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生产、经营、使用、监管等活动。
第三条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生产、经营、使用活动。
第四条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证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质量安全。
第五条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监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生产、经营、使用全程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生产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生产活动。
第七条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记录生产过程的相关信息,包括原料来源、生产工艺、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第八条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生产单位应当对其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九条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生产单位不得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条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验明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第十二条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经营者不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第十三条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等。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四条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方法等。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篇1管理制度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餐洗净)→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的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餐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要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篇2一、经营者必须将散装食品分门别类实行专区专柜专人销售和管理。
二、经营者安排的散装食品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体健康证件,操作时佩戴整洁卫生的口罩、衣帽和操作工具。
三、销售的散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防鼠材料和设施予以遮盖保护,并设置禁止触摸的标志,防止他人随意接触食品。
食品安全添加剂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添加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添加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不得含有有害物质,不得超过使用范围和限量。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安全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生产食品安全添加剂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符合国家有关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资质要求。
第六条生产食品安全添加剂的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七条生产食品安全添加剂的企业应当对原料进行严格筛选,确保原料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生产食品安全添加剂的企业应当进行产品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生产食品安全添加剂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可追溯。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条经营食品安全添加剂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符合国家有关经营食品添加剂的资质要求。
第十一条经营食品安全添加剂的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的食品安全添加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第十二条经营食品安全添加剂的企业不得经营无证、无照、过期、变质、伪劣的食品安全添加剂。
第十三条经营食品安全添加剂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销售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等内容。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安全添加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不得超过使用范围和限量。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方法等。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安全添加剂应当进行计量和记录,确保使用符合计量和记录要求。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使用无证、无照、过期、变质、伪劣的食品安全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5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使用食品添加剂既要达到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又要达到不滥用而影响食品安全为目的。
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有关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二、食品添加剂采购渠道要正规、合法,采购必须到正规的专卖店购买,并查验或索取供货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质证明,并留存购物凭证,购物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三、在加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四、正确掌握食品添加剂的用途,做到可用可不用的不用,必须用的少用,尽量做到不用。
五、存放食品添加剂要设专用橱柜,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并详细记录,做到“五专”管理,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六、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七、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对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2)是指在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规范和管理要求。
该制度旨在保障食品安全,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防止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添加剂的选择和使用:制定具体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清单和使用范围,明确不同食品类别的添加剂使用限量和使用方式。
2. 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评估:建立科学的食品添加剂安全评估机制,对新添加剂进行安全评估,并对已经使用的添加剂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
3. 添加剂标签和说明: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注食品添加剂名称和含量,并提供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五篇)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1、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____部公告____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3、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4、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5、食品添加剂有适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标识上给予警示性标示。
6、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7、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8、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制定“三专一管”即专人管理、专人领用、专人使用和统一管理的原则。
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____《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____部公告____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____》中物品的现象。
2、不得以掩盖食品____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____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____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方法、数量等内容。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5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购买时应认明包装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入库前严格验收。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时认真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
4.不得使用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到县区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使用的食品添加物质进行备案。
备案的基本内容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名称,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食品添加物质的名称、来源、生产企业,企业在生产的各种食品中添加该物质的最大限量等。
6.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并做好入库及出库记录。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2)是指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保存和运输过程中,为改善食品品质、保持食品稳定性、增加食品营养价值以及为食品加工提供特定技术需要而向食品中添加的物质。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使用范围和限量:确定食品添加剂的适用范围和允许添加的限量,对不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明确和规范,以确保食品安全。
2.安全评估:对新型食品添加剂进行安全评估,并对已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定期评估,确保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无害。
3.注册管理: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企业进行注册管理,要求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生产条件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和安全。
4.标签标识:要求食品包装上清楚标注明添加剂的名称、用途、含量以及使用范围,方便消费者了解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二、由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
采购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餐饮加工配料的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
三、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实行定点采购,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等内容。
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四、入库前,库管人员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括检查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
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五、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
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
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六、设立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柜”字样,盛放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精确的计量工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八、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贮存及使用等情况。
九、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使用台账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添加剂使用及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及管理制度一、总则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物质或天然物质。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购与管理1. 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具备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的合法供应商。
2. 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进行严格的索证和验收制度,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资料。
3. 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负责管理,设立专柜(防盗锁柜)存放,出入库要做好严格的登记。
4. 领料必须由分管的饮食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到库房按量进行领取。
5. 各添加剂使用单位必须做好使用登记,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信息。
三、使用与标记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
2. 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剂量、用法和工艺进行,确保食品安全。
3. 在食品包装上应明确标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用量和用途,以便消费者了解和识别。
4. 未使用完的食品添加剂应及时退回库房,禁止使用和保存过期的食品添加剂。
四、培训与监督1. 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添加剂知识的认识。
2. 定期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3.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过期食品添加剂的处理1. 过期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出库房,不得继续使用或存放。
2. 过期的食品添加剂应交有关部门按特殊垃圾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六、制度的修订与解释1. 本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如有变更,应及时修订。
2.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食品添加剂管理部门所有。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以前制定的与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有关规定,一律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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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与使用食品添加剂相关的所有部门。
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1.符合有关食品添加剂的卫生法律、法规、标准
2.食品添加剂对食品的营养素不应有破坏作用,也不得影
响食品的质量和风味
3.不得用于掩盖食品腐败变质等缺陷
4.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冒伪劣食品
5.使用食品添加剂后不得分解产生有毒物质
6.使用的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必须符合GB2760的规
定
四、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1.采购:代理商、制造商;
2.索证:省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证或化验
单、购货凭证。
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还必须索要生
产许可证。
3.进货登记: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
名称、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应真实,保存期
限不少于两年。
4.保管:专人、专库、专柜保管,且保管场所必须上锁。
5.备案:食品添加剂在使用前,必须填写《食品生产加工
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表》,到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经备案允许后方可使用。
6.使用:
1)领用:领用必须登记,领用人、领用日期、领用数量等。
2)称量:领用数量必须精确,经过称量,记录在册。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最大允许添加量,必须符合GB2760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4)剩余添加剂:若一次领用未用完,应即归还保管处并登记在册,不可私自留用。
7.过期产品:过期的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以免与未过
期产品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