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度假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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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碚江东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园“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碚江东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园“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碚江东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园“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24•【字号】北碚府发〔2021〕92号•【施行日期】2021.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碚江东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园“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有关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在碚市属部门,有关单位:现将《北碚江东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园“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4日目录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二章发展现状第三章总体要求第四章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第五章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努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标杆第六章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江东片区发展动能第七章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第八章注重实施保障全力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北碚江东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园“十四五”发展规划前言“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北碚区抢抓“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重庆市主城都市区高质量发展、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等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北碚江东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园(以下简称“园区”)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园城带动”战略的关键时期。

为系统谋划园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北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十四五”北碚江东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园发展规划》。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小水电项目建设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小水电项目建设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小水电项目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10•【字号】渝办发[2012]40号•【施行日期】2012.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小水电项目建设的通知(渝办发[2012]4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积极推进中小水电项目建设,增强全市供电保障能力,实现“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投产中小型水电项目200万千瓦,开工170万千瓦的目标,缓解我市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电力供需矛盾,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电源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11] 61号)和《关于加快中小水电建设的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145)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中小水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水电项目建设用地按国家规定全部实行划拨地政策。

中小型水电项目(含经批准的技改扩容项目)所涉及的征地政策,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府发[2008] 128号)规定执行。

即:免缴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统筹费、建设工程规划综合费、城镇建设配套费;免缴征地范围内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但应完善有关手续。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分成部分、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及建设用地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即征即返的方式办理。

中小型水电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区县(自治县)不得自行确定收费项目。

二、2011年7月1日以后中小水电工程建设(含经批准的技改扩容项目)新产生的建安营业税全额用于补助该项目。

对2011年7月1日以后新投产的中小水电项目(含经批准的技改扩容项目),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产生的增值税市级留成部分定向补助该项目。

三、适当提高上网电价,简化水电价格分档分类。

装机总容量5万千瓦(含)以下机组,2011年1 2月1日以前投产的,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 29元;2011年12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 30元。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早餐示范工程建设的意见-渝办发[2011]25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早餐示范工程建设的意见-渝办发[2011]25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早餐示范工程建设的意见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早餐示范工程建设的意见(渝办发[2011]25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要求,为加快全市早餐示范工程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营养、卫生、安全、便利的早餐,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生、满足民需、扩大消费、促进和谐为宗旨,以为广大市民提供价廉物美、方便快捷、安全卫生的早餐服务为目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示范带动、规范经营”的原则,以大型餐饮龙头企业为主体,以现代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为支撑,以连锁早餐销售网点为载体,加快建设规范化、现代化的早餐供应服务体系,推进“健康重庆”和“美食之都”建设。

(二)发展目标。

到2012年,培育10个早餐示范工程龙头企业,建设10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1000个早餐经营网点,力争实现主城中心城区全覆盖,并逐步向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其他区县(自治县)中心城区延伸。

到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中心城区、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早餐服务网络体系。

二、工作重点(一)科学设置早餐网点。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要按照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在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早餐网点现状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制定本地区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

在新建居住区的开发建设中,规划部门应要求建设单位建设一定规模的公共设施,其中应有部分符合早餐经营的条件;对老城区,要充分利用现有商业网点、门店,或者利用现有存量营业用房,改造一批规范化的早餐固定经营网点;按照布局合理、方便消费的要求,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和市容市貌的情况下,经市政部门同意,可在早餐网点薄弱的区域适量设置早餐亭、早餐车,以解决居民吃早餐难的问题。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温泉度假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温泉度假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温泉度假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01•【字号】安府办函〔2023〕26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假日旅游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温泉度假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安顺市温泉度假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23年9月1日安顺市温泉度假地建设工作方案为加快我市温泉度假地建设,助推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特别是一流旅游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化及打造“中国温泉省”、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抢抓《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支持事项及省委、省政府支持安顺市建设一流旅游城市、黄果树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重大机遇,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提升服务为核心,全面推动安顺温泉旅游集群化、特色化、品质化发展,补齐补全安顺冬季旅游短板,助推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安顺旅游经济。

二、工作目标聚焦全市温泉资源富集优势,坚持示范引领、试点先行、整体带动,实施一批温泉度假地建设行动,着力提升温泉旅游发展的品质,构建统筹有力、层次分明、各具特色的温泉旅游度假地发展格局,促进“温泉+”“+温泉”融合发展。

2023年,通过完善权证、招商引资、提质改造等多种方式,力争实现各县(区)至少建设1个温泉项目的目标,按照《温泉度假地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打造金汤级或银汤级温泉度假地1家;2024年,力争新建或提质温泉项目3个,打造金汤级或银汤级温泉度假地1家;2025年,力争新建或提质温泉项目5个,打造金汤级或银汤级温泉度假地2家,温泉旅游产业示范效应凸显,“温泉之城”发展取得突出成效。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8•【字号】淮政发[2011]137号•【施行日期】2011.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淮政发〔2011〕1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苏政发〔2011〕6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旅游业跨越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景区景点开发为重点,以打造华东一流、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旅游发展模式,突出我市“名城、名人、名菜、名湖、名著、名河”的旅游特色,打造“文化名城、名人故里、运河之都、美食之乡、生态家园”的城市形象,推动全市旅游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旅游业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合理开发、和谐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旅游开发与资源保护的关系;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布局的原则,编制高起点、高标准的旅游发展规划;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旅游品牌景区和旅游特色产品;坚持政策引导、优先扶持的原则,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围绕全市旅游开发重点,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和实施建设力度,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奋斗目标。

到2015年,旅游总收入达到40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以上,成为全国知名旅游城市;到2020年,力争使旅游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7%以上,将淮安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旅游城市。

二、工作重点(一)坚持规划先行,以旅游规划引领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18〕5号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18〕5号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正文:----------------------------------------------------------------------------------------------------------------------------------------------------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18〕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大力推进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品质优、市场竞争力强的“德”字号农产品品牌,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品牌规划引领。

牢固树立“品牌就是竞争力”的理念,围绕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和品种,科学制定农产品品牌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主导产业、区域布局、发展定位和目标市场,构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特色各异、优势互补的农产品品牌体系,引导品牌建设有序推进。

重点围绕粮油、畜禽、蔬菜、水果、水产品、茶叶等优势产业,创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生产结构调整优化,形成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生产布局,建设各具特色的规模化品牌农业基地和优势产业带。

到2020年,力争常德农产品整体品牌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品牌价值得到明显提升。

二、明确品牌创建目标。

加大农产品品牌创建力度,构建以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标准、基地建设和生产加工水平。

遴选各地产业基础良好、区域特色明显、市场认可度高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进行重点培育。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0]9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0]9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0]9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保持政策连续和稳定,加强和改善房地产调控,实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遏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构建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及时向社会公示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

2010年完成362万平方米主城区危旧房、70万平方米棚户区、420万平方米“城中村”的拆迁;建成22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开工建设5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

(二)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一是编制住房建设规划,重点明确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并分解到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落实到地块,明确各地块套型结构比例等控制性指标。

二是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普通商品住房及保障性住房供地比例不低于70%,涉及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要确保落实农用地转建设用地计划和占用耕地计划指标,并加快征用土地进程。

三是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确定供地时序,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按年度计划依法及时供应土地。

四是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采取促开工、促上市措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世界赛事名城赋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世界赛事名城赋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世界赛事名城赋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2.09•【字号】成办规〔2022〕6号•【施行日期】2022.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世界赛事名城赋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规〔2022〕6号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世界赛事名城建设纲要》,加快推进成都世界赛事名城建设,打造国际化成都体育赛事IP,赋能成都体育产业融合、智慧、品牌发展,助力成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加快建设国家体育产业高地(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成都世界赛事名城建设战略目标,坚持“办赛”“营城”“兴业”“惠民”理念,构建“体育+产业”融合发展矩阵,探索体育新业态和新模式,运用市场化、产业化手段推动体育赛事资源资产化、资本化,促进赛事流量加速向经济增量转化,赋能体育产业建圈强链,聚焦人民日益增长的幸福美好生活需要,营造高品质体育场景,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产业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1500亿元,占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2%,体育消费规模突破800亿元,成为成都经济发展新动能。

市场主体实力增强,培育3家以上本土体育上市企业,集聚规模(限额)以上体育法人企业500家以上。

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成功创建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建成10个以上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项目、单位)、2个以上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四星级及以上体育服务综合体,构建高质量体育产业生态圈,建设全国体育产业发展高地。

二、构建现代体育产业矩阵(三)做精体育服务业。

大力发展高端体育竞赛表演业,联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都都市圈城市,共同申办知名度高、专业性强、根植性强的国际职业体育赛事,举办群众基础好、参与度高、可延续的生活体育赛事,争取举办新兴职业运动赛事以及新兴时尚休闲赛事,组建一批有带动作用的职业性、时尚型运动俱乐部,提升成都体育竞技赛事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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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度假区的意见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府办发[2013]213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1.08
【实施日期】2013.1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度假区的意见
(渝府办发〔2013〕21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适应大众休闲旅游的需要,着力推动全市旅游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
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国发〔2009〕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旅游休闲
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3〕10号)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经
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建设旅游度假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旅游度假区是指具有良好的资源与环境条件,能够满足游客休憩、康体、运动、益
智、娱乐等休闲需求的相对完整的度假设施聚集区。加快旅游度假区建设,是适应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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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休闲度假需求,积极创造开展休闲度假活动的便利条件,提高国
民生活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资
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经济,推进全市五大主体功能区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重
庆旅游业转变发展方式,整合集成旅游发展要素,调整优化旅游产品结构,丰富“重庆
非去不可”品牌内涵,加快全市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
二、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休闲度假需求为出发点和
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打造一批主题形象鲜明、比较优
势明显、基础设施完备、配套服务齐全和生态环境优良的旅游度假区,使之成为 “重庆
非去不可”的有力支撑,促进全市旅游业提档升级和转型发展,加快把重庆建设成为国
内外著名旅游目的地。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规划先行与适度开发相结合,结构优化与项目引领
相结合,主体提升与融合发展相结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确保旅游度假区特色化、规范化、品牌化、差异化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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