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收账款票据的工作办法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定稿)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体现应收账款风险管理的审慎原则,加强集团应收账款管理现状,避免工作人员面临道德风险,防范集团经营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及其控股子公司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款项和尚未开票结算的发出商品,具体包括应收销货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四条应收账款的管理部门为各单位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应按分工明确、责权对应、责任清楚的原则,财务部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应收账款赊销额度的确定。
第二章应收账款限额管理第五条各单位财务部门根据资金运用和需求实际情况,确定年度应收账款总体规模。
第六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在每年11月30日之前将下年度《应收账款限额表》上报集团财务部备案。
第七条财务部制定的限额送达后,确实需要调整的,应在对外赊销合同生效前提出,并须经所在单位总经理批准,并报集团财务部备案.第八条各单位应逐渐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以信用评价系统来控制应收款项的非系统性风险,以降低经营风险。
第三章产品赊销的管理第九条加强销售合同细节管理,合同条款中注明使用票据结算方式需指定唯一结算单位,必要时需法务人员对所签合同予以专业确认,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合同法律纠纷。
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必须参考既定的信用额度来决定销售方式、赊销金额及预付金额,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和预付账款都必须经分管副总以上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第十条财务部门主管应收账款的会计定期查看《应收账款管理台账》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帐款的回收和结算.超过信用期限10日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通知主管的财务负责人,由财务负责人汇总并及时通知业务部门立即联系客户清收,必要时每个季度由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组织赴往来单位进行对账.第十一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及其他担保证明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应收帐款票据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票据的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应收账款票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应收账款票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化: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票据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操作流程。
2. 安全性:确保应收账款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防范伪造、盗窃等风险。
3. 及时性:及时核对、催收应收账款票据,确保公司资金回笼。
4. 保密性:对客户信息、票据信息等保密,防止泄露。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应收账款票据的核算、审核、保管等工作。
1. 财务部负责制定应收账款票据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 财务部负责审核应收账款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无误;3. 财务部负责建立应收账款票据台账,详细记录票据信息;4. 财务部负责催收逾期应收账款票据,确保公司资金回笼;5. 财务部负责保管应收账款票据,确保安全。
第五条销售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票据的生成、传递、核对等工作。
1. 销售部门负责生成应收账款票据,并传递给财务部;2. 销售部门负责核对应收账款票据信息,确保无误;3. 销售部门负责催收客户应收账款,并通知财务部;4. 销售部门负责协助财务部处理应收账款票据纠纷。
第三章应收账款票据管理流程第六条应收账款票据的生成1. 销售部门在销售过程中,根据销售合同或协议,生成应收账款票据;2. 销售部门将应收账款票据传递给财务部。
第七条应收账款票据的审核1. 财务部在收到应收账款票据后,进行审核,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2. 审核无误后,财务部将应收账款票据登记入账。
第八条应收账款票据的保管1. 财务部设立应收账款票据保管柜,专人负责保管;2. 保管人员应确保应收账款票据的安全,防止丢失、被盗。
第九条应收账款票据的催收1. 财务部在应收账款票据到期前,及时向客户催收;2. 催收无果时,财务部应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对外应收应付款项管理办法

第一篇:公司对外应收对付款项管理办法原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对外应收对付款项管理办法公司对外应收对付款项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的经济利益,强化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对外应收对付款项审批流程,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应收款部份一、公司对外应收款项是指因公司开展对外业务而产生的应收帐款及因其他事宜产生的应收往来款项。
二、公司开展对外业务产生的应收款项,由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负责该应收款项的催收工作,公司财务应积极地予以配合。
三、公司因其他事宜产生的应收往来款项,由该应收款项发生时的经办人及审批人负责该应收款项的催收工作,公司财务应积极地予以配合。
四、公司财务每月 10 日前清理一次公司对外的应收款项,发现有到期应收款项 5 日内通知该应收款项的负责人。
敦促其及时催收。
五、(二) 对付款部份六、公司对外对付款项是指因公司开展对外采购业务而产生的应付帐款及因其他事宜产生的对付往来款项。
七、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对外采购业务时,须由该项业务的经办人填写《付款通知单》,填写完毕后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审批完毕后报负责审批的公司领导审批,经公司领导审批允许后,经办人方可拿经公司公司审批过的《付款通知单》到公司财务申请付款,公司财务部见到《付款通知单》经核实无误签字后,出纳方可对外付款。
八、公司因其他事宜产生的对付往来款项,须由该项业务的经办人填写《付款通知单》,填写完毕后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审批完毕后报负责审批的公司领导审批,经公司领导审批允许后,经办人方可拿经公司公司审批过的《付款通知单》到公司财务申请付款,公司财务部见到《付款通知单》经核实无误签字后,第 1 页共 2 页应收款项的负责人离职时应上报公司总经理,重新确定应收款项的负责人。
原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对外应收对付款项管理办法出纳方可对外付款。
九、当月预算内需要支付的对付款项应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行政部负责人在支付每笔对付款项时进行审批。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回款力度,保持现金流量平衡,提高流动资产变现能力和资金使用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有收入考核指标的部门。
应收账款管理范畴及组织机构公司产品销售和协作产品销售尚未回收的款项均应纳入应收账款管理范畴。
根据账龄划分,分为一年以内、一年以上两年以内、两年以上三年以内、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由经营销售部门和有协作收入指标的车间与公司财务部负责。
应收账款的清欠管理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清欠机构或部门责任人。
应收账款的清欠工作主要以各部门为主,并密切与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等职能部门联系。
对确实无法催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报主管副总及总会计师审核后,经总经理审批是否转入法律诉讼。
若进入法律程序,则由公司财务部和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协助完成。
应收账款的源头管理应强调从源头进行应收账款的风险控制,在扩大市场营销份额的同时,控制应收账款额度。
在招投标环节中,重点审查发标方的资信能力、项目审批手续、资金来源渠道、履约能力等。
应选择诚信、合法、有实力的买方投标。
在付款方式方面,应注重付款比例的高低形成的应收账款在流动资产中所占比重的合理程度、垫付资金、履约保证金占用的时间及收回的难易程度、企业当年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是否能保持企业现金流量的平衡。
同时,加强债权保障条款的商谈与审查。
对公司垫资超过5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经销部门对买方资信调查评估后,报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
应收账款的过程管理应加强过程监控,随时掌握应收账款情况,及时发现坏账风险。
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应收账款信息库,并做到信息库与销售部门、车间等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
经销部门、车间每月底填写《应收账款控制表》报主管副总及公司财务部。
财务部汇总《应收账款控制表》,经总会计师审核后,报总经理及相关副总。
3、应收账款的管理:为了管理应收账款,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明细核算,并定期进行账龄分析。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应收账款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管控。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等制度规范,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对外销售产品、材料、供应劳务等而应向购货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公司”)开展的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应收账款应当遵循以下管理原则(一)源头入手、全程管控。
应收账款以客户信用调查为管理起点,明确规范信用管理、业务经营合同谈判签署、统计分析管理、清欠、坏账核销、考核等关键环节和工作流程,实施应收账款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控制。
(二)统筹管理、分级落实。
集团公司统筹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制定并推进各项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各责任部室依据分管范围和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应收账款各项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各责任部室和所属公司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落实,各公司所属被投资公司-1-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全部纳入本公司实施管理。
(三)职责明确、协同配合。
集团公司以收入为主线,按照收入分管职责与应收账款相对应的原则明确各责任部室管理职责。
所属公司对照集团公司各责任部室职责明确管理层和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集团公司各责任部室、责任部室与所属公司,以及所属公司之间协同配合,纵向与横向相互联动,工作各有侧重重点,环节流程层次清晰,全面落实各自相关管理职责。
(四)严格考核、确保落实。
应收账款管理纳入集团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实施定期考核评价,激励与约束并举,确保各项管理措施有效落实,促进应收账款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第五条本办法将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应收账款对方客户统一明确为“集团公司客户”,按照“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责任部门和所属公司的职责实施分级管理。
企业票据管理办法

企业票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票据管理,明确票据使用范用,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票据”是指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凭证、银行汇票申请书等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三条银行票据由资金专管员或出纳专人保管.资金专管员或出纳负责填写支票并设登记簿及时登记支票的购入、开具和保存情况。
第二章支票第四条岀纳人员需要使用现金支票提取现金时,应填写现金领用单,注明用途和金额, 交财务经理审批后方能使用现金支票提现。
第五条支票由非收款人领用外岀时须有支票领用单,并作领用人个人借款处理,在领用人获取发票或收据交回财务时再冲销个人借款。
领用人不准弄脏.撕毁支票,使用时不能超出限额。
领用人领用支票必须自领用起五日内报账,报账时要发票齐全,支票号填写准确。
如领用的支票在五日内没有支付,应及时退回财务部。
第六条对外开具支票付款时,除支付给个人的款项可以开具现金支票外,其他一律开具转账支票。
第七条严格控制空白支票的发放。
当采购急需使用空白支票时,须经领导审批后发放, 并要填写日期.用途及限额。
第八条签发支票一律要记名。
签发支票时必须用碳素墨水填齐所有项目,收款单位名称、签发日期.大小写金额及用途一律不得涂改,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必须淸晰,带密码支票要核淸密码号。
" 如支票签发話误不得撕毁,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妥善保存,并在支票使用登记簿卜注明作废“第九紧支票必须宦银行账戸余额内按规泄向收款人签发,不准签发空头.远期支票:不准出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收款单位代签。
第十条收取外单位支票时,岀纳人员要认真审核有效期及各项内容填写是否符合银行要求。
有银行密码的支票不得遗漏密码,并及时送存银行。
如支票被银行退回,出纳人员要尽快通知经办人员向岀票单位索换。
第十一条领用的支票丢失,经办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报告,并向银行挂失。
上市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应收款项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及时回笼资金,加速企业资金的良性循环,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防止坏账的发生,减少收账费用及财务损失,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款项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
第三条应收款项归口管理部门:为各财务部门。
第四条应收款项报告。
应收款项实行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按照公司统一规定的格式向各自公司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及总公司财务分管领导报告制度。
应收款项报告的内容包括欠款单位、欠款数额、欠款时间、客户履约能力、经办人、是否发出催债的书面通知、坏账风险等。
第五条应收款项回笼及催收。
各公司财务部门每季度应全面检查应收款项资金回笼情况,对没有及时收回的款项,要向相关业务部门或经办人员下达催款通知,安排催欠事宜,由经办人负责催讨账款,。
每年年终结束前各财务部负责人应安排财务人员全面清理各项应收款项。
对于内部工作人员因公借用的备用金等,每年年终结束前必须办理相关业务报销手续并退还结余款项,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报销手续的,应由经办人员提交书面说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公司总部财务总监审批同意暂缓收款,财务部门可暂缓催收。
客户赊销款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履约付款、工作人员因公业务借用的备用金,在业务发生后一个月内未办理报销事宜的、预付账款支付后未及时办理相关业务的、其他原因不能及时缴回款项的,除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部财务总监审批同意暂缓收款之外,财务部门自催收通知下达之日起一周内相关人员不办理缴款事宜的,期满后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应报告总公司财务总监,根据财务总监批复建议进行相关扣款或处理。
采取法律手段催讨欠款的,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书面详细报告欠款情况及催讨方案,报总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经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移交公司法务部门办理相关法律事宜。
凡是恶意欠款、侵占欠款、工作不作为造成应收款项流失、坏账、经办人员工作疏忽失职等原因应收款项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公司将移交相关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管理,降低坏账风险,保障公司资金的及时回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的原则,确保账款和票据的有效管理和及时回收。
第二章应收账款管理第四条账款确认1. 销售确认:销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确认应收账款,记录在公司财务系统中。
2. 账款记录:相关销售部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地记录应收账款的金额、客户信息及账期。
第五条账款催收1. 账龄分析: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账龄分析,对超期未收回的账款进行重点跟踪。
2. 催收措施:对于逾期未付账款,销售部门应采取电话、邮件、上门拜访等方式进行催收。
3. 法律手段:对于长期拖欠且催收无果的账款,应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讨。
第六条坏账处理1. 坏账准备:根据账龄和客户信用情况,定期计提坏账准备。
2. 坏账核销: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坏账,应按公司审批流程进行核销,并详细记录核销原因及处理过程。
第三章应收票据管理第七条票据确认1. 票据接收:财务部负责接收和登记应收票据,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票据记录:票据接收后,应及时记录在公司财务系统中,注明票据种类、金额、出票人及到期日。
第八条票据管理1. 票据保管:应收票据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存放在安全的票据柜中,防止丢失或损坏。
2. 票据背书:对需要背书转让的票据,应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并记录背书信息。
第九条票据催收1. 到期提醒:财务部应在票据到期前及时提醒相关部门进行催收。
2. 票据托收:需要通过银行托收的票据,应按时办理托收手续,确保票据及时兑付。
第十条票据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定期评估应收票据的风险,对于风险较高的票据,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 票据贴现:在资金紧张情况下,可考虑对应收票据进行贴现,但需按公司审批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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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科工作细则
(一)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权益减少坏账损失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提供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商业信用时应办妥客户资信调查并随时考察客户信用的变化签注在资信调查表相关栏内但政府机关公共事业信用良好的民营大企业以及各种机会性的小金额或现金交易客户可不受此限
第三条在赊售货品业务而产生的支票收受时,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1.注意发票人有无权限签发支票
2.注意查明支票有效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文字金额到期日发票人盖章等是否齐全非该客户或本人签发的支票应要求交付支票人在支票上履行背书手续
3.注意所收支票账号号码越少表示与该银行往来时刻越长信用较为可靠
4.注意所收支票账户与银行往来的期间金额退票记录情形5.注意支票上文字有否涂改涂销
6.注意支票记载任何处不能修改如大写金额可更改处是否于更改处加盖原印章如有背书人时应同时盖章
7.注意支票上文字记载备注如禁止背书转让字样
8.注意支票是否已过期如有背书人应注意支票提示期日是否超过本公司的特不规定
9.尽量利用机会通过客户注意客户支票的信用
第四条商业支票乙种存款取款单不宜同意但如须参加客户债权分配或客户本身未使用支票及客户确实无支票且信用良好者除外
第五条所收支票已缴交者如退票或因客户存款不足或其他因素要求退回兑现或换票时营业单位应填具票据撤回申请书经部门主管签准后送财务部会计科处理营业单位取回原支票后必须先向客户取得相当于原支票金额的现金或担保品或新开支票再将
原支票交付客户
第六条公司在交易中收到的票据要通过应收票据账户进行核算但由于商业承兑汇票除了由承兑人兑付外还由出票人连带负责同时代表着实际的商品销售货款倘为数较大一般都另设应民承兑汇票账户与应收票据账户分开核算
第七条应收票据被拒付时该项票据就应从应收票据账户中转出用会计分录转入应收账款账户以反映该拒付事实凡是认为无法收回现款的应收票据则应予销记转作坏账损失
第八条应收账款发生折让时应填具折让证明单送呈主管批准后始得办理如急需时得先行以电话取得主管的同意而后补办或遇有销货退回时应于出货日起60天内将交寄货运收据及原始统一索回送交会计人员办理如不能取回时应向客户取得销货退回证明其折让或退回部分应设销货折让及销货退回科目表示不得直接由销货收入项下减除
第九条会计科接到银行通知客户退票时应即转告营业部门营
业部门关于退票如无法换回现金或新票时应即寄发存证信函通知发票人及背书人迅速妥善处理并由营业部门填送呆账退票处理报告表随附支票正本副本留营业部门供备忘催办及退票理由单送会计科依章办理
第十条依法申诉而无法收回的债权部分应取得法院债权凭证交送会计科列册保管倘事后发觉债务人在利益偿还求偿时效期内有偿还能力时应申请法院执行
第十一条本公司营业人员不依本细则的各项规定办理或有不法勾结行致使本公司权益受损时依人事治理规则责处情节严峻者须移送法办
第十二条本细则送呈批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二)盘点方法
第十三条本公司为便于年度结算核对账卡记载与购料实际数字是否发生错误特制定本方法
第十四条盘点种类
1.年中盘点于每年月底由本单位自行盘点
2.年终盘点于每年年终的月日下午时进行由各单位相互盘点
第十五条盘点方式
1.年中盘点由本单位经理指派本单位人员盘点后将盘点表送财务部门会计科审核结果于盘点后半月内回付盘点单位2.年终盘点先由本单位经理视业务繁简而分成若干组指派若干人分组预盘再由其他单位人员按照分组监督盘点最后并由高级主管抽点盘点结果经财务部门会计科核对后于个月内回付盘点单位
第十六条盘点步骤
正式盘点之前先由本单位预盘人员将各项应盘物品清点后填注标签悬挂在各项物品之上然后再将各项物品逐项列于盘点表内于正式盘点时交由盘点人参照实盘倘有数字不符或物品漏列表等情况盘点人或抽查人应予改正或补列
第十七条盘点范围
成品原料含半成品物料机器设备外借原料及加工原料
第十八条盘点处理
盘点表一式三联白联为存根联红联为审核联蓝联为妇联此项表格经各负责人分不记章后白联由各单位自存红蓝两联并送财务部门会计科审核审核结果红联留会计科存案蓝联送盘点单位参考
第十九条人员分配
预盘人员由本单位的承办人或保管人担任盘点及盘点人员由人事部门在其他部门中选派抽点人请各经理或副经理以上人员担任
第二十条本方法由会计科通知相关部门协助实行经通过后实施第二十一条本方法如有未尽事项可随时修改
(三)职员储蓄存款方法
第二十二条为响应政府奖励公民储蓄及安定本公司职员生活特
制定本方法此处的职员系指本公司正式职员试用期满个月而言以下简称职员
第二十三条本方法由会计科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职员储蓄存款的收付登记保管通知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存入款项时存款人应自行填妥存款单一份经会计科主管核准财务部主管批准后方得入账依票据部分应经交换退一日起算
第二十五条提出款项时取款人应自行填好提款单一份并亲自签名盖章才可提款
第二十六条职员储蓄存款主办人在受理提款时要事先核对印章和签名以及金额金额在元以上的提款应于天前通知主办人
第二十七条存款利率依国家银行所定利率作参考由财务部主管人员制定
(四)备用金治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本部由财务部财务科负责各单位的零星支付必
要时再行研讨设置专人办理
第二十九条备用金借支程序如下:
1.各单位零星费用开支如需预备现金应填具备用金借还款通知单交备用金治理人员即凭通知单支给现金
2.付款通知单内的金额应按权责由各级主管盖章
3.备用金的暂支不得超过元特不事故者应由企业行政部经理核准
4.备用金的借支经手人应于周内取得正式发票或收据加盖经手人与主管人的印章后交备用金治理人冲转借支如超过周尚未办理冲转手续时须将该款转入经手人私人借支户并于当月发薪时一次扣还
第三十条备用金保管及作业程序如下
备用金的收支应设立备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送呈企业部经理核阅
备用金每周应将收到的发票或收据编制备用金支出传票结
报一次送交财务部会计科
会计科收到备用金支出传票后应于当天即行付款以期保持备用金额
与周转会计科收到备用金支出传票补足备用金后如发觉所附单据有疑
问时可直接通知各部经手人办理补正手续如经手人延搁不办须参照第二
条款办理
备用金账户应逐日结清
第三十一条备用金应由保管人员出具保管收据存于财务部会计科如有缺少概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五)会计预算
第三十二条营业预算
各事业部应于每营业年度月底前依下年度营业目标拟订下年度营业预算预算的编制依会计科目的内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原材
料物料人工或外包工程营业费用销售费用治理费用等并拟编资金来源与运用打算表一式两份经核准后一份送财务部会计科备查一份自存
第三十三条年度打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各事业部就已核定的投资建厂打算与财务部会计协编固定资产预算依会计科目内容编制明细表及长期资金支出可能表年度预算执行操纵表
前项预算表的编制事业部应按财务分类标准分项设置预算执行操纵卡及工程进度预算操纵卡一式两份自存一份以一份送财务部会计科编制长期资金预算执行可能表
第三十四条现金收支预算
各事业部应就当年下半年度运营资金收支情形酌情编制下半年每月运营资金收支可能表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送财务部会计科编制年度运营资金收支汇总可能表具体内容见第十一条(六)原始凭证
第三十五条登记
1.会计业务的处理程序应依本公司规定依照合法的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依照合法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依照符合规定的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告
但原始凭证的格式及其所载的项目具备记账凭证的条件的可代替为记账凭证各种专门会计事项依本公司规定难以处理时须参照一般会计的原理原则方法或适应在不违背政府法令范围内处理
2.去办原始凭证关系现金票据债券等出纳的没有经主管会计人员的盖章不得为出纳执行
主管会计人员核对账目时关于现金票据债券及其他各项财物应随
时派员盘点关于盘点任务每年最少应办理一次
会计业务处理发生错误时应于发觉时即予更正
第三十六条审核
1.原始凭证应详细审核如有下列情形者当视为不合法
法令明定为不当支出者
书据数字计算错误的
收支数字与规定及事实通过不符的
与本公司有关规定抵触的
2.支出凭证的审核
(1)支付款项应取得收款人的统一发票为原则但金额在规
定数目以下以收款人的收据即可
(2)关于营利事业购进物品或支付费用的原始凭证应盖有
该营利事业的印章并记明以下各项
该公司或商品名称地址
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或费用性质
单价及总价
交易日期
本公司的名称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