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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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印发2004年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114号

交通部关于印发2004年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114号

交通部关于印发2004年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交通部关于印发2004年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114号)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根据2004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布置和部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部制定的《2004年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二00四年三月十一日2004年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2004年是农村公路建设全面展开的一年,建设任务十分繁重。

按照2004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部署,今年全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为: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推动农村公路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以质量为中心,加大组织领导、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资金监管力度,确保完成建设任务;抓好示范工程,以点带面,推动农村公路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加强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群众的积极性,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步伐。

根据部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2004年全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003年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呈现整体推进、快速发展的态势,但农村公路建设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技术和管理人员素质与数量不适应大规模农村公路建设的需要、配套资金不落实等问题,对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有清醒的认识,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创新,克服困难,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1 总则2 控制要素3 路线4 路基路面5 桥涵6 路线交叉7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8村镇路段附录1 新建及改建农村公路路面典型结构1 总则1.0.1 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定《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1.0.2 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农村公路,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

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1.0.3 农村公路一般应当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建设,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车能力。

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结合村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

农村公路建设应优先考虑危桥、险涵的改造。

1.0.4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原则上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各地应根据各地区公路网的规划以及经济发展状况,按照公路的使用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农村公路的等级。

一般采用二级、三级和四级公路三个技术等级。

县城通达乡(镇)公路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连接乡(镇)与乡(镇)的公路采用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

表1.0.4列出农村公路的一般适宜等级。

表1.0.4农村公路的等级及适应情况注:适应的交通量是指对应等级的公路在预测年限所能适应的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

农村公路中未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等级标准的路段不应纳入等级公路统计。

1.0.5 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有关规定,其中四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推荐按10年预测。

1.0.6 农村公路建设要贯彻环境保护,充分利用旧路资源的原则,尽量减少占地,保护基本农田;工程设计要合理选用具体技术指标,尤其是路线平、纵、横设计,在满足交通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中、低值。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1 总则2 控制要素3 路线4 路基路面5 桥涵6 路线交叉7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8村镇路段附录1 新建及改建农村公路路面典型结构1 总则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定《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农村公路,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

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农村公路一般应当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建设,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车能力。

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结合村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

农村公路建设应优先考虑危桥、险涵的改造。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原则上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各地应根据各地区公路网的规划以及经济发展状况,按照公路的使用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农村公路的等级。

一般采用二级、三级和四级公路三个技术等级。

县城通达乡(镇)公路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连接乡(镇)与乡(镇)的公路采用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

表列出农村公路的一般适宜等级。

表农村公路的等级及适应情况注:适应的交通量是指对应等级的公路在预测年限所能适应的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

农村公路中未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等级标准的路段不应纳入等级公路统计。

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有关规定,其中四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推荐按10年预测。

农村公路建设要贯彻环境保护,充分利用旧路资源的原则,尽量减少占地,保护基本农田;工程设计要合理选用具体技术指标,尤其是路线平、纵、横设计,在满足交通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中、低值。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1 总则2 控制要素3 路线4 路基路面5 桥涵6 路线交叉7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8村镇路段附录1 新建及改建农村公路路面典型结构1 总则1.0.1 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定《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1.0.2 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农村公路,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

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1.0.3 农村公路一般应当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建设,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车能力。

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结合村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

农村公路建设应优先考虑危桥、险涵的改造。

1.0.4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原则上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各地应根据各地区公路网的规划以及经济发展状况,按照公路的使用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农村公路的等级。

一般采用二级、三级和四级公路三个技术等级。

县城通达乡(镇)公路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连接乡(镇)与乡(镇)的公路采用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

表1.0.4列出农村公路的一般适宜等级。

表1.0.4农村公路的等级及适应情况注:适应的交通量是指对应等级的公路在预测年限所能适应的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

农村公路中未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等级标准的路段不应纳入等级公路统计。

1.0.5 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有关规定,其中四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推荐按10年预测。

1.0.6 农村公路建设要贯彻环境保护,充分利用旧路资源的原则,尽量减少占地,保护基本农田;工程设计要合理选用具体技术指标,尤其是路线平、纵、横设计,在满足交通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中、低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04.0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2月27日经第25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现予公布。

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18年4月8日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新建、改建、扩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

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

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

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

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安全至上、确保质量、生态环保、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和促进农村公路绿色可持续发展。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11.13•【文号】交安监发〔2018〕152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152号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农村公路质量耐久、工程耐用和安全可靠,现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18年11月13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农村公路质量耐久、工程耐用和安全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质量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社会参与、有效监督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行业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综合行业管理工作。

地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和项目管理职权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质量管理机制,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要求,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

乡级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

项目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应当明确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工程质量责任登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农村公路建设一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的关键举措。

为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能够达到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我们制定了以下指导意见。

首先,对于农村公路的设计和规划,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交通需求。

在平原地区,应采取直线、平坦的设计,以确保行车安全和通行便利;在山区地区,应根据地形起伏采取盘山、穿岭的设计,同时加强对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的防护措施。

其次,农村公路的建设材料和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道路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路面材料应选择优质的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基应进行合理的加固和排水处理,路面应保持平整,路肩和护栏应设置完善,以提高道路的承载能力和行车舒适度。

另外,农村公路建设还应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生态修复。

在建设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合理利用当地资源,保护生态平衡;在建成后,要加强对道路两侧植被的保护和绿化,以改善道路周边的环境质量。

此外,农村公路的管理和维护也是至关重要的。

应建立健全的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加强对道路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修复路面损坏和道路设施的故障,确保道路的畅通和安全。

最后,农村公路建设还需要充分调动当地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农民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农民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识和素质。

总之,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希望通过本指导意见的贯彻执行,能够进一步推动农村公路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也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和支持,共同推动农村公路建设迈上新台阶。

农村公路标准

农村公路标准

交通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372号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保证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结合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县道、乡道和村道的新建和改建工程。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证质量、注重安全”的原则,逐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农村公路通过村镇的路段应考虑村镇的特殊需求,应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及技术指标的选择,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对于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限制的路段,可按照《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附后)执行,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适用当地的农村公路技术标准。

第六条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牧民出行需要,一条农村公路可视情况分段采用不同技术等级,但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设计速度变更点应选择在驾驶员容易判断路况变化的地形变化处或路线交叉地点,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七条路线选线应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注意与沿线环境和景观的协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方便农牧民出行,服务城镇化。

第八条选线时应注意尽量少拆房屋、少动迁公用事业管线;尽量利用老路、原有桥梁和隧道,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病害;尽量避免穿越滑坡、泥石流、软土、沼泽、断层等地质不良地段和沙漠、多年冻土等特殊地区,必须穿越时应缩小穿越范围,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

第九条路线设计应结合沿线的地形、地质、水文条件,根据使用功能、工程投资和社会环境等因素,进行路线方案比选及技术经济论证,综合考虑平、纵、横要素,合理选用技术指标,保持线形连续、均衡,满足行车安全需要。

第十条路基路面应根据使用功能、技术等级和交通量情况,结合沿线地形、地质、路用材料和施工方法等进行综合设计,重视排水、防护及取(弃)土设计,防止水土流失和堵塞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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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交通运输)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交公便字(2004)22号目录1总则2控制要素3路线4路基路面5桥涵6隧道7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村镇路段1总则1.0.1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1.0.2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乡级(包括乡级)以下的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

西部县际公路特殊路段可参照执行。

1.0.3农村公路建设应坚持“规划先导、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注重环境保护,结合村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

1.0.4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原则上应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因受经济、地形、地质和其他自然条件限制实施困难的路段(以下简称受限路段),经技术经济论证且报审通过,可按本《指导意见》执行。

可是,当条件具备时应尽快改建,以达到等级公路标准。

农村公路中未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等级标准的路段不应纳入等级公路统计。

1.0.5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其中四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推荐按10年预测。

2控制要素2.0.1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换算采用小客车为标准车型。

2.0.2除受限路段外,农村公路设计速度应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受限路段的设计速度推荐按不低于10km/h控制。

2.0.3不同路段交通量变化较大时可采用不同标准分段实施,不同设计速度的路段间应设置过渡段,变更点应选择在驾驶员能够明显判断路况发生变化的地点,且设置警示标志。

2.0.4壹条路线宜采用同壹净高,壹般不宜小于4.50m。

经技术经济论证能够适当降低,但应满足当地农村公路的运输需求。

3路线3.0.1壹般规定1路线设计应结合沿线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条件,根据工程造价、社会环境等因素进行路线方案比选及技术经济论证,合理运用技术指标,综合考虑平、纵、横三个方面要素,保证线形连续、均衡,行车安全。

2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少拆房屋、少动迁公用事业管线;充分利用旧路,安全利用原有桥隧,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病害;方便农(牧)民出行,服务城镇化;注意和沿线地形、地物、环境和景观相协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

3尽量避免穿越滑坡、泥石流、软土、沼泽等地质不良地段和沙漠、多年冻土等特殊地区。

必须穿过时应缩小穿越范围,且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处理措施。

3.0.2路基宽度(包括车道和路肩宽度)应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其中,受限路段双车道路面宽度应不小于5m,单车道路面宽度应不小于3m。

采用单车道路面的,单侧路肩宽度应不小于0.75m。

3.0.3单车道公路应在适当距离内设置错车道。

错车道应设在驾驶人员能见到相邻俩错车道间驶来车辆的有利地点,路基宽度不宜小于6.5m,有效长度不应小于20m。

3.0.4连续的长陡下坡路段,危及行车安全处应设置避险车道。

3.0.5受限路段壹般地区最大纵坡不应大于10%,海拔2000m之上或积雪冰冻地区最大纵坡不应大于8%。

当采用最大纵坡时,其最大坡长应不大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

3.0.6受限路段设有超高的平曲线,其合成坡度值不宜超过11%(海拔2000m 之上或积雪冰冻地区除外)。

3.0.7受限路段的停车视距、会车视距、最小圆曲线半径、最小坡长、不同纵坡的最大坡长、竖曲线的最小半径等技术指标,经技术经济论证可适当降低。

但不应出现不利因素的组合,且设置交通安全设施,保证行车安全。

3.0.8当受限路段采用回头曲线时,其技术指标宜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 TJ-97)有关规定,经技术经济论证合理确定,且应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和必要的限速标志。

4路基路面4.0.1壹般规定1路基路面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技术等级、交通量、地形、地质、材料和施工方法等因素综合考虑,尤其应重视排水和防护设施设计,既要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又要经济合理。

2因受自然、经济和其他条件限制不能壹次到位的路面工程,应按照总体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先通后畅,使前期工程在后期能充分利用。

3通过特殊地质和水文条件的路段,应作好调查研究,结合当地实践经验进行个别设计。

4.0.2路基宜采用水稳性好的材料填筑,壹般路段路肩边缘应高出路基俩侧地面积水0.5m之上,确保路基最小填土高度。

沿河及受水侵淹的路段路基标高应高出设计洪水频率的计算水位加壅水高、波浪侵袭高和0.5m的安全高度。

其中,四级公路设计洪水频率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4.0.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路基压实。

当采用砖块、片(块)石、水泥混凝土预制块等联锁块路面时,路基压实度可适当降低。

路基强度和稳定性达不到要求,或因缺乏压实机械及未做分层碾压导致压实度不足的填方路段,应暂缓实施路面工程或采取简易路面过渡,待路基自然沉降稳定后再铺筑新路面。

4.0.4路基防护应结合当地水文、地质及地产材料等情况,针对易塌方的高边坡、不稳定的高路堤、受冲刷较大的沿河路段等重点路基部位,采用护岸、挡土墙、石砌护坡、石笼、抛石等工程防护和种植灌木等植物防护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措施,防治路基病害,保证路基稳定。

4.0.5地形特别险峻、工程量巨大、易发生塌方的改建路段,在满足机动车通行的前提下,可维持原路基和防护的稳定状态,同时应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

4.0.6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双轮组单轴100KN。

4.0.7路面类型应根据交通量、自然和社会环境、地产材料和建设资金状况等因素合理选用。

1有条件的地区提倡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

2壹般地区可采用沥青贯入式、沥青碎石、沥青表面处治、石块、混凝土块、砖块等类型路面。

3分期修建的工程可采用砂石、贫混凝土砂砾等类型路面。

4季节性的宽浅河流、泥石流路段上可修建过水路面。

5山势险峻、急弯、陡坡路段应采用摩阻系数较大的路面,潮湿和过湿路段不应采用砖铺路面。

6积雪冰冻地区,公路等级较低的路段不宜采用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宜修建砂石路面。

4.0.8应充分利用当地材料合理进行路面结构设计,各结构层厚度,有条件时按规范计算确定;受条件限制的,可适当降低,但不应小于表4.0.8规定的最小厚度。

表4.0.8各类路面结构层最小厚度结构层结构层类型施工最小厚度(cm)铺装路面沥青混凝土2.5水泥混凝土18.0简易铺装路面沥青石屑1.5沥青碎石2.5沥青贯入式4.0沥青砂1.0沥青表面处治1.0乳化沥青稀浆封层0.6未铺装路面砂石路面10砖块路面12水泥混凝土块路面10块石路面15基层水泥稳定类15石灰稳定类15工业废渣类15柔性基层84.0.9使用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农村公路,如重载车辆较多的矿区公路等应结合实际交通量及交通组成情况进行专项设计。

4.0.10路基路面排水应结合沿线气象、地形、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设置必要的地面排水、地下排水设施,且和沿线桥涵排水、农田水利排灌系统相结合,形成良好的排水系统。

壹般路段应设置梯形土边沟,冲刷严重的山区路段应设置硬化边沟,边沟底宽和沟深不宜小于0.4m,村镇路段边沟应按本《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5桥涵5.0.1壹般规定1桥梁应兼顾因地制宜、便于施工、就地取材和利于养护等因素,根据所在公路的功能要求、性质和预期发展的需要,按照“安全、实用、经济、适当照顾美观和有利环保”的原则进行设计。

2新建桥涵推荐采用标准跨径、技术成熟、容易施工、经济实用的桥(涵)型。

壹般宜修建简支梁桥,基础承载力满足要求可修建拱桥,季节性的宽浅河流上可修建漫水桥,跨径较小、水文地质情况适宜的桥梁推荐采用轻型桥台。

原有桥梁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交通组成、原桥使用状况等因素确定利用方案。

3桥涵应考虑农田排灌的需要,靠近村镇、铁路及水利设施的桥梁要适当考虑综合利用,必要时应修建导流构造物或防护构造物。

5.0.2新建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应采用公路-Ⅱ级之上标准(包括公-Ⅱ级)。

原有利用的大中桥和重型车辆少的四级公路新建桥涵设计可采用公路-Ⅱ级车道荷载效应的0.8倍,车辆荷载效应可采用0.7倍。

5.0.3桥面宽度壹般不宜小于6m,单车道路段桥面宽度不宜小于4.5m;当桥梁宽度小于路基宽度时,桥头引道应设置渐变路段,单侧渐变长度不小于20m。

5.0.4村镇行人密集区桥梁应设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0.75m。

5.0.5大桥及50m之上(包括50m)中桥应设置防撞墙(或护栏),其余中、小桥应设置安全带(或低栏杆)。

5.0.6原有桥梁应本着经济、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

1大中桥应进行专业技术鉴定,达不到荷载等级的可采取加固、部分利用、限载或拆除新建等方案;小桥应对其行车的安全性进行论证,确定是否利用。

2旧桥加宽应采用和原有桥梁相同(或相近)的结构型式、跨径,且以新旧桥共同受力为宜,提倡桥梁加宽和加固同步进行,且达到荷载等级要求。

使用状况良好,因经济、技术和其他因素不能加宽、加固的桥梁应设置窄桥或限载标志。

5.0.7涵洞设置应满足路基排水的要求,涵顶填土应满足最小厚度要求,涵洞类型宜采用圆管涵等经济实用的涵洞型式。

6隧道6.0.1壹般规定1根据公路功能和发展的需求,遵照安全、经济、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综合考虑路线所处路段的地形、地质、施工、养护等因素,路基开挖深度在25m 之上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确定是否修建隧道。

2农村公路不宜修建中长隧道,壹般应修建双车道隧道。

在解决行政村通公路、年平均日交通量小于400辆以下且施工难度大等特殊情况下可修建单车道隧道。

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原有单车道隧道,可通过设置信号灯或其他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后继续利用。

6.0.2新建双车道隧道宽度不应小于7.50m,新建单车道隧道宽度不应小于4.00 m。

壹般可不设人行道,应设置避车洞和相应的警告、禁令标志。

6.0.3应重视隧道排水和防水设计。

有条件的隧道能够采用全断面防排水措施,壹般隧道应对基岩裂缝水和渗水采取洞内疏导和洞外截水等综合措施,保证行车安全及隧道结构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6.0.4短隧道可不设置通风、照明、通讯、警报、消防等设施设备。

6.0.5单车道隧道应采用直隧道,长度不宜超过250m。

宽度小于所在公路的路基宽度或路基宽度小于6.5m时,洞外俩端应设置错车道,宽度应不小于6.5m,其有效长度应不小于30m,俩端接线应有不短于50m的过渡段。

6.0.6隧道原则上应根据围岩情况进行衬砌。

地质构造变动小,无断裂(层),层状岩呈单斜构造,节理不发育等硬质IV、V类围岩,经过技术论证,局部可不进行衬砌。

6.0.7原有隧道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利用。

在确定是否利用或改建时应对其进行技术鉴定(包括安全性论证)及专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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