实行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并依据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和银行业监管法的规定实施具体的金融监管。
36高级经济师金融专业考点梳理第7章-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与现代金融监管框架构建-第2节

第二节现代金融监管框架构建【本节知识点】【知识点】现代金融监管框架的内涵及构成要素【知识点】我国推进金融监管框架改革的主要举措与成效【本节内容精讲】【知识点】现代金融监管框架的内涵及构成要素总述:金融监管框架是现代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理顺监管机制、构建完善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是我国实现实体经济发展和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过程中不可缺失的重要一环。
一、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定义是指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一系列监管制度安排。
二、现代金融监管框架的构成要素协调统一监管、加强宏观审慎管理、重视行为监管与功能监管、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等。
(一)协调统一监管1.横向协调:指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政策配套与呼应。
增强金融监管的横向协调是建设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必然要求。
2.纵向协调:指中央与地方增强金融协作,促进中央顶层制度设计落地,形成监管合力。
优点:使金融监管体系更顺畅、高效,保障中央制定的监管政策在地方能有效执行,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并保证执行力度的一致性。
(二)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趋势:微观审慎监管→宏观审慎监管→宏观与微观审慎监管协调。
1.微观审慎监管:为控制个体风险,避免单个金融机构发生危机,从而保护金融参与者的利益;2.宏观审慎监管:为确保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减少金融危机带来的宏观经济损失。
为了审慎管理的协调性,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有必要强化央行在宏观审慎管理方面的突出地位和作用。
(三)重视行为监管与功能监管1.重视行为监管体现了“双峰”监管理念。
“双峰”:(1)实施审慎监管来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金融体系的稳定,防范系统性风险;(2)实施行为监管来纠正金融机构的机会主义行为,防止欺诈和不公正交易,保护金融参与者利益。
2.功能监管是指依据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和金融产品的性质而设计的监管,是对产品的横向全链条实行的穿透式监管,目的在于消除监管套利,缓和监管职能冲突,减少监管真空及监管重叠,提高市场效率、促进公平竞争。
中美金融体系异同比较

中美金融体系异同比较一,金融体系定义从一般性意义上看,金融体系是一个经济体中资金流动的基本框架,它是资金流动的工具(金融资产)、市场参与者(中介机构)和交易方式(市场)等各金融要素构成的的综合体,同时,由于金融活动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是为准公共产品,因此,政府的管制框架也是金融体系中一个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
一个金融体系包括几个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1)金融部门2)融资模式与公司治理3)监管体制二,金融体系结构金融体系包括金融调控体系、金融企业体系、金融监管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环境体系五个方面。
(1)金融调控体系既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组成部分,包括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配合、保持币值稳定和总量平衡、健全传导机制、做好统计监测工作,提高调控水平等;也是金融宏观调控机制,包括利率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汇率形成机制、资本项目可兑换、支付清算系统、金融市场(货币、资本、保险)的有机结合等。
(2)金融企业体系,既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现代金融企业,也包括中央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上市、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革、发展各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农村信用社等。
(3)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体制)包括健全金融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机制,实行市场退出制度,增强监管信息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处理好监管与支持金融创新的关系,建立监管协调机制(银行、证券、保险及与央行、财政部门)等。
分业经营分业监管: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混业经营统一监管(4)金融市场体系(资本市场)包括扩大直接融资,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拓展债券市场、扩大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发展机构投资者,完善交易、登记和结算体系,稳步发展期货市场。
(5)金融环境体系包括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金融监管概述(ppt 29页)

第一,定义资本的组成 第二,订出风险度量标准和风险加权的计算 第三,协议标准比率的目标
——要求银行的资本对风险加权化资产的标准比率为 8%,其中核心资本至少为4%。
1997年9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正式通过了《有 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为规范银行监管提出国 际统一的准则。2006年10月修订。
– 促进公平、有效的竞争,提高金融业的运行效率, 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
– 确保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 目标保持一致。
东西方九个国家的监管目标综合对比
类型 国别
监管目标内容摘要
多重 目标
美国
维护公众对银行系统的信心;为建立有效率、 有竞争的银行系统服务;保护消费者;允许 银行体系适应经济变化而变化。
中国银行业监管体制沿革
• 1984年起,形成了中央银行、专业银行的二元银行体 制。PBC履行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综 合监管。
• 1992年8月,国务院决定成立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将 证券业的监管职能从PBC分离出来。
• 1998年,国务院决定成立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保 险业的监管职能从PBC中分离出来。
金融监管概述(ppt 29 页)
一、金融监管概述
是指国家(政府)根据经济金融体系稳定、有效运行 的客观需要以及经济主体的共同利益要求,通过一 定的金融主管机关,依法对金融体系中各金融主体 和金融市场实行的检查、稽核、组织、协调和处罚。
• 强有力的金融监管是当代市场经济稳健运行的重要保证。 • 目的:回避和分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保障金
《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确定了一个有效监管 体系所必须具备的25项基本原则,共分7大类:
⑴有效银行监管的先决条件; ⑵发照和结构; ⑶审慎法规和要求; ⑷持续性银行监管手段; ⑸信息要求; ⑹正式监管权力; ⑺跨国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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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中国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观念、机制、环境等,但不能忽视,传统的合规性监管、过于严格的金融管制、消极监管、事后监管、忽视效率的监管等,已严重扼制了金融业的创新和发展的有效空间,直接影响金融业整体效率的提高。
如何使我国金融监管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探索建立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又要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管体制,切实做到完善监管理念、更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
本文作者的思考有一定的启发性。
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
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要有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作条件,而这个条件能否具备则依赖于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
我国虽然已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多部法律与法规,但只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有着严格的规定,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存在着严重的法律缺位。
当金融机构监管的某一环节处于法律的真空状态,而金融机构风险暴露时,央行的监管无法可依,只能借助强制性行政干预来解除金融风险,1997年海口城市信用社因挤兑出现支付困难时强制由海南发展银行托管乃至兼并一案仍历历在目。
要改变这一局面我们现阶段必须加强监管的法制化建设,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1、尽快完善主体法律。
目前要抓紧修改、整理和完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担保法》和《证券法》等金融法规;尽早出台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监管法规和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退出(破产)法规,包括《金融机构接管法》、《金融机构破产法》、《金融机构临时性支付风险管理法》、《金融机构兼并收购管理办法》等;制定《信贷资产保全法》和《外资金融机构法》,按国际资本充足率框架,制定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框架,从而为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管提供法律基础。
2、尽快制订金融法律实施细则。
主体法是纲目式的,对于履行金融监管职能的主体来说,更需要一套较为完整的并与金融法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也要对原颁布的有关法规、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还要对立法环境尚不成熟、近期不宜立法的有关金融业,先制定一个过渡性的暂行规定。
3、尽快建立独立的金融执法机制。
目前银行对企业大量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无能为力,如果依法收贷只能是“赢了官司赔了钱”;更甚的是对于银行起诉,许多地方是“起诉不受理、受理不开庭、开庭不裁决、裁决不执行”,这种现象助长了企业、个人不守信用,直接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
为此,有必要尽快组建执法机构,专门受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诉讼案件,重塑我国公正、公开、公平的金融司法秩序。
有效的金融监管体制1999年11月,随着处于世界金融垄断地位的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正式签署生效,标志着美国放弃维持近70年的“分业”经营模式,进入混业经营新纪元。
与此相适应,目前西方国家普遍实行了混业经营和混业监管,而我国尚处在分业监管落实阶段,必须加快构建完善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
随着混业经营趋势加强和中国入世,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将面临三大难题:一是金融监管难度加大,二是存在监管不到位或监管真空,三是存在各监管机构互相争夺权利或发生事故时互相推卸责任的可能。
因此,在由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的过渡中,我国金融监管组织体系的改革应分两步走:第一步,考虑到国内的信用评级和外部审计尚未达到一定的水平,金融监管的基础设施等还跟不上,现阶段仍应坚持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重点是改善金融监管的基础条件,以实现综合监管。
当前可建立金融监管合作制度:一是加强中央银行、保监会、证监会的合作,增强监管当局的政策协调性和对部分机构业务并表监管的有效性。
二是加强保监会与代理行的合作,增强代理行监管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三是加强国内金融监管当局与国际及地区金融监管当局的合作与交流,以此提供与获取对跨国金融机构并表监管的必要信息,同时学习和借鉴外国金融监管的经验,不断提高我国的金融监管水平。
第二步,根据国际金融新趋势,结合我国加入W TO后金融业混业经营对金融监管的新要求,我国的金融监管应逐步走向“混业经营、统一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
在向“混业”模式的过渡中,待条件成熟时,可将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职能与金融监管职能分离,将人民银行的监管部门、证监会、保监会合并成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当局,负责对所有金融机构及其业务的监管,监管当局可按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负责对辖内所有金融机构及其业务的监督管理。
科学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成本居高不下,导致中央银行信息优势的不足、识别风险能力的有限,并外在决定着监管的滞后。
而金融监管信息系统是持续性监管的基础,是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的重要手段。
我国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尚处于一种分割、低效、失真状态。
一是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的监管信息系统分割,不能实现监管信息共享;二是监管信息定时报送制度,使得金融监管信息的收集效率很低;三是金融机构报送数据存在人为调整,使得金融监管信息失真。
我国现阶段在信息披露方面还有很长的一段路,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商业银行体系缺乏透明度,除深发展与浦发两家银行作为上市公司受《证券法》约束有着较为规范的信息披露外,其他银行均未上市。
而中央银行又尚未制订完善的信息披露的“游戏规则”,致使市场投资者缺乏了解银行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的渠道。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管制也过多,特别是利率的管制,价格信号的扭曲导致市场投资者不能通过有限的信息———利率识别银行的潜在风险。
银行发行的金融工具种类也有限,价格信号过少,不足以成为市场投资者评价银行风险的依据。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加快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的网络化建设,一是要加快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监管信息的网络化建设,实现系统内部业务发展与监管信息同步反馈。
二是加快监管当局的监管信息网络化建设,改善信息传递方式和速度,创造条件实现监管部门与监管对象业务系统的信息联网,使金融机构的原始信息真实反映到监管部门,增强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以动态观察与分析监管对象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情况。
三是加快监管当局之间的监管信息网络建设,以实现金融监管信息共享,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是:为金融监管提供连续、系统、动态的信息服务;通过信息共享制度,节省各监管部门监管信息的搜集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高效的金融风险预警体系金融风险预警系统主要为整体或宏观风险的控制服务,它不仅能对一国的金融运行实施有效的监测,而且也能从侧面反映出国民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借鉴世界各国金融风险防范的经验,结合中国金融业的风险实情,我国金融风险预警系统从宏观层面上可分为三个层次建立。
一是建立国家宏观金融预警系统。
可由国务院牵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各大金融机构共同参加,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指标体系、分级监控的原则,组建国家宏观金融预警组织系统。
主要负责全国范围内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并对全国各区域、各地区预警系统进行组织和指导。
同时,负责监测国际金融风险走势,并将各种风险信息和对策措施及时传输到政府各部门和各金融机构中去。
二是建立区域金融预警系统。
由人行跨省区分行、区域内证券监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和辖内各大金融机构共同组成。
主要负责辖内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将各种风险信息和对策措施传送到辖内各级政府部门和各金融机构中去。
三是建立地区金融预警系统。
可由人行中心支行或县支行与设在当地的金融机构共同组成。
主要负责辖区内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将各种警情信息及时输送到辖内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中去。
预警依赖于监测,监测离不开指标。
指标的经济金融内容就是经济金融过程中的数量特征及经济金融过程之间的数量关系特征。
金融风险指标体系应具有全面性、灵敏性、代表性等特点,笔者认为,我国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应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国家经济系统中实体部门运行出现偏差而导致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率,股票价格指数,工业资金利税率等;2、政策性金融风险及经济环境变化导致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包括通货膨胀率,广义货币供应量指标,公共债务指标,国内存款真实利率之差,货币发行增长率,国内储蓄率,穆迪的主权信用评级等等;3、金融体系的风险预警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资本/总资产比率指标,不良贷款比率,备付金比例,流动性比率,存贷比率,拆入资金比率,各项资金损失率,自有资金比率等等;4、国际收支部门金融风险预警指标,包括真实汇率偏离度,外汇储备占短期债务的百分比,对外债务率,债务期限结构指标,经常项目逆差占GDP 比重,外汇储备所能支持进口量月份数,外债负债率,对短期性资本的依赖程度,出口额增长率,外汇储备等等。
至于各个指标值的安全波动范围,我们应该参照国际标准,在此不予多述。
在预定预警指标的基础上,我们还要确定预警指标的“阀值”和权重,危机发生的概率,预警级别并根据危机发生的概率值来估计可能发生危机的较为准确的时间,以便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从时间安排上看,建立我国全面的金融监管框架大致需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于我国分业经营的格局在短期内不会得到扭转,因而金融监管局可暂时考虑设在人民银行之下,其主要任务还是实施对银行的监管。
这时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特征比较明显。
第二阶段,我国需综合金融管理机构,负责协调监管政策和监管标准,监测和评估金融部门的整体风险,以及收集信息、调动监管资源。
因此待时机成熟,国家可制订横向联合立法,让金融监管局从人民银行独立,专门成立“国家金融监管局”,与人民银行并级直属于国务院,对金融集团实施统一监管,成为金融监管的总牵头人。
第三阶段,从长期来看,我国必定走向全面的混业经营,因此等市场发展成熟,金融监管有了一定的经验积累,可考虑把证监会与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并入国家金融监管局,由后者成为金融业唯一的监管机构。
主要参考文献:1.米什金:《货币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
2.陈志:《银行监管、货币政策与监管改革路径》,《金融研究》2001年第7期。
3.金中夏:《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比较与启示》,《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年第4期。
4.BIS:The New Basel Capital Accord(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Consultative Document),Jan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