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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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抽调人员管理制度

机关抽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抽调管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因工作需要,在编制内临时抽调工作人员的情况。

第三条抽调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控制抽调范围,确保工作需要;(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抽调;(三)明确抽调人员的职责和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四)加强抽调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其工作质量。

第二章抽调范围与条件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因以下工作需要,可进行抽调:(一)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重要任务;(二)应对突发事件;(三)开展专项工作;(四)加强部门间协作;(五)其他经批准的工作。

第五条抽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熟悉业务,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抽调工作;(四)自愿参加抽调工作。

第三章抽调程序第六条抽调程序如下:(一)提出抽调申请。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抽调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机关人事部门审批;(二)确定抽调人员。

机关人事部门根据抽调条件,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抽调人员;(三)下达抽调决定。

机关人事部门下达抽调决定,明确抽调人员、时间、工作内容等;(四)办理抽调手续。

抽调人员按照抽调决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人事关系转移、工资福利调整等。

第四章抽调人员的职责与待遇第七条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抽调工作任务;(二)遵守工作纪律,严守保密规定;(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四)关心群众,维护群众利益。

第八条抽调人员的待遇如下:(一)工资福利按照抽调期间所在单位标准执行;(二)抽调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可享受相应的补贴;(三)抽调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加班费。

第五章日常管理与考核第九条机关人事部门负责对抽调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一)了解抽调人员的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加强对抽调人员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今后工作安排的重要依据;(三)定期组织抽调人员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抽调人员管理制度

抽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我单位抽调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抽调人员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抽调人员管理。

第三条抽调人员的基本条件1. 抽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抽调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抽调岗位的工作。

3. 抽调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条抽调人员的程序1. 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抽调人员的需求,并说明原因。

2. 审批程序:单位领导审批抽调人员的申请,审批通过后,通知被抽调人员。

3. 报到手续:被抽调人员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按时到抽调岗位报到。

4. 工作交接:被抽调人员与原岗位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五条抽调人员的职责1. 被抽调人员应按照抽调岗位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 被抽调人员应积极参与抽调岗位的工作,与其他同事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3. 被抽调人员应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维护单位形象。

第六条抽调人员的待遇1. 抽调人员的待遇按照原岗位待遇执行。

2. 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照单位规定给予加班费。

3. 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因工作表现突出,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七条抽调人员的考核与评价1. 单位对抽调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2. 被抽调人员的工作考核,由抽调岗位的负责人负责,单位领导进行监督。

3. 考核结果作为被抽调人员晋升、调岗、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抽调人员的解聘1. 抽调人员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需要解聘时,由单位领导审批。

2. 解聘前,被抽调人员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交接工作。

3. 解聘后,单位应按照规定给予被抽调人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九条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招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单位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临聘人员的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不适用于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临聘人员包括短期临时工、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等。

第四条临聘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临聘人员的招聘与录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单位可以通过广告、招聘网站、人才市场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也可以通过内部推荐等方式寻找合适的人选。

第六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文化程度、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并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

第七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期限、薪酬待遇、福利待遇等事项。

第八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可以参加本单位的职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

第九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应当接受单位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安排,服从领导的指挥。

第三章工资和福利第十条临聘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的不同,确定相应的薪酬标准。

第十一条临聘人员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不得拖欠。

第十二条临聘人员根据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享受相应的休息休假。

第十三条临聘人员可以享受单位提供的一些基本福利,例如商业保险、工作餐、交通补贴等。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五条临聘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工作。

第十六条临聘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尊重单位的安排,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临聘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

第十八条临聘人员应当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单位的机密信息。

抽调人员队伍管理制度范本

抽调人员队伍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抽调人员队伍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抽调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抽调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抽调人员队伍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抽调人员的基本条件第四条抽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2. 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能够胜任抽调岗位的工作。

3.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抽调岗位的工作强度。

三、抽调人员的管理程序第五条抽调人员的管理程序如下:1. 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抽调人员申请,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各部门的申请,结合人员情况,提出抽调人员名单。

3. 抽调人员名单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抽调人员。

4. 抽调人员到岗后,人力资源部门对其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了解岗位职责和业务要求。

5. 抽调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6. 工作结束后,抽调人员应将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并将相关资料交回原部门。

四、抽调人员的考核与激励第七条对抽调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是否积极主动,是否认真负责。

2. 业务能力:是否能够胜任抽调岗位的工作。

3. 团队协作:是否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 工作成果:是否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第八条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抽调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较差的抽调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调整。

五、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办法规定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办法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临聘人员的管理,保障临聘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聘人员,是指我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临时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临聘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单位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聘用条件与程序第四条临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2.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4. 年龄、学历等符合岗位要求。

第五条临聘人员聘用程序:1. 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临聘人员需求计划,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门;2.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招聘活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等;3.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试工期,试工期一般为一个月;4. 试工期结束后,根据试工表现及工作需要,确定正式聘用人员。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六条临聘人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3. 维护单位形象,保守单位秘密;4.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临聘人员权利:1. 享有与正式职工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2. 享有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3. 享有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4. 享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临聘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试用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九条对考核优秀的临聘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临聘人员,根据情况予以降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第十条临聘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2. 情节严重,影响单位声誉;3. 因工作需要,单位调整岗位,临聘人员不能适应;4. 其他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XX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XX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XX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篇:XX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XX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一、抽调和临聘人员的界定抽调人员是指街道机关从各社区和其他单位抽调到街道锻炼或工作使用时间达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正式人员。

临聘人员是指机关和社区为促进中心工作或弥补工作力量不足而临时招聘的工作人员。

二、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的条件1、抽调或临聘工作人员,应在各科室、社区核定的人数内进行,已经达到核定人数或超过核定人数的单位原则上不能再抽调或聘用临时工作人员。

2、工作任务特别繁重的科室或为完成临时性中心工作设立的工作机构,其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数由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3、有下列情况的可提出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申请:实际工作人员少于核定工作人员数的;因职能、任务增加而核定数人数未及时得到调整的;其他原因造成现有工作任务的确难以完成的(由党工委会认定)。

4、有下列情形的,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应予以退回或辞退:实际工作人员已经达到核定工作人员数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任务或某项中心工作已经结束的;违规抽调或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

三、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的程序抽调工作人员程序:1、抽调科室提出抽调申请,征求被抽调人原工作单位意见,由分管科室领导审核后,提交党工委会审批。

街道新聘社区干部原则上在街道岗前培训时间不超过1个月,抽调到街道锻炼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年。

2、街道机关临聘人员由用人科室提出聘人申请,党工委会审批,街道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行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并邀请区委街道巡查组全程参与,临聘人员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年终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社区临聘人员名额由社区提出申请,分管社区的领导和联系社区的领导共同审批。

社会事务办指导社区组织公开招聘,社区临聘人员必须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聘用时间并报社会事务办备案。

四、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和待遇抽调人员的待遇:街道机关在社区和其他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在原单位领取,年终考核由街道负责,具体奖励金额为其原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数。

临聘人员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临聘人员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时聘用(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管理,保障临聘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聘人员,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岗位上从事工作,但与公司员工身份不同的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

第四条公司应当尊重和保障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临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培训机会,促进其职业发展。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五条临聘人员的招聘与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能力和素质为主要选拔标准。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临聘人员的招聘与选拔工作,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第七条招聘公告应当明确招聘职位、人数、任职条件、薪资待遇等事项,并通过适当渠道发布。

第八条应聘者应当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条件。

第九条选拔方式可以包括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选拔结果应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公司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与薪资福利第十一条临聘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培训、解除和终止合同的条件等。

第十三条临聘人员的薪资待遇,根据公司规定和岗位需求制定,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应当参加公司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具体险种和缴费比例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临聘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十六条临聘人员纳入公司员工管理体系,接受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双重管理。

第十七条所在部门负责临聘人员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和日常考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管理、薪资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八条临聘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抽派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抽派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抽调人员的行为,确保抽调人员能够顺利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抽调至其他部门、项目或临时任务的人员。

三、抽调人员管理
1. 抽调人员选拔
(1)抽调人员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所抽调岗位的工作。

(2)抽调人员选拔由抽调部门提出申请,经人事部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

2. 抽调人员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积极配合抽调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2)认真履行抽调岗位的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3)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抽调部门提供有力支持。

3. 抽调人员待遇
(1)抽调期间,原岗位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

(2)抽调部门应给予抽调人员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业务能力。

(3)抽调人员完成任务后,公司对其表现给予肯定和奖励。

四、抽调人员考核
1. 考核内容
(1)工作态度:是否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2)工作能力:是否具备完成抽调岗位工作的能力。

(3)团队协作:是否能够与抽调部门及其他人员密切配合。

2. 考核方式
(1)定期考核:每月对抽调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2)专项考核:针对抽调人员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专项考核。

3. 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抽调人员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2)对考核不合格的抽调人员,予以警告、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五、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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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一、抽调和临聘人员的界定
抽调人员是指街道机关从各社区和其他单位抽调到街道锻炼或工作使用时间达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正式人员。

临聘人员是指机关和社区为促进中心工作或弥补工作力量不足而临时招聘的工作人员。

二、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的条件
1、抽调或临聘工作人员,应在各科室、社区核定的人数内进行,已经达到核定人数或超过核定人数的单位原则上不能再抽调或聘用临时工作人员。

2、工作任务特别繁重的科室或为完成临时性中心工作设立的工作机构,其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数由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3、有下列情况的可提出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申请:
实际工作人员少于核定工作人员数的;因职能、任务增加而核定数人数未及时得到调整的;其他原因造成现有工作任务的确难以完成的(由党工委会认定)。

4、有下列情形的,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应予以退回或辞退:
实际工作人员已经达到核定工作人员数的;临时性、阶
段性工作任务或某项中心工作已经结束的;违规抽调或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

三、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的程序
抽调工作人员程序:
1、抽调科室提出抽调申请,征求被抽调人原工作单位意见,由分管科室领导审核后,提交党工委会审批。

街道新聘社区干部原则上在街道岗前培训时间不超过1个月,抽调到街道锻炼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年。

2、街道机关临聘人员由用人科室提出聘人申请,党工委会审批,街道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行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并邀请区委街道巡查组全程参与,临聘人员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年终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社区临聘人员名额由社区提出申请,分管社区的领导和联系社区的领导共同审批。

社会事务办指导社区组织公开招聘,社区临聘人员必须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聘用时间并报社会事务办备案。

四、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和待遇
抽调人员的待遇:街道机关在社区和其他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在原单位领取,年终考核由街道负责,具体奖励金额为其原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数。

抽调人员不参与街道综合目标考核和街道制定的单项目标考核。

街道对被抽调人员的社区给予元/人/年的工作经费补贴,用于社区
聘请临时人员。

街道、社区临聘的工作人员的待遇按合同或约定执行,同时根据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和工作年限适时调整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

抽调人员和临聘人员年终考核由办事处统一组织,不参与原工作单位考核,评优比例为%,奖励参照原工作单位执行。

不按本办法规定擅自抽调或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对违规使用的抽调和临聘人员的费用不予报帐,并由街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本办法至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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