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

合集下载

(国家档案局2006年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国家档案局2006年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已经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机关档案分类方案_归档范围参考

机关档案分类方案_归档范围参考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发布)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8.01.04•【字号】沪工办发[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通知(沪工办发〔2008〕1号)市总机关各部室、各直管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新时期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现将市档案局审核批准的《上海市总工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印发给你们,望结合以下要求予以贯彻执行。

一、本机关形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1、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和城市建设、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2、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3、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4、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2、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3、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4、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06-12-18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06-12-18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发布)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上海市资料归档清单

上海市资料归档清单

上海市资料归档清单一、政府部门1、政策法规文件包括上海市出台的各项地方性法规、政策文件、规划方案等。

这些文件记录了政府的决策和管理方向。

2、行政许可和审批文件涉及各类企业和个人的许可证申请、审批文件,如工商营业执照、建筑许可证等。

3、统计数据和报告涵盖经济、人口、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

4、会议纪要和决议政府内部各类会议的纪要,以及重要的决议文件。

5、投诉和举报处理记录市民对政府工作的投诉和举报,以及处理的过程和结果记录。

二、企业1、营业执照和相关注册文件这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基础证明文件。

2、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年度、季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合同文件与供应商、客户签订的各类合同,如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等。

4、员工档案包含员工的个人信息、劳动合同、培训记录、绩效考核等。

5、研发资料如果企业有研发活动,相关的项目计划书、实验数据、专利申请等资料。

6、市场营销资料市场调研报告、营销策划方案、广告宣传材料等。

三、教育机构1、学生档案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记录、成绩单、奖惩记录等。

2、教学计划和课程资料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学计划、教材选用、教案等。

3、教师档案教师的个人信息、资质证书、教学评估等。

4、科研成果教师和学生的科研项目报告、论文发表等。

5、学校管理文件如规章制度、会议记录、校园建设规划等。

四、医疗机构1、患者病历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和用药情况。

2、医疗设备档案设备的采购合同、使用说明书、维护记录等。

3、药品管理资料药品的采购清单、库存记录、使用情况等。

4、科研项目资料医疗机构开展的医学研究项目的相关资料。

5、医护人员档案包括资质证书、培训记录、工作考核等。

五、建筑工程1、项目规划和设计文件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许可证、设计图纸等。

2、施工文件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变更通知等。

3、监理文件监理报告、旁站记录、验收报告等。

上海市总工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上海市总工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上海市总工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范围条款保管期限使用范围一、办公室1.上海市工会代表大会的文件材料1.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永久公开1.2大会发言、工会代表建议、意见及答复,简报,快报永久公开1.3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证件的设计样稿30年1.4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2.市总工会常委会、全体委员会会议的文件材料2.1公报、决议、决定、通知、记录、纪要、议程、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员名册永久控制2.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3.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的纪要、会议记录永久控制4. 市总工会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4.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公开4.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5. 市总工会和其他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5.1 市总工会为主办的5.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公开5.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5.2 市总工会为协办的5.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30年5.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副本10年6. 市总工会承办的国际性会议,重要活动和大型展览会的文件材料6.1 请示、批复、申办和筹办组委会主要活动安排、议程、名单、主报告(原文及译文)、辅导报告(原文及译文),上级领导人贺辞、题词、讲话,会徽设计永久公开6.2 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新闻报道、证件设计样稿30年6.3 委员会、分会会议和学术会议的讨论记录,会议代表登记表、接待安排10年7. 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本会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7.1 重要的(省部级以上领导)永久公开7.2 一般的(省部级以下领导)30年7.3 本会工作汇报材料30年8. 市总工会业务文件材料8.1 市总工会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8.1.1 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公开8.1.2 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8.2 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市总工会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8.2.1 重要的业务问题永久公开8.2.2 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8.3 市总工会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30年8.4 市总工会和其他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8.4.1 市总工会为主办的8.4.1.1 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公开8.4.1.2 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8.4.2 市总工会为协办的8.4.2.1 重要业务问题的30年8.4.2.2 一般业务问题的10年9. 市总工会编辑、编写的文件材料9.1 大事记、组织沿革等永久公开9.2 上海工会年鉴永久公开10. 市总工会向市委的工作汇报永久控制11. 上海市劳动模范春节茶话会的文件材料30年12. 上海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文件材料30年13. 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五一”新闻奖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14. 全总、市委、市府的督办材料14.1 重要的(全总、市委、市府主要领导人对工会工作的批示、指示)永久控制14.2 一般的30年15. 承办市人大、市政协代表书面意见、提案的答复永久公开16. 上海工会信息、信访、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17. 上海工会年鉴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18. 中秋慰问援边援疆干部家属联欢会的文件材料10年19. 关于召开区县局(产业)工会主席会议的文件材料30年20. 市总工会召开年度工作务虚会的文件材料30年21. 市总工会领导赴外省市考察的文件材料21.1 重要的(与外省市签订的有关协议) 永久公开21.2 一般的10年22. 工会统计年报的相关材料22.1 上海工会统计年报、汇总表永久公开22.2 上海工会统计季报、汇总表10年23. 上海工会统计工作会议的文件材料23.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公开23.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24. 基层工会年度统计上报表10年25. 本会有关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信息安全和风险管理等工作与有关单位的来往文件25.1 重要的(制度性、规范化的内容) 永久公开25.2 一般的10年26. 本会信息化项目开发建设文件材料(包括请示与批复、需求书经费预算、招投标文件、开发合同、技术方案、测试与验收报告、源代码、验收文档、专题会议纪要等)26.1 重要的永久公开26.2 一般的10年27. 本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文件材料(包括请示与批复、经费预算、招投标文件、合同、维护报告、故障报告等)27.1 重要的30年27.2 一般的10年28. 市总工会各类管理制度28.1 重要的永久公开28.2 一般的30年29. 《信息快报》30年30. 《上海工会通迅》30年31. 市总工会接待工作的计划、方案31.1 重要的(省部级以上)永久控制31.2 一般的(省部级以下)10年32. 工会信访工作的年度通报30年33. 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33.1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永久控制33.2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30年34. 后勤部门的安全检查、调查记录10年35. 年度重点部门安全责任书10年36. 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30年37. 工会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37.1 价值大,使用寿命周期长永久公开37.2 价值较小,使用寿命较短的10年38. 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有关文件材料永久公开39.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39.1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加以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39.1.1 重要的永久公开39.1.2 一般的10年39.2 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40.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文件材料10年41. 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41.1 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30年41.2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10年42. 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0年二、研究室1. 召开纪念会、理论研讨会的文件材料1.1 重要的永久公开1.2 一般的30年2. 上海职工队伍大调查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3. 开展职工工作课题研究的文件材料3.1 机关年度以上的、重要专题的调研永久公开3.2 一般问题的调研10年4. 上海工运研究会理事工作会议的文件材料4.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公开4.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5. 上海工会优秀调查报告、论文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6. 优秀工运论文集永久公开7. 加入市工运研究会的请示、批复永久公开8. 《上海工会内参》30年9. 《上海工运研究》30年10. 研究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0年三、组织部1. 全总、市委对市总工会领导的任免通知永久公开2. 本会处、科级干部任免的决定永久公开3. 本会机构设置、调整、撤销的决定、批复永久公开4. 本会组织情况年度统计的相关材料4.1 本会在职、离(退)休干部人员的编制、工资等各类统计年报表永久公开4.2 本会月度、季度统计报表10年4.3 直管单位年度统计上报表10年5. 本会领导干部晋升职务、工资变动的请示、批复永久控制6. 本会职工名册永久公开7. 对本会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7.1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公开7.2 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8. 本会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9. 本会本年度调入、新录用人员的各类文件材料永久公开10. 本会本年度调出、辞职、辞退、长病假人员等文件材料永久控制11. 本会工资制度改革的政策、名册、汇总等文件材料永久控制12. 本会干部轮岗、人才交流的文件材料30年13. 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商调函及介绍信存根永久公开14. 本会出国人员政审的批件、备案表30年15. 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16. 全国总工会颁发工会工作者荣誉证书的材料永久公开17. 工会组建工作评选表彰活动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18.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座谈会的文件材料30年19. 对区县局(产业)工会干部职务任免的请示、批复、报告等文件材料永久控制20. 对区县局(产业)工会隶属关系、名称变更、工会改制的请示、批复、通知永久公开21. 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30年22. 本会干部培训的文件材料10年23. 组织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0年四、民主管理部1. 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2. 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的文件材料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公开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3. 有关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专题会、满意企业论坛等会议的文件材料3.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公开3.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4. 市总工会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材料4.1 重要的永久控制4.2 一般的30年5. 职工信赖的好经理(厂长)、职工最满意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等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6. 市厂务公开调研检查的有关文件材料30年7. 《厂务公开动态》10年8. 民主管理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0年五、宣教文体部1. 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文件材料30年2. 市职工精神文明“十佳”、“百件”好事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3. 市职业道德“十佳单位”、“十佳标兵”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4. “文明班组”、“红旗文明岗”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5. “创争”活动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6. 创建学习型班组会议的文件材料30年7. 读书活动评选表彰大会等文件材料永久公开8. “上海五一文化奖”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9. 有关开展表彰、奖励主创人员决定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10. 各区县工人俱乐部更名请示、批复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11. 市总工会、市新闻出版局有关工会报刊、杂志扩版的请示、批复永久公开12. 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的有关文件材料12.1 重要的30年12.2 一般的10年13. 开展职工文体活动的文件材料13.1 重要的30年13.2 一般的10年14. 有关市初级工商管理(EBA)资格培训材料10年15. 宣教文体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0年六、经济工作部1. 全国劳模、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请示、批复、报告、通知、登记表等文件材料永久公开2.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评选表彰的请示、批复、报告、通知、登记表等文件材料永久公开3. 上海市劳动模范集体、个人评选表彰的请示、批复、报告、通知、登记表等文件材料永久公开4. 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状章评选表彰的请示、批复、报告、通知、登记表等文件材料永久公开5. 工会劳动保护“绿十字奖”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6. 十大工人发明家、职工技术创新标兵、能手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7. “全国安康杯”、“上海市安康杯”优胜企业、优秀组织的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8. “工人先锋号”评选表彰活动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9. 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10. 开展合理化建议和职工技术操作竞赛等文件材料30年11. 有关任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12. 有关年度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记录、生产安全事故结案登记30年13. 举办各类知识竞赛的文件材料13.1 重要的30年13.2 一般的10年14. 有关防暑降温的文件材料10年15. 经济工作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0年七、保障工作部1. 送温暖的文件材料1.1 年度送温暖统计汇总、汇报永久公开1.2 年度送温暖的通知、报告等文件材料30年2. 上海市促进再就业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3. 上海工会保障工作会议的文件材料3.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公开3.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4. 上海工会推进助学帮困工作座谈会的文件材料30年5. 全总召开的全国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的文件材料10年6. 市职工救急救难基金会理事会的报告、章程、会议纪要永久公开7. 市社会帮困基金会理事会的报告、章程、会议纪要永久公开8. 疗休养工作的文件材料8.1 重要的30年8.2 一般的10年9. 疗休养院所设备更新、改造的请示、批复30年10.疗休养理事协会的文件材料30年11. 支内退休回沪定居人员的文件材料11.1 重要的(涉及政策性) 永久公开11.2 一般的30年12. 市职工物价监督的文件材料12.1 重要的永久公开12.2一般的30年13.有关企业生活福利的文件材料30年14. 有关社会保险、收入分配、促进就业再就业等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调研报告14.1 重要的永久公开14.2 一般的30年15. 解决“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保计划”资金缺口等问题的请示、报告、函、复函10年16. 有关区县局(产业)工会成立职工互助帮困基金会的请示、批复永久公开17. 保障工作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0年八、国际联络部1. 市总工会人员出国或出境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等外事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1.1 发表的公报,签订的协议、协定、备忘录,重要的会谈记录、纪要等永久公开1.2 出国审批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一般性会谈记录30年2. 市总工会接待国外访华团和台、港、澳参访团的计划、简报、来往信函等材料永久公开3. 市总工会接待国外自费访华团和台、港、澳自费参访团的文件材料10年4. 国际暨台港澳工作的大事记永久公开5. 市总工会接待全国总工会邀请来沪访华团的文件材料10年6. 市总工会接待外省市工会邀请来沪访华团的文件材料10年7. 国际联络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0年九、财务部1. 市总工会财务预算、决算永久控制2. 上海工会财务工作会议的文件材料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公开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3. 全国总工会、上海市总工会评选表彰财务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4. 市总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规定等文件材料永久公开5. 市总工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等文件材料永久公开6. 年度财政支出、离退休人员费用预算、决算的批复、通知永久控制7. 关于对下级工会有关经费收缴、支出的批复30年8. 有关财务规范化检查的文件材料30年9. 对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年度预算和决算表的批复10年10. 本机关交纳各类社会保险的文件材料10年11.财务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0年十、女职工部1. 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常委会、全委会的文件材料1.1 公报、决议、决定、通知、记录、纪要、议程、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员名册永久制控制1.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2. 有关纪念“三八”妇女节会议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3. 女职工五一巾帼奖集体、个人评选表彰等各类先进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4. 周末学校的总结、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5. 开展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6. 上海工运女职工问题研究会的调研报告等材料6.1 重要的永久公开6.2 一般的30年7. 上级单位与本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的文件材料30年8. 举办各类演讲比赛、成果展示、女职工技能大赛等材料8.1 重要的30年8.2 一般的10年9. 上海工会庆“六一”联欢活动的材料10年10. 女职工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0年十一、法律工作部1. 市工会法律工作会议的文件材料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公开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2. 市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会议的文件材料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公开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3. 市三方工作会议的文件材料3.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公开3.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4. 全国总工会、上海市总工会评选表彰全国劳动争议仲裁和调解工作等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5. 本会参与《工会法》修改工作的文件材料30年6. 上级机关执法检查的文件材料6.1 重要的30年6.2 一般的10年7. 本会对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修改意见10年8. 工会普法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8.1 重要的永久公开8.2 一般的10年9. 工会普法专项活动的材料9.1 重要的永久公开9.2 一般的10年10. 工会监督检查情况汇报、通报、整改通知等永久公开11. 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等调研材料11.1 重要的永久公开11.2 一般的30年12. 有关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的文件材料12.1 重要的永久公开12.2 一般的30年13.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变更表永久公开14.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基层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登记备案表10年15. 法律工作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0年十二、事业部1. 年度职工劳福事业、国有资产、集体统计年报、统计分析永久控制2. 本会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永久控制3. 本会大楼改造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4. 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的审批、验收等文件材料永久公开5. 有关消防、配电等设施改造的请示、批复、合同及验收材料永久公开6. 对直管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制考核奖励的文件材料30年7. 直管单位投资协议、合同的签订等文件材料永久公开8. 对直管单位技改项目的批复、请示、报告永久公开9. 对各区俱乐部、直管单位的土地变更、股权转让、公司改制、资产重组等文件材料永久公开10. 收缴年度资产占用费的通知10年11. 年度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计划表30年12. 召开直管单位工作会议的文件材料 30年13. 固定资产核销有关材料永久公开14. 事业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0年十三、经审办1. 市总工会经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文件材料1.1 公报、决议、决定、通知、记录、纪要、议程、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员名册永久公开1.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2. 市总工会经审工作会议的文件材料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公开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3. 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4.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永久公开5. 对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直管单位法人代表离任的审计材料永久控制6. 对本级、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直管单位经济效益的审计材料永久控制7. 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材料永久控制8. 工会经审工作考核结果材料30年9. 工会经审工作程序规范化考核检查情况的材料30年10. 经审办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0年十四、直属机关党委1. 机关党委会会议记录永久控制2. 机关党委成员职务任免的请示、批复永久公开3. 上报市级党工委的请示、批复、报告3.1 重要的永久公开3.2 一般的30年4. 机关党委有关团委工作的请示、批复、函永久公开5. 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材料5.1 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批复等文件材料永久公开5.2 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批复等文件材料30年6. 机关党委组织工作的文件材料6.1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等工作的文件材料永久控制6.2 党支部书记年度培训班通知、领导讲话的材料10年7. 推进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材料30年8. 有关创建市文明单位的请示、报告、批复等文件材料永久公开9. 党内“两优一先”评选的文件材料9.1 市级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报送材料永久公开9.2 机关系统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永久公开10. 机关党委年度记功、嘉奖等文件材料永久公开11. 直属机关党员惩处的文件材料11.1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控制11.2 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12. 党内统计年报表、党员名册永久控制13. 党费收支、结存情况10年14. 机关党委关于党员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永久公开15. 机关党委有关学习、活动的计划、通知等文件材料10年16. 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0年17. 机关团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材料17.1 机关团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批复等文件材料永久公开17.2 各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批复等文件材料30年18. 机关团委会会议记录永久控制19. 团员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永久公开20. 机关团委年度报表、团员名册永久控制21. 机关团委制定、修订团工作规定30年22. 机关团委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材料22.1 重要的30年22.2 一般的10年23. 有关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团员发展工作的文件材料永久控制24. 表彰团内先进材料24.1 获全国、市或市级机关先进的材料永久公开24.2 获市总系统先进的材料永久公开25. 机关团委的《团讯》10年26. 机关团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0年十五、直属机关纪委1. 市总工会领导民主生活会的记录、报告、汇报等文件材料永久控制2. 机关纪委党纪党风建设工作的文件材料30年3. 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讲话、情况报告等材料30年4. 对直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巡视的报告等材料30年5. 有关违纪违法处分的文件材料永久控制6. 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报告、调查材料6.1 重要的30年6.2 一般的10年7. 机关纪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0年十六、机关系统工会1. 机关系统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材料1.1 机关系统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批复等文件材料永久公开1.2 机关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批复等文件材料30年2. 对直管单位工会改选、增补的请示、批复等文件材料30年3. 工会统计年报表永久公开4. 工会会员名册永久公开5. 个人加入工会组织的申请、批复永久公开6. 有关工会工作的文件材料30年7. 有关女职工委员会工作的文件材料10年8. 机关工会关于机关干部休养、献血、帮困、补助名单的文件材料10年9. 机关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0年十七、上海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 市退管会全体委员会会议的文件材料1.1 公报、决议、决定、通知、记录、纪要、议程、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员名册永久公开1.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 10年2. 市退管会办公室主任会议的纪要、会。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8号令)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8号令)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发布)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doc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doc

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已经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xx2006年12月18日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
8.4.2.2
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9.
市总工会编辑、编写的文件材料
9.1
大事记、组织沿革等
永久
公开
9.2
上海工会年鉴
永久
公开
10.
市总工会向市委的工作汇报
永久
控制
11.
上海市劳动模范春节茶话会的文件材料
30年
12.
上海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文件材料
30年
13.
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五一”新闻奖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
10年
7.
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本会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
7.1
重要的(省部级以上领导)
永久
公开
7.2
一般的(省部级以下领导)
30年
7.3
本会工作汇报材料
30年
8.
市总工会业务文件材料
8.1
市总工会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8.1.1
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公开
8.1.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8.2
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市总工会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27.1
重要的
30年
27.2
一般的
10年
28.
市总工会各类管理制度
28.1
重要的
永久
公开
28.2
一般的
30年
29.
《信息快报》
30年
30.
《上海工会通迅》
30年
31.
市总工会接待工作的计划、方案
31.1
重要的(省部级以上)
永久
控制
31.2
一般的(省部级以下)
10年
32.
工会信访工作的年度通报
30年
33.
5.1
市总工会为主办的
5.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公开
5.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5.2
市总工会为协办的
5.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
30年
5.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副本
10年
6.
市总工会承办的国际性会议,重要活动和大型展览会的文件材料
6.1
请示、批复、申办和筹办组委会主要活动安排、议程、名单、主报告(原文及译文)、辅导报告(原文及译文),上级领导人贺辞、题词、讲话,会徽设计
永久
公开
6.2
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新闻报道、证件设计样稿
30年
6.3
委员会、分会会议和学术会议的讨论记录,会议代表登记表、接待安排
2.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
10年
3.
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的纪要、会议记录
永久
控制
4.
市总工会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4.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公开
4.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5.
市总工会和其他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22.1
上海工会统计年报、汇总表
永久
公开
22.2
上海工会统计季报、汇总表
10年
23.
上海工会统计工作会议的文件材料
23.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公开
23.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24.
基层工会年度统计上报表
10年
25.
本会有关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信息安全和风险管理等工作与有关单位的来往文件
25.1
重要的(制度性、规范化的内容)
永久
公开
25.2
一般的
10年
.
本会信息化项目开发建设文件材料(包括请示与批复、需求书经费预算、招投标文件、开发合同、技术方案、测试与验收报告、源代码、验收文档、专题会议纪要等)
26.1
重要的
永久
公开
26.2
一般的
10年
27.
本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文件材料(包括请示与批复、经费预算、招投标文件、合同、维护报告、故障报告等)
永久
公开
18.
中秋慰问援边援疆干部家属联欢会的文件材料
10年
19.
关于召开区县局(产业)工会主席会议的文件材料
30年
20.
市总工会召开年度工作务虚会的文件材料
30年
21.
市总工会领导赴外省市考察的文件材料
21.1
重要的(与外省市签订的有关协议)
永久
公开
21.2
一般的
10年
22.
工会统计年报的相关材料
一般的
10年
39.2
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40.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文件材料
10年
永久
公开
1.3
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证件的设计样稿
30年
1.4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
10年
2.
市总工会常委会、全体委员会会议的文件材料
2.1
公报、决议、决定、通知、记录、纪要、议程、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员名册
永久
控制
8.2.1
重要的业务问题
永久
公开
8.2.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8.3
市总工会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
的重要、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
30年
8.4
市总工会和其他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
8.4.1
市总工会为主办的
8.4.1.1
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公开
8.4.1.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8.4.2
市总工会为协办的
8.4.2.1
永久
公开
14.
全总、市委、市府的督办材料
14.1
重要的(全总、市委、市府主要领导人对工会工作的批示、指示)
永久
控制
14.2
一般的
30年
15.
承办市人大、市政协代表书面意见、提案的答复
永久
公开
16.
上海工会信息、信访、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
永久
公开
17.
上海工会年鉴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文件材料
37.
工会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37.1
价值大,使用寿命周期长
永久
公开
37.2
价值较小,使用寿命较短的
10年
38.
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有关文件材料
永久
公开
39.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39.1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加以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39.1.1
重要的
永久
公开
39.1.2
上海市总工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
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范 围 条 款
保管
期限
使用范围
一、办公室
1.
上海市工会代表大会的文件材料
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
永久
公开
1.2
大会发言、工会代表建议、意见及答复,简报,快报
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33.1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控制
33.2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30年
34.
后勤部门的安全检查、调查记录
10年
35.
年度重点部门安全责任书
10年
36.
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30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