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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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11•【文号】国卫办医发〔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9.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管理,保证临床合理需求,严防流入非法渠道,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麻精药品管理工作麻精药品是我国依法依规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

麻精药品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一方面有很强的镇痛镇静等作用,是临床诊疗必不可少的药品;另一方面不规范地连续使用易产生依赖性、成瘾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则会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甚至违法犯罪。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麻精药品临床应用管理,认真梳理当前可能存在的隐患漏洞,制订完善进一步加强麻精药品管理的具体措施,在满足临床需求的同时,防止麻精药品从医疗机构流入非法渠道。

二、完善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是麻精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责任主体。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本机构麻精药品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麻精药品管理及使用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等,明确麻精药品管理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全面加强麻精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以及安全管理。

对于麻醉科、手术室等麻精药品使用量大、使用管理环节较多的科室,要重点加强管理,成立以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门工作小组,强化麻精药品日常管理。

通过多种措施,形成以制度规范环节管理、以职责促进制度落实的管理模式。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全。规范医院抗感染 药物使 用管 理 , 格按 照《 严 抗菌药 物 临床应用指 导原则》 用药 , 对抗 感染 药 物进行 分 级 管理。 正确选择抗感染药物 的品种 , 优化 给药途 径、 剂量 和疗程 , 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应 用抗感染 药物 的水平 。此 外 , 医 疗工作者必须十分 明确静 脉用药 的适 应证 , 尽量 减少 不必 要 的注射。患者也应当加强 自我保护 意识 , 强安全用 药 增
构制度规定组织定期检查或检 查无记 录 。培训 不全 面 , 仅 对执业 医师进行培训 和考核 , 而对药剂 、 护理人员却无相应
登记显得工作 比较 繁琐 有关 , 规 定》 醉药 品、 一类 按《 麻 第 精神药品注射剂收 回空安 瓿时应 核对批号 和数 量 , 作记 并 录 。部分医疗 机构药房工作 人员缺 乏责任 意识 , 醉药 品 麻 无交接班记录 , 若发生 差错就会 出现 责任认定方面的困难 ,
发展 。
参考文献
4 结语
l 于培 明 , 泰康. 析 药害 事件 的法 律 责任 [ ] 中国药业 , 黄 试 J.
20 ,6 8 :. 0 7 1 ( ) 6
2 B ts D , o l ae W B y e DL, n e e 1 Va d rV, t .Rea o s i e w e d - a l t n hp b t e n me i i

镇江
2 20 ) 102
要 目的 : 了解镇 江 市 医疗机 构麻 醉药品 和第一 类精神 药品管 理 中存在 的 问题 , 出合 理建 议 , 提 保证 合 法、 安
全、 理使 用麻 醉药品及 第一 类精神 药品 , 合 防止 这些 药品流入 非 法渠道。方 法 : 对镇 江 市 2 O所二 级 以上 医疗机 构麻 醉 药 品、 第一类精神 药品 管理 中存在 的 问题 进 行专项调 查 。结 果 : 医疗机 构在 管理制 度、 配 和使 用、 全管理 等方 面仍存在 调 安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一、前言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临床治疗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这些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也带来了诸多风险,如滥用、误用、非法交易等。

为了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本文旨在对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自查内容1. 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我院成立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同时,制定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 采购与供应我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印鉴卡,并选择具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

采购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

3. 储存与保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储存设专库或专柜,实行双锁管理。

库房温湿度、消防设施等均符合国家标准。

药品入库、出库、盘点等均有详细记录,确保账物相符。

4. 处方与调剂医生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时,需严格遵循适应症、剂量、疗程等要求。

药房调剂人员对处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合理用药。

5. 使用与监测医护人员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处方要求,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同时,加强对患者用药情况的监测,确保用药安全。

6. 废弃物处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废弃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1. 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部分环节存在漏洞。

2. 部分医护人员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规定不够熟悉,导致违规操作。

3. 库房设施设备有待进一步完善,以满足储存需求。

4. 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四、整改措施1. 完善管理制度,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补充漏洞,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

2. 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他们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认识,规范操作。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措施及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措施及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措施及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是被国家严格管理的特殊药品,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可滥用性,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安全储存措施和管理制度,以确保其安全储存和合理使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储存措施及管理制度。

一、麻醉药品安全储存措施及管理制度1. 储存环境要求麻醉药品应储存在专门的麻醉药品储存间或配药间内。

储存间应保持通风良好,温度适宜,湿度适中,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

储存间的门应加装防护锁,并且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进入。

此外,储存间应保持整洁,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2. 储存容器要求麻醉药品应储存在特殊的防潮、防光、防爆的药品储存箱或柜中。

储存箱或柜应牢固可靠,密封性好,能够防止麻醉药品受潮、受光、爆炸等损坏。

储存箱或柜的开关应设置密码或钥匙保护,并仅授权人员可以操作。

储存容器要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3. 麻醉药品分类和标识麻醉药品应按照药物分类进行分组,并根据不同的药物特性设计不同的标识,以便于管理和使用。

常见的麻醉药品分类包括:口服类、注射类、外用类等。

每种药物的标识应包含药物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储存条件等详细信息。

4. 药品使用登记和复核制度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登记和审批。

每一次使用都需要填写相关的使用登记表,并由有权审批人员进行复核。

使用登记表应包含药品名称、规格、用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审批人员等信息。

5. 盘点和定期检查制度储存间的麻醉药品应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

盘点时应将库存与登记表进行核对,发现短缺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定期检查包括对储存环境、储存容器、标识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措施及管理制度1. 储存环境要求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储存在专门的药品库房或柜子内。

储存环境要求通风良好,温度适宜,湿度适中,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储存区域的门应加装防护锁,并只有授权人员能进入。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一、引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是特殊药品,其储存和养护管理对于保障医疗安全、防止药品质量问题至关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 成立麻精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药品采购、药剂科、护理部、保卫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麻精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协调解决储存和养护管理中的问题。

2. 药剂科负责麻精药品的采购、储存、养护、调配等工作,设立专门的麻精药品库房,指定专人负责麻精药品的储存和养护。

3. 护理部负责临床科室麻精药品的使用、回收、报损等工作,与药剂科密切配合,确保麻精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4. 保卫部负责麻精药品库房的消防安全、防盗等工作,保障麻精药品的安全储存。

三、储存和养护管理1. 储存条件(1)库房应设置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盗的环境中。

(2)库房温度应控制在10-30℃,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

(3)库房应配备必要的储存设备,如药品柜、冰箱、温湿度计等。

(4)库房应配备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2. 储存管理(1)麻精药品应分类存放,标签清晰,易于识别。

(2)麻精药品应按批号、有效期等顺序存放,确保先进先出。

(3)麻精药品的储存应实行双人签字制度,一人负责入库,一人负责出库。

(4)麻精药品的储存应实行双人核对制度,一人负责药品数量,一人负责药品批号。

(5)麻精药品的储存应实行双人签字制度,一人负责入库,一人负责出库。

3. 养护管理(1)定期对麻精药品库房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库房卫生。

(2)定期检查麻精药品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3)定期检查麻精药品的包装,如瓶盖、标签等,确保包装完好无损。

(4)定期检查麻精药品的有效期,及时清理过期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整改措施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整改措施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整改措施近年来,我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整改措施。

一、建立健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管,我们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

包括建立药品采购、配送、使用、储存等全过程监管机制,确保药品的来源可追溯,全面提升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二、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负责,并且需要不断接受相关培训,提高其对药品使用的认识和掌握的技术。

监督机制也将得到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操作规范、用药科学。

三、加强对患者的宣传教育对患者进行药品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让患者了解药品的作用、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等,提高患者的用药自觉性。

同时,加强对患者的跟踪服务,及时了解患者用药情况,防止滥用或误用药品。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督导,确保医疗机构的用药行为符合规定,不违法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提高医疗机构用药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对违法使用药品的医疗机构进行惩罚并加强整改。

五、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滥用、盗窃、非法买卖等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销售、假冒伪劣等行为,保障群众的用药安全。

六、提高危机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药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反应,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通过上述整改措施的实施,我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我国的药品管理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推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精麻药品管理整改报告

精麻药品管理整改报告

旬阳县医院关于上报“开展麻醉、精神药品专项整改工作”的报告根据“安康市卫生局转发安康市禁毒委员会《关于全市卫生系统开展精麻药品整顿工作的意见函》的通知”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相关部门的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开展此项整顿工作,具体如下:1、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麻、精药品管理组织及相关管理制度,并将制度放大上墙。

把麻、精药品的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2、加强精、麻药品管理的培训工作。

认真组织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

我院于2014年8月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学习《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并现场考核。

3、落实并健全精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市卫生局规定,定点采购麻、精药品,配送公司有专车专人送货入库,有扫码验收记录,双人签字,采购、存储保管、调配及管理人员稳定。

4、加强精麻药品的安全管理。

药品库房配备保险柜存储麻、精药品,双人双锁管理,建立专账,专人负责,账物相符。

各部门都配有保险柜,由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册登记,入出都有记录。

调配使用过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要求收回空安瓿和废贴并核对数量和记录。

收回的空安瓿和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记录。

5、加强精麻药品的开具、调配管理。

医生必须使用精、麻药品专用处方按照精麻药品处方的管理制度开具精、麻药品,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病历,要求患者使用麻、精药品4个月后,进行复诊或随诊。

要求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仔细核对,并签署姓名,对于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处方拒绝发药,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病历档案保存三年备查;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病历档案保存两年备查。

6、加强对特殊药品临床使用与管理的日常督导,使得特殊药品的管理环环相扣,对所发现的问题有记录,有分析,有措施,同时通过各方努力协调,终于结束了由手术病人亲自取精、麻药品的行为,由麻醉科专人管理,专人领取,规范了手术麻醉科室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基数一览表、药品交接表、使用登记等,以及储存管理、给麻醉科专门配置了保险柜,并不定期派人核查使用情况,确保了麻醉药品的安全。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问题:
1、管理不规范。

由于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管理不规范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比如存在药品的购买、使用、调拨等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存在药品的滥用、超量使用、不规范使用等情况。

2、缺乏监督机制。

为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符合规定,医院应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但是很多医院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药品的使用不规范,影响病人的治疗效果。

3、缺乏安全措施。

由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毒性,使用不当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医院应该建立有效的安全措施,但是很多医院缺乏有效的安全措施,导致药品安全隐患。

二、对策:
1、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

医院应该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购买、使用、调拨等管理程序,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

2、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为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符合规定,医院应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药品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

3、建立有效的安全措施。

医院应该建立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存储、使用等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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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人民医院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整改措施
市卫计委专项督导检查组于5月26日对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检查组既肯定了我院的工作成绩,也明确指出了存在的不足。

针对专家组反馈的问题,我院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出整改方案和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检查组反馈的问题
(一)处方调剂权不符合要求,人员配置不合理;
(二)麻醉药品入库验收不规范,印鉴卡保存不合理;
(三)空安瓿回收记录不全;
(四)麻醉药品处方书写不合格;
(五)门诊无《疼痛诊疗专用病例》。

二、整改方案与措施
(一)严格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
1、组织建设:因人事变动,院及时调整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委员会下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由医疗、行政、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人员组成,做到职责明确。

指定专人承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求管理组织每季度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检查,记录完善。

2、制度建设: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与管理制度(包括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剂。

使用、销毁、值班巡查制度等)建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与管理的应急预案,健全组织,明确分工。

并建立健全的岗位人员职责。

3、人员管理:除执业医师经市卫计委批准处方权资格证书以外,对药师和执业医师进行集中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由医务科下发本年度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和调剂权。

药房、麻醉科均配备业务熟练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保管工作,药库的采购和保管分别由药剂科主任和西药库负责人承担。

(二)狠抓环节管理,注重细节入手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按照县卫计局的要求,办理印鉴卡,并按规定定点采购药品(******医药公司),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药品验收由***、***两位同志负责,验收于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并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定点放置在药库角落保险柜里,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保险柜库存数量每天结算,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账、物、批号不相符情况发生,落实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人保管、专柜贮存和专帐
登记制度。

药库与西药房、住院部药房、麻醉科实行基数管理,报医务科审批下发通知文件执行。

3、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留存。

精、麻药调配人员严格核对开具的处方。

开具的处方要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取药者身份证号码、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

精、麻药调配专员根据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专用处方进行详细核对无误方给予调配,并签署姓名、进行登记,再经复核无误方可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配药。

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由专册登记,专用帐册、麻醉药品专用处方按相关规定保管。

4、患者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再次调配时应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收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数量。

收回的空安瓿统一上交至库房按要求妥善保管,并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销毁并作记录、签名。

(三)落实安全管理,注重预防在先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必须放置于保险柜,实行“五专”管理,患者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药房再次调配时,一律收回空安瓿并作好记录。

临床科室(病区)调配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都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数量并做记录。

所有收回的空安瓿全部上交药库保存,并定期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好记录。

药库(安保人员)每半个月定期在夜晚对药库,门诊西药房、住
院部药房,麻醉科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

(四)重点问题的整改措施
针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我们制定出重点整改措施,迅速加以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配制度,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药师以上职称经培训考核合格才能调配处方,及时调整了处方权调剂资格人员名单;二是严格落实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及时将印鉴卡(包括纸质印鉴卡)放入保险柜统一保管,入库验收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三是落实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回收登记制度,门诊药房、住院药房、库房、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向时应回收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四是认真落实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书写要完整,一律使用通用名称,字迹清楚,当开具的注射剂超过一次用量,剩余的必须在处方上记录清楚去向,并完整记录于登记册,临床医生一旦开具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在病历中有记录。

对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该按年月日逐日顺序编号,并记录与账册。

五是合理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疼痛专用诊疗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患者或其家属签署《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长期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的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三个月必须复诊一次,医师需在病历中详细记录患者的的诊断
及用药情况。

六是加强精、麻药品管理的培训工作。

认真组织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

七是加强对特殊药品临床使用与管理的日常督导,使得特殊药品的管理环环相扣,对所发现的问题有记录,有分析,有措施,并不定期派人核查使用情况,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好合理应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畅销机制,注重药品采购、验收、保管、调剂和使用环节管理,加强安全防范,使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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