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问题
关于大学生参保文件有关问题的解答

关于大学生参保文件有关问题的解答一、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性质?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是一项由政府、学校和个人共同筹资,以住院为主统筹兼顾普通门诊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它不同于商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那些特点?突出特点:1、实行以政府补助为主,个人不缴费或部分缴费的筹资机制;2、实行属地管理,市级统筹;3、保障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门诊大病和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4、建立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三、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是多少?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
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其中国家部委属高校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省属高校由中央、省财政负责安排;市属高校由中央、省、市财政负责安排。
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缴费40元(其中15元用于普通门诊统筹,10元用于门诊大病和住院统筹,15元用于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低保或重度残疾(残疾等级限一、二级)在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由财政全部负担,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由个人负担,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
财政补助标准:根据全省医疗保险工作会上的领导讲话内容“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中央财政补助一步到位,财政负担有困难的城市,提高补助标准可分两年到位。
”四、住院、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如何筹集?住院统筹:[个人缴费10元+ 2010年各级财政补助按人均120元标准(扣除每人15元的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当年实际缴费人数;普通门诊统筹:(个人缴费15元﹢各级财政补助15元)×当年实际缴费人数。
五、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如何筹集?个人缴费15元×当年实际缴费人数。
六、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按照国办发【2008】119号要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含外籍留学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均应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大学生参保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

大学生参保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已经正式启动,现就有关参保操作过程中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基本医疗保险是否强制?按国家、省和市政府有关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有关文件中没有明确“强制”还是“自愿”,但要求今年开始符合参保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二、关于低保家庭和重度残疾参保大学生如何认定?按有关文件规定,属于低保家庭和重度残疾的大学生无需个人缴费,但需交纳5元制证工本费。
属于低保家庭和重度残疾的大学生参保时需提供入学前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待遇证》,残联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复印件一份。
如参保大学生暂时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可先按属于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待新学期开学后补报有关证明复印件,对未能及时补报有关证件的大学生补缴30元医疗保险费。
三、对已参保大学生毕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可否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参保大学生毕业后,在哈尔滨市就业并由所在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再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四、参保大学生因寒暑假或实习等原因在外地发生急诊的,医疗费如何报销?放寒暑假、实习等期间,在外地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急诊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治疗结束后可持医疗费结算票据、疾病诊断书、病历复印件(盖医院公章)、费用明细、医保卡到市医保中心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核准后给予报销。
五、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与原商业学平险医疗费报销如何衔接?对原已参加商业学平险的大学生在今年参加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后,原商业保险合同仍继续有效。
对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内住院医疗的,可先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然后持市医保中心或医院提供的结算单到商业保险公司按原合同规定给予赔付。
对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仍按原保险合同给予赔付。
大学生医保怎么停-医保有什么益处?【推荐】

大学生医保怎么停,医保有什么益处?【推荐】大学生医保在方便学生看病就医,减轻高校和学生负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社会医保和大学生医保在保障范围内有一定的重叠。
当大学生毕业到工作单位办理医保时,需要先对大学时期的医保进行停用并注销医保卡,否则社会医保不能进行缴费。
那么大学生医保怎么停呢?小编来为您解答。
一、大学生医保益处涵盖范围广、个人缴费低、门诊医疗同步解决。
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首先,保证了国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无缝衔接。
其次,在校大学生均可参保,参保范围涵盖省内各类高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的在校本专科学生及非在职研究生,特别是对于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来说,凸显了教育的公平。
另外,在学生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根据高校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省和所在市财政按规定的标准实行分类补助。
商业保险难解决患大病导致的过高医疗费用。
多年来,由于经费短缺,公费医疗名存实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没有财政补贴)。
针对大学生患病率较低、患大病学生时有发生、突发伤害事故较多、学生无收入来源、垫付能力弱等特点。
全国各高校普遍采用购买商业保险来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
商业保险模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学生就医困难,也减轻了学校及主办者的压力,但商业保险主要解决学生突发伤害、患大病门诊以及住院的医疗保障问题,而没有解决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保障问题,和少数学生因突发伤害、患大病等原因医疗费用过高的经济负担。
特大疾病保障范围放宽,省级调剂金帮助贫困生。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主要支付其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特大病的医疗费用。
考虑到大学生的特点和实际,其门诊特大病保障范围在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基础上,适当予以放宽,其中,包括肾透析、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病种都在保障范围内。
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
大学生医疗保险调剂金从各统筹地区大学生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基金年度结余中提取,实行省级统一管理。
浅议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问题及建议

浅议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问题及建议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牵涉到每个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校园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对我国目前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现实情况进行分析,针对参保率不高、门诊报销比例不一、转诊急诊矛盾突出等问题,提出了改进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建议。
高校医疗保险参保率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保险形式建立的,为大学生提供因疾病所需医疗费用资助的一种保险制度。
它牵涉到每个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校园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提出“坚持自愿原则,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并继续做好日常医疗工作;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大学生实行属地管理;完善医疗保障资金筹集机制和费用分担机制,重点保障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2009年4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也明确提出“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全国各省市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并根据当地的情况制定了各项实施细则。
各高等学校相应成立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机构,负责大学生日常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优势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是对过去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的重大改革。
其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大学生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广,保障高。
该项政策惠及所有大学生,且没有像商业医疗保险那样有投保资格的审查,有理赔标准和程序上的种种弊端。
第二,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额中,国家财政补助大部分,个人缴费占少部分,学生和家庭基本上都可以承担得起。
对某些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如享受低保家庭),可以免交参保费用,同样可以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相关问题解答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相关问题解答一、大学生医保政策相关问题1、为什么要参加大学生医保?大学生医保属于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的一部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实施的医疗保障制度,国家政策为全民参保,对每个在校大学生均有较全面的保障,而且政府支付每个学生100元/年,以前的公费医疗政府补贴人均60元/年,仅能保障基本门诊医疗费用,住院费用靠商业保险补充,保障力度低。
广州市大学生今年开始全部取消公费医疗改为全民医保,如果不购买医保,则医疗费用全部自费。
2、医保年度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学生医保年度是由本年度的9月1日起至下年度的8月31日止,如2010年度参保,是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2010届毕业生不参加大学生医保。
3、哪些人可以参保?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就读的在校学生均可参保,因病休学的学生也可参保。
4、本市户籍学生已参加居民医保怎样办?本市户籍学生高中已参保或参加了居民医保,可到学校学生医保办向所在区社会保险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5、参加医保有时间限制吗?本校规定在每学年开学办理。
如现在不办理,即2010年度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一切医疗费用自付。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可个别向广州市医保局咨询办理,但缴费前的医疗费用不能追溯。
学生毕业后不再办理参保。
6、为什么缴纳的费用比以前增加了?以前缴纳的费用是商业保险,30元/年,最高保障额是3万元,不包括门诊,且第二次患同样病不能享受。
大学生医保为居民医保,包括门诊待遇,不受病种限制,每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2009社保年度为90,730元)。
7、哪些学生可以由政府资助购买医保?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广州市低收入家庭、广州市户籍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社会福利机构的政府供养的大学生。
8、哪些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根据《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规定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有:(1)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2)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3)明确已由他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或明确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4)在国外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就医的;(5)国家、省、市规定的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关于大学生医保的问题

关于大学生医保的问题(10生物技术四班缪炜欧201030700420 193)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主要沿用1953年实施的公费医疗制度。
针对公费医疗制度覆盖面窄、医疗水平低、浪费严重及管理不统一等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8年10月25日下发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 , 明确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 规定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 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来解决。
把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是此次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大亮点。
然而, 其在落实的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
以下我和一些同学讨论了一些关于大学生医保大家都比较关心的问题,然后根据自己对医保的了解以及查的一些资料在此提出了一些看法。
问题一:医疗水平以及保障水平低;经费不足是众多高校医院运营中普遍存在的棘手问题, 高校医院药物品种不齐全、医疗设备陈旧、医生队伍技术专业结构不健全且水平偏低。
医务人员给学生开便宜药, 甚至是滞留过期的药、限制学生转院、! 小病看不好, 大病看不了等现象屡见不鲜。
进而引起大学生们对高校医院医务人员业务素质、服务态度以及药品的质量等方面都很不满。
由此可见, 大学生享受医疗水平仍然很低。
而且大学生医疗保障筹资的低水平从根本上决定了其医疗待遇的低水平。
这在如今医药价格居高的情况下, 仍然不能满足学生治病就医的基本需求。
随着近年来, 患白血病、癌症等重症疾病的大学生数量呈上升趋势, 相对于这些大病所需的昂贵的治疗费用, 医疗保障所能报销的费用简直是杯水车薪。
解决办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
一方面, 提高高校医院的医疗水平, 改革势在必行。
首先, 使高校医院脱离后勤集团的管理, 由当地卫生部门进行统一的行业管理, 从而规范高校医院的管理机制; 其次,引入创新性的竞争机制, 竞争上岗、定期进行业务考核, 从根本上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 再次, 使学生在外就医享受同等医疗保障待遇,一定程度上刺激高校医院的办事效率, 从整体上提高高校医院的医疗水平。
1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偿待遇,最高补偿限额以上的医药费按 50%标准补助,年度最高限额 30000 元。
2.大学生参保后个人医药费用负担过重的,可享受城镇居民同等高额补偿待遇。年度内
参保大学生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规定门诊慢性病及住院医药费个人自负部分达到 15000 元以
上,15000 元以上的部分补助 20%,年度最高限额 5000 元。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大
转诊医院、检、治疗项目,患者凭转诊单、本人学生证、医疗保险 IC 卡、病历到市内指定定
点医院就诊。转诊单一次有效,限期 3 日,过期作废。
2.因病情需要到省外、市外治疗的参保大学生,应填写赣州市《转诊转院申请单》(有
相应资质定点医疗机构均可领取),经本市经治三级定点医院同意,办理好转诊转院相关手续
后,到批准地指定医院就诊。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一、 为什么要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首先,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 ,包括医疗保
障在内的社会保障事业迅速发展,保障覆盖面更广,保障水平更高,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央和省政府的明确要求。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以及民办高校的快速发展,目前在大学生中实行的 公费医疗制度面临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多数公办高校财政拨付的公费医疗经费不足, 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保障水平低,少数患大病的学生经济负担更重。二是目前民办高校学生 基本上没有享受公费医疗,也未被纳入到医疗保险范畴。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范围,将从制度上解决大学生住院和特殊门诊慢性病的医疗保障问题,这样有利于进一步 提高大学生的健康水平,保障大学生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二、 什么是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保障每个人的医疗需求几乎成为了国家和个人的一项重要任务。
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说,他们在医保方面有着自己的特殊待遇——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那么,这项医保政策究竟是什么,覆盖范围有哪些,如何使用,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接下来,本文将会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什么是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是指由国家和参保人共同缴纳保费,为大学生提供医疗费用报销和医疗服务保障的保险制度。
这项医保政策由国家规定,属于强制性社会保险,有着自己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机构。
二、大学生医保的参保范围和标准1. 参保范围大学生医保的参保范围一般包括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但有些学校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其他类型的在校生也进行附加保障。
2. 参保标准大学生医保的参保标准如下:(1)缴费对象:属于参保范围内的学生都应该缴纳大学生医保费用。
(2)缴费时间:新生入学时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医保费用。
(3)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自缴费之日起算。
(4)保费标准:2019年全国大学生医保的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
(5)报销比例和上限:一般而言,大学生医保在退休前均按照统一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按照规定,其报销比例为70%,针对特殊药品和诊疗项目,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报销进行适当调整。
此外,用药上限和年报销上限也会针对具体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三、大学生医保的具体运作方式1. 如何申报和缴纳医保费用?(1)申报资料:参保者应提交一张转学生标准化电子准考证和一张有效身份证明。
(2)缴纳方式:目前,大多数学校实行的缴费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网络上完成缴纳,一种则是到各自的学校保险处面对面缴纳。
2. 如何使用大学生医保?使用大学生医保前,学生需要出示有效的个人医疗保险卡或相关的保险证明。
大学生医保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但实际使用时需要注意医保的规定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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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问题1.学生办理退学手续时,如何办理医疗保险手续?如当初入学时一次性缴费4年,如何退费?学生退学后,如发生重大疾病并在当年保期内,如何报销医药费?如在国外,是不是至少得回国内治疗,才能报销?
学生办理退学手续时,学校只需要在网站上对该名学生办理停保手续即可,停保后,该学生的待遇可以享受到其缴费终止期。
按照国家试点方案,城镇居民缴费直接纳入国库专户管理,原则上不允许退费。
如果退学在长春市内,发生疾病可以直接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待遇,如果是在长春市外,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拨打电话进行登记,然后携带诊断病历首页复印件、发票、费用明细到医疗保险中心三楼医药监督部进行报销(以上三样都需要加盖医院公章)。
如果是在国外,那至少得回国,才能享受,否则无法享受待遇。
2.学生因病休学,是否可以回家治疗?医药费如何报销?因其它原因休学,期间发生重大疾病,如何治疗及报销?一般学生在休学期满复学后,降入下一年级学习,如何办理医疗保险手续(续保)?
学生休学无论是否因病,只要在缴费期内,都可以享受待遇,学校不需要进行任何操作,如在长春市本地,直接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如果在外地,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拨打电话进行登记,然后携带诊断病历首页复印件、发票、费用明细到医保中心三楼医药监督部进行报销(以上三样都需要加盖医院公章),同时,还需携带学校证明(加盖学校章)。
学生因休学导致学期延长,学校也不需要做任何操作,可以随着新生入学补缴一年的费用,之后在缴纳下期费用之前学校做一个停保操作即可。
3.学生寒、暑假放假在校外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如何办理治疗及报销手续?如发生重大疾病,如何办理?
学生在校外期间发生疾病,如在长春市本地,直接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如果在外地,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拨打电话进行登记,然后携带诊断病历首页复印件、发票、费用明细到医保中心三楼医药监督部进行报销(以上三样都需要加盖医院公章),同时,还需携带学校证明(加盖学校章)。
4.学生在外地实习期间(正常教学)发生意外伤害的,如何办理?
学生发生意外伤害时,看是否需要住院治疗,如果需要住院治疗,在长春市本地,直接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如果在外地,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拨打电话进行登记,然后携带诊断病历首页复印件、发票、费用明细到医保中心三楼医药监督部进行报销(以上三样都需要加盖医院公章),同时,还需携带学校证明(加盖学校章)。
意外伤害门诊发生的费用需要先行垫付,然后携带诊断病历首页复印件、发票、费用明细到医保中心三楼医药监督部进行报销(以上三样都需要加盖医院公章),同时,还需携带学校证明(加盖学校章)。
意外伤害门诊不需要进行电话登记。
5.学生遭他人伤害的,需要治疗的,是否办医保范围内?
按照国家及省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违法犯罪、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故意自杀、自残及燃放烟花鞭炮伤残等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其他可以。
6.相关政策调整。
(1)住院补偿比例上调五个百分点,即5000以下70%,5000-10000为75%,10000-30000为80%,30000以上为85%。
(2)提高支付封顶线,由原封顶提高到80000。
(3)扩大门诊大病的范围。
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一、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费
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r-刀、X-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且检查、治疗费用单价在200元以上的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博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使用进口人工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的,其费用按国产人工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的价格报销;没有国产价格的,按进口价格的50%报销;
4、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
以上项目个人自负比例为10%。
二、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疹疗项目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病历工本费、院外会诊费;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费;
3、省物价部门规定医疗机构收费项目之外的其他医疗服务费用。
(二)非疾病治疗类(项目)
1、各类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治疗色素斑、黑斑、雀斑、粉刺、口吃、打鼾、唇裂、痦痣、腋臭、多毛症、对眼、斜眼、近视、弱视、眼残缺、重睑成形术、打耳眼、脱痣、激光美容平疣、除皱、美容按摩、洁齿、镶牙、牙列不整、色斑牙、黑黄牙治疗;治疗先天性斜颈、先天畸形足、平足、O型腿、X腿、多指、肢体残缺的费用;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如助长、增智、瘦弱、食疗等费用;
3、各种健康检查;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及其手术费用;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它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3、超计划生育费;
4、各种会议的医药费;
5、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设红十字箱药品费;
6、毒品、麻醉药品成瘾症、酗酒中毒症、戒毒、戒烟等费用;
7、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故意自杀、自残及燃放烟花鞭炮伤残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8、因公出差距或准假外出期间因急病住院超过规定时限未补办外诊手续的医药费、以及跨年度超过规定时限未报销的医药费、医疗保险证生效之前和遗失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
9、出国和赴港、澳、台地区考察、进修、讲学、探亲、旅游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0、治疗期间与病情无关的医药费;
11、超过规定标准的住院床位费;
12、不符合转诊转院规定,及未办理手续的医疗费;
13、其他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