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技协杯”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评选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2.03.08•【字号】沪工总女[2012]66号•【施行日期】2012.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女权益保护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工总女〔2012〕66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机关相关部室:现将《上海市总工会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上海市总工会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十二五”时期,是上海进入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时期,也是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了更好地实施《上海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促进女职工与上海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推动女职工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特制订《上海市总工会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女职工的全面发展为主题,促进女职工素质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女职工权益与上海发展成果相协调,女职工地位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相匹配,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以维护、服务、发展女职工为主线,以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女职工素质,搭建女职工展示自身才能舞台,促进女职工作用进一步发挥;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强化维权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女职工权益进一步实现;不断拓展实事服务项目,服务女职工多元需求,促进女职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帮助女职工达到职业发展、身心健康、生活幸福的全面发展状态。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授予上海市五一巾帼奖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授予上海市五一巾帼奖(标兵)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决定沪工总经〔2012〕55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近年来,全市广大女职工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投身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伟大实践,在上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勇挑重担、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进一步弘扬先进,激励广大女职工建功立业,上海市总工会决定:授予第四届上海市五一巾帼奖(标兵)集体上海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微组装工艺班组等5个集体“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授予第四届上海市五一巾帼奖(标兵)个人冯林音等10位同志“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再建新功。
希望全市广大女职工以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努力工作,提升素质,创新进取,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为上海“十二五”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名单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附件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名单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名单上海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微组装工艺班组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动力厂供水车间污水处理综合班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上海市东方医院护理部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名单冯林音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马梅艳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杜春娟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周世丽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胡轶舟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利泰进出口有限公司许连玉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钱载重轮胎分公司徐斐上海理工大学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任海燕上海印钞有限公司钟晓慧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欧阳米佳上海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08年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08年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8.01.23•【字号】沪工总经[2008]21号•【施行日期】2008.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08年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沪工总经〔2008〕21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上海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上海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快落实“四个着力”、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功立业,上海市总工会决定,在今年“五一”前夕,集中表彰一批为上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并颁发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和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
现将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评选条件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获得者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在深化企业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和开发研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完成国家、市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方面,以及在立功竞赛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实践节能减排,推动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全体人民共建共享和谐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上海市职工技术协会关于表彰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的决定

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上海市职工技术协会关于表彰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职工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07.10.26•【字号】沪工女[2007]10号•【施行日期】2007.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上海市职工技术协会关于表彰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的决定(沪工女[2007]10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职工技协:为了鼓励女职工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积极投身“建功‘十一五’,巾帼绘和谐”女职工建功立业主题活动,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上海职工技术协会联合开展首届“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的评选工作。
根据评审标准和要求,经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授予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的《大直径圆隧道建筑空间高效综合利用》等10项成果“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成果)”,授予朱虹等10位同志“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个人)”,授予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中心的《硝化促进剂的开发研究》等5项成果“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成果)”提名奖,授予皇甫小燕等10位同志“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个人)”提名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无私奉献,为上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希望全市女职工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努力工作,奋发有为,积极投身“建功‘十一五’,巾帼绘和谐”女职工建功立业主题活动,为推动上海科技创新,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六日附件: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成果)和(个人)名单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成果)《大直径圆隧道建筑空间高效综合利用》--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证明干细胞在山羊体内长期存活的研究》--上海市儿童医院《沥青混凝土旧料工厂化热再生技术开发和应用》--上海建设机场道路工程有限公司《表皮葡萄球菌生物膜致病分子机制及细菌抗生物膜药物靶标的发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医药用氧化铁颜料的制备方法》--上海一品颜料有限公司《载人飞船留轨电源展开不定向并网技术项目》--上海航天局第805研究所《空调压缩机球墨铸铁铸态曲轴》--上海华新合金有限公司《北冬虫夏草》--上海高博特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金阳装置溶剂超级净化工业化研究及应用》--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腈纶事业部《上海炮台湾湿地森林公园工程》--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园林景观设计研究院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个人)朱虹上海航天控制工程研究所韩继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王海燕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张玉秋复旦大学神经生物学研究所吴静怡上海交通大学宋虹霞中国石化高桥石油化工公司聚氨酯事业部秦俊上海植物园管理处金皖玲长宁区妇幼保健院吴敏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周海燕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成果)提名奖《硝化促进剂的开发研究》--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中心《醋酸脱碘》--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新药研究开发和新药注册申报综合技术管理平台》--上海新生源医药研究有限公司《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工艺创新》--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信谊制药总厂《低不饱和度聚醚多元醇的制备方法》--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聚氨酯事业部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个人)提名奖皇甫小燕上海申通轨道交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於秀珍江南造船集团(责任)有限公司刁春霞上海石化化工事业部职洪涛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郑晋丽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顾燕芳上海延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何晓玲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夏晔上海众恒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苏勤勤上海申花钢管有限公司陈文艳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表扬在上海市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中获奖集体和个人的通报【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沪卫计基层[2017]003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3.06【实施日期】2017.03.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表扬在上海市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中获奖集体和个人的通报(沪卫计基层〔2017〕003号)各区卫生计生委、总工会、团委: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充分展现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愿意扎根基层、乐于服务群众的良好精神风貌、职业素养和社会形象,实现以练促学、以赛促进的目的,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举办了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
根据国家部署和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市总工会、团市委联合主办了本市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全市基层卫生医护人员积极参与,掀起以练促学、以赛促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的热潮。
在竞赛筹划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尽心尽责、通力协作,为竞赛活动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
本次竞赛分“全科医疗(城市组)”、“全科医疗(农村组)”、“社区护理”、“社区卫生服务团队”4个专业项目组,竞赛内容包括法规政策与技术规范、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全市1500余名选手参加各区组织的预赛,17支队伍95名选手参加市级复赛,48名选手晋级市级决赛,最终由奉贤区南桥镇西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赵英、奉贤区南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程燕、杨浦区平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瞿文、普陀区石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得各自项目组一等奖。
个人项目决赛第一名的同志按程序由上海市总工会授予“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其中35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同志将作为候选人向共青团上海市委申请授予“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
获得一、二等奖的同志授予“上海市卫生计生基层卫生技能标兵”。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设立“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表彰奖项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设立“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表彰奖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5.10.25•【字号】沪工总经[2005]186号•【施行日期】2005.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设立“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表彰奖项的通知(沪工总经〔2005〕186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为表彰在上海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突出贡献,以及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总工会设立“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表彰奖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原则评选表彰“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的原则;坚持评选工作的民主化、群众化的原则;坚持集中表彰和适时表彰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评选对象的先进性标准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评选范围是: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工作者、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以及在本市从业的进城务工人员。
“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推荐评选范围是:企事业单位、分公司(厂)、车间、班组、科室和党政机关等相应行政建制的集体和团队。
三、评选条件“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条件是:(一)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三)在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技术协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四)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五)在保卫祖国和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六)在勤政廉洁、为民做好事、办实事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七)在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授予在第二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的决定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授予在第二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
•【公布日期】2006.11.23
•【字号】沪工总经[2006]235号
•【施行日期】2006.11.2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会
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授予在第二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的决定
(沪工总经〔2006〕235号)
在第二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中,上海代表队不畏强手,奋力拼搏,夺得了焊工团体第一名、车工团体第二名、团体总分第六名,取得了奖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名列前茅的较好成绩,为上海职工争得了荣誉。
为表彰在第二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上海市总工会决定:授予夏强、高俊杰、孙克明等三位同志“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继续发扬顽强拼搏、追求卓越的精神,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岗位、再创佳绩。
同时希望全市广大职工以他们为榜样,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努力提高职业技能,立足岗位奉献企业,不断提高上海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上海“十一五”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本市2013年全国和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本市2013年全国和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模范【发文字号】沪工总经[2013]39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总工会【发布日期】2013.02.18【实施日期】2013.02.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本市2013年全国和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沪工总经〔2013〕39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总工办发〔2013〕5号)的精神,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职工解放思想,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贡献智慧和力量,市总工会决定,开展本市2013年全国和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并于今年“五一”前夕进行表彰。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名额及结构比例要求(一)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全总此次分配给上海名额和要求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企事业单位)11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51名,其中: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55%(28名),科教人员不低于20%(10名),女职工不低于25%(13名),企业负责人不超过6%(3名),农民工不低于10%(5名),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不得超过2名。
全国工人先锋号〔车间、工段、班组(科室)〕39个,其中企业班组不少于70%(28个)。
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不少于4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不少于18名,全国工人先锋号不少于14个)。
(二)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2013年“五一”前夕,市总工会将表彰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80个;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150名,其中: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须在55%以上,科教人员不少于20%,农民工不少于5%,女职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企业负责人和处级党政(含群众团体)领导干部原则上不超过10%,并从严控制;上海市工人先锋号300个(〔车间、工段、班组(科室)〕,其中企业班组不少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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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技协杯”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评
选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沪工女[2007]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总工会
【发布日期】2007.07.03
【实施日期】2007.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技协杯”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评选的通知
(沪工女[2007]7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了鼓励广大女职工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积极投身“建功‘十一五’,巾帼绘和谐”女职工建功立业主题活动,挖掘和培育一批女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和人才,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与市职工技协办公室联合举办“技协杯”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评选活动。
通过评选表彰,进一步激励广大女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为推动上海科技创新,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作出女职工应有的贡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本市各企事业单位在职女职工
二、评选项目: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评选分成果和个人两大类,其中评选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成果)10个,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个人)10名。
三、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之一条件者可推荐参加“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成果)”的评选:
1、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在本行业产生一定影响;
2、创新技术、设计或改进工艺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3、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工具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一定成效;
4、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取得一定成效;
5、创新操作法,使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有所提高或在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6、创新技术,对职业安全与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产生一定作用。
(二)凡符合以下之一条件者可推荐参加“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个人)”的评选:
1、在提高岗位创新能力,解决生产技术实际问题中取得一定成效的;
2、在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企业降本增效,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的;
3、在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活动中取得创新成果、作出一定贡献,获得技术专利,并在推动、应用、转化科技成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的;
4、在运用绝技高招,发挥技术专长、传授技术技能,解决生产关键环节、技术难题中发挥作用、取得一定成效的;
5、在市重大工程建设和科技攻关中敢于创新、取得一定成绩的。
四、评审办法: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和市技协办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的
成果和个人进行评审。
五、奖励: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和市技协办将对获奖成果和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报名办法:请认真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并于8月10日前将表格交至市总女职工部。
附件:
1、“技协杯”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成果)申报表
2、“技协杯”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个人)申报表
二OO七年七月三日
附件1
“技协杯”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成果)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