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工程施工停止点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

附件2:《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指引(2015版)》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指引(2015版)集团运营中心品质监管部二O一五年元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管理职责 (5)第三章工作程序 (5)第四章总结与考核 (7)第五章附则 (8)附表1:《工程停止检查点清单一览表》 (9)附表2:《停止点检查前准备工作核查表》 (14)附表3:《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确认表》 (15)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大力推动产品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司(甲方)项目工程部、监理、施工方对图纸和技术标准的理解与掌握及实施过程中的自检、查验等工作质量。
依据规范和鑫苑产品特性及近年来质量案例,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指引(2015版)》(以下简称“《指引》”)。
通过对实施过程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薄弱环节和客户敏感点及质量短板项等强制性地设置停止点检查,“抓重点带一般”,促进项目整体质量和质量端口客户满意度快速稳健提升。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鑫苑集团地产所有在建项目。
第三条术语及定义停止检查点: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将重要的部位、关键工序、薄弱环节和客户敏感点及质量短板项,设置为强制性停止检查控制点。
第四条工程停止点分级/完成标志根据重要程度,将工程停止点分为一、二、三级:1、一级停止点:属于集团总部重点监管督导的停止检查点,集团检查项目验收资料,并现场参加实体验收。
此级停止点完成标志:验收合格、具备完整资料,并按审批流以集团运营中心总经理签审通过为终点。
审批流:城市公司工程总监(发起审批)→总经理→品质监管部品质经理→职能总监→计划运营部总经理→品质监管部总经理→集团运营中心总经理2、二级停止点:属于甲方项目工程部重点管控督导的停止检查点,集团抽查。
此级停止点完成标志:验收合格,具备完整资料,并按审批流以集团品质监管部总经理签审通过为终点。
审批流:城市公司项目工程部经理(发起审批)→工程总监→总经理→品质监管部品质经理→职能总监→计划运营部总经理→品质监管部总经理3、三级停止点:除一、二级停止点外,常规隐检、预检等统称为“三级停止点”或“见证点”,属监理日常重点检查项。
工程暂停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暂停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1. 背景工程暂停点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暂时停止施工的地点或部位。
暂停点的存在可能会对工程进度及质量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检查验收管理办法,确保工程暂停点的及时发现、彻底整改及验收。
2. 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工程暂停点的检查验收流程,提高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水平,确保暂停点的整改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和落实。
3. 管理办法3.1 检查暂停点的责任部门工程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检查暂停点的责任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暂停点并及时汇报给工程管理部门。
3.2 暂停点的定义和分类3.2.1 暂停点的定义:暂停点是指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特定时间段内需要停止施工的位置或区域。
3.2.2 暂停点的分类:根据暂停点的原因和影响程度,将暂停点分为以下几类:人员暂停点、设备暂停点、材料暂停点和环境暂停点。
3.3 暂停点的检查流程3.3.1 定期检查:施工项目部应每周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暂停点,并填写检查记录。
3.3.2 临时检查:除了定期检查外,施工项目部还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临时检查,特别注意施工进度重要节点的检查。
3.3.3 暂停点的整改责任:发现暂停点后,责任部门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3.4 暂停点的整改验收3.4.1 整改措施:针对暂停点的原因,责任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按计划完成整改工作。
3.4.2 整改验收:责任部门完成暂停点的整改后,应由工程管理部门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4. 防止工程暂停点的措施4.1 提前预防:施工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施工计划,提前预防可能导致暂停点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4.2 防范控制: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避免出现暂停点。
5. 附则5.1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于工程竣工时进行评估和总结。
5.2 如对督促整改不力的工程暂停点,可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工程款支付等。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01年修正)-建设部令第91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01年修正)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1号发布,根据2001年7月4日《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修编单位: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O一七年五月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各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过程管控,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强制性的设置重要工序停止点的检查,以确保前后工序顺利进行,降低工程质量风险,提升工程品质。
第二条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的所有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权限第三条公司工程部职责如下:1.负责编制、修订《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2.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本办法有效落实。
第四条城市公司/项目部职责如下:1.城市公司/项目部质量负责人:(1)负责督促并审核各项目工程质量控制要点组织编制《项目工程停止点检查清单》;(2)质量负责人作为城市公司/项目部质量第一责任人,审批质量停止点检查验收是否通过;(3)督促各项目未通过检查点的整改,保证本办法有效落实;2.项目经理:(1)负责根据本项目工程质量控制要点组织编制本项目《项目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清单》;(2)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现场验收手续是否齐全;(3)负责质量停止点检查验收并组织限期整改。
3.专业工程师(1)配合项目经理编制本项目《项目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清单》;(2)核查本专业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现场验收手续是否齐全;(3)负责本专业质量停止点检查验收并组织限期整改。
第三章操作指引第五条工程停止点管理原则1.停止点检查属于项目部质量控制节点,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是责任主体,城市公司/项目部质量负责人组织各项目部的现场检查并审批质量停止点检查验收;2.停止点检查不能完全取代隐检、预检,在有重复的检查项时,可以合并一次检查,但检查成果资料不能用隐预检资料代替;3.主要的检查内容和质量指标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要求的,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处理并重新报验;4.停止点检查项的完成标志是按要求具备完整的成果资料,以城市公司/项目部质量负责人签批通过为终点;5.前一停止点检查未通过,工程实施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方案施工工程中停止点检查方案

施工工程中停止点检查方案
一、工程停止点管理原则
1停止点检查属于项目部质量控制节点,项目部是责任主体,项目管理中心参与项目部的现场检查并审批质量停止点检查验收。
2.停止点检查不能完全取代隐检、预检,在有重复的检查项时,可以合并一次检查,但检查成果资料不能用隐预检资料代替。
3.停止点检查项的完成标志是按要求具备完整的成果资料•,以项目管理中心质安工程师签批通过为终点。
4.前一停止点检查未通过,工程实施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二、工程停止点过程控制
1.项目部在编制《工程管理策划书》时必须制订该项目《工程停止点检查清单》,详见下表。
2.在项目的月、周工作计划中,应将涉及的停止点检查作为专篇列入工作计划中。
3.涉及到交付效果的停止点检查应通知营销、设计、成本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
4.检查前应按检查表格式填写检查计划,包括检查项,甲方、监理、施工方人员分组名单、检查重点、标准等信息(保证检查效果、效率的重要环节)。
5.每个停止点第一次检查时要求项目经理带队并知会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土建、安装工程师全部到场并带好施工蓝图和相机;监理公司由总监带队,相关专业监理人员全部到场。
检查完毕,视情况决定在现场或在会议室开会点评。
6.会后立即形成停止点检查确认表,施工单位、监理、项目部、项目管理中心签字认可(任何一方不。
工程质量停检点实施办法

工程质量停检点实施办法
1、编制目的
通过设置工程阶段性质量停检点,加强工程管理预控和过程管理,规范工程技术管理行为和质量管理行为,提升公司范围内各项目建造品质。
2、适用范围
开发的所有在建项目。
3、工程阶段性质量停检点说明
3.1、检查以抽查代替全面检查。
3.2、停检点申报流程明确如下:
3.2.1、施工队对停检点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停检点验收表)详见;
3.2.2、项目部验收合格后向片区公司申报验收,同时以OA寻呼的方式向工程品质管理部备案;
3.2.3、片区公司验收合格后在(工程停检点验收表)签字,片区公司检查形成记录资料(文字记录和影像资料或者做成PPT资料)。
3.2.4、提前两天通过OA寻呼向运营中心工程品质管理部申报验收时间,工程品质管理部根据情况进行抽查。
4、管理职责
项目经理负有对本项目工程停检点管理行为的日常指导、培训和检查职责,对项目的整体质量提升负有管理职责,对检查结果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整改到位。
5、相关处罚
5.1、项目部对工程质量停检点没有按程序进行申报,擅自进行
下道工序施工的,处罚项目部1000元。
5.2、工程质量停检点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对项目部处罚500元。
5.3、运营中心工程品质管理部对停检点抽查验收不合格的,由片区公司下发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5.4、项目部在一周内根据责权把罚款分配到个人上报运营中心工程品质管理部,由财务部在个人薪资中扣取。
否则项目工程师、项目经理、片区技术部经理按照5:3:1进行处罚。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管理办法一、总则建筑工程施工验收是指施工单位完成建筑工程施工任务后,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验收机构对工程质量、工程量、技术标准及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的过程。
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验收依据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建筑施工图、结构设计图、给排水设计图、电气设计图等相关技术文件。
2.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合同文书,包括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安全、工程整体验收标准等内容。
3.相关技术标准:建筑工程验收参照相关技术标准,例如《建筑工程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
4.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施工验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三、验收程序1.施工单位申请验收: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周期完成工程施工后,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验收机构提出施工验收申请。
2.建设单位确认申请: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验收机构收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后,确认验收申请材料齐全,工程完工时间符合合同规定后,确定验收时间。
3.现场检查验收:验收时,建设单位或验收机构应组织验收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包括工程质量、工程量、材料验收等方面。
4.验收结果评定:验收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工程质量、工程量、材料使用、工程安全等方面进行评定,并出具验收报告。
5.验收结果通知:建设单位或验收机构将验收结果通知施工单位,如果工程合格,则进行验收合格确认手续;如有不合格项,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6.验收合格确认: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建设单位或验收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出具最终验收报告。
四、验收内容1.施工质量验收:包括工程结构、建筑外墙、地基基础、屋面防水、墙面装饰等方面的质量验收,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执行标准。
2.工程量验收:核对施工单位的施工量清单和实际施工进度,确认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停止检查点管理办法
停止检查点管理办法1.0目的1.1通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设置强制性的停止检查点,加强过程检查与控制,以保证工程质量。
2.0范围2.1本办法适用于运营管理部对公司工程项目部停止检查点的检查工作。
3.0职责3.1运营管理部:监督公司各项目部对停止检查点的检查情况,负责地下防水、屋面防水、外墙保温、门窗框安装、地下室后浇带、厨房卫生间防水、户内给水管打压7个停止检查点的检查工作。
3.2项目部:项目部负责按本制度要求对项目的停止检查点进行检查。
4.0程序/内容4.1流程图4.2 新建项目由各项目部分标段编制《标段停止点检查清单》,并在首个停止点检查前报送至运营管理部。
4.3项目部在每月、每周工作计划中,应将涉及的停止点检查作为专篇列入计划中。
每周一上午应上报本周《周停止检查点检查计划表》及上周停止点检查记录表,报运营管理部备案存档;运营管理部根据上报数量、施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上报数量的50%。
4.4项目部负责组织检查,项目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中新开工项目任一项停止点首次检查必须先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交底会议,对申报流程、检查内容、检查要求、注意事项等进行交底,同时保留交底记录)。
项目部自检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自检合格后,项目部至少提前0.5个工作日由项目负责人通知运营管理部,填写《停止检查点检查记录表》并附项目负责人现场自查照片。
项目部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与运营管理部一同进行工程停止检查点的检查验收,并填写《停止检查点检查记录表》。
检查结论限于通过、不通过两种,不通过的,指明需整改内容,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后重新上报项目部复查直至通过。
4.5 停止检查点的检查验收不能取代隐蔽工程验收,在有重复的检查项时,可以合并一次检查,但应分别填写《停止检查点检查记录表》与《隐蔽工程验收单》。
4.6 项目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停止点自查工作,需填写《情况说明表》,委托主管工程师(非该标段负责工程师)进行自检并拍照留存,项目负责人和被委托人同时对该停止点自检情况负责,经分管项目总监审批后生效,审批后的《情况说明表》作为《停止检查点检查记录表》资料附件一同报送;4.7 前一工程停止检查点未通过,工程实施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工程施工验收制度
工程施工验收制度一、验收准备在工程接近完工阶段,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工程符合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
同时,施工单位需准备好所有必要的验收资料,包括施工记录、检验报告、材料合格证等,以供验收时查阅。
二、验收通知施工单位在确认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发出书面的验收通知。
通知中应包含验收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名单以及验收的具体内容。
三、验收组织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小组,该小组通常由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验收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照验收标准,全面检查工程质量。
四、验收程序验收过程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现场检查:验收小组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工程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 资料审核:验收小组详细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所有验收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问题整改:如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工程问题,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请求。
4. 验收结论:经过全面检查和资料审核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意见书,明确指出工程是否合格以及存在的具体问题。
五、验收标准施工验收应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
还应参照工程设计文件、合同约定以及行业内的最佳实践标准。
六、责任划分在验收过程中,各参与方的责任应明确划分。
施工单位负责保证工程质量,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过程,建设单位负责最终的验收决策。
任何一方在验收过程中的疏忽或违规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后续处理对于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及时办理竣工手续,并进行必要的备案工作。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部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验收小组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总结:。
工程验收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验收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规定制定,旨在统一工程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验收流程进行工作。
二、组织机构1. 设立工程验收领导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代表。
2. 工程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整个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三、验收准备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前准备好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记录、检验报告、材料合格证等。
2. 监理单位需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初步验收意见。
四、验收程序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预验收申请。
2. 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3. 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再次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4. 监理单位确认整改合格后,组织设计、施工、建设等单位共同参与正式验收。
5. 验收小组对照验收标准,逐项检查工程质量,并填写验收记录。
6. 如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项目,验收小组应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7. 整改后,验收小组重新进行检查,直至所有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
五、验收标准1. 工程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建筑工程验收标准执行。
2. 对于特殊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验收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
六、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负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 监理单位应公正客观地执行验收工作,不得徇私舞弊。
3. 设计单位应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对设计变更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4. 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验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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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强制性设置停止检查点,项目部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联
合检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星河集团在建各项目工程施工阶段。
三、术语和定义
停止点验收:在项目施工阶段,针对客户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项目施工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强制性停止。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由总监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部门对本道工序进行验收,项目部按比例随机抽检(必要时请公司设计、营销、成本端口及物业公司人员参加)并对检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四、职责
4.1项目部
4.1.1组织编制项目总控计划,组织编制停止点验收实施计划。
4.1.2督促监理组织落实停止点检查实施计划、方案。
4.1.3发现重大问题编制专项技术方案报批,并按方案组织整改落实。
4.1.4监督监理、施工单位对停止点的验收、签字,确认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
4.2城市公司工程部(无工程部的城市公司职责并入项目部)
4.2.1组织各项目部落实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
4.2.2视需要参加项目部的停止点验收
4.2.3监督并审核停止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2.4组织项目部编制重大问题整改专项方案。
4.2.5审核并监督方案落实情况。
4.3城市公司主管领导
4.3.1审批停止点检查工作计划。
4.3.2审批重大问题整改专项方案。
4.4集团运营管理中心
4.4.1 在运营管理中心组织的季度检查时,依照各项目停止点验收计划,结合项目质量状况,对集团所属
各项目实施停止点检查。
4.4.2 在集团项目工程季度检查时,对各项目的停止点验收资料进行抽查,检查项目部是否落实停止点检
查验收的规定动作,并计入该项目部工程管理检查评分表的“项目停止点验收”考核项。
五、原则
5.1停止点检查属于项目部质量控制节点,项目部是责任主体,各级职能部门对检查备案资料抽查或参与项
目部的现场检查。
5.2停止点检查不能完全取代隐蔽验收、预检,有重复的检查项时,可以合并一次检查,但检查成果资料不
能用隐、预检资料代替。
5.3停止检查点的完成标志是按要求具备完整的成果资料(含工程实体资料、内业资料)。
5.4前一停止检查点未通过的部位,工程施工不得进入下一工序,待整改并经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六、实施办法
6.1工程招标前应制订停止点检查清单,作为招标技术文件内容。
6.2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中体现停止点验收的工作计划,在施工单位的周、月工作计划中,应将涉及的停止点检查作为专篇列入计划中。
(施工单位在进场后应根据项目部要求编制停止点验收专项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报监理、项目部审批,后续停止点检查验收工作以经审批的方案、计划为依据实施。
)6.3停止点验收比例划分按检验批划分,在停止点验收工作计划中要明确。
6.4工程实体检验批的划分由总监牵头会同甲方、施工单位参照国家、行业、地方规范确定。
材料抽样比例应执行规范规定。
6.5涉及到交付效果时应通知营销部门、设计部门、成本部门等有关人员参加。
6.6以专题会形式组织检查,组织工作由监理负责,总监为第一为责任人。
6.7停止点验收使用《工程施工停止点验收检查表》,已验收过的内容在检查内容前面框框内打勾,检查具体情况在“检查记录”一栏具体描述,验收不合格的安排整改,经复验合格后具体在“关闭日期及记录”一栏具体描述,检查结论限于通过、未通过二种。
6.8验收不合格发出的《质量责令整改通知书》本文件提供的仅供参考,各项目部可使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使用的统表。
七、流程节点说明
八、工程施工停止点检查表(见附件1)
九、支持性文件
1、《涂膜防水工程工艺及质量标准》
2、《卷材防水工程工艺及质量标准》
3、《砌筑工程工艺及质量标准》
4、《铝合金门窗工程工艺及质量标准》
5、《工程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6、《工程成品保护标准》
7、《工程样板引路作业指引》
8、《工程样板引路工艺及标准》
9、《淋水、闭水试验标准》
10、《外墙饰面砖工程工艺及质量标准》
十、输出表单
1、《停止点验收工作计划》
2、《质量责令整改通知书》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集团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对本办法的解释、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