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绒业: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1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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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绒业:关于向控股股东出租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0-03-12

中银绒业:关于向控股股东出租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0-03-12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公告编号:2010-08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出租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2010年3月10日,公司就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绒集团)承租本公司办公楼的事宜,与大股东签署了《办公楼租赁协议》。

3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马生国、马生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8000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48.19%,法定代表人:马生明,注册地址: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中央大道南侧,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8965万元人民币,主营:兔毛、兔绒及毛皮加工、销售及进出口贸易(不含法律法规禁止的及需要专项审批的业务)建筑材料等,拥有自营进出口权。

税务登记证号:宁税登字640181710639845号。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公司办公楼坐落于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中银大道南侧,为八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0117.44平方米,水、电、暖设施完善,中绒集团租赁其中的300平方米供其办公使用。

该办公楼的产权属于本公司。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及人事安排。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出租方(甲方):本公司;承租方(乙方):中绒集团1、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质量及设施:乙方自愿承租甲方位于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中银大道南侧的办公楼,办公楼为8层框架结构设计,总建筑面积10117.44平方米,水、电、暖设施完善。

乙方租赁其中的300平方米。

2、租赁期限:租赁期六年,自2010年1月起至2015年12月止。

期满后协议终止,如甲方继续出租,则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在租赁期内不能转租。

关于结构化产品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内部窗口指导函

关于结构化产品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内部窗口指导函

关于结构化产品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内部窗口指导函尊敬的各位员工:为进一步规范我们公司内部对于结构化产品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操作管理,特制定本指导函,旨在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操作规范。

请各位员工认真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

一、背景介绍结构化产品是一种将传统金融产品与衍生工具相结合的金融工具。

其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

非公开发行是指以选择性方式向特定机构或个人投资者认购。

二、内部窗口认购的定义内部窗口认购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认购通道,供公司内部员工以个人名义认购结构化产品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活动。

通过内部窗口认购,员工有机会以优惠价格参与相关投资。

三、内部窗口认购的操作流程为了确保内部窗口认购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我们公司需要遵循以下操作流程:1. 查看认购通知:公司在认购开始前会发布认购通知公告,员工需仔细阅读认购通知,了解认购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认购日期、认购价格、认购数量等。

2. 提交认购申请:在认购期间,员工需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必须包括个人信息、认购数量、认购价格等必要信息。

3. 申请筛选与抽签:根据公司规定的认购原则,公司将对申请进行筛选和抽签,以保证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认购资格的确定。

4. 缴纳认购款项:认购成功后,员工需在规定的缴款期限内,按照规定的缴款方式将认购款项支付到指定账户。

5. 认购结果公示:认购结束后,公司将公示认购结果,包括认购成功的员工名单、认购数量等。

四、内部窗口认购的注意事项为确保内部窗口认购的顺利进行,员工应当遵守以下注意事项:1. 严守保密,不得将内部窗口认购的相关信息泄露给他人,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恶性竞争。

2. 按时提交认购申请,并按规定方式进行缴款,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认购资格。

3. 理性投资,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认真评估和决策,避免跟风投资和盲目追逐热点。

4.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活动,以保持公司声誉和员工形象的完整。

中银绒业:非公开增发有利于未来业绩再度提速 谨慎推荐评级

中银绒业:非公开增发有利于未来业绩再度提速 谨慎推荐评级

2010A 2,000 2,220
595
37.41 43.1% 22,256
23.38% 17,053
1,286 829 432
-11.7% 53.92
23,295 -6.6% 23.60% 17,798
618 1,373
300 157 162 -19.4% 68.00 11,016 7.6% 20.29% 8,781 700 511 385 63.1% 72.32 27,845 135.8% 20.64% 22,098
证券研究报告
2
中银绒业(000982)
合计
2008A 绒条和纱线转化到下游的量(吨)
单价(元/件) 收入
15,208
毛利率 成本 营业收入
YoY 24.68% 11,453 64,671
营业成本 综合毛利率 销售费用率 管理费用率 财务费用率 所得税率 核心净利润 营业外净收入 报告净利润
YoY 62,545 16.02% 1.50% 2.57% 8.03%
718.85 718.85 100.00 61.10 61.10
该股与沪深 300 走势比较
中银绒业
沪深300
40%
30%
20%
10%
0%
-10%
-20%
-30%
分析师
分析师:吴骁宇 执业证书编号:S0100511080003 电话:(8621)60876709 Email:wuxiaoyu@
2010A 121 284
33,222 58.9% 17.73% 27,331 117,634 53.9% 93,061 20.91% 4.18% 4.95% 7.08% 5.54% 4,753 4,135 7,677

60128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

60128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农业银行”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农业银行部分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经2018年6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36号)核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向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户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188,916,873股(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

农业银行已于2018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登记及限售手续,股份总数由324,794,117,000股变为349,983,033,873股,该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所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中国烟草总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中国烟草总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计5,229,244,330股,锁定期为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7.08.28•【文号】•【施行日期】2017.08.2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对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经查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中绒”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16年12月31日,*ST中绒披露的《关于深交所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223号的回复公告》显示,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期间,*ST中绒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马生国利用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身份及*ST中绒的出口退税资质,以*ST中绒名义与多名客户签订虚假合同,伙同他人假报出口,虚构购销业务和资金往来,涉及的虚假购销合同总金额约1.2亿美元,预计对*ST中绒相关年度已披露的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2017年4月29日,*ST中绒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ST中绒对2012年和2013年相关事项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ST中绒2012年度营业收入调减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减2.1亿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5%),期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均调减2.1亿元;*ST中绒2013年度营业收入调减4.0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减2.39亿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5%),期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均调减4.49亿元;*ST中绒2014、2015年期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均调减4.49亿元。

*ST中绒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以及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7.1.1条、《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8.1.1条的规定。

60379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友钴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2021-02-18

60379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友钴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2021-02-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二零二一年二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作为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友钴业”、“发行人”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按照贵会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合规性出具如下说明:一、本次非公开发的发行概况(一)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即2021年1月22日)。

本次发行价格为84.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二)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71,642,857股,符合贵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4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2,378,457股新股的要求。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4.00元/股,发行股数71,642,857股,募集资金总额6,017,999,988.0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四)募集资金金额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017,999,988.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55,854,717.40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41,616.4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55,003,654.14元。

吴剑:中银绒业(000982)深度解秘

吴剑:中银绒业(000982)深度解秘

中银绒业深度解密2016年10月31号盛大游戏中概股回归依然坎坷,股权之争,结果花落谁家还是重重迷雾,是中银绒业还是世纪华通?中银绒业今日红色高量柱+涨停板是短期炒作还是拨开云雾?今日我们深度解析下该股背后涨停的逻辑和那些资本的事。

后期我们会继续结合技术面和资本运作为大家分享股价波动背后的故事,今日早盘指数在低开低走之后,该股却逆势涨停,当天成交量也出现红色倍量柱,量价出现异动,如下日线图一、公司概况及盛大游戏介绍1、概况: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主营羊绒及其制成品的生产及国内外销售,是国内唯一一家专业经营羊绒及其制品的全产品系的上市公司,如下图公司控股股东是宁夏中银绒业集团,二股东是央企恒天集团,中银绒业集团2014年开始参与盛大游戏私有化,获得41.19%股权和46.66%表决权,盛大游戏私有化完成后,中绒集团一直将中银绒业作为盛大游戏回归A股的上市平台,并坚持将所持有的盛大游戏41.19%的权益优先出售给中银绒业。

2、盛大游戏:2008年6月12日盛大游戏注册成立于开曼群岛,2009年9月30日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2014年1月宣布收到私有化要约,2015年11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私有化退市的议案,并于11月19日完成了私有化合并交易的交割。

2014年11月25日盛大集团完成出售所持有的盛大游戏公司(Shanda Games)的所有股份,即盛大集团已不再持有盛大游戏公司的任何股份。

盛大集团表示,自出售日起盛大游戏公司发生的一切内外事务,包括股东权益纠纷等,均与盛大集团无关。

此外声明还提到,盛大集团授权盛大游戏公司使用的“盛大游戏”商标亦至2016年12月31日到期,盛大游戏公司或将在年底改名,并强调盛大集团正全面转型为全球投资集团。

二、盛大游戏回归——中银绒业VS世纪华通股权变更——上演三国杀1、第一阶段:2014年,盛大主导私有化(1)、2014年1月,以盛大集团、春华资本为首的财团向盛大游戏提出非约束性私有化方案,拟以每股美国存托股6.9美元的价格完成盛大游戏的私有化。

中银证券签订协议书范本

中银证券签订协议书范本

中银证券签订协议书范本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一家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证券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乙方为一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公司或个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证券交易及相关服务事宜,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的委托,为乙方提供证券交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的买卖。

1.2 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委托事项2.1 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证券交易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品种、数量、价格、时间等,应以书面形式明确。

2.2 乙方应确保其委托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并承担因委托事项不实或违法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条交易指令3.1 乙方应通过甲方提供的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下达交易指令。

3.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交易指令后,应尽快执行,但不对交易结果的盈利或亏损承担责任。

第四条交易费用4.1 乙方应按照甲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交易费用。

4.2 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具体费用标准以甲方公告为准。

第五条资金结算5.1 甲方应根据交易结果及时进行资金结算,确保乙方资金的安全。

5.2 乙方应确保其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或证券以满足交易需求。

第六条风险提示6.1 甲方应向乙方充分披露证券交易的风险,并提供必要的风险教育。

6.2 乙方应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证券交易的风险。

第七条保密条款7.1 双方应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八条违约责任8.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9.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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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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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15
--
LIMITED
16 毛樟凤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毛樟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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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银绒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报告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贵会证监许可[2011]83 号《关于核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中银 绒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900 万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非公 开发行”)。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 公司”、“中山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遵照公平、公正原则,精心组织本次发行过程,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进行代销,顺利完成本次发行工作。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等情况报告如下:
五、47 家已发送认购意向书的其他投资者
1 浙江腾裕投资有限公司 2 金坛市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许如庆 梁文强
0571-88652988 15968171588 15306146826
3 浙江悦和实业有限公司
潘恒博 13758148361
4 沈国英
潘恒博 13758148361
5 吕志炎
潘恒博 13758148361
6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肖 阳 024-23256640
7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邢晓明 0755-82026757
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尹剑志 010-66568761
9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刘 峻 0755-25832449
10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秦 雁 025-83367867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3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3,9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2011 年 1 月 24 日(T 日,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认购邀请书》发出日),中山证券向截至 2011 年 1 月 20 日收市后的公司前 20 名股东(不含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同)中的 19 名股东(其中 2 名股东 因无法通过电话、传真联系,以特快专递方式发送了《认购邀请书》)、符合《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 21 家证券投资基金公司、10 家证券公司、 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 47 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发送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 称“《认购邀请书》”),另外 1 名股东为自然人,因无法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联 系,又无任何有效联系地址,无法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其发送 《认购邀请书》。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人在 1 月 24 日(T 日)总计向 102 家投资者成功发送《认购邀请书》。
三、10 家证券公司
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廖 郁 0755-82960597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郝 川 0755-82130579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郑 涛 020-87555888-749
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唐 琨 0755-82558173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郑 淳 010-84682585
0755-83195230 0755-83076989 021-68597667 021-58368859
0755-82960124 0755-82130641 020-87553577 0755-82558007 010-84682936 024-23266785 0755-82026930 010-66568745 0755-25832462 025-83367888-3185
邮件、传真 邮件、传真 邮件、传真 邮件、传真 邮件、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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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维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许潇翔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民森 E
10
李颖丽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11 邓国强
邓国强
15858270991 0755-33380617 18665326597 13802233928
陈新宇 010-82255818-616
12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杨 虹 021-38992902
13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邵 笛 021-50509888-8619
1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春来 0755-22381858
1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 棻 0755-82021296
16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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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颖丽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 刘晖
邹瀚枢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盛世创新股票
7
王薇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8 徐茂根
杨英
13757960178 0755-33031603 18665326597 13922844700 0755-82021116 13924633445 13735344981
0579-82317366 0755-33380631 0755-82943573 0755-82021161 0575-85620322
高翰昆 021-38619907
17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郭德惠 0755-83172666-811
0571-82716677 0755-33380631
-0755-83437855
0592-531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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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8650388 0519-82881008 0571-87788290 0571-87788290 0571-87788290 0755-83437855 021-53960707 010-85800453 0512-58693161 0951-4109591 021-68590901
四、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1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汪 玲 010-59949999-88220
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张 媛 010-57691861
3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张 炜 022-23202833
4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赵 冬 010-58289649
5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何海琨 021-38789922-963
6 张毅
胡 勇 13902968532
7 上海佳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王丽明 021-53961160
8 侯永业
侯永业 13901224688
9 许旭明
许旭明 13812858888
10 常忠正 11 上海成丰鼎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常忠正 13709501812 彭 宇 湄 021-68590907 卢先生 137615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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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 星 0755-23982070
7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林华显 020-83282855
8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徐文卉 021-68649788-6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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