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关于印发2016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管理绩效考核标准的通知0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表(附件4)

1、项目法人:
(1)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该项不得分。
(2)未以正式文件颁布的,扣1分。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存在缺项,扣0.5分/项。
(4)制度内容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较差的,扣1分。
2、施工单位:
(1)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该项不得分。
(2)未以正式文件颁布的,扣1分。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存在缺项,扣0.5分/项。
4分
未组织该四项检查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无检查和整改相关记录的,扣1分/项。
8.2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办安监函〔2014〕297号)要求,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中全面准确地填报单位和工程基本信息,每月组织隐患排查并填报隐患月报表,及时治理隐患。
6分
1、未将本单位所管工程全部录入系统的,扣1分。
1、未根据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该项不得分。
2、未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记录、档案,扣0.5分。
3、监督检查参建单位不全面的,扣0.5分。
7.2施工单位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记录、档案。
2分
1、未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该项不得分。
3、监督检查单位不全面的,扣0.5分。
10.4项目法人组织建立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和物资台帐,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1分
1、未储备应急物资,该项不得分。
2、无台账的,扣0.5分。
3、监督检查参建单位不全面的,扣0.5分。
10.5编制和完善防洪度汛方案。
1分
1、未编制和完善防洪度汛方案,该项不得分。
2、未全面准确填报单位和工程基本信息的,扣1分。
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报告(三篇)

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报告职业健康安全(OHS)绩效报告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报告。
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报告是企业为了监测和评估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而制定的一份报告。
它可以提供企业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绩效情况,包括所采取的措施、绩效指标、目标和成果等等。
通过这份绩效报告,企业可以了解自己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现状,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持续改进。
这份绩效报告将以以下几个方面来评估和分析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1. 领导和管理承诺:这个方面是评估公司高层领导对职业健康安全的重视程度。
领导层的承诺和行动对于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绩效报告将评估领导层是否设立了明确的目标并采取行动来确保公司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
2. 员工参与和培训:员工参与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绩效报告将评估公司是否提供培训和教育机会,以便员工了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相关活动中去。
3. 风险管理和控制:风险管理是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的重要手段。
绩效报告将评估公司是否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并采取措施来降低和控制工作场所的潜在风险。
这包括管理物理、化学、生物和心理等各个方面的风险。
4. 性能指标和改进目标:绩效报告将评估公司是否制定了职业健康安全的性能指标和改进目标,并监测和评估这些指标的实际表现。
公司应该设定明确的目标,例如减少事故率、提高员工参与度等等,并采取措施来实现这些目标。
5. 事故调查和学习:绩效报告将评估公司是否积极开展事故调查,并从中吸取教训,采取措施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公司应该设立有效的事故调查机制,并及时通报事故调查结果和相应改进措施。
以上是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报告的一些核心内容。
这份报告将帮助公司了解自己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绩效情况,并指导公司制定改进措施,从而不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报告(二)职业健康安全(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简称OHS)是指通过管理和控制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因素,保护和提升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0.09.03•【字号】鲁水运管字〔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现将《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水利厅2020年9月3日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归口本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管理责任主体”)承担具体管理任务的大中小型水库、大中型拦河闸(橡胶坝)和大汶河、泗河、东鱼河、洙赵新河、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大沽河、潍河、小清河、梁济运河、胶莱河、支脉河、弥河、大沽夹河、潮河、洸府河、万福河、白浪河、白马河(湖东)、城郭河、西泇河、吴坦河等大中型河道的堤防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评价内容、权限及标准第三条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对象为水利工程,主要评价内容为工程设施、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管理保障等工作开展及成效情况。
第四条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评价工作的组织单位。
省级直管、市级直管水利工程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评价;县级直管水利工程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评价;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利工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评价。
第五条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所列评价内容均达标为合格(评价标准见附件1~5),否则为不合格。
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分解及考核办法

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分解及考核办法1. 背景随着全球环境污染问题的加剧、职业健康安全意识的提高以及社会对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以下简称QHSE)管理越来越受到关注。
因此,制定公司的QHSE目标,并实施科学的考核办法,对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目标分解2.1. 质量目标公司质量目标是指为了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在制定的时间内达到指定的质量水平。
具体目标分解如下:•提高客户满意度:在下一个财年,将客户投诉率降低至1%以下。
•提高产品质量:在下一个财年,将不合格产品率降低至0.5%以下。
•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在下一个财年,所有部门将完成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2.2. 环境目标公司环境目标是指在保证业务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具体目标分解如下:•节能减排:在下一个财年,公司将减少50吨二氧化碳的排放和100吨废水的排放。
•提高环保意识:在下一个财年,环保培训的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
•完成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下一个财年,公司将完成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
2.3.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是指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防止工作场所事故发生。
具体目标分解如下:•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在下一个财年,公司将减少5起以上职业病和劳动事故的发生。
•提高员工健康意识:在下一个财年,健康管理的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
•完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下一个财年,公司将完成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
3. 考核办法为了保证上述目标的达成,公司将对每个部门及个人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指标考核每个部门和个人都会根据其所承担的任务制定相应的指标,包括完成率、质量水平等,这些指标会定期公示和考核。
3.2. 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将主要根据业绩、质量、效率、安全等方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和部门的绩效评估。
山东省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验收细则(xxxx修改稿).doc

附件2山东省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验收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省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明确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的申报和验收程序,根据《山东省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以下简称管理考核)的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直接管理水利工程的单位(以下通称水管单位)。
考核工作的重点是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其中水库、堤防、拦河闸(坝)、泵站工程考核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灌区、调水(供水)工程考核工程管理、用水管理、组织管理和经营管理。
第三条管理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管理考核的组织指导和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的验收、复核工作(其中灌区、泵站工程由省水利厅农水处负责,其他工程由省水利工程管理局负责)。
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年度考核和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的初验、申报工作。
省直管工程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其下属工程管理单位的年度考核和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的初验、申报工作。
第四条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包括自查、初验、申报、验收、批准、复核等阶段。
第二章自查第五条自查是指水管单位对照考核标准对自身管理工作状况的检查。
水管单位组织专门人员,成立工作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查,通过自查,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落实改进措施,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第六条自查考核标准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山东省河道堤防工程管理绩效考核标准》、《山东省水库工程管理绩效考核标准》及《山东省拦河闸(坝)工程管理绩效考核标准》、《山东省灌区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山东省泵站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
对照考核标准,分析各考核项目的管理状况,逐项赋分,汇总后得出自查得分。
第七条自查等级。
初次申报,自查得分为850分以上(含850分),且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80%的,自查等级可自定为省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推荐}山东省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验收细则(XXXX修改稿)

山东省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验收细则(XXXX修改稿)附件2山东省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验收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省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明确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的申报和验收程序,根据《山东省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以下简称管理考核)的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直接管理水利工程的单位(以下通称水管单位)。
考核工作的重点是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其中水库、堤防、拦河闸(坝)、泵站工程考核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灌区、调水(供水)工程考核工程管理、用水管理、组织管理和经营管理。
第三条管理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管理考核的组织指导和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的验收、复核工作(其中灌区、泵站工程由省水利厅农水处负责,其他工程由省水利工程管理局负责)。
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年度考核和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的初验、申报工作。
省直管工程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其下属工程管理单位的年度考核和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的初验、申报工作。
第四条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包括自查、初验、申报、验收、批准、复核等阶段。
第二章自查第五条自查是指水管单位对照考核标准对自身管理工作状况的检查。
水管单位组织专门人员,成立工作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查,通过自查,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落实改进措施,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第六条自查考核标准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山东省河道堤防工程管理绩效考核标准》、《山东省水库工程管理绩效考核标准》及《山东省拦河闸(坝)工程管理绩效考核标准》、《山东省灌区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山东省泵站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
对照考核标准,分析各考核项目的管理状况,逐项赋分,汇总后得出自查得分。
第七条自查等级。
初次申报,自查得分为850分以上(含850分),且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80%的,自查等级可自定为省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绩效考评办法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绩效考评办法1 总则1.1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运行与控制,促进体系运行日常化,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安标”)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各级干部和职工的安全/环境管理责任,不断提高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绩效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环境管理事故,根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控制要求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各部门。
2 考评程序与办法2.1 考评组织机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绩效考评由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考评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评组由公司主管领导任组长,安全环境管理处(以下简称“安全处”)相关人员任成员组成。
必要时,由考评组组长确定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2.2 考评方式及频次2.2.1 考评按月度进行,考评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
2.2.2 考评范围为上月26日—本月25日。
考评结论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企管办纳入公司绩效考核,同时考评结论及需整改问题反馈各相关单位。
2.3 考评分数及权重2.3.1 考评分数:考评应得分按满分100分计算。
考评实得分=考评应得分*0.952.3.2 考评内容及权重2.3.2.1 每季度前两月内容及权重:安全/环境管理工作重点控制要素(20分)、体系日常运行与控制工作(60分)、精益制造“6S”(20分)。
2.3.2.2 每季度末月内容及权重:安全/环境管理工作重点控制要素(20分)、体系日常运行与控制工作(45分)、“安标”长效机制工作(20分)、精益制造“6S”(15分)。
2.3.3考评标准安全/环境管理工作重点控制要素(标准见附表)、体系日常运行与控制工作(标准见附表)、“安标”长效机制工作(按专项标准执行)、精益制造“6S”(按专项标准执行)。
2.4 考评结论应用2.4.1考评实得分作为对各单位月度安全生产风险评价依据。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年修订)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6.02.01•【字号】鲁水政字[2016]9号•【施行日期】2016.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水政字〔2016〕9号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提升工程质量与安全,省水利厅根据国家和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对《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厅2016年2月1日附件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实行“部门指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利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循规定的建设程序。
工程建设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
积极创新建设管理模式,推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新模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维修及技术改造项目)。
国家或省有专门规定、以及使用国外资金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事权划分第五条省水利厅负责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并对全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组织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三)指导、管理全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组建全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对评标专家资格和评标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四)受理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招标投标活动等的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指导全省水利工程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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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文件
鲁水总安字〔2016〕4号
各权属企业,公司各单位、部门:
为持续巩固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绩
效,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现将修订后的《2016年度职业健
康安全目标及管理绩效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并以此作为
开展年度安全专项考核的依据,请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执行。
附件:1.2016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管理绩效考核
标准(部门)
2. 2016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管理绩效考核
标准(单位)
(此页无正文)
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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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考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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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考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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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水总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