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工作的通知
第二届学科带头人和第五届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宣州区骨干教师评选标准为切实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教体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参评资格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2、近5年内都必须在教学或教研、电教工作岗位(担任学校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授课总时数不得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1/3);3、从事所申报专业教龄5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4、有3年以上班主任(或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经历(教研、电教人员可不作要求);5、全市第四次中小学教师全员业务考试成绩优秀;6、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适当放宽。
二、思想政治方面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模范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一定的威望。
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选中小学骨干教师:(1)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他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党纪、政记处分的;(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或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3)违反《宣城市中小学教师四项纪律和八项注意》规定,受到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的;三、教育教学工作方面1、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精神,能熟练地驾驭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善于创新,熟悉教育教学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
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2008-2009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教研人员提供原始听课记录,电教人员提供1篇电教教案),同时提供3课时的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教案)。
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骨干教师是教育教学的中坚力量,是宝贵的教育人才资源,为了更好地推进和深化新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我校“名师”工程建设,激发他们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也为了更好地规范我校骨干教师的评选管理制度,优化评选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通过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建立优秀教师成长激励机制,形成各级各类骨干教师的人才梯队,充分发挥我校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学校成立骨干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骨干教师的评选管理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营造优秀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坚持面向一线教师和中青年教师为评选重点的原则。
一线教师和中青年教师是教育教学的主力军,要注重从教育教学一线发现、培养、选拔骨干教师,摒弃论资排辈的成旧观念,以中青年教师为培养对象,鼓励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教学研究,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三)坚持分级分类评选、公正竞争择优和统一动态管理的原则。
教师统一管理制度,把竞争机制引入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培养、管理等环节。
学校骨干教师不搞终身制,定期进行目标考核,实行优胜劣汰、流动发展。
原则上,高一层次的骨干教师评选应从相应低一层次的骨干教师中择优推荐申报。
三、具体操作(一)评选与命名第一条评选范围和对象:1.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 周岁以下、教龄一般为3 年以上(含3 年)本校教师。
2.教学能手:原则上为35 周岁以下、教龄一般为5 年以上(含5 年)本校教师。
3.学科教改带头人:原则上为45 周岁以下、教龄5 年以上(含5 年)本校教师。
凡申报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教改带头人,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骨干教师时可以优先考虑。
第二条评选条件:1.政治素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二期温州市级小学数学骨干教师研修班学员名单

附件第二期温州市级小学数学骨干教师研修班学员名单李晓秋温州市少艺校赵双玲乐清市柳市镇第六小学黄海燕鹿城区南浦小学郑小琼永嘉县外国语实验小学林鹤真温州市少年游泳学校李明哲永嘉县少艺校孙朝华温州市上陡门小学沙淑丽永嘉县桥头第二小学李造就温州市广场路小学夏爱五永嘉县瓯北第二小学陈晓娟温州市实验小学姚素温永嘉县城西小学李丽生温州市实验小学高孙珠永嘉县瓯北镇第三小学周云芬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附属学校金金竹永嘉县仁溪小学戴小军温州市实验小学全素娥永嘉县桥下中心董谦温州市忠义外国语学校徐海素永嘉县桥头镇第二小学陈雪茹温州市百里路小学徐步升平阳县鳌江镇实验小学包晓霞温州市城南小学陈爱华平阳县鳌江镇第七小学林笑男温州市建设小学温小映平阳鳌江镇第十小学柯庆疆温州市蒲鞋市小学周明抖平阳县水头镇第四小学杜晓红温州市广场路小学徐家瑞平阳县山门镇小学黄剑慧瓯海区河庄小学郑晓晴平阳县昆阳镇第二小学周湘如瓯海区新桥镇第一小学林锁平阳县昆阳镇第二小学黄淑琴瓯海区新桥镇第二小学杜月赛平阳县鳌江镇第一小学姜萍龙湾区第二小学陈海阳平阳县鳌江实验小学王小莲龙湾区上江小学卓海鸟平阳县小学张华龙湾区永中镇第二小学吴慧芳平阳县小学黄育林龙湾区第二小学林美黄平阳县萧江镇第二小学韩海霞瑞安市莘塍实验小学吕存贵苍南县钱库小学方孔券瑞安市仙降镇小学陈启差苍南县龙港镇第四小学章如云瑞安市外国语学校方晶晶苍南县龙港镇第八小学赵晓东瑞安市塘下镇中心小学陈中汝苍南县宜山镇一小学钱荷芳瑞安市实验小学林青松苍南县实验一小学郭慧芳瑞安市马鞍山实验小学曾小兵苍南县实验一小学施德捧瑞安市隆山小学陈少琼苍南县实验一小学叶勤瑞安市集云实验学校余作为苍南县实验二小学张丽孟瑞安市安阳镇实验小学陈君明苍南县少艺校毛裕长乐清市虹桥镇第一小学林晓峰苍南县龙港镇第八小学蔡赛景乐清市乐成镇第一小学卢卡佳苍南县灵溪镇第三小学张竹琴乐清市乐成镇第八小学黄彩霞苍南县矾山镇第一小学蒋宗琰乐清市乐成镇第八小学陈乃双苍南县龙港镇第八小学董秀芬乐清市芙蓉镇第一小学胡允社文成县实验小学郑秋乐清市白石中心小学翁志坚文成县第二实验小学张淑萍乐清市乐镇成第七小学谭珊荣泰顺县实验小学白玲娥乐清市雁荡镇第五小学郑海雁泰顺县实验小学陈乐丹乐清市实验小学王姿凤泰顺县实验小学钱玉萍乐清市蒲岐镇第二小学杨业洞头县东屏小学王素珍乐清市南塘镇中心小学。
中学名优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XXXX中学名优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名优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X教人(20XX)182号),XXXX中学对名优骨干教师实施年度考核,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名优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成立年度名优骨干教师考评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应涵盖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德育处等相关考核项目认定部门人员。
小组成员中名优骨干教师不超过考核小组成员比例的30%o二、考核原则1.一线考核每年12月对XXXX中学市级及以上名优骨干教师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材料为前一年12月1日至考核年份11月30日,考核结果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次年1月1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XX市教育局将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
2.公开考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考核使目标人群的工作过程“看得见”,工作成效“看得见”,以进一步规范名优骨干教师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3.相对考核以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和考核重点进行量化积分考核。
三、考核标准及待遇1.将考核指标分为师德表现、教学能力、教研水平、科研能力、示范辐射作用等方面,确保全面准确地反映名优骨干教师的各方面实际情况。
具体量化赋分详见《XX市名优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指标(试行)》。
名优骨干教师教学成效专项考核指标:(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学科教师,以所任教班级在同一学年里上下学期的期末考平均成绩为依据,对两次超均率进行比较,凡超均率出现增值或波动幅度在0-5%范围内的,均可得10分(2)体育、美术、音乐、信息、通用技术学科教师,以指导学生竞赛获奖为依据,凡在考核期内指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均可得10分。
说明:计算超均率时,初一年级的对比成绩是新初一入学开门考,高一年级的对比成绩是中考录取成绩。
4.年度考核分为不合格、合格和优秀三个等次,具体赋分要求详见《XX市名优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指标(试行)》。
教坛新秀、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名师认定标准

教坛新秀、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名师认定标准为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构建教师健康成长激励机制,促进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建构骨干教师梯队。
我校围绕教育局《邢台市名师培育管理实施方案(暂行)》的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区教育局认定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级“教坛新秀、学科骨干、学科名师”认定标准。
认定对象我校在职的从事教学工作的全体教师。
认定标准基本条件1、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为人师,行为示范,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加强学习,拓宽视野,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近3年继续教育成绩合格,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
3、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4、小学学段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岗位学历;“教坛新秀”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学科骨干教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学科名师”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
(1)年度工作量不足;(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3)有教育事故和明显违反教师“十不”的行为;(4)其它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还需具备以下相应条件(一)校级“教坛新秀”认定标准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近三年担任过班主任、副班主任或社团课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有较显著的教育实绩。
2、刻苦钻研教学业务,认真学习教育教学书籍。
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能力,能独立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教学效果好。
3、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各项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达标,教龄3年以上。
4、能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研究和教学实践活动,在校级及以上做公开课获得好评,或在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活动中做经验交流或撰写各级教学论文及课例或工作案例。
(二)校级“学科骨干教师”认定标准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在学校德育、班主任工作、社团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经验丰富,成绩突出,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好评,获得校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二) 教育、 教学能 力和效
果
(5)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率在同类学校班级中领先。 (6)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指导的学生在教育、体育、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汇演、汇展、 竞赛中获县二等奖或体育运动会前6 名及以上奖项 1 次。 (7)在市级及以上有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经验总结和科研报告 1篇。 (8)参加教育部门、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的论文、案例或课题评比,获县二等奖及以上 1 次。 (9)应邀在县级教学研究会议上作专题报告或讲座1 次。
(10)受聘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编写 1 次。
(11)主持或执笔一项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
(12)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评比、教科研活动中获奖。
(13)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 1 次。
(14)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活动中上公开课或示范课 1 次。
5.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课程
论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熟悉所教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会使用各种电教设备进行教学。
6.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具备申报学科骨干教师条件的应在近五年中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三项:
附பைடு நூலகம் 6
—2—
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任教学科
授课班级
联系电话 办公室
家庭
出生年月 教龄
学校类别 行政职务
温州市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温州市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一、评审条件1. 学历要求:申报温州市教师高级职称的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2. 资历要求:申报人员应具备中级职称资格,且在中级职称岗位上工作满5年。
3. 业绩要求:申报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取得显著的教育教学成绩和学术成果。
具体要求包括:(1)近5年内,申报人员应至少承担过1次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并获得良好以上评价。
(2)近5年内,申报人员应至少有1篇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3)近5年内,申报人员应至少获得1项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
(4)申报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教育科研能力,近5年内至少主持或参与过1项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项目。
二、评审程序1. 申报人员需按照要求填写《温州市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3. 申报人员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审。
4. 初审通过后,申报人员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温州市教育局进行复审。
5. 复审通过后,申报人员需参加温州市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评审会议,接受专家评审。
6. 评审通过后,温州市教育局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晋升高级职称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7. 公示无异议后,温州市教育局将正式公布晋升高级职称人员名单,并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1. 申报人员需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申报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等。
3. 申报人员需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弄虚作假或贿赂评委。
4. 如有违反评审纪律的行为,将取消申报人员的评审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2024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4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2024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是针对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的一项规范性文件。
该办法的实施旨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1.评选对象:本校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
2.评选条件:(1)具备相应学历和教育教学工作年限;(2)教学水平优秀,并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3)积极参与学科教学改革,取得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果;(4)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团队合作精神;(5)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评选程序1.评选程序包括自荐、初审、面试和综合评定四个阶段。
2.自荐阶段:教师自愿申请参与骨干教师评选,并提交个人教育教学经验和成果的资料。
3.初审阶段: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筛选。
4.面试阶段:按照评选条件确定的比例,通过面试来综合评定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5.综合评定阶段:根据自荐材料和面试表现等,评选委员会综合评定教师的综合得分,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三、评选结果及管理1.评选结果:经评选委员会评定并经学校批准的教师将被确定为骨干教师,并获得相应的证书和奖励。
2.骨干教师管理: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集中培训,提供晋升发展和学术研究的机会,同时要求骨干教师在教学上起到榜样作用,并带领团队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
3.周期性评估:学校将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估,以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稳步提升。
四、激励机制1.薪酬待遇:骨干教师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或津贴。
2.职称晋升:骨干教师评选的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3.荣誉表彰:学校将对骨干教师进行表彰,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等。
总之,该办法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发展,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温教研〔2009〕6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为了培养和选拔一大批骨干教师,加快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
已获省特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市级名师名校长、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首届学科骨干教师及获得以上同类荣誉的教师不再参加评定。
二、评选条件— 1 —详见《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附件1)。
三、评选名额全市推荐名额1100名,从中评定1000名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
具体分配指标见《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3)。
四、评选办法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的评定采用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逐级评选、择优评定的办法,重点考察被推荐者的师德表现、教学能力、教育教学实绩。
推荐和评定的基本程序为:(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县级学科骨干教师评定的基础上推荐温州市学科骨干教师人选。
学科骨干教师考核和推荐工作由市教育局委托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市局直属学校申报对象的考核和推荐工作由市教育局直管处负责组织。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建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委员会,评选推荐委员会由各学科专家组成,在温州市骨干教师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县级学科骨干教师的评定和市级学科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
(二)征求师生意见。
要在推荐对象所在学校进行民意测评。
民意测评的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教学水平、教学实绩、育人效果、互助精神等。
(三)评选推荐委员会要对照评定标准对推荐对象进行考— 2 —核,并对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进行现场考核。
(四)公示名单。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推荐人选的名单在本校、本区域内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并将推荐名单上报温州市骨干教师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五)温州市骨干教师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骨干教师评定委员会通过说课等形式对被推荐人进行考核审定。
各地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推荐条件,严格程序,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五、时间安排(一)3月,启动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定和推荐工作。
(二)3月底前,各县(市、区)上报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委员会名单和评选工作安排。
(三)4月15日前,批复各县(市、区)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委员会人选;各县(市、区)组建骨干教师评选推荐专家小组。
(四)5月,各县(市、区)组织上课或说课等现场考核,评定县级骨干教师,推荐市级骨干教师候选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5月20日前,各县(市、区)、市局直属学校上报骨干教师推荐人选名单。
(六)6月20日前,完成温州市骨干教师的审定工作。
六、报送材料(一)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4);— 3 —(二)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考核评价综合表(一式25份,见附件5);(三)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市局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报送。
一式两份,并按Excel文件格式报送电子稿,邮箱:wzxgr@,见附件6 );(四)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见附件7)。
七、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工作的领导,确保评定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由林卫平、胡长林、俞银通、王剑波、朱照满、潘建中、吴建军、麻晓春、白莉莉、施雪云等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林卫平任组长,胡长林、俞银通、潘建中任副组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潘建中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建军、朱照满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阮秋妹、张新强、朱克、黄新民、曹鸿飞、蒋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
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有关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1.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试行)— 4 —2. 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价量化标准3.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4.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表5.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考核评价综合表6.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7.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申报材料清单二○○九年二月二日主题词:基础教育骨干教师评定通知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2月5日印发— 5 —附件1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试行)注:1.校级领导参加评选必须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工作量不少于同校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三分之一,其他各项评定标准与专任教师相同。
2.各县可根据本县情况制定县级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各县的评定标准抄报市教育局。
— 7 —附件2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价量化标准一、必备条件:均以“合格”或“不合格”表示。
二、教育教学能力和效果1.评先评优(以被推荐者所获得荣誉最高的一项计分)(1)国家级劳动模范、师德标兵、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省、市劳动模范计10分,(2)省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计8分,(3)市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县(市、区)劳模计7分,(4)县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计6分,(5)校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计4分,(6)国家、省、市、县级单项先进分别计7、6、5、4分。
2.教育教学效果与能力(先按标准为小项计分,然后选取最高的一项分数)(1)教育教学评奖:如优质课、课件制作、教育教学案例、基本功竞赛;(3)所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奖;(4)所直接培养的学生具有特殊的创造才华,在科技活动、文学创作中取得显著成绩;(6)在体育、文娱汇演、竞赛中获奖的小项中:国家级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7分,省级一等8分、二等7分、三等6分,市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县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
其中,所指导的学生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习作的计5分,在市级学生刊物,如《学生时代》发表的计4分。
发表的文章没有指导师姓名的不计分。
指导师有点评的外加1分。
(2)教学效果明显好于其他同类班级,如及格率、优秀率等,(5)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率、多证率在同类学校班级中领先的小项中:比例高出20%及以上的计10分,比例高出10%及以上——20%以下的计8分,比例高出5%及以上——10%以下的计6分,比例高出5%以下的计4分。
3.教研科研能力(先按标准为小项计分,然后选取最高的一项分数)(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在会议上作专题报告;(3)受聘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编写;(4)主持课题研究并结题。
国家级(核心期刊)的计8分,省级6分,市级5分,县级4分(5)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评比获奖省级一等8分、二等7分、三等6分,市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县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
4.参与教师教育工作(先按标准为小项计分,然后选取最高的一项分数)(1)所直接辅导的青年教师获奖国家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省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市级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县级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
(2)在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3)承担送教下乡开课或讲座(4)执教示范课国家级计7分,省级6分,市级5分,县级4分(注:以上每一小项均统计1项成果,不重复计分)— 8 —附件3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2.农村、山区、海岛学校教师要占一定比例。
3.民办学校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要占一定比例。
— 9 —附件4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表— 10 —— 11 —— 13 —附件5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考核评价综合表— 14 —附件6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县(市、区)教育局(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社会、音体美、计算机、综合等学科顺序分别制表。
附件7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申报材料清单1.《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表》2.荣誉证书复印件3.学历证书复印件4.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6.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7.现任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8.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9.学分证明、进修证书复印件10.年度考核优秀材料复印件11.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12.教科研成果证书复印件13.参与教师教育工作证明复印件14.需要收集的其他材料注:1.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书、教科研成果证书、参与教师教育工作证明均只要选取最高等级的一份即可。
2.上述材料复印件均由学校与原始材料核对后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