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国家公务员手续
辞退国家公务员工作程序

辞退国家公务员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
(二)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
做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辞退国家公务员,须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县(市)人民政府作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公务员,同时将辞退决定抄送上一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
(三、县(市)以下国家行政机关辞退国家公务员按下列程序办理:
1、公务员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报县(市)人民政府,经县(市)政府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由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2、县(市)人民政府作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公务员,同时将辞退决定抄送上一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
二、辞退国家公务员工作程序
1、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到区人事局领取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
2、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后,由任免机关审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人;将审批后的《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报区人事局备案(审批表一份由区人事局留存备案,一份由单位留存备案,一份放入被辞退人档案)。
3、将备案及归档材料整理立卷。
第十四章公务员辞职与辞退

国家公务员管理教程
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14.2 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制度
14.2.3 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引咎辞职制度不同于因自己直接的违法违纪行为导致 的带有强制性的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而是在领导成 员的行为尚不够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的情况下,退下 领导岗位的一个“体面”的方式。 引咎辞职既有政治性,又有法律性,可以说是一种政 治法律责任,这是我国法律责任体系中一种新的责任 制度。建立引咎辞职制度,从法律上解决了长期困扰 了事管理中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为建立 一个适用新时期任务的领导干部队伍提出了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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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1.2 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制度14.2.3 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 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一般称为引咎辞职 引咎辞职。 引咎辞职 引咎辞职只是辞去现任的领导职务,根据我国公务员法 规定,这时的“领导成员”是指公务员机关的领导人员, 不包括公务员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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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公务员辞退制度
14.3.2 公务员辞退制度的历史沿革 1992年10月国家人事部下发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是我国第 一个有关事业单位辞退的行政规章,标志着我国事业 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 确立了公务员的辞退制度。 1995年和1996年人事部发布了《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 暂行规定》和《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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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

重庆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6.29•【字号】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号•【施行日期】1998.06.29•【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重庆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号1998年6月29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公务员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利,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辞职,是指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
第三条辞退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其同国家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第四条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家公务员的辞职、辞退,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市、区市县人事部门主管国家公务员的辞职、辞退工作。
第二章辞职第六条国家公务员要求离开国家行政机关,不再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可以向任免机关申请辞职。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辞职:(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三)派遣到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三峡库区工作期限未满的;(四)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查未结案的。
第八条国家公务员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以下简称“辞职申请表”);(二)所在单位接到辞职人员申请后,应及时研究提出意见,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区市县的市管干部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区市县国家行政机关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三)审批机关同意的,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及批复件存入本人档案;审批机关不同意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程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国家公务员。
第九条国家公务员辞职,审批机关接到报告和“辞职申请表”的三个月内应予审批。
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三章辞退
第三章辞退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辞退: (一)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五)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者造成恶劣影响,又不宜给 予开除处分的。 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并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严重疾病或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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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相关事宜
第四章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后,不保留国家公务员身份,自批准之月的下月起停发工资。 第十四条 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或者按有关规定领取一定的辞退费。 第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应在批准之日起的半个月内,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和辞职、辞退手续, 必要时应接受财务审计。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不接受财务审计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离开国家行政机关和被辞退,其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按规定转至有关机构。 第十七条 国家公务员对辞职未被批准或者被辞退不服的,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辞职辞 退暂行规定》的通知
印发《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的通知
01 第一章总则
03 第三章辞退 05 4 第四章相关事宜
基本信息
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的通知在1995.07.18由人事部颁布。
关于转发《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的通知

关于转发《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114号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6年浙江省人事厅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的通知》(浙人干[1996]178号)同时废止。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00九年九月一日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辞退工作,保障机关与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第三条辞退公务员,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四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工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第五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第六条辞退公务员,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报任免机关;(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三)任免机关审批。
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

04
CATALOGUE
培训、交流与回避
培训内容、方式和要求
培训内容
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 知识、工作技能等方面,旨在提 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
培训方式
采用集中培训、在线学习、实践 锻炼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
培训要求
公务员应按规定参加培训,完成 培训任务,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 能力。同时,培训机构和人员也 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培训质量
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受理机构
原处理机关、同级公务员主 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 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为受理
公务员申诉的机构。
处理程序
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 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 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 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 不得超过三十日。
控告对象、条件和立案标准
控告对象
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 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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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与奖惩
考核内容、标准和程序
考核内容
01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标准
02
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
、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程序
03
包括制定考核方案、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等步骤,确保考
核过程公正、公开、透明。
解聘
聘任制公务员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机关应当解除聘任合同,包括年度考核 不称职或者有两年为基本称职等。
辞职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 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
第十四章 公务员辞职与辞退

进工作,积极为公务员的成长创造条件,使公务员能全身心地
投入到工作中,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
(三)辞去公职
1.含义 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申请终止其与所任职机关 的任用关系。
(1)辞去公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法定权利
(2)不完全由公务员决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3)享有法定的辞去公职待遇
(4)主体受到限制
2.辞去公职的条件
1、肯定条件: 不愿意或者不适宜在机关工作
2、限制性条件
我国禁止公务员辞去公职的情形
我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a)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b)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 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c)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d)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 序尚未终结的;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去领导职务,请问这两种辞职
有什么样的区别 ?
A、二者都取消了公务员身份. B、前者的结果是机关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归于消灭,后者的结果 使公务员丧失原来担任的领导职务.
C、二者均出于自愿.
D、前者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后者须经任免机关批准.
习
题 2
2、丧失公务员的一切待遇。 3、公务员的再次任职受到一定的限制。
第十章 公务员的辞职辞退和退休

公务员辞退
• 辞退公务员的涵义: • 辞退公务员的涵义。是指机关依照法律规 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程序,在法定的管 理权限内作出的解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 的行为。
• 辞退公务员的意义。 • 1、体现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 2、有利于保持机关的活力,维护机关工作 的严肃性。 • 3、建立辞退制度是保证机关和公务员双方 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热点问题: • 如何妥善安置辞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工作问题 ? • 因吉林市中百商厦“2· 15”特大火灾案引咎辞职的 吉林市市长刚占标,于一个月内就出任新组建的 正厅级单位——吉林省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的负 责人;因“非典”疫情而辞职的原卫生部部长张 文康,于2003年10月就任“副部级”事业单位— —宋庆龄基金会的副主席,因同样原因引咎辞职 的原北京市市长孟学农,则于去职5个月后出任国 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党 组副书记,级别依然是正部级。
• (三)引咎辞职。指公务员中的领导 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重大损 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 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 领导职务。 • 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松花江污染 事件引咎辞职 • 1993年6月—1998年3月任国家 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务 院环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1998年3月起任国家环境保护总 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7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 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解振华当选为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02年 11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 央委员会委员。★
第十章公务员辞职辞退和退休
• 第一节:公务员辞职 • 第二节:公务员辞退 • 第三节:公务员退休
第一节:公务员辞职
• 公务员辞职的涵义 : • 公务员的辞职,有二种涵义: • 一是辞去领导职务,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依法向任免机关申请不再担任所任的领导职务, 不丧失公务员的身份,可以按照规定另行任职, 是在机关内部的职务选择; • 二是辞去公职,指公务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之 规定,按法定程序,自愿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 的任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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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辞职通知书存根
第__________号
姓名:
原单位及职务:
批准辞职时间:
批准机关:
经手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公务员辞职通知书
×××:
根据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第条第款,经研究,同意你辞职,终止你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
你可凭本通知到人才交流等机构登记申请就业。
审批机关(盖章)
年月日
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
附件五:
×××文件
×××字(×××)×号
关于辞退×××的批复
根据《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第条第款,经研究,同意辞退×××,解除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
审批机关(盖章)
年月日抄:政府人事部门(上级机关)、社会保险机构、人才交流机构
存:本人档案
附件六:
辞退国家公务员通知书存根
第号
姓名:
原单位及职务:
批准辞职时间:
批准机关:
经手人:
辞退国家公务员通知书
×××:
根据《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第条第款,经研究决定,你自即日起被辞退。
可凭此通知到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辞退费和到登记申请就业。
审批机关(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