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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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3篇)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3篇)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本制度旨在加强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公司生产管理水平。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该制度。

二、安全生产组织架构1.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由公司领导任命。

2.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主持。

3. 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积极配合安全工作的开展。

三、安全生产责任1. 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工作得到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2. 各部门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安全生产培训1. 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每位员工必须参与培训,并按照培训内容执行工作。

五、安全生产措施1.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制,对各项作业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 各岗位必须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必须正确佩戴、使用,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

3. 员工必须参与公司安全演练,并按要求掌握应急处理能力。

4.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每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六、事故应急处理1. 事故发生后,员工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按公司规定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 公司要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及时进行事故抢救和紧急救援。

3. 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七、安全生产检查与审核1. 公司要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制定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八、奖惩制度1. 公司将建立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九、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员工的安全生产常识,增强员工的安全管理技能。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五条公司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并进行宣传、解释和实施;(二)组织安全生产勘察、评估和风险分析,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措施;(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和保存安全生产相关资料;(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六)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七)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责任追究。

第七条公司应当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公司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提高其安全管理能力。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察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督察检查应当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并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汇报检查结果。

第三章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管理程序。

第十条公司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定期培训等,确保员工具备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灭火器材购进销存台帐等。

房地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4篇)

房地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4篇)

房地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房地产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和壮大。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房地产公司面临的诸多安全隐患和风险。

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稳定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房地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安全管理责任1. 公司高层领导应树立安全意识,确立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并将安全工作纳入公司的战略决策。

2. 安全专职人员应受聘于公司,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协助公司高层领导制定安全目标和制度。

3. 各部门负责人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员工执行安全措施。

三、安全管理制度1. 组织与领导1.1 公司应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担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专职人员担任委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管理工作。

1.2 公司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巡查、检测和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1.3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密切关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2. 安全生产管理2.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个岗位,确保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2 确保房地产项目建设合法合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申报审批。

2.3 项目施工期间应制定完善的施工安全措施,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4 外来人员进入项目工地时,应进行身份核实和安全教育,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

3. 安全防范措施3.1 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如安全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等,确保公司内外环境的安全。

3.2 加强对内部人员的背景审查和安全培训,建立员工违规行为记录和奖惩制度,遏制安全隐患的产生。

3.3 对于外部合作伙伴,应严格审核合作资质和信誉度,确保安全合作关系。

4. 突发事件处理4.1 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规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

4.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地响应。

房地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等环节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业主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及外来人员,旨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投入到位。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七条承包商、供应商及外来人员应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公司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以下工作:(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五)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总结经验教训。

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一)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二)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三)转岗、复岗员工必须重新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条安全生产检查:(一)公司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二)各部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三)针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应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一)公司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二)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生命安全和工作场所安全,保障公司财产、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各职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安全理念,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监控,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职工和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公司要实行科学管理和检查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加强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强化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公司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各种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及时识别,科学分析,切实防范各种事故发生。

对各种隐患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公司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培训和管理,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有效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情况紧急的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协调解决。

第八条公司要建立科学的应急救援机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对各种安全事故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并且要做好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九条公司要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第十条公司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增进职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营造全员关心安全生产的氛围。

第十一条公司要定期开展事故案例分析及安全讲座,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生产的最新要求,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章安全纪律与监督第十二条公司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职工,适当进行处罚,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明确监督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并开展常态化的监督行动,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监督,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房地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房地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房地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房地产企业的良好形象,保障相关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开发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开发、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人员及承包商、供应商等有关单位具有规范性。

第三条所有从业人员都应当认真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保障房地产安全生产。

第四条房地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房地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程序。

第六条房地产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第七条房地产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房地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应急预案,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应当立即进行整改。

第九条房地产企业应当加强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房地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体系,对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问题。

第十一条房地产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义务,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第十二条房地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十三条房地产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房地产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审核评价和改进机制,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审核评价,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式。

第十五条房地产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全面记录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情况,并定期进行档案整理和存档。

房地产甲方安全管理制度

房地产甲方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房地产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实现责任到人。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所有参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

- 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 施工现场安全防范:- 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安全防范标志。

-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3. 消防安全管理:- 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

- 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4. 用电安全管理:- 供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

- 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5.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 定期检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专项检查:针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 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奖惩措施1. 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 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房地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房地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房地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4. 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安全生产目标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

2.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3.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投入:企业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合理配置安全生产资金,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2. 安全生产设施: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安全生产检查: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5. 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安全生产记录: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记录,包括安全生产检查、事故报告、整改措施等。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 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3.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2. 事故调查:企业应组织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 事故处理: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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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本制度的安全管理是指消防、财产、用电突发事件处理及项目施工现场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职责公司成立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眉山大地之屋置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应每半年组织员工学习一次消防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必备的安全防范知识。

第六条公司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在办公区域内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完好、有交往,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准确。

第七条安全设施的摆放要有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改动,“注意”、“禁止”标牌、标志、应醒目标准,消防标识清晰、准确。

第八条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上报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

准确报告起火部位、燃烧品等情况,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关掉一切电源,并利用附近灭火设备灭火。

第三章财产安全管理
第九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在公司财产受到损害时,应采取果断措施,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部门总监应全面负责本部门配置资产的安全,资产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为第一责任人,如因不负责任造成丢失或损坏,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第十条每天下班及节假日应关好门窗、电灯、开关、水龙头或其他用电、用水设施,公司定期对下班及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检查;上班时间外出应及时锁了抽屉,钥匙随身携带,最后离开者关窗锁门。

第十一条财务部、档案室等重要部门应安装防盗门窗,财务部门的重要票据、支票等一律入保险箱,随时上锁。

第十二条财务部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巨额资金的存取应保证在保安不少于两人及专车护送的条件下,由财务人员专人办理;帐面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输,对不按照规定办理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全额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印章应存放在保险柜或其他安全的地方,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印章应分开存放(具体参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车辆使用应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公司司机及驾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和行国规范,杜绝酒后驾车违章行为,服从交警指挥,保证行车安全。

公司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并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关窗锁门、不得存放贵重物品。

(具体参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员工上下班途中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如遇加班超时至深夜,尽量避免单人独行。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十七条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应由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第十八条维修人员在维修各类电力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一十九条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域内私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不得在禁烟区域抽烟。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与公司有关的、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能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产生严重影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纠纷引起的重大堵门事件、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公司财产事故、员工人身伤害等。

第二十一条突发事件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措施到位;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司经营及形象的影响。

第二十二条突发重大事件一经发生,由公司迅速成立危机处理小组,危机处理小组由事故相关管理部门的分管副总裁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全力配合。

公司处理突发事件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危机处理小组负责。

相关详细规定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危机处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二)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三)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四)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
(五)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预警和预防的规定
各项目、部门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定期检查及汇报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第二十四条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置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期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主要由公司各部门及各项目、案场的责任人负责向事故(件)相关部门领导进行汇报,然后由事故(件)相关部门领导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整,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并予以高度重视。

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报告人有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向事故(件)相关部门领导进行汇报,由事故(件)相关部门领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接办。

值班领导接到事故(件)报告时,要做详细记录,接报时间要具体到分钟。

发生在各项目或案场的突发事件,必要时值班领导应与各项目或案场取得联系,确有必要的,要责成案场上报事故(件)处理的有关情况。

报告。

值班领导将有关情况了解清楚后,一般性的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按正常工作程序处理。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形成简明报告,并在5分钟内送总经理和分管领导。

关于重大事故(件)的批示意见,值班领导要迅速转办,并做好情况跟踪和详细记录。

公司对处理时间较长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成立危机处理小组进行处理的,值班领导要及时进行沟通,掌握有关情况。

跟踪。

值班领导要准确了解和掌握事故(件)发展的动态和进程,随时搞好跟踪调度和信息反馈,及时将事故(件)进展和处理情况报告领导。

结案。

对重大事故(件)的处理过程,要形成完整的局面材料。

在接报当天处理完毕的,由当日值班值班领导及事故相关部门领导负责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需2日以上方可处理完毕的,以接报当日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主,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完成材料汇总工作。

处理完毕,要及时将有关材料送至公司资料室存档,必要时可作为公司知识成果,报至综合办公室备案。

更多详细规定参照相关详细规定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十六条工作职责
实行事故部门领导负责制,事故相关部门领导为主办领导,值班领导的跟踪、协调的责任。

当日不能正理完毕的,值班领导交接班时,要向接班领导讲清情况,接班领导继续跟踪协调。

主办领导要高度负责,做到不拖、不误,务求准确、及时。

对迟报、漏报的,要追究主办领导的责任。

同时,主办领导要准确领会公司意图,严格按照公司指示精神协调处理,不得擅做主张。

值班领导夜间或公休日遇有难以独立处理的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分管副总裁,请有关人员协助处理。

第二十七条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的纪律
(一)恪守保密原则,有关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的情况,不准随意泄露;
(二)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三)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及形象。

第六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公司对所开发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安全管理监督,在实施过程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

第二十八条公司对工程项目委派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向公司负责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一)监督工程项目各参与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实施;
(二)监督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的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安全设施、人员投入及其资格认证;
(三)与各项目参与方一起制定安全应急救援方案,并建立安全救援体系;
(四)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要求相关责任方采取防护措施并制定预防方案;
(五)检查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维护情况;
(六)组织各项目参与方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为:日常性检查、定期不定期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季节性检查,检查形式为:巡查、抽查、专项检查;
(七)与各项目参与方一起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等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并在重要场所设置明显标志;
(八)对施工现场特殊作业应制定专项建设方案,需要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应进行报批,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
(九)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第二十九条项目负责人受公司负责人委派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在安全管理方面具有:监督检查权、建议权、现场事故调查处理权及其他授权。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与修订本权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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